三、"国佐工商说"
"重农抑商"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不成文法律和习惯信条。工商业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处在被限制、被贬损、被砍削的可怜境地。鸦片战争以后,在外来的压力下,中国工商业虽然有了一些进展,但仍是国民经济中被人看不起的配角。与历代统治者比较起来,晚清统治者对工商业的予取予求、肆意敲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王韬对封建国家轻视工商、敲剥工商的行为提出了批评。他指出,中国地大物博,人民勤奋,其之所以落到民贫国弱、不堪一击的地步,全是由于统治者"重农而轻商,贵谷而贱金"、"不能自握其利权,自浚其利薮,而亟为之兴利"所致。①他曾以华人未出国门时困苦不堪,而一旦出国谋生反而富裕"出乎上人之上"的现象为例,指责中国封建统治者"于簿书钱谷刑戮鞠讯"之外,从来不知道引导人民"运其心思之灵"兴利求富。他说,西方国家每每称赞中国百姓"赋性灵敏,勤于作事,能耐劳苦",苟国家有意扶持倡导,未尝不是经营事业的好手。无奈中国政府从上到下对"民之所欲"和"民之所恶"皆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对"民之生计若何"更是"贸贸然不暇计",狃于积习,"无有为之倡率",以至作为天下最有营生潜力的中国百姓竭其手足之力、心灵之巧竟不能"自足以赡其身家"。②仓虞实才能知礼节,衣食足才能知荣辱,吃不饱穿不暖的百姓自然与国家离心又离德,内忧外患于是交相迭乘。在《代上苏抚李宫保书》一信中,王韬用更明确的语言,采对比的手法,以英国政府保商、助商态度反衬中国统治者轻商、剥商做法,谴责后者是倒行逆施。他写道:"西国于商民,皆官为之调剂翼助,故其利溥而用无不足;我皆听商民之自力,而时且遏抑剥损之,故上下交失其利。"③对"商"的"遏抑剥损"的结果,不但使"商"备受折腾,难以兴盛,连清王朝自身也无利可得,元气大伤。王韬在左右开弓地痛击统治者。清朝敲剥工商的典型政策为厘金制度。厘金征收始于1853 年。原是清政府为了筹集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军费而实行的临时措施。可太平天国被镇压后清政府不仅没有撤除,反而将它常规化扩展到全国。从此,厘金成为中国工商业发展的一根绳索。厘金制度对中国工商业的危害复因《天津条约》和《烟台条约》关于外国商品只交2.5%子口税、免交一切内地税的规定而加剧。中国工商业在与外商的竞争中处于严重不利的地位。许多民族工商业者因不堪外商竞争而宣告破产。
对厘金制度给中国工商业所带来的危害性,统治阶级不是不知道。咸同年间的当权大臣曾国藩、李鸿章都看到了厘金对工商业的冲击。但他们认为农业是"本"、工商只是"末",因此,即使冲击之也无伤大体。曾国藩曾说:"病农之钱不可取"、"病商之钱可取"。①李鸿章也说过:"自古加赋则为苛虐,征商未为弊政";"与其病农,莫如病商,犹得古人重本抑未之义"。②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二,"兴利"。
②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三,"达民情"。
③ 王韬:《弢园尺牍》,眷七。
① 曾国藩:《劝戒州县四条》,《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二,第50 页。② 李鸿章:《复郑惕庵少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六,第45 页;《复朱久香学使》,朋僚王韬对清政府盘剥工商的厘金制度及其自我辨护态度十分痛恨。在他看来,清朝的厘税之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恶政。它"榷尽锱铢,搜无遗蕴",将民间工商者压迫在"无利"或"微利"的可悲境地,打击了民间投资工商业的愿望,阻碍了民族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而通过厘金制度征收得来的资金又根本没有用在正当事业上。它们不是被皇室官府挥霍浪费掉了,就是落入了贪官污吏的私囊,与经济发展毫无关系,王韬为此建议统治者,与其"关卡林立,厘厂税厂征榷烦苛,商民交病,行旅怨咨",不如干脆将其全行裁撤,以鼓励天下转运贸迁。①针对清朝统治者对财政亏空的忧虑,他提议可加征农业丁税极加重征收鸦片及进口烟酒之说来平衡补尝,他写道:今之理财者,徒见厘金一废则一省度支将无从出。不知绌于彼者赢干此,鸦片之税可以加重,而洋酒吕宋烟皆可榷税,以入维正之供。古者本有丁税,现悉摊入田亩,然而善理财者,丁税之制尚可循古法以复之,惟毋使之扰民而已,安知非补直之一道也哉?②验之于中国当时人口过剩、鸦片泛滥、洋烟洋酒进口量增大的国情,王韬撤厘征丁、加重鸦片、烟酒进口之税的主张显然比曾、李"病农不如病商"的主张透出更多的睿智和理性之光,也表明在身份上王韬的确与曾、李等洋务派人物有一定背离。他是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代言人,而后者则仍然是地主阶级和封建经济的护卫者。
王韬进而主张对传统的国家与工商业的关系予以重新调整。新的国家与工商业的关系原则上应该是"佐"与"被佐"的关系,即国家不应该仅仅是工商业的征税机构,还应该是工商业的服务机构。
国家如何才能做到佐助工商而不"为工商病"呢?王韬认为,国家应该首先在指导方针上重视工商,理直气壮地做工商社会的倡导者,勇开"言利之门"。针对民间对工商的误解和疑惑,国家应有责任"教导之";针对民间经营工商的热情,国家有责任"鼓舞之",以形成一种户上行而下自效"的有利工商发展的社会环境。①王韬相信,聪明智巧能苦耐劳的中国人守着金山叹穷的局面一旦"有大力者以开其端,潜移默化",就一定会得到彻底改变。②其次,国家应在资金方面率先投入,主动联络富户创办实业,积极为民间"谋生聚之道"、"辟生财之源"。③也正是从这一角度立论,王韬在倡导"官办不如商办"的同时,又提出馆商相为表里"之说。他这佯写道:最要者莫如官商相为表里,其名虽日商办,其实则官为之维持保护,盖承充之商非巨富重资者不能为,而地方大吏往往于两三年问升转迁移,法令每多更张。商人虑其掣时,不乐于一试。今欲矿务畅行,莫如酌仿轮船招商之例,而小为变通,招商局中集众非一,虽封疆方面皆预其间,而隐为之规画,于是各富商无不踊跃,咸尽其心力,所以其事易集。苟矿务亦能仿此函稿,卷六,第37 页。
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二,"除弊"。
②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二,"除弊"。
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七,"补起废药痼议"。
②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代上广州府冯大守书"。
③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二,"兴利"。
以行,衙署差役自不敢妄行婪索,地方官吏亦无陋规名目私馈苞直。①显然,工韬这里的"官商相为表里"与洋务派所提倡的"官督商办乍侧重点的不同。洋务派着重的是"官",即"官权"、"官利"、"官控"玉韬强调的是"商",即借官方以"肽商"、"佐商","凡事皆商操其权",商为主办者,官为佐者。②王韬进一步发现,近代国家机器的职能本来是多方面的,国家有责任利用其权威保护工商活动。中国是一官权过重的社会。在此社会里,工商业者不仅创业费尽周折,而且在开业之后常遭兵匪、土棍、恶吏的破坏和敲榨。如果没有国家的保护,工商业者一遇危险,便会从此裹足不前。他特别提到国家机器的核心组织军队,认为军队不应该只是抵抗外敌和镇压农民起义的工具,还应该最大限度地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护卫。他说:"以商为本,以兵为辅,商之所往,兵亦至焉";"中国与泰西列国通商,不当但恃商力,必如西国兵力商力二者并用,则方无意外之虞,商办则以殷实干练之人估价承充",初开之时,军队以外,其他国家机构也应该把辅助、保护工商业的发展作为责无旁贷的"公务"。如中国的驻外公使和领事,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中国的对外贸易活动。王韬为此写道:泰西诸国往来,首重通商,于是简公使设领事以联络之。公使总其大,领事治其繁??保卫商贾,护持贸易??保商贾兴贸易者,固使臣领事也。①遣使驻都,设立领事于贸易之地。民间往来内河,尽许甩轮船。有出洋贩运于诸国者,华官皆为之保卫,或为先路之导。②把国家军队的职能从镇压内部反抗和抵御外部入侵扩展至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把驻外使节的职能从宣扬国威和通彼此之情扩展至翼护中国对外贸易,王韬为中国近代第一人。此后,其他资产阶级思想家接过王韬传下来的火种,把这种主张足足呼喊了半个世纪。
为了提高中国工商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王韬进一步提出在国家机构中应增设专门的商务机构商部。他指出,西方各国不怕中国讲兵习武,却特别害怕中国振兴商务,与之商战。所以,当中国专意发展工商业之时,西方诸国政府和商人势必千方百计地从各方面展开竞争和实行干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一定要有相应的专门实权机构从宏观上给以指导和扶持。他把成立专门指导机构提高到能否实现自强更新的高度:"今日中国欲制西人而自强,亦莫如由商务始;欲商务之旺,莫如设立商务局始。"③后来他在主持上海格致书院时,又在学生有关设立商部的文章上加批"第一要着"、"确有见地"等推赞之词,并在一位学生作文的结尾处进一步发挥,提出在各省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代上广州府冯大守书"。
② 中国史学界存在两种说法,一说王韬是"官督商办"主张的积极倡导者、是洋务派思想家;一说王韬是时而主张"官办"、时而主张"商办"的思想矛盾者。从本节的分析可见,这两种说法都是颇为偏面的。王韬的真实用意是"商办而官佐"。
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二,"使才"。
②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三,"洋务在用其所长"。
③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附录,《弢园著述总目》。
设立官商相辅的总商局,以与国家商部共同为中国工商服务。他这样写道:"治国以富强为先,而富强必自振顿商务始。中国之患,正在官商隔阂,多所掣时,英人设立东方贸易公司,即为入贾中国之基。中国而减欲富强也,必先在各直省创立商务总局,以达商情而裕商力,以中国人民之众,若能通力合作,亦复何事不可为哉?"①王韬最初提出设立商部的时间比清王朝真正设立商务部要早10 年左右,这一点也说明了王韬思想具有"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前导性特征。王韬是时代的弄潮儿,他总是乐意站在时代潮流的前端呐喊开路。
国家不仅有责任通过国家机器扶助、保护工商业,而且有责任为工商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社会眼务设施,诸如银行、专利局、保险公司等。王韬在研究西方经济发展进程时特别留心于这一类问题,并多次在论著和书信中介绍它们的效用,敦促中国统治者积极模仿兴办,他曾这样写道:西国之例,凡工匠有出新意制器者,器成上禀,公局给以文凭,许其自行制造出售,独其专利,他人不得仿造。须数十年后乃弛此禁,其法良善也。②西方贸易之利,首在航海,顾风波之险,有时不可测料,于是特设保险公司以为之调剂,于百中取二三,无事则公司得权微利,有失则商人有所藉手,不至于大损,此其法诚至善也。中国既设轮船招商局??则招商保险二者要当相辅以并行??不有保险则货客且为中馁,今惟赖西人保险,则徒寄人篱下,权自彼操??今当轴者业经奏准轮船招商遍行各处,保险公司例可二三年间创行,以中国之人保中国之货,不必假手于外洋,而其利乃得尽归于我。况夫轮船之所至,想不至徒固于中国一隅也,将来以中国之货物运行于外洋,则保险之设,亦由中国而外洋,随地立局,与轮船公司相为左右。①十九世纪70 与80 年代是中国民族工商业的草创时期。此时,清朝封建统治者还没有意识到金融、专利和保险等社会服务性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而更谈不上实际创办这些事业。处此局面,中国货币持有者或怀艺抱技之士要么视工商为畏途,避之唯恐不及;要么借外国保险公司、专利公司或银行为庇护伞。这两种情形都加重了中屡社会本来就已经很不合理的资金和技术流向。中国闲散货币不是变成了死财富,就是变成了洋资本;民间技艺不是在秘不外传中香火断绝、不知所终,就是被外人利用过去招财进宝。民族工商业发展在资本和技术两方面受到极大的限制。王韬敏锐地看到这一点,竭力鼓吹近代银行、保险和专利事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催促清朝统治者大力兴办,确实是切中了中国经济问题的一大肯繁。遗憾的是,颓顶不灵的清朝统治者并没有将王韬的这些主张落实到经济实践中去,致使中国民族工商业既先天不足,又后天失调,始终处在有气无力不死不活的病态。这是王韬的悲哀,也是我们整个民族的悲哀。尽管如此,王韬的主张依然闪烁着不可磨灭的思想之光。
① 王韬:《格致书院课艺》(戊子年),华国盛文王韬尾批。(光绪丙申袖海山房石印本)② 王韬:《漫游随录》,卷二,《博物大观》。
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代上广州府冯大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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