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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财税观的萌芽

  凡是有政府的地方就有税。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不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税和政府都是连体儿。

  但是,对税的实质的理解,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却有天壤之别。在"率土之滨,莫非王土"观念流行的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学家从没有怀疑过皇帝及其官府有征税和用税的权利。税一旦入了国库,它就完完全全的是皇帝的囊中之物了。纳税人再也用不着去为它操心。

  资产阶级在西欧兴起以后,税为皇帝或国王私物的观念遭到毁灭性打击。资产阶级基于"天赋人权"的学说,不再把土地及其附属财产当作国王的所有物,而当成自己天生的应得之物。在他们看来,税本来是不必产生的,只是因为人类必须要组成社会共同生活,或换句话说,人类必须要选出官吏或建立公共设施来管理公务、服务自己才不得不创造出税的。所以税的所有者是纳税人,而不是收税人。当纳税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的工作感到不满意时有权撤换管理者或拒不交税。法国三级会议正是在这种观念导引下拒不服从法王路易十六要求他们增交税款的旨令的。资产阶级政权建立以后,"税权在民"的观念被法律化,写进了国家宪法。征税之权从此被收入国会,纳税人有权监督国会任何有关财政税收的议案。

  从传统封建社会走来、又在资本主义社会生活了几十年、井对西方资本主义历史有过深入研究的王韬对东西方有关税收的实践与观念都不陌生。经过长时间的反思比较,他逐渐摒弃封建形态的"税者王有"的税观,而接受资本主义"税者民有"的新税观。

  早在赴欧旅行之前,王韬就已经对清王朝的财税措施严重不满。在寻找太平天国爆发原因的思考中,他发现"苛税"是这场原本为土客械斗的地方之乱演变为烧遍大半个中国、绵延十数年之久的燎原大火的罪恶之源。他写道:今之弄兵者一卜异民也,即前日之民子若孙也。奚为昔顺而今逆,民盖久有以疑我矣,积疑则生乱。朝廷加恩之诏,蠲赋之条,官吏率奉行不力,或已免仍征,或既纳始告,民遂疑我以虚文??加税增赋,劝捐抽厘,搜无遗利,民遂疑我以重敛。①然而,此时的王韬还没有触及对税的实质的思考,他只是认为封建政府征税大多太滥超过了人民可以负担的程度而已。"税者王有"的观念还没有从他的潜意识中剔除出去。正因为如此,他提出的拯救衰世的方策依然是传统的轻谣薄赋、减税衅民一套。他在上给李鸿章的治吴善后之策中论证最多最力的是"抚恤灾困"、"减赋损捐"、"商不重征"、"贾不再榷"一类。

  旅欧归来之后,特别是在研究了欧洲近代资产阶级的历史之后,王韬了解到世界上还有一种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的财政税收制度和税观;而这种财税制度和说观与中国占老的税制和税观相比显然具有无法估量的优越性。他写道:①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六,"粤逆崖略"。

  ② 王韬:《弢园尺牍》,眷七,"代上苏抚李宫保书"。

  法国政治,其权不归统领而归国会??议事之期,刊发上年度支出入之数,遍示绅民,傅共核算,稍有虚滥,人共驳诘。夫出入币项,至于巨万,而较尽锚蛛,不爽毫发,殊非易事。条列遍告,固所以示公也。众人皆知以通国之财,治通国之事。在上无所沾润,官有侵吞不公者,民可申报,察明斥革。①欧洲国用具有一定,每岁出入之数,预经核算,所入若干,则所出亦若干,无赢亦无继。若遇国家意外不测之事,或兵戎战伐,或水旱凶灾,则贷诸民间以应急需,是为国债。然必由上下议院酌定然后施行。②王韬承认,西方各国之税在绝对数量上绝不下于中国征税之数,有所谓房税、车税、马税、犬税,甚至御赐功号皆有税。可尽管如此,民间从不怨其苛敛。究其原因,就是由于纳税人对税有所有权。国家官吏只是一个身份简单的管理者,"不过司出纳、掌簿录而已"。象中国官场司空见惯的"朘民为生"、"蒙蔽"、"侵冒"、"剥蚀"、"婪索"、"乾没"诸弊,在西方各国从无出现。官方每行一事,必须将"所费逐款开示,昭然在目而无疑"方可。甚至皇帝御费也"俱归国会管理","国王亦不得擅自支取,岁中所用,必有限度"。①王韬曾以英国财政为具体事例揭示资产阶级财税制度的优越性说:"其所抽虽若繁琐,而每岁量出为入,一切善堂经费以及桥梁道路,悉皆拨自宫库,藉以养民而便民,故取诸民而民不怨,奉诸君而君无私焉。"②这段话道出了资产阶级两个重要的财税原则:一是量出为入;二是民税民用。前者要求国家一切税收必须经国会辩论决定,造出预算,然后再根据预算来征收。无特殊重大变故,任何人不得随便征税;后者要求必须将纳税人所上交的税款无条件地服务于纳税人,任何将税款挪作他用的行为均属非法。王韬以推崇的笔调、通俗的语言将这两个带有强烈资产阶级民主色彩的财税原则介绍给国人,其"倒打"中国税政的用意是十分明显的。

  果然,他在同一篇文章里语带讥讽地写道:"国君所用,岁有常经,不敢玉食万方也。所居宫室,概从朴素,不尚纷华,从未有别馆离宫迤逦数十里也。国君止立一后,自后以外,不置妃嫔,从未有后宫佳丽三千之众也。"③在另一篇文章中他也以同样的笔法写道,英国财政每年将工商税收的很大部分用来资助工商业的发展,而中国情形却是重征商税,抑损商人,从无资助商人之事。英、中两相比较,"其间相去何如哉"?④平日最神圣的中国皇帝及其官府由于征税用税无度无法,在这里变成了被痛击的把子。

  综上所述,王韬不亏是一位中国资产阶级经济思想的创立者、开路者。

  他所提出的"商为国本"、"兴利富国"、"国佐工商"和财税服务于民等经济观点在中国近代经济实践和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指导现实和开拓未来的双重作用。中国资产阶级反审传统经济实践与观念、大讲工商的潮流经王韬点拨之后一发不可遏止。

  ① 王韬:《重订法国志略》,卷十六,第25 页。

  ② 王韬:《重订法国志略》,卷十六,第10 页。

  ① 王韬:《重订法国志略》,卷十六,第15 页。

  ②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四,"纪英国政治"。

  ③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四,"纪英国政治"。

  ④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卷十"代上广州府冯太守书"。

  但是,王韬毕竟没有系统接触过西方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理论,也缺乏理论和思想方面的职业训练。他是从现象观察入手来谈论近代经济问题的。因此,与中国后来曾留学西方的知识分子比较起来,王韬经济思想又存在许多浅泛和散乱之处。比如,以提倡借用外资兴办中国工商业而言,王韬曾说:"或者谓所言数者(指兴办富强事业)非魔国币千万金不易猝办,顾一时安得集此巨款。则告贷西国之举,亦可聊出一筹。国债之行,泰西常事耳,何足为耻?"①这就远不如后来的严复对同一问题所论证得周密完整。严复说:借款兴业不存在利源外溢之事,"计学家言曰,国之殖财,常资三物:地也,人也,母本也。三者亡一则不行。而亦各有应得之分利:主地者收其租赋,人工禀其庸钱,而出母本者则享其赢利。是三者,中国于前二则得其全,于后一则分其半。使既不能自为者不乐与人共利,是谓靳其一而亡其三,则以为理财长算乎?"②显然,严复本于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分析要比王韬仅以"泰西各国如此"的现象归纳法要更加有力。王韬在这里表现了他的经济学理论功底的不足。当然,这不是王韬的过错,但至少是他经济思想的一大缺陷。① 王韬:《弢园尺牍》,卷九,"代上黎召民观察"。

  ② 严复:"读新译甄克思《社会通诠》",《严复集》,第一册,第150 页(中华书局,1986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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