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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紫钗记》

  《紫钗记题词》说:"南都多暇,更为删润讫,名《紫钗》。"作者万历十五年(1587)《京察后小述》诗说:"文章好惊俗,曲度自教作。贪看绣舞,惯踏花枝卧"。这本戏曲的创作当在此年前后。据臧懋循改本《紫钗记题词》,作者自署万历二十三年春。汤显祖在遂昌知县任上可能又在付印前对它作了最后的润色。

  《紫钗记》据未完成的少作《紫箫记》修改而成。从两者的人物、部分情节和曲文的相同之处看来,《紫箫记》里值得保留的东西可以说都被保留下来了。另一方面,《紫箫记》中习见的大段骈文被删去,每出戏组成的曲子大为精减,封建文人的游戏笔墨或者不再出现,或者改为少见。华丽的《文选》式的词藻、对仗、骈句和典故逐渐压缩,明白如话或较少用僻典的曲文和对话相应增多,这都是汤显祖艺术才华日益成熟的标志。这个趋势清晰地从《紫箫记》贯穿到最后的《邯郸记》。

  《紫钗记》的曲文仍然过于浓艳,像《紫萧记》第二十四出《北寄生草》("这泪呵,漫颊垂红缕")那样像咏物短赋的曲子,作者还是嗜痴成癖,不忍割爱,重新安置在《紫钗记》的第二十五出里。但就大体而论,《紫钗记》比《紫箫记》已经更多地考虑到剧情发展的需要,曲文比较接近干本色。像第三十九、四十九出的曲文就很明快,神情声态历历如在眼前。所谓本色,决不是要求作家放弃自己的个人风格而流于凡庸。文采和本色或雅俗,都是相对而言,不可走上极端。《紫钗记》第八出[三学士]曲描写霍小玉回忆她和李益在元夕灯下相会:是俺不合向春风倚暮花,见他不住的嗟呀。知他背纱灯暗影着蛾眉画,还咱个插云鬓分开燕尾斜。猛可的定婚梅月下,认相逢一笑差。

  由于声律和格调规定较严,也由于意境和艺术效果的特殊需要,诗词曲的语法本来可以和散文有所不同,这差不多已成常识。上面引的曲文,既无典故,又无难词,"背纱灯"和"插云鬓"两个对句略有参差而显得十分自然,看起来明白易懂,而又令人玩味无穷,可以说是佳作。同时代的戏曲评论家臧懋循却以为"倚暮花"三字费解,将第一句改成:"俺不该事游耍",曲家吴梅指出,这是"黑漆断纹琴"(《顾曲座谈》第四章),令人兴味索然。李益久别不归,丫环浣纱献计"出个招子贴在长安街上:某年某月某日,有霍王府小玉姐,走出汉子一名李益。派行十郎,陇西人也。官拜参军,年可二十多岁。头戴乌纱官帽,身穿紫罗袍,腰系鞓金宝带,脚踏倒提云一线粉朝靴。身中材,面团白,微须。有人收得者,谢银一钱,报信者,银二钱。"这样的说白放在任何戏曲作家的集子里都不会相形见绌。为逐渐摆脱传统文人的旧习,作家正在探索新的创作方法,并且取得成就。

  《紫钗记》增加了唐人小说原来没有的历史背景。一是李益和幽州节度使(戏曲中改为关西节镇)刘济(戏曲中改为刘公济)的关系,后者原是封建割据者,戏曲把写成爱才的正面人物,以他和卢太尉作对照。一是小说中并无特殊权势的卢氏被改写成实有其人的奸相卢杞的胞弟,官居太尉之职。太尉其人完全出于虚构。史载李益是前丞相李揆的孩子,而李揆曾被卢杞排挤,以青年旧德而出使西番。作者把这个故事略加改变,移到李益身上。不是凭空搜造,而是在史籍中找出一星半点的依据,然后就在这上面添枝加叶,移花接木,随意加以生发,或者只是为了逗人一笑,或者含有深刻的寓意。这是汤显祖安排情节的巧妙手段之一。只有十分熟悉历史故事而又不受它们拘束的作家,才能这样挥洒自如,左右逢源。

  《紫钗记》比初稿更多地取材于唐代蒋防的《霍小玉传》。除新增的情节外,可以说只有结尾例外。要了解汤显祖的改写意义何在,先得了解小说的原来面目,它的成功和失败。

  小说把唐代社会所实有的那种妓女当作良家妇女中特别尊贵的郡主来描写。但是,一则李益是"博求名妓,久而未谐";二则媒人对李益介绍霍小玉时说:"有一仙人谪在下界,不邀财货,但慕风流",仙人正是唐代妓女的别名;三则李益那么轻易地得到她,连婚礼都不需要举行,后来又是那么随意地抛弃她??这些描写足以说明"故霍王小女"只是假借的名份,实际上是妓女。李益对霍小王始乱终弃反映当时世家子弟玩弄女性习以为常,既无法律制裁,又不受舆论的非议。小说对为爱情而殉身的霍小玉形象写得那么真挚可爱,那么令人同情,这是对当时封建婚姻制度和不公正的社会习俗的批判,在当时是有意义的。缺点是妓女和郡主的形象混淆不清,人物描写不够完整。

  从某些词句上看,唐人传奇里那些容易引起误会的句子, 如"有一仙人谪在下界"等,《紫钗记》还没有删除净尽,但从戏剧所展开的人物形象来说,霍小玉已经比较肯定地写成了良家少女,不再轻易事人。她和李益初次相见是在上元节的灯月交辉的晚上,趁坠钗、拾钗的机缘,倾吐了彼此的爱慕。这些描写还补救了唐人小说的另一缺点,小说把他们的结合完全归之于第三者的撮合,相形之下当事人反而比较被动。在戏曲中,当李益久久不归时,霍小玉仍然痴情一片,并不绝望。尼姑和女道士的花言巧语在她的心里燃起了希望的火焰,她以变卖首饰的大部分所得作为布施,为的是祈求神灵护佑。为了寻访丈夫下落,她舍得把紫钗也卖了。她一旦知道卢太尉小姐要和李益成亲而把紫钗买去插戴时,她把卖得的百万钱财全都撒在地上。当她的友人义形于色要前去责备李益时,她又把这些钱财送他作酒资。霍小玉自小娇纵,缺乏人生经验,她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割舍,万贯家财被她弃如粪土。她的为爱情而献身的形象既非《紫萧记》所可比拟,也比唐人小说更为丰富多采。

  侠义的黄衫客本是唐人小说的创造,但是只有在汤显祖笔下才成为真正出于幻想的浪漫主义色彩的人物。在小说里,封建婚姻制度及其牺牲者的矛盾表现为李益负心和霍小玉多情的冲突。黄衫客把李益带回到霍小玉面前,用八方计谋二分强力,干涉并未改变悲剧的结局。以小说而论,这样处理很好,它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批判比《紫钗记》集中而有力。但以黄衫客这一人物而论,小说关于他的一切描写仅仅是插曲性质,并不特别引人注意。在《紫钗记》里,李益并不完全无情负义,他久久不归,是由于卢太尉的劫持。原来封建婚姻制度及其牺牲者的矛盾,一变而为多情的霍小玉和卢太尉之间的矛盾,也即人民大众和封建特权阶级的矛盾,从而使得戏曲的社会意义超出爱情问题之外。李益则在霍小玉的爱情和卢太尉的强力之间徘徊不定。要压倒卢太尉的特别显赫的权势,黄衫客就不能停留在唐人小说所写的水平上。在戏曲的最后几出,黄衫客只是倚仗他的非凡力量,才从劫持者手里把李益交还给霍小玉。悲剧之所以变成喜剧,他是决定性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一当霍小玉和李益初次相见时,黄衫客就出场了。在仕女游乐的上元夜,忽来忽去的黄衫客一群人给绮丽的场景带来了豪迈的气氛。即使在他不出场的第十出,依然感到他的巨大力量的投影。作家如此着力描写的黄衫客并不代表实有的任何社会力量,而是出于幻想的浪漫主义人物形象。他在全剧的作用有如法聪、红娘之于董解元《西厢记》。他们不仅是作家主观愿望的产物,同时也是在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压迫下,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自由解放的社会意识的升华。但是黄衫客毕竟是法聪、红娘的旁系亲属。法聪、红娘直接来自民间,黄衫客则仅仅成形于民间文学的影响之下,是间接的关系。从他身上可以清晰地看出作者汤显祖的思想局限。卢太尉所代表的封建特权阶级是应该反抗的,但是怎样反抗,谁来反抗?依靠社会的上层自行调节呢,还是依靠人民群众的斗争?由于汤显祖的出身和社会地位,他不可能寄希望于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黄衫客既不是法聪,也不是红娘,他的力量来自宫廷。《紫钗记》和董解元《西厢记》的成就不同,正如黄衫客和法聪、红娘的不同。《紫钦记》的长处和缺陷都可以在黄衫客身上得到解释。

  新科状元李益因为不愿参见卢太尉,就被派到边境的军队里去供职,期满以后又改调孟门,使得夫妻久别不能团圆。这是唐人小说没有写到的。以这一情节和汤显祖因触件执政而不得中进士、不得选送庶吉士考试的事对照起来看,可以说这是汤显祖第一次把他对时事的不满反映在戏曲里面。作家藐视权贵、敢于反抗的斗志在黄衫客身上初次放出光芒。这个主题在后来的剧作《牡丹亭》、《邯郸记》中继续得到发展。

  男主角李益的形象从他和其他人物的关系中加以揭示,使他的复杂的心理活动如实地得到表现。可说这是全方位的立体描写,同作者单方面的叙述和交代全然不同。在卢太尉面前,李益既不隐瞒他已经结婚,又从未答应愿意同卢小姐成亲;冒名的鲍三娘在他面前挑拨离间,说霍小玉已经另有新欢时,他却贸然置信,不加怀疑;黄衫客认为他是负心汉,将他从卢家的劫持中解救出来,送还霍小玉时,他却不好意思同她相见??总之,李益无负心的事实,而有薄情的嫌疑。在同类型的典型人物中,他既不是《琵琶记》的蔡伯喈,也不是《荆钗记》的王十朋,他是一个全新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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