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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政治经济思想

  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使宋应星形成其政治经济、哲学、科学和技术思想的来源,首先在于明末社会的政治经济、物质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以及反映这些现实的社会思潮。本书第一章已陈述了他所处的这些历史背景,此处不拟赘述。从本章起至第十章则着重分别评述其政治经济、哲学、科学及技术思想。这方面的最重要原始资料,是他本人写的《野议》、《思怜诗》、《论气》、《谈天》及《天工开物》这五种著作的明刊原刻本。

  它们都成于崇祯六至七年(1636—1637)之间,因而他的思想也在这时通过这些著作而全面展开,与明末进步的社会思潮汇合在一起,并成为其组成部分。他象与他同时代的其他批判思想家一样,在揭露与批判封建主义、唤醒民众对明末社会面临的政治经济及思想上的全面危机的认识方面,起了不少的作用,也为明清之际后世思想家的思维开启了新的绪端。

  中国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关系所决定,总是周期性地出现社会危机,越到后来越深重。①这种危机可以两种方式通过社会力量调整而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一是地主阶级政治家和改革家运用政权机能进行政策上的调整,使广大农民得以休养生息,保持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使社会相对稳定,此即旧史所谓“治世”。二是当社会阶级矛盾激化时,农民阶级用武装反抗力量冲击封建统治,使生产关系作自发的调整,此即所谓“乱世”。明末农民大起义已席卷南北各地,正在用上述第二种方式解决社会危机时所出现的种种矛盾。用宋应星的话说。他正处于“乱极思治之时”。面对这种形势,如何重新调整阶级关系,挽救社会危机,使之恢复到封建统治的正常轨道,由乱而治或拨乱反正,是他思考的首要问题,因而有《野议》之作。此书也是他青年时代起树立的济国济民政治抱负的集中体现,他长期为实现这一理想而奋斗。从书中可以看出他治国安邦思想表现在他对朝政、吏政、学政、军政、民政及财政各方面的看法上,涉及管理国家的各种大政方针,当然也集中反映了他的政治经济思想。我们可将《野议》看作他的政治论文集。写此书时他任分宜教谕的低微教职,似乎还没有资格议论国家大事,因为孔子曾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按此观点,只有位居卿相方能议论国事。但宋应星与此相反,他本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精神,关心并议论国家大事,说明他意识到自己作为国民的历史责任感。

  宋应星不但有作为爱国者的历史责任感,还认识到明末社会危机的严重性,有一种紧迫感,在一日一夜之间疾笔草成万言的《野议》。他认为自己在这衰世、乱世中眼看要成为亡国之民,忧心忡忡,却仍对国家前途抱一线希望,相信会由乱而治。他象一位医生给垂危患者诊病那样,分析乱世社会的各种表现,找出致乱之根,再提出治国安民良方,供统治者参考与采纳。

  在某种意义上可将《野议》视作上表给崇祯皇帝的治国方策万言书,因为书中不少地方用第二人称语气,是直接写给皇帝看的。宋应星在书序中谈到写此书时的思想冲动。崇祯九年(1636)三月二十一日,他与分宜县令曹国祺春游于当地名胜钤山,衙役送来邸报,内载淮安武举陈启新因一纸空洞奏文而被皇帝授以吏科给事中之美官,应星取其奏议观之,则觉议论平庸、未得要领。县令欲听应星高见,他便与陈启新论《天下三大病根》奏文针锋相对①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秦汉),第97 页(人民出版社,1985)

  地写了《野仪》。如第六章所述,陈启新的奏文根本没有抓住社会弊病要害,实际上是为实现其个人目的、要求朝廷授官的无耻自白。而宋应星书中谈到的全切中时政要害,他也出于愤恨心情写了此著,认为皇帝对庸人授官是“千秋遇合奇事也”。从而与在朝的刘宗周、钱士升、王聚奎等阁臣规谏崇祯帝勿作这种蠢事的朝议相呼应。这些阁臣的好意奏疏不但未被采纳,反遭斥责、降官、丢官,甚至下狱。宋应星采取较为策略的方式,书中不提陈启新其名,改作正面阐述自己对天下病根的看法,让皇上与世人识别到底哪种看法可取。

  所谓“野议”是对“朝议”而言,乃在野者之所议。宋应星认为既有朝议纷纷,而再辅之以野议,朝野上下相配合,共商国事,亦并行而不悖。他在序中说:“尝思欲伏阙前(内府前),上痛哭之书,而无其胆;欲参当道,陈忧天之说,而无其颜。则斯议也,亦以灯窗始之,闾巷终之而已。”①虽然他谦虚地自称《野议》不过是街谈巷议,但仍想有机会让皇帝看看议论的内容。因为他认为揭露的一些弊政,其他在朝官吏未必敢议,致使皇帝受到蒙蔽。他希望通过这些揭露使统治者猛醒,及时采取紧急对策,以挽时局于万一。当然,他这份比邸报所载更好的奏议是否能到达御前几案,或送入宫内是否被扣压不报,都无从得知。不过,此书即使是只作为街谈巷议得以发表,亦会同样收到社会效果。广大读者观后,必会引起共鸣及反思。总之,宋应星作为直率的政论家,认为自己不能对社会业已面临的危机保持沉默,而要大声疾呼,呼出乱世中有识之士的心声。疾风知劲草,国乱识英杰。应星此举与那些导至明亡的文臣武将丑行,适成鲜明对照。

  《野议》中陈述的政治、经济思想,可以看成明末社会批判思想库中的一份珍品,它与同时代其他社会批判思想家的作品相呼应,造成一股社会舆论。也可以将此书看成作者上书皇帝要求变法的万言条陈。书中指出,有史以来一统王朝垂三百年而不变者,商代以后便是明朝,至明末已是乱极思治之世,天下事尚可挽救,不必自馁(《世运议》)。又说“从来成法,未有久而不变者”(《盐政议》)。而在《进身议》谈到荐人制度弊病时指出:“从古取士进身之法,势重则反,时久必更”,如今己到改革铨政之弊的时候了。《盐政议》则称“政败于弊生,商贫于政乱”,已至“盐政变革之秋”

  矣。还指出“治乱天运所为,然必由人事召致”。人既可使政乱,亦可转乱为治,关键是要变法。宋应星提出变法的依据是,当社会政治、军事及经济各方面的制度弊病百出,而又吏治昏暗,造成普天之下民穷财尽,土地荒芜,工商倒闭,士风不振。加以内有农民军暴动,外有清兵侵袭,大半个中国已乱成一团。他提醒崇祯皇帝要有危机之感,实行变法。他对皇帝说:“痛哭长言,话从何处起止?有心国计人芻芻之言,圣人(圣上)择焉,则幸矣。”

  ①(《练兵议》)。可见这位有心国计的人仍抱一线希望要崇祯帝采纳他的变法条陈。

  《野议》虽仓匆间写成,但其中政治改良思想及变法思想的酝酿,必非一日之功,是宋应星长期反复思考的结果。在考察他思想来源时,要注意到,首先,在万历至崇祯年间六次北上会试及平日去各处游历,沿途耳闻目睹明末社会各种黑暗现象。又因其身分不高,得以体察民间疾苦,能深入下层作①宋应星:《野议。序》,第2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①宋应星:《野议。练兵议》,第17 页(1636 年木刻本)

  社会调查,得到上层统治者听不到的实际情况。其次,明末进步思想家和被逐出官场的以国事为重的官吏、士大夫以及东林、复社成员,均以不同形式议论朝政,形成强大舆论,必会对他产生思想影响。最后,他还可从历史中获得思想智慧。明末与东汉末同属乱世,有不少相似处,因而东汉末的社会批判思潮与明末思想家能一拍即合。王符的《潜夫论》、仲长统(179—219)

  的《昌言》和崔寔(?—170)的《政论》等人所批判的东汉末社会弊端及提供的医治方法,不少也适用于明末。宋应星在《野议序》写道:“东汉仲、崔两君子,所为《昌言》、《政论》,亦野议也。然诵读之余,法脉宛见毫端。”可以说仲、崔、宋的著作确是一脉相承。除此,南宋末与明末也有类似之处,南宋末的治乱得失也成为宋应星发挥政见时利用的历史资料。这就是他所说的“学古有获”。《野议》共12 议,为更系统地了解作者的思想,不妨可将原有各议自然顺序安排作一调整,按所述相同者编组,则可分为下列六组。第一组《世运议》主要讲时局危机及变法的迫切性。第二组有《进身议》及《学政议》,与吏政、学政有关,指出人事及教育的重要性、现有制度之弊病及改良方案。第三组包括《民财议》、《催科议》及《盐政议》,与理财有关,揭露现存财政失误并提出改革方案。第四组为《屯田议》、《军饷议》及《练兵议》,与用兵、练兵、筹饷等军政有关。第五组有《士气议》及《风俗议》,旨在振作人们的精神面貌,使之由衰而盛,国家才有元气。

  第六组为《乱萌议》,分析明末农民起义经过及动因,与安民政策有关。当然,有时一议涉及几方面内容,或同一内容散见于各议之中,因而此处的分组归类并无绝对界限,只是稍将原来次序理顺一番而已。但原来次序仍有作者自己的考虑,亦应尊重。

  宋应星将《世运议》列为首篇是有用意的,因该篇提出变法奏议及政治改革的理论及事实依据。他首先指出:“语云,‘治极思乱、乱极思治’,此大地乘除之数也”。①此处的“思”为语气助词,没有实义,作“则”字解。“乘除之数”是盛衰消长的必然性。译成语体文,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常言道,‘治极则乱、乱极则治’,这是天地间事物盛衰消长的必然规律”。但是否意味着治、乱之间是反复循环呢?

  过去是有持这种观点的历史循环论者。但在宋应星看来,情况并非如此。他认为治与乱二者是矛盾的,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即“物极必反”或“相反相成”。也就是说,治、乱发展到极点,就要向相反方向转化,或相反事物可互相促成。由此可见,宋应星的社会治乱观不但不是历史循环论,而是历史发展的辩证观。他还接下写道:“自有书契(文字记载)以来,治平垂三百载而无间(间断)者,商家(商代)而后,于斯为盛。议者有暑中寒至之懼焉,不知今已乱极思治之时也。”在他看来,封建大一统局面经300 年而未间断的明王朝,至末期已由盛而衰、由治而乱,想起令人有暑中寒至之懼,岂知已至乱极思治之时矣。实际上这个王朝从中期以后己见衰,不过到末期已衰极、乱极而已。宋应星在描述这种景象的表现时写道:“西北寇患,延燎中原,其仅存城廓,而乡村镇市尽付炬烬者,不知其几。生民今日死于寇,明日死于兵;或已耕而田荒于避难,或已种而苗槁于愆阳(旱灾),家室流离、沟壑相枕者,又不知其几。城廓己陷而复存,经焚而复构者,又不知其几。幸①宋应星:《野议。世运议》,第1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生东南半壁天下者,即苟延岁月,而官愁眉于上,民蹙额(绉额)于下,盗贼旁舞(纷繁)、水旱交伤,岂复有隆[庆]、万[历]余意哉!“(《世运议》)。面对这种凄凉景象,宋应星仍是个乐观主义者,他认为:”此政(正)乱极思治之时,天下事犹可为,毋以乘除自沮惑也“。他认为时局仍然有救,不必灰心丧气,因为根据历史发展规律,乱至极则转为治,欲挽山河破碎残局,必须变法。如将治乱转变理解为封建社会周期性社会危机(”乱“)和对付危机所采取的调整(”治“),也不失为一条历史规律。

  如上所述,宋应星认为造成社会衰乱不可收拾的局面,不外政治及经济原因,因此要摆脱此局面,重新治理好国家,必须使用政治及经济两大杠杆来改革国家内政、调整各阶级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矛盾趋于缓和。有鉴于此,他认为变法首先应从吏政及学政开始,这是国家大政所在。因为政权机构各级官吏,从内阁大臣到省府各级地方官,均靠在学校读书、科举、荐举和铨选几个环节产生的。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直接影响到各级官吏素质优劣及政绩好坏。而所谓吏政,关系到政权掌握在什么人手里、如何掌权和如何选用文武百官、怎样识别与考核的问题。这些官吏都是行使政权职能的大大小小的当权派,朝廷制订的各种政策、法令能否通过他们贯彻及如何贯彻,都影响到政权本身之安危。上述陈启新奏文中言天下用人弊政时,只指出重要官吏均来自进士一途,而无大批举人的份。宋应星比此人高明之处是,他认为问题不只在于重要官吏功名出身如何,而在于如何选官及如何做官与从政,亦即“为官之道”及“选官之道”。所以他第一个实质性奏议便是《进身议》,讨论选官及为官之道。他抓住这个政权的核心问题,希望统治者对现状有清醒认识。他说:“自古取士进身之法,势重则反,时久必更”。就是说,自古以来取士选官之法积弊过重就要走向反面,推行过久就应变更。接下他指出“两汉方正贤良、魏晋九品中正、唐宋博学弘词、明经诗赋诸科,最久者百年而止矣。垂三百年归重科举一途而不变者,则惟我朝(明朝)”,但这并不意味明代科举取仕一途是至善之法,而只说明此老朽制度积弊过久,需要变更。宋应星论科举取仕时称“非其法之至善,何以及此”。不可象有的研究者所理解的那样:“若不是它的方法最为完善,怎么会达到这种地步呢?”。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不合应星本义,应将这句话译成:“并非证明科举取仕之法是最好的,那又为何通行三百年而不变呢?”

  他实际上是在暗指明王朝历代皇帝维持科举取仕之法表现的顽固态度,以至到明末演成“势重必反,时久必更”的局面。本书第三章已指出,在宋应星前半生最后15 年里,他已与科举取仕决裂,成为此制度的激烈批判者,他怎会还在后半生说这种制度的好活呢?

  宋应星在《进身议》中抨击明代科举取仕制所循的思路是,先从理论上阐明自古以来一切取士制度均因势、因时而变的道理,接下揭露这种制度的弊病、恶果及表现,同时发表自己改革的意见,破字当头,而立在其中矣。

  为了论证科举取仕制的**,他将此制度产物即各级官吏作了分类剖析,请皇上一一检阅。第一类人靠科举功名而当官的,任各州知州、县令等职,但其城一攻即破,却掠民残甚。终日上报钱粮开支用完,不知如何筹措;遇敌则终日报功叙赏,告急文书频传,终使疆土失守。第二类人靠保举当官,但荐举者与被荐者“声应气求,仍在八股文章之内,岂出他途?”靠八股很难荐举出人才。且荐官须经吏部铨试,动辄长期拖延,当时京内文武选官数千人困于旅舍之中,各地州县官缺300 名,急盼邑令就任,州县元首必然误事。

  这种荐官、授官制度如何使人才得尽其用。第三类人多是进士出身,但“竟不知做官为何本领”,待位至卿相高官时,只图阶荣父祖、荫及儿孙,身后祀名宦、入乡贤,墓志文章夸扬后世。至于遇敌逢艰,作何策应,何尝梦想及之。他们不奋志请缨报国,而是徘徊观望,想舒服做官,把最危急之处交所荐举的人或乡举中最次者去掌管(《进身议》)。另还有第四类人将官府视为客栈,全副精神尽在馈送邀名、调到好的地方或任京官。军兴以来,催征赋税虚报政绩,以便考升,又分其精神大半,根本不顾国家命运及百姓死活(《民财议》)。试想由这些人掌握各级政权,如何会使政权稳固?文职官员如此,武职官员更坏。

  在明末战争频仍之际,军权掌握在什么样人手中以及如何掌权与带兵,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用宋应星的话说就是“求将之道”与“为将之道”。他再一次抓住军政的核心问题。“求将之道”是朝廷的事,任用什么人领兵反映朝政明暗。为将之道是军事将领的事,如何运用军权反映指挥官素质优劣。

  而这两者之间又有密切关联。而武官与文官一样,都靠科举、铨选及荐举同样制度而产生,弊病都是相同的。宋应星对军政问题给予特别的注意,因为军队是保卫政权的武装力量。他写道:“为将之道无他,志在为国,则不惟功成,而身亦富贵;志在贪财好色,则不惟师徒丧,而首领亦岂能全?求将之道无他,精诚在家国与封疆,则奇才异能之人掘起而应之;结习在馈送(行贿送礼)邀名与报功升爵,则外强中干与性贪才拙之人丛集而应之。”①这里他列举了正反两个方而讨论军政问题,显然他主张朝廷应以保卫国家的精诚之意求将并作为用将标准,则奇才异能之人崛起而应之。如为将者志在为国保疆,则功成名就,而其身亦富贵。而实际情况常与此相反,兵部、吏部及内阁其余各部用人习惯于靠门径关系、行贿送礼、吹牛拍马与报功升级等手段,不讲什么原则,于是外强中干、性贪才拙之人丛集而应之。他们得权后志在贪财好色,不惟师徒丧,而首级亦岂能保全,受损失最大的仍是国家。

  宋应星论文武吏政首先抓各级当权派,文官他主张掌握好对内阁卿相及省府州县各地方官的任用,武官则掌握好对兵部尚书、经略、总督及各卫所将帅的任用。他主张文武百官均应以国家最高利益作为选官、为官准则,不能将私利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武举陈启新奏文也提到武官任用,但未讲任何原则,只一味主张“专拜大将,举行登坛推毂之礼,使其节制有司,便宜行事”。②这无疑等于纵容并重用军阀。

  宋应星还认为“用武之道与衡文绝不相同”。所需之兵为“抛石射矢之人,轮戈舞槊之人,引火燕炮之人,驰马侦探之人,护持辎重、炊米挫芻、击斗巡掫之人,堪用者举目而是。”是故招兵易而求将难。“一将立,而众卒从之”,兵无将统率,则为乌合之众。但“兵勇怯无定形,强弱无定势”,须经战场的考验才能越战越勇,同时也要靠将帅的带领,“将军无死绥之心,士卒萌溃逃之想,营已立而令纷,阵未交而先乱,则强者尽成死弱矣。经阵获级而后朝有重赏,而幕府不吝不克??则逗遛逃走之情尽化而为争先迈往之志矣。”(《练兵议》)如果将军忠勇为国、赏罚分明,则所带之兵必强;将军怕死、贪财,则兵亦萌溃逃之想。因此宋应星主张对武官也象对文官那①宋应星:《野议。练兵议》,第15A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②《明史》卷258,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496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样事先考核,对将才则着重考察品行。他写道:“文官庭参讲话之时,有立见其才能警敏与蒙昧,而预料其他日或堪行取、或罹降调者。面试将才,即此可以类椎也。凡人情小利不贪者,大敌必不怯;身图不便者,趋媚必不工。

  此何莫非知人之法哉?“(《练兵议》)。他还认为任用武官时不一定非视其骑射,因为此乃行伍中事,即选一能通骑射者,又何济于事?他指出天启年间辽东、广宁两经略(熊廷弼及王化贞),均通骑射,但皆败于清兵。而唐代的颜真卿(709—785)、宋代的虞允文(1110—1174)不知骑射为何物,但统帅士兵成竹在胸,指挥若定,畅饮谈笑间而摧毁强敌(《进身议》)。

  在宋应星看来,良将除有卫国保疆的忠勇之心外,还应勿欺勿私,有自知之明,有过而勇于自劾,以勿欺良能力立功之本,不能伪报战绩而邀功请升。而他所见闻的将官又是何色人呢?试看他的描述:“今破残遍天下,而日日掩败为功。夺获达马(清兵之马)一匹、斩获首级二颗、箭竿二支,公然上报而不知羞涩汗下。甚则城下牢闭,幸敌不攻,以他邑之破陷相比况,而思叙功:人情及此,欺日甚而私日炽。脸颊日厚,而方寸(心地)日昏,岂有拨乱之期哉!”此等人如何竟有此高位?宋应星分析说:“今日大将、副将,悉从本兵(兵部尚书)差遣。试问职位何以至此?盖自袭荫初官以至今日,其间卑污手本到部与科者,动称‘门下走狗’,自固者方称‘门下小的’。终年终日打点苞苴(送礼)、以金代银、以珠玉代方物(行贿)。”

  就是说,这些将领先靠袭封得小官,而通过向兵部衙门吹拍、送礼、行贿而逐步爬上来的。甚至无耻地对兵部尚书自称“门下走狗”或“门下小的”。

  宋应星指出,“吾人驭兵制虏(抗清),全在气概。设有韩、岳(宋代抗金名将韩世忠、岳飞)诸人。

  即故国贫困老死,忍以‘走狗’自呼哉?“①《练兵议》接着揭露了当时这些”门下走狗“在兵部中后台的嘴脸,其中包括崇祯七年(1634)内阁廷推”有才望“的将领陈奇瑜。此人领兵部右恃郎衔兼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及四川五省军务。宋应星认为”所推总督,不惟兵法不知也,即世法亦一毫不知??昏愚至此,可胜叹息哉!“而推举陈奇瑜出职的崇祯五年至九年(1632—1636)的兵部尚书张凤翼,也是一路货色。张凤翼于天启初投阉奸魏忠贤,为魏阉立生祠,专门与抗清名将孙承宗作对。承宗说此人”才鄙而怯,识闇而狡;工于趋利,而巧于避患“。张凤翼本为魏阉逆党,实该定罪,但崇祯帝不听言官规劝,反提他为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他于是利用职权培植私人势力,形成宋应星所揭露的军内不正之风。言官虽奏劾张”举用非人“,昏庸的皇帝仍不问,继续重用。结果崇祯八年(1635)清兵进关,破坏明皇陵,张凤翼坐视不救。清兵气焰愈高,遂攻入昌平,京师戒严。这时兵部尚书张某才请自督师,但他遇清兵不敢迎战,致使京师外围大同、宣化失守,朝廷为之震惊。

  他惹出这种大祸之后,自知将法办,遂自死。②这就是宋应星所说“不惟师徒丧,而首领亦岂能全”。在宋应星著书时,①宋应星:《野议。练兵议》,第15—16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②《明史》,卷257,张凤翼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492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明军政要职从兵部尚书、经略、总督至总兵官、大将、副将,多为贪财怕死的误国庸才所把持。他们排挤忠良,专靠奉迎、贿赂及臭味相投构成一个关系网,再勾结权奸首辅温体仁及阉官,控制从中央到各边镇、各省军权。这种情况正给清兵南下提供可乘之机。如非卢象升将军领兵人卫,清军几乎可以破京师。宋应星因而叹息地写道:“劣陋相承,百有余岁。偷息闲功,则歇童舞女,海错山珍,以自娱乐。此等人岂能见敌捐躯、舍死而成功业者?”

  他在列举了历史经验后指出:“倘今经略、督抚日廑栋焚剥肤于怀,不杂功名富贵之想,血诚达于上帝(皇上),格言誓于军前,而草泽英雄不起而应之者,岂气声感召之理哉!”

  (《练兵议》)。

  纵观宋应星揭露的上述明末文武百官的丑态,足以使他作出结论说:明代推行达300 年不变的科举取仕之法已到“势重必反、时久必更”的时刻,必须变法。但他没有,也不可能要求取消这种制度,只是希望对之改革。综合他的论述,其所提改革方案包括以下三点:(1)科举考试不能专以八股文章作为取士标准,因为士子入仕后不论从政或从军,都要靠实际本领当官,八股再好也无济于事。且有的人读圣贤书,不按“忠孝仁义”行事,口是心非,其八股制艺全系为获取功名。有的人志大才博,只因不善此道而屡试不第。因而这种考试考不出应试者实际水平。(2)铨选、荐举、任命及考核文武百官时均应以其实才人品为准,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根除私人关系、门径贿赂、请客送礼及阿谀奉承的不正之风。

  以百官实际行动及政绩决定其升降调转。为此,“司铨法者,一破情面,大公至正,掣签而授之。即暂受愤怨,而制科增光,实自此始矣”(《进身议》)。(3)鉴于时事紧急,州县官缺多不补,从中央吏部至各地方抚按,核试授官过程应加快,不能久拖不决。被选官后,亦应从速就任,不得久滞京师,因“残破地方待守令之至,如拯溺急焚”。这三点如能一一作到,可使科举取仕之法得到某种改善,并注入生机,比听任原有弊政自然发展下去要好得多,由此弊病所引起的矛盾也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但执行起来将遇到阻力。

  从明代取仕制度中自然也反映出学政的弊病,而吏政与学政有密切关系。宋应星作为县学教谕,对学政情况相当熟悉。明末学政象吏政一样,也丑态百出。他在《学政议》中首先指出学政在国家中的重要性:“国家建官,大至于秉轴统钧(宰相首辅)、平章军国(内阁大臣),小至于宰邑百里(县令)、司铎黉宫(教官),皆从一途(学校)出,学政顾不重哉?”这就是说,国家文武百官,从宰相、六部尚书到省府州县各级官员、总督、经略、大将副将,小至教官,最初都是从学校培养出来的,因此学政是相当重要的。

  他接着谈到明代学校教育的演变情况,那时学校在中央有国子监,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而明初州县学校生员不过100 人,教官对学生情况较熟悉,而且考核勤严,读书人不敢旷学。但到明末要子弟入学者大多,大的州县学生超过2,000,为明初20 倍,无非都想做官。因此府州大邑学校教官面识的学生不及总数的1/10,小者不及1/3 到1/4.于是学生勤懒、贤与不肖难以考核。更何况“教官之职业已轻甚,欲议一不肖,而县可沮格(阻拦),府可平翻(推翻),其他无论而已”。对学品不良者,教官只能从寒微子弟除一、二以塞责,失去惩戒作用。对官绅子弟及权贵亲属中不肖者,则不敢过问,生怕报复。纵使县令、知州、知府,也得顾忌三分,听之任之。自军兴以来,乡里有钱人怕土地被官绅兼并,不惜典卖田产也让子弟买个庠生,今后当官,十年来人心大变。“乡绅居官家,以荐人人[县]学为致富足用真正门径。金饱者取来心欢,铜臭者绝无汗下。势要乡绅子弟儿齿未毁(乳牙未退),而襴衫业已荣身(已有功名)。呜呼,古道古风今已矣”。只要有钱,便可贿赂入学、登第、当官,而才德居后矣。这种揭露,可谓深刻之极。

  宋应星又以统计数字说明,当时在籍入学者,学业优秀的不及10%,尚可造就的有10%,而文字一窍不通的竟不下30%,“倘沙汰数苛,则繁言必起”。一次只能淘汰1%,毫无惩戒作用,更加鼓励行贿入学。尤其荒唐的是,为逃避岁考,有人盼父母死,假借丁忧。不少学生虽然学业不好,但特别讲究芽戴,儒冠儒服与高官无异,丧失昔日朴实作风。这样的学生今后出去当官,如何能成为国家栋梁。另一方面“群习读书之乡,有文章极其佳熟,而再三应考,不得一府县名字为进身之阶。流落求馆(教私塾),计无复之,则窜入流寇之中为王为佐,呈身夷狄(清)之主力牒为官,不其实繁有徒哉?”

  (《学政议》)。“今天下缙绅举子,不能勤生俭用以自竖立,而以荐进名字为无伤之事,不知逼能文之贫士而为渠魁寇盗,朘(剥削)无识之富室而为负债窭(穷)人,皆由于此。此治乱大关系,而人特不觉耳。”(同上)

  既然贫士无法行贿,再三应考而不能进入府学、县学,只好去私塾教书糊口,实在无法,便被逼与农民军一起造反,或为满清政权效力,这正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宋应星指出,学政**导致对政权的威胁,对这种有关社会治乱的大事,很多人竟无所觉察。他认为学官包庇、纵容之弊,亦由当时社会风气造成,除应移风易俗外,更重要的是改革学政。

  为提高学生素质,防止不肖不贤者于学校滥竽充数,并为社会蓄才,宋应星提出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四项:(1)“欲返天下醇风,则在铁面学使者(掌学政的官员、教官)何法以谢请托。百姓见不慧子弟空费重赀而莫翼进身。

  即暂幸进身,而转眄(转眼)岁考,辱荣立判,乃始思务本“(《学政议》)。

  就是说,掌管学政的官员及教官应当铁面无情,拒绝请托,因才考学。让有些人知道其不慧子弟靠重金行贿入学无望,既令侥幸入学,转眼即是岁考,辱荣立判,通过考试,淘汰不肖。为此,要提高教官管教生员之职权。(2)

  “至有力童生,传文营分而横占府名,黄堂(知府)可严复试,宪署(司法机构)可罪父兄”。就是说,对家有财势的童生靠作文舞弊而横占府学名额者,由知府再严加复试,再由司法机关追究其父兄。(3)“行法美而严,一行而百效,齐唱而鲁随。则不通子弟请客与曳白(交白卷)者,不敢躁进,而贫士方无沦落之嗟。”(《学政议》)就是说,制订出完善的学政管理法,并严格执行,则一行而百效,全国各地都相互配合、响应。这样,文理不通的子弟靠行贿与交白卷混学的,便不敢冒然以进,空出的名额让给学业好的贫士,使其无沦落之叹。(4)对在校学生除加强学业教育、勤严考核外,还要进行思想教育,以返天下醇风,使其有为国为民之情操及勤俭朴素之美德。

  除传授科举应试所需知识外,还要尽可能使其具有今后谋职之本领,不应只教写作八股文章。这一措施他在《进身议》及《天工开物。乃服》中已提及,特补于此。

  应当指出,宋应星对学政的上述改革主张,不但只限于议论,而且自己身体力行。史载其“乘铎(教谕)分宜,士风丕振(大振)”。他主持的分宜县学办得很好,得到县令曹国祺的全力支持,培养出不少人才。而他的学政主张又密切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有骨有肉。他的整个思路是,选用各级官吏乃国家根本大计,吏政明暗关系政权是否稳固,必须革除选官弊政。而官吏来自学校,学校是国家蓄才之所,只有严格掌握在学者素质,提高教官地位及职权,使其严于督学,所育学生从政从军后,方有作为。所以他强调在吏政及学政上进行双管齐下的改革,拟定规章制度严加执行,实行法治以代替人治。各级执法者都应秉公行事,严禁走门径、通贿赂。这样,便可使教育、科举、荐举和拴选等环节都同时走上正常轨道。学政、吏政刷新后,则政权由弱而强、社会由乱而治。要作到这一点,统治者必须下决心变法,从上而下、从南到北,全国一盘棋,迅速行动起来。

  在政权建设中,宋应星除注重吏政、军政及学政的改革外,还很注重思想建设。他认识到伴随社会政治危机的,还有思想危机或道德危机。在前引诸议中,他都提到这个问题。他已感觉到,尽管封建道学喊得震天响,但不良社会风气象瘟疫那样蔓延到社会每个角落,人们象恶魔缠身那样受到精神腐蚀。这实际上是社会一种危险的破坏力量,直接威胁着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固,也必须加以革除。为此,宋应星专门还写了《士气议》及《风俗议》两篇议论,集中解决社会风气日益堕落的问题。他把这个问题提升到政治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在明代思想家中是不多见的。而他的“士气论”和“风俗论”

  思想是他政治思想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士气议》主要论明末政权中文武百官的士气,因为他们掌握各级军政权柄,其士气盛衰便显得格外重要。

  所谓士气,反映了人的精神面貌,一般指战斗意志和气概,士气有盛有衰。

  宋应星“士气论”的基本论点是:“国家扶危定倾,皆借士气。其气盛与衰弱,或运会之所为耶。”这段话有二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说国家是否能扶持住以摆脱危机或是否能稳定住以免遭垮台,都有赖于士气如何。第二层含义是说士气盛衰又由时运机会所促成。换言之,社会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形势影响到士气。宋应星此处所说的士气,具体指文武百官的精神面貌。他们行使各级政府中行政、军事、经济和司法等方面的政权职能。社会政治、军事和经济形势发展的趋向,影响到这些当权派的精神面貌,而文武百官的士气更反过来加剧或延缓社会形势的发展,进而关系到国家扶危定倾。这就是宋应星的基本思想。

  在阐明了士气论的基本理论观点后,宋应星接着对明末文武百官的精神面貌作了分类对比剖析。他一共列举了10 种不同表现形式,每一种表现形式又分为士气盛与士气衰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类型。虽未公开指名道姓,但现实生活中确有其人其事,当时每个官员读此议时都可对号入座。应星在揭露官场弊端时,并未将天下看作漆黑一团。他认为在邪气蔓延时,社会上仍有正气;在衰相百出的官吏当道时,仍有正义凛然的官员存在。正因为有这种矛盾的对立,他才从社会中看到一线希望和生机,而使自己不致成为悲观论者,或怀疑一切、否定一切的人。他的估计是清醒而理智的,充满着辩证思维。

  其原文不易为现今一般读者看懂,我们这里用括号加了若干注释。需注意者,文内“气之盛也”的“气”指士气。

  宋应星所述官员10 种士气表现形式如下:

  (1)“气之盛也,刀锯鼎镬(残酷刑具)不畏者有人焉。其衰也,闻廷杖(朝廷杖击大臣)而股栗矣。”

  (2)“气之盛也,万死投荒(流放),怡然就道者有人焉。其衰也,三径就闲(失官闲居)黯然色沮矣。”

  (3)“气之盛也,朝进阶为公卿,暮削籍为田舍(削职为民),而幽忧不形于色者有人焉。其衰也,台省京堂外转方面(由京官调任地方官),无端愠恨矣。”

  (4)“气之盛也,松菊(清廉)在念,即郎衔(中央郎官)数载,慨然挂官者有人焉。其衰也,即崇阶已及、髦期已届(已该退休),军兴烦苦、指摘交加,尚且麾(驱)之不去,而直待贬章之下矣。”

  (5)“气之盛也,班行考选,雍容让德有人焉。其衰也,相讲相嚷、贿赂成风,甚至[落井]下石倾陷同人而夺之矣。”

  (6)“气之盛也,庭参投刺(投名片见上司)抗志而争者有人焉。其衰也,屈己尊呼,非统非属而长跪请事,无所不至矣。

  (7)“气之盛也,布衣适体、脱粟饭宾(淡饭延客),而清操自砺者有人焉。其衰也,服裳不洁、厨传不丰,而醴颜发赭(面红)而以为耻矣。

  (8)气之盛也,一令之疏、一师之败、一节之怠慢欺误,上章自首者有人焉。其衰也,掩败为功,侈幸存为大捷,而侥幸朦胧(蒙混)之不暇矣。”

  (9)“气之盛也,领郡之邑,艰危不避者有人焉。其衰也,择缺而几祝神央分(祈神佑得美缺),遍挈重债、贿赂滋彰,既欲其靖,又欲其羶(既舒服,又有油水),然后快于心矣。”

  (10)“气之盛也,善兵虏骑(清兵)攻城掠野,宰官激洒忠义,冒矢撄锋(提刀剑)而成功者有人焉。其衰也,疲弱亡命,斩木揭竿谍报邻寇入疆,而当食不知口处(听说农民军至邻地,吓得吃饭不知口处),妻子为虏而不能保者,不一而足矣。”①从以上所述可以形象地了解明末文武百官的精神面貌。象宋应星这样细致而集中的描述,在古代政论作品中也较少见。官员精神面貌及斗志的表现形式虽多,总的说不外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士气旺盛的,他们为国家利益敢于向统治者及上司仗义直言,不怕丢官、降官、下狱甚至杀头,平日清廉,不怕困难,坚守岗位,遇清兵敢于迎战,甚或捐躯。第二种是士气衰败的,他们为私利向统治者及上司阿谀奉迎,寡廉鲜耻,一心恋官,且不惜用各种卑劣手段捞到美官,贪图安逸,伪造政绩,遇敌则仓惶脱逃。问题在于,士气盛的文武官员居少数,常被排逐出官场或降调,甚至下狱论死;而士气衰的占多数,常得势而当权。由于当权官吏士气衰败,使明政权根基不稳,加剧危机局面。宋应星主张将旺盛士气重新振作起来:“夫气之衰者,上以功令作之,下以学问充之。兄勉其弟,妻勉其夫,朋友交相助,可返而至于盛。

  不然长此安穷也?“(《士气议》)。就是说,当士气衰落时,上以考核与录用官吏的法令使之振作,下以教育方式使之充沛。亲属朋友互相帮助砥砺,则可使士气由衰而复返于盛。否则,长此以往怎么也会走到穷途末路之境。

  他此处振作士气的方法是借用法令奖罚、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他认为士气盛衰可以相互转化,也是他士气论的基本思想之一,同样是辩证思维的产物。

  当宋应星将其士气论思想用于分析军事问题时,正确解决了武器与人的作用及相互关系。军队作战要靠武器,他因此重视武器的作用。《天工开物。佳兵》章云:“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其来尚矣。”就是说武器的功用是威慑天下,历史上任何明王圣君都要靠武装力量实现其统治及政治意图。这一章就专门介绍冷武器和火器,而且还指出:“火药机械之窍?变幻百出,日盛月新。中国至今日则即戎者(军人)以为第一义。”另一方面,宋应星又十分重视人在战争中的作用,特别是军事将领及其所率士兵的精神面貌,用他的话说即士气的作用。他主张将卒在战争中应保持旺盛的士气,将领以忠义①宋应星:《野议。士气议》,第5—6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及勇敢激励士兵,就会鼓足其士气并提高战斗力。如交战双方人力、武器相当,则士气高一方必胜。他认为战争中人的因素是更重要的。他说:“吾人驭兵制虏,全在气概。”他这方面的其他有关论述,前已引用,兹不赘。既使用同一种武器,他也强调使用武器的人的作用。他指出,“凡造弓,视人力强弱为轻重??彀满之时,皆能中的。但战阵之上,洞胸彻札,功必归于挽强者。而下力倘能穿杨贯虱,则以巧胜也。”(《佳兵》)明军有120 万,武器装备精良,拥有各种先进火器,从将军炮、佛朗机、鸟铣、炸弹到各种火箭,还聘请西洋军事顾问,最终仍败于人数及装置上居劣势的农民军和清兵。究其原因,不外象宋应星所说明政权军政**、用将不当、指挥不力等人事造成。真正有将帅之才、用兵得当且获大捷的袁崇焕将军,却被朝廷屈杀,这是自毁长城。古今军事史证明,宋应星关于求将之道、为将之道及武器与人的关系的思想,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物、人事与时运关系的思想中始终强调人和人事的主观能动作用。

  如果说宋应星在《士气议》中主要议论文武百官的精神面貌以及其对国家盛衰的影响,那么,他在《风俗议》中则已将目光投向整个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风尚。所谓风俗,指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习惯、爱好和风气等等的总和,在宋应星看来,也同样是反映社会兴衰的一面镜子。他的“风俗论”

  的主要论点是:“风俗,人心之所为也。人心一趋可以造成风俗;然风俗既变,亦可以移易人心。是人心、风俗交相环转者也。”①这就是说,风俗是由人的感情和愿望所造成的,人心即人的感情和愿望所趋,可以造成某一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某种风俗或风气。他所说的人心,与理学家所谓的“心”完全是不同范畴。人的感情和愿望是变化的,人心所趋亦随之变化,从而引起风俗的改变。反过来说,风俗一旦改变,又会移易人心。因而人心和风俗这二者之间相互影响和转变。宋应星在这里既辩证地,而又唯物主义地阐明了风俗产生的原因以及它与人心之间的相互关系。他的唯物主义思想和辩证法思想,在用于解释有关人心和风俗这类复杂的社会现象时运用自如,而且贯彻得十分彻底,几乎同我们现代的认识相一致。他的确是一位有独到见解的思想家。他在这方面的高见令人叹为观止。在他的这一思想阐述中,任何有关鬼神、天运等唯心主义的外在因素完全被排除在外,人成了这一社会现象的主宰。

  宋应星接下便将他的风俗论思想观点用来对社会承平之世和动乱之世的人心和风俗作了对比的阐述:“大凡承平之世,人心宁处其俭,不愿穷奢;宁安于卑,不求夸大;宁守现积金钱,不博未来显贵;宁以余金收藏于窖内,不求子母(放高利贷)广生于世间。今何如哉?有钱者奢侈日甚,而负债穷人亦思华服盛筵而效之。至称贷无门,轻则思攘(盗窃)而重则思标(造反)

  矣。为士者日思官居清要,而畎亩庶人日督其稚顽子弟儒冠儒服。梦想科第改换门楣。至历试不售,稍裕则钻营入泮,极窘则终生以儒冠飘荡,而结局不可言矣。“②对这段叙述中个别地方或可容有异议,但整个精神是可以赞同的。

  要点有二,一是说承平之世天下富足,但却人心节俭,不讲虚夸、有钱不放高利贷;二是说动乱之世民穷财尽,但却反而人心奢侈,崇尚虚夸。这当然也是相对而言,承平之世奢侈者亦不乏其人,然而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崇尚节①宋应星:《野议。风俗议》,第23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②同上俭,反对虚夸,更反对放高利贷。他认为某种风俗是一定时期内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产物,不是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的抽象东西,所以他就用唯物主义观点解决了风俗产生的社会原因。

  针对明末流行的追求利禄、卖官买官和高利放债的歪风陋习,宋应星在《风俗议》中揭露说,现在人心无止足之日。士人当上小官还要当更大的官,于是腐蚀上层官吏,靠送礼、贿赂而求得荐升,破坏了法纪。待他们得到较高官职后,俸禄不足以抵消行贿之所耗,于是再贪污受贿。而上层官吏更贪心不厌,谋求再往上爬,使用的是同样手段。这样在各层官吏之间贪赃狂法,都往上爬,互相倾轧,造成恶性循环。而官绅有钱,还要得到更多的钱,于是放高利贷,到时收不到本息便心伤亏本,而负债人走投无路,只好造反。

  明末社会中追求当官、发财的不良风气,是一种社会瘟疫。当大官发大财,当小官发小财,小官要想当大官。无官无职者靠高利贷发横财。有钱可以买官当,化大钱买大官,化小钱买小官,当官后还可发财,最遭殃的是老百姓。

  “升官发财”、“发财升官”这种伤风败俗蔓延下去,到头来就会象《孟子》所说“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①宋应星揭露的歪风陋习所带来的危害作用,正在于此。

  与升官发财这种不良社会风习相关连的,是奢侈浮夸风。除了追求美食美居外,还表现在对时装追求方面。宋应星指出:“我生之初亲见童生未入学者冠同庶人;妇人之夫不为士者,即饶有万金,不戴梁冠于首”,但三十多年后,“今则自成童以至九流艺术、游手山人,角巾无不同;”甚至妇人亦戴梁冠。还有的印名片将自己的名字印得很大,“学问未大、功业未大,而只以名姓自大,亦人心不古之一端也。”更有的人无功名学业,只为夸吓乡人宗族,人京空走一趟,或买虚假文凭,或冒名顶替,或贿赂前门卖《缙绅便览》者,将其名刊之于上,伪称得各种官衔,以为荣耀之至,甚至变卖田产也在所不惜。“此又人心不古,而引人穷困归乱一端也”。鉴于这些不良风俗,宋应星主张移风易俗,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尚,使人心归正,使国家转危为安。“人心定而职分安,职分安而风俗变,风俗变而乱萌息”。(《风俗议》)

  《尚书。五子之歌》总结统治者亡国失民的教训时写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为人君者失其民,必失其国;欲治其国,必固其民。在宋应星治国安邦的政治思想中,安民思想占有重要位置。为使明末社会危机得到和缓,他主张在吏政、军政、学政、财政和民政各方面实行变法,革除弊政、推行新政,希望朝廷能采纳。而实际上当时封建政权已民心丧尽,阶级斗争相当激烈,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造封建政权的反,从内部瓦解明王朝的统治,形成宋应星所说的“乱世”,当他写《野议》时(1636),农民起义军已将活动范围扩及半个中国,继续向纵深发展,明政权受到严重威胁。为分析农民起义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他写了《乱萌议》。其目的在于指出农民“犯上作乱”(武装起义)萌发的原因。他写道:“治乱天运所为,然必由人事所召致。萌有所自起,势有所由成。谁能数若列眉者?”这是说,社会的一治一乱由自然的运数所促成,然必由人事所引起。社会动乱的萌发自有其原因,局势的促成也有其依据。他认为对这些问题当时还很少有人能说清楚。这是因为这类问题那时是相当敏感的政治问题,讲不好就会自招祸患,①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第190 页(上海:时代文化出版社,1948)

  故为政者几乎无人敢议。宋应星作为在野者,决定勇敢地就这类问题发表看法。毫无疑问,他是站在维护封建政权的地主阶级立场上作出分析的,因而将农民军称之为“寇盗”。但应当承认,他对农民起义爆发原因的分析,大部分是较为客观而属实的。比起那些昏庸顽固的当权派,他的政治头脑较为清醒、目光看得较远。

  宋应星认为导致明末农民大起义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二:(1)朝廷对广大农民横征暴敛、土地兼并及富家对农民的高利贷剥削过重,使他们勤苦耕桑仍饥寒交迫,被催征、催债逼得走投无路。遇有天灾更为悲惨,家破人亡。

  妻离子散,实无生计可寻。(2)官府、大地主、乡绅借权势无端欺压、奴役百姓,视民如草芥,使百姓经年积下深仇大恨。具体内容以后还要论及。他所揭露的这两点,是对封建社会的控诉,也反映了封建政权对百姓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的确是造成农民起义的原因。宋应星还认为,造成社会动乱的责任不在百姓,而在上层统治者,百姓是无罪的,其中绝大多数(95—97%)是好的。在他看来,农民造反是不得已而为之,完全是上层统治者、官府和下面的富豪、大地主乡绅硬逼出来的。他居然能有这样的认识,在地主阶级成员中算是有眼光的。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他建议朝廷立即无条件免除明崇祯九年(他写奏议的这一年)以前农民所拖欠的全部赋税,重新制订税法。从现在起只收鞭银,临时适当地收三饷,不要再加其他税目。待局势平缓,再完全免收三饷,进入正常的税收。他认为这样会使农民经济负担大为减少,只有使农民保持温饱,才能安心农业生产。免除农民这些负担造成的亏损,可由军内屯田解决一部分,亦可由朝廷及各级官府节省无益开支等方面得到补偿。他主张取缔高利贷,从各个方面减少对农民的剥削。他认为“民”与“寇”可相互转化,并向朝廷献策,“与寇争民”、“化寇为民”。对参与农民军的绝大多数只要不再造反,免予追究,利用发展生产的政策,把农民重新吸引到田间。各级官吏应爱民津己,廉洁施政,不得再逼迫并滋扰百姓,使民得安。铲除贪官恶吏,使民为快。

  宋应星还主张革除对城市工商业主的各种烦苛税法,撤消或减少税务关卡,实行一次完税的一条鞭法,简化税目及征税程序,让工商业主有利可图,国家亦可从工商业复苏过程中得到相当可观的财政收入。对于贫士,他主张根据实才授予功名,给以人仕机会,杜绝门径贿赂之风。他注意到明廷将大批贫士推向自己的对立面,使他们帮助农民军及清兵。在这方面他提出与农军及清兵争夺知识分子的问题。总之,他的安民思想是从发展农工商业、恢复社会经济与政治稳定的大局考虑的,让士农工商各得其所、各安其业,使社会由乱而治,再集中全力抗击清兵威胁,确保大明江山。宋应星把安民问题提到关系国家治乱兴衰的高度。他是地主阶级中有远见的有识之士。然而他并不了解,明末阶级斗争已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任何安民政策都很难奏效,既不会被统治者所采纳,也不会为起义农民所接受,可以说为时晚矣。

  他虽提出减收赋税的主张,并部分反映了百姓疾苦和要求,但毕竟不如李自成提出的“均田免税”、“迎闯王不纳粮”的口号更吸引群众。在农民看来,只有用武力教训上层统治者,才能使他们懂得其苛政所招致的恶果。因而宋应星的安民思想在封建治平之世尚有可为,而在乱世则不可为也。他在《野议》第一篇《世运议》中还认为“天下事犹可为”,而在最后一议《乱萌议》中则以“《野议》及此,涕位继之,不知所云矣!”来结束此书,正反映出他当时复杂而矛盾的心情。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宋应星特别关注的另一社会问题是国家的财政,因为财政乃一国之命脉。他注意到明末社会危机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民穷财尽”,而且认为只有摆脱经济困境,社会才能转危为安、由乱而治。所以他在《野议》中每一议几乎都涉及财政问题。看来他对理财颇有研究和一套思想。《民财议》在《野议》中的次序安排仅次于《进身议》,居第二位,可见在作者心目中除吏政是首要问题外,其次便是财政。这与封建社会内吏部与户部向来被视为政府六部中最重要二部的认识,是相当一致的。宋应星经济思想中最核心的,是他的财富观。他在《民财议》中写道:“普天之下,‘民穷财尽’四字,蹙额(绉额)转相告语。夫财(财富)者,天生地宜,而人功运旋而出者也。”

  ①这是说,所谓财富原蕴藏于自然界,运用人的生产劳动而创造出来的。这与他的“天工开物”思想正互为表里。《天工开物。膏液》章写道:“草木之实,其中蕴藏膏液(油脂)而不能自流,假媒水火、凭借木石,而后倾注而出焉。”这是说,植物的子实中含有油脂,但不会自行流出,必须通过水火的作用、借助于木榨及石磨加工,而后才能倾注出油。因而在宋应星看来,社会财富的物质来源蕴藏于自然界中,但不会自行生成,必须靠人的生产劳动通过生产工具作用于物源,才能使之转化成有用之物或物质财富。简言之,财富是人通过劳动{ewc MVIMAGE,MVIMAGE, !13800300_0303_1.bmp}创造的。这是他财富观的第一层含义。

  接下,宋应星在《民财议》中又写道:“天下未尝生,乃言乏。其谓九边为中国(中原)之壑,而奴虏又为九边之壑,此指白金(银)一物言耳。财之为言,乃通指百货,非专言阿堵也。

  今天下何尝少白金哉!所少者,田之五谷(粮食)、山林之木、墙下之桑、洿池(池塘)之鱼耳。有饶数物者于此,白镪(白银)、黄金可以疾呼而至,腰缠箧盛而来贸者必相踵也。“

  由于这段话相当重要,必须逐字逐句推敲其含义,首先要弄清一些词的意义。

  文中“九边”为明代北方九个军事重镇: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太原及固原,均驻有重兵。“中国”指中原地区。“壑”本义是沟或坑,此处转义为空虚、贫乏。“九边为中国之壑”可理解为“九边比中原穷”或“中原比九边富”,有人理解为“以邻为壑”的“壑”(水坑),恐不确切。“奴虏”是明人用以称呼清政权的,它控制今东北一部分地区。

  “财”指社会财富。“百货”与今义同,实际上就是《天工开物》各章中讨论的工农业产品。“白金”、“白镪”指明代作为货币而流通于社会的银,①宋应星:《野议。民财议》,第3—4页(明崇祯十年原刻本,1636)

  或银钱。“阿堵”典出于《晋书》卷43《王衍传》,指金属货币。“山林之木”指山上种植的果木、树木及其加工品。“墙下之桑”不可只理解为墙下的桑树,而是含义更广,包括桑蚕及丝以及以桑为原料的产品,如桑皮纸。

  “腰缠箧盛”指持金属货币(银两)前来贸易的商人。“有饶数物”指具有大量这类货物,如“田之五谷、山林之木、墙下之桑、洿池之鱼”等等货物。

  只有将这些词义理清,才能了解原作者的思想。

  根据我们的理解,宋应星上述那一大段话应语译为:“国家不发展生产,就意味着缺乏社会财富。有人说九边地区没有中原地区富,而东北地区又没有九边富,只是因为缺乏银钱。其实所谓财富,乃通指百货,并非专指钱币。

  现在国家何尝缺少银钱呢!所缺少的是田里出产的粮食、山上种植的果木、树木[及加工品]、屋墙下种的桑[养的蚕以及丝绢]、池塘里养的鱼等等。

  只要有大量这类货物,则黄金、白银便可以疾呼而至,腰带钱币的商人就会接踵而来贸易。“在宋应星看来,所谓社会财富乃通指工农业出产的百货,而非专指货币。这是他财富观的第二层含义。在他的心目中显然货币不是真正的社会财富,真正的财富是工农业各种产品,如粮食、丝帛、果品、木材及加工品(油脂、纸张、漆、墨、车船等)、鱼虾以及金属制品等等。货币本身不是财富,而是衡量财富物质载体百货的价值尺度及百货在社会流通时的经济媒介。宋应星认为明末经济危机所体现的”民穷财尽“

  的“财”,不是指充当货币的白银,因为政府每年都搜刮到上千万两银,而国库亦存有大量银。白银并不缺,也不值钱,崇祯年间河南一石米值银150 两,百石米可换1.5 万两银。当时社会上奇缺的是工农业产品。这是国计民生所必需,亦是真正财富,有了这些便可通过商人贸易换来更多钱币。这正是宋应星的与众不同的高明思想。明末农业萧条,工业衰退,广大农民彼产,社会不能供应足够粮食及其余工业产品,这才造成经济危机。因而所谓“财尽”,指社会物质财富已经耗尽,不是银钱耗尽。

  因此我们看到,宋应星的财富观实际上包括两层含义:(1)财富由劳动创造;(2)财富通指工农业百货,而非钱币。这是他对经济学原理的一项天才贡献。在此后139 年的1776 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才提出关于财富的类似概念。①在他以前,15—16 世纪欧洲流行的重商主义经济学说认为金银货币就是财富,一个国家最好的经济政策是在国内保持尽可能多的金银,而财富产生于商业贸易。18 世纪法国的重农学派,则认为农产品是唯一财富,而财富只产生于土地。但亚当。斯密在其《国家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An l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或简称《国富论》一书中,既反对重商主义,又反对重农学派的上述论点,他争辩说:货币并不是财富,而财富是满足人们食衣住行等消耗所用的百货(consumable goods);财富既不①Th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Vol.7 ,p.463(New York ,1967);Christine Ammer; Dictionary of Businessand Economics,p. 428 (London,1984)。

  产生于流通领域,也不产生于土地,而是产生于人的劳动。亚当。斯密认为,最富有的国家是能自行生产或从别处控制最大数量的百货的国家。他的学说反映了资本主义更高发展阶段的现状,为产业革命制造舆论。可以说在有关财富的基本观点上,亚当。斯密与宋应星不谋而合。这位英国学者写《国富论》时,研究了经济学说史,要是他知道在他以前中国思想家早已提出类似论点,他一定会把宋应星视作自己的直接先驱者。所以我们认为,宋应星的财富观值得在经济思想史中大书一笔。

  为了评价宋应星的财富观在经济思想史中的地位,还可把他和他的中国先辈及同时代人的观点作一比较。《管子。八观》篇说:“彼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地非民不动,民非作力毋以致财。夫财之所生,生于用力,用力之所生,生于劳身。”又说:“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言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故曰,时货不遂(充足),金玉虽多,谓之贫国也。”

  “行其田野,视其耕耘,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知也。”①此处所说的“时货”即应时物品,指各个季节的林牧副产品。在《管子》作者看来,社会财富指农林牧副产品,主要表征是谷物,其次是六畜、桑麻等林牧副业产品,因此观察一国财富情况,主要是“行其田野,视其耕耘,计其农事”和“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同时还认为社会财富主要来源于土地及劳动。这就是《管子》的财富观,可以说同18 世纪法国重农学派魁奈(FrancoisQues- ney,1694—1774)的学说是一致的,而且我们还可以说魁奈是直接或间接受到《管子》经济思想的影响。但无论是《管子》还是魁奈的著作,都没有把工业产品列入财富范畴之中。管仲和魁奈观察一国财富时,目光只集中于田间、山泽,而没有注视工业作坊。在财富观方面没有象宋应星和亚当。斯密那样全览工农业产品,是为不足。有人说《管子》中财富指谷物、桑麻、六畜、房屋等劳动产品和山泽、土地、沟渎等自然财富,又说《管子》财富观“与17 世纪的配第(WllliamPetty,1623—1687)观点相同”。①我们很难同意这种看法。首先,通览《管子。八观》全文,只将劳身作力的农林牧副产品列为财富之中,而不应包括山泽、土地、沟读等自然财富在内。其次,英国经济学家配第是重商主义者,他并不认为农业是财富唯一来源,反而将工商业(尤其商业)的地位放在农业之上。因而管子和魁奈的财富观相同,而二者与配第的观点正好相反。这是在我们考察西方经济思想史后得出的认识,愿与名公商略。

  与宋应星同时期的明代科学家徐光启(1562—1633),在财富问题上也发表了看法。他在崇祯三年(1630)六月九日奏上的《钦奉明旨条画屯田疏。用水第二》中写道:“臣窃谓欲论财,计先当论何者为财?唐宋之所谓财者,缗钱耳。今世之所谓财者,银耳。是皆财之权(衡量媒介)也,非财也。古圣王所谓财者,食人之粟、衣人之帛。故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也。若以银钱为财,则银钱多将遂富乎?是在一家则可,通天下而论,甚未然也。银钱愈多,粟帛将愈贵,困乏将愈甚矣。故前代数世之后,每患财乏者,非乏银钱也。”①显而易见,徐光启认为银钱或货币不是财富自身,而是衡量财富价值的尺度,在这一点上与宋应星观点相同。但光启认为财富主要是粟帛,①吴天颖:《管子经济篇文注释》,第76,73 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0)

  ①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简编》,第129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①徐光启著、王重民校:《徐光启集》,上册,第237 页(中华书局,1983)

  而应星认为财富“乃通指百货”,即泛指工农业各种劳动产品,而不只是粟帛,是为二人不同之点。相比之下,正如叶世昌先生所说:“宋应星的财富观要比徐光启的正确得多”。②顺便说,叶先生是将宋应星经济思想列入专门研究对象的一位中国经济思想史专著的作者,值得敬佩。还要指出的是,徐光启把自己主张粟帛为财富的观点归托于“古圣王”名下,以此说服崇帧帝接受这一主张。正如我们下面将要谈到的,实际上此经济主张来自西汉政治家晁错(前230—前154)的《说(shuì)文帝令民人粟受爵疏》或《贵粟疏》中“是故名君贵五谷而贱金玉”的思想。从上述中外对比中可以看到,宋应星的财富观比古代《管子》和同时代徐光启以及18 世纪魁奈的观点更为周全与正确,而比17 世纪配第的观点高出一个层次。换言之,在宋应星以前很难在中外找出对财富概念的理论认识上超过他的人,只有比他晚一个多世纪后亚当。斯密才在理论认识上达到这一高度。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宋应星对基本经济学原理作出一项天才贡献的原因。就凭这一条,他就足以在世界经济思想史中占有一席不可抹杀的地位。

  宋应星在《野议。民财议》中从理论上独特地解决了什么是财富的问题后,接着便阐述如何能增加国家财富,以摆脱国家财政困境,对付经济危机。

  在这方面他再一次提出值得称道的经济学思想。他从其特有的财富观出发,自然会导出一个结论:增加国家财富就意味着发展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以便提供丰富的农工业产品。他并不看重金银珠玉,因为不代表国民财富。在他看来,国富意味着社会拥有最大数量的农工业产品,则通过贸易手段金银自然疾呼而至。在发展国民经济、增加社会财富方面,他特别看重农业的作用,推崇“贵五谷而贱金玉”的思想。他在《天工开物序》中写道:“卷分前后,乃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就是说各章先后顺序安排,是根据这一思想原则作出的。因而讲粮食生产的《乃粒》章列于全书之首,《珠玉》章列于书尾。

  6 世纪农学家贾思勰《齐民要术》中也有类似表述。这种思想渊源于西汉政治家晁错。晁错向汉文帝上疏中说:“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

  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①文帝因采取发展农工生产的政策,使国富兵强,民得以安,造成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宋应星非常向往这种治世。他推崇”贵五谷而贱金玉“的思想,还表现在他将其书房称为”家食之问堂“,就是研究农工业生产学问的场所,比起他哥哥应异将自己堂名称”方玉堂“来,确是站在更高的思想境界上。

  宋应星不将金银视为财富,还见于下列论述:“黄金美者,其值去黑铁一万六千倍,然使釜鬵斤斧不呈效于日用之间。即得黄金,值高而无民耳。”

  (《天工开物。五金。黄金》)这是说,美金比黑铁贵一万六千倍,然设使铁锅、铁制刀斧等不呈效于日用之间,既使有黄金,其价虽高,却无用于民生。这同晁错的观点是一致的。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宋应星继承了古代重农主义的传统经济思想,但又不被此思想所局限,他也注重工商。《天工开物》18 章中与农业有关的占6 章,其余12 章与工商业有关,而农业6 章中也有②叶世昌:《中国经济思想简史》,中册,第362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

  ①晁错:〈说文帝令民人粟受爵疏〉,载《汉书。食货志》及《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一册,第228 页(中华书局,1958)

  与工业有关者。他在工业各章同样描述了工业品的重要性。他认为没有工业,农业也难以发展,因为“世无利器,即般、倕安所施其巧哉?”(《锤锻》),没有农具,农民如何耕种?《天工开物)之所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将农工业生产技术放在一起综合论述的难得之作,就是因为这位作者同时兼有重农、重工的经济思想。从这个意义上看,他又不同于中国古代和西方18 世纪的重农主义者,因为他的视野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这又是从他的财富观中自然引申的结果。我们认为宋应星独具特色的的财富观是他全部经济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

  宋应星与传统的重农主义者另一个不同之处,是他对商业重要性的认识。从西汉以来,中国封建政权以重农抑商或重农抑工商为国策,以农为本,以商为末。“仕农工商”四民的提法中,士大夫和官僚居首位,而商人居末位。政府更颁布各种政策来抑制商业,这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来自政府的干扰。实际上有文字历史以来,任何一个社会没有商业,经济就无法运转,而将重农抑商政策刻板执行下去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违反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宋应星完全认识到这一点,他高度评价了商业的作用:“人群分而物异产,来往贸迁以成宇宙。若各居而老死,何藉有群类哉?”①这是说人们分散于各地居住,货物又产于不同地方,只有通过贸易往来,才构成了社会。如果人各居一方而老死不相往来,又怎能构成社会呢?(《天工开物。舟车》)。他又说:“物有贱而必须,坐穷负贩。四海之内,南资舟而北资车。梯航(翻山越海)万国,而使帝京元气充然。”(同上)就是说,有些货物虽较贱,却是必需的,仍需经过商人贩运才能满足需要。中国境内贩运货物,南方靠船,北方靠车。经过翻山越海开展国内外贸易,才使京师繁荣起来。宋应星将东晋、南宋与晚明作了对比,认为明代商品经济比过去发展,他称之为“盛世”。从《天工开物》各章叙述中也可看出商业在农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例如景德镇瓷器厂生产中的釉料无名异来自浙江,北方造黄酒的药靠淮安供给,江西稻田中的农药砒霜产于湖广的衡阳,福建漳缎所用原料生丝来自四川等等,都要靠商人贩运,才能使这些生产得以进行。

  商业之所以被宋应星看重,还因为它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商税在政府收入中所占比例相当可观。因而他在《野议。盐政议》中更提出“通商惠民”思想。由此看来,他在经济方面持“农工商并重”说,以农业为主体,以工业为辅佐,而以商业为农工业产品的流通渠道。他从国家全局考虑,认为农工商三者废一不可,必须都给以重视和扶持,国民经济才会全面而均衡地发展。当工农业发展后提供丰富产品时,由商业渠道梯航万国,才会使国家元气恢复。在宋应星以前,明嘉靖年间,政治家张居正(1528—1582)提出过“厚农资商”新说:“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稿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若权衡然,至于病,乃无以济也。?故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①他将农业与商业的关系比作“权衡”,即秤锤与秤杆的关系,二①宋应星:《天工开物。舟车第九》,中册,第29A 页(中华书局影印明崇祯十年原刻本,1959)

  ①张居正:赠水户周汉辅榷竣还朝序,《张文忠公全集》,卷8(清同治年刻本)

  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又互为利害。张居正在“重农抑商”及“农本商末”

  传统经济理论占优势的时代里,能够替商业说几句话并将其与农业看作同样应予重视的部门,已经难能可贵。但至崇祯年问,阁臣徐光启又提出一反张居正的观点:“如古之法制贱商贾,尊农人”,仍主张重农抑商(前引《条田屯田疏》),在经济理论上倒退了一步。及至宋应星,不但重申与张居正同样的观点,而且比张走得更远。张居正“厚农资商”说中没有把工业包括在内,而宋应星做到了。宋应星的“农工商并重”说,亦可称为“厚农扶工资商”说,是对张居正理论的一大发展,使经济理论又前进了一大步,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的大胆改造。

  东汉的王符(字节信,号潜夫,二世纪人)曾对经济领域内“本末”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从战国以来一直主张“农本商未”,但王符认为:“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未。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囤积居奇)为未。三者为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未则民贫。”②在王符看来,农、工、商各自有其本及末,他主张农以耕桑为本、工以致用为本,而商以通货为本。如三者各守其本而去其末,则民富矣。他也是替工商辩护的思想家,这与传统理论认为只有农为本、其余均为末是不同的,也是对传统理论的一次大胆改造。王符已隐约表露出农工商在社会中都有存在的理由并都是富民途径的观点。宋应星对王符及其同时代的人仲长统、崔寔的观点是熟悉的。他抓住王符理论中一种新思想的萌芽,使之发扬光大,再将张居正观点中不足之处加以补充,从而完成其“农工商并重”说。这是宋应星对经济学理论作出的另一贡献。

  宋应星从他的财富观思想出发,为医治明末社会经济危机症所开出的第一个药方,是大力发展农工商业,增加农工业产品,再借商业使农工百货流通于社会。本书第一章已介绍了明代工农业生产及技术均较前代有很大发展,以当时一亿工农靠高超技术辛勤劳动,本可为社会提供足够的农工产品及财富。那么为何到明末崇祯年间国家竟演变到象宋应星所说缺少“田之五谷、山林之木、墙下之桑、洿池之鱼”的地步呢?以农业而言,他告诉我们当时的现状是,除福建、江浙少数地区因人多地少、土地较少荒芜外,“其他经行日中。弥望二、三十里,无寸木之荫可以休息者,举目皆是。”

  (《民财议》)“”北方自云中抵山海〔关〕,东方自成山抵蓬莱,荒闲生谷之地,广者百里,促(窄)者十里,弥望而是。“(《屯田议》)。按理说,农民是离不开土地的,为什么明末大片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农民”或己耕而田荒于避难“,家室流离,不是饿死,便是逃荒,甚且参加农民军造反呢?宋应星认为”所以至此者,之民何罪焉?“,就是说造成农业凋零的现状并非农民的过错。无非是天灾、**造成的。据统计,自明万历到崇祯(1573—1644)的71 年中,水旱饥疫等灾害就有68 年之多,受灾地区遍及全国。①此时饿殍满道,死者枕籍。但正如宋应星所说,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人事所召致(《乱萌议》)如果只是大灾,则《天工开物》中介绍各种抗灾方法,都在民间采用。既然**为主因,便应分析②汪继培、彭锋:《潜夫论笺》,第16 页(中华书局,1979)

  ①刘重日主编:《中国史稿)第六册,明史,第449 页(人民出版社,1987)

  其表现形式,并采取消除措施,这样才能使生产复苏。前已简单提及**因素,此处冉予细述。

  宋应星指出,造成农业凋零的一个重要经济原因,是封建统治者向广大农民借搜刮与加派赋税的方式实行残酷剥削的结果。另一原因是工商倒闭后,原有资本转用作高利贷,更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破坏了再生产。农民、工人见勤苦耕织而饥寒不得一免,甚且破家荡产,遂无生产积极性,而外出逃亡,最后参加农民起义。其结果造成大片土地荒芜、百里无谷无木的凄凉景象。不但农民如此,中小地主也见经营土地无利可图,纷纷变卖田产,自寻生计。整个国家眼看着坐吃山空。宋应星在《催科议》中专门揭露这种苛政。他写道:“自军兴议饷,搜刮与加派两者并时而兴。司农(户部官员)

  之策止于此矣,节钺(兵部官员)之计亦止于此矣。已经寇乱之方,乱不可弭(止);未经寇乱之方,日促之乱。夫使倍赋(增加赋税)而得法,民犹可堪。今赋增而法愈乱,纳广而欠转多(增税面广,拖欠越多)。?夫小民即贫甚,但使头绪不分,昔日编(鞭)银一两者今编一两五、六钱,昔日派米一石者今派一石二、三斗,并入一册之中,追完共解藩司??倘雨赐不愆(年景好),竭脂勉力,犹可应也。乃今日功令不然,逐件分款而造〔册〕,衙役承行?可逐项而掠取也。于是一里长之身,甲日条鞭,乙日辽饷,丙日蓟饷(练饷),丁日流饷(剿饷),戊日陵工,已日王田,庚日兑米(漕运税),辛日海米(海道运粮税),壬日南米(运粮税),癸日相连甲乙日,去年、前年、先前年旧欠追呼又纷起,往来如织。光景及此,有不从乱如归者哉?“(《催科议》)。

  从上述可知,万历初年奉行的一次完税的“一条鞭”税法已尽行放弃。

  至崇祯年时,除原有赋税(鞭税)之外,又加了许多新的税目如辽饷、练饷、剿饷、陵工、王田、兑米、海米、南米等近10 种赋税名目,分类造册,由官府逐项向农民及工人掠取。交完一种税,便要交另一种税,每次交税还要受官府克扣。因而农民成年累月有交不完的赋税、还不清的旧欠。宋应星认为,如果执行万历初年“一条鞭法”,总共只有一种税一次完成,既令再增加一些税,遇到年景好,“竭脂勉力”,民犹可应。崇祯时百姓已贫甚,而税法又大乱,增税名目越广,百姓欠税就越多,造成已乱之处,乱不可止,未乱之处,日促之乱。他认为明末乱世由苛捐杂税所促成。崇祯四年(1631),朝廷规定考选各级官吏,看是否完成催征赋税,户部尚书毕自严因此被革官下狱,此明吏政法律之一变也。①如宋应星所说,各级官吏为保其位便用严刑催征,且挪用今年税款以补去年、前年旧欠,“相承十六、七年,累官累民,病痛尽由于此。而那移考满而升召者,大者棘槐(公卿)、小者方面(地方官)。其人已多,故此语秘不告之至尊(皇上)。不知治乱大关系,皆因此事之蒙蔽。缙绅忌伤同类(官官相护),自同寒蝉(守口如瓶)宜也。乃席藁舆梓而疏人九阍(将实情冒死上疏朝廷)者,竟无一言及此,可胜叹惜哉!”

  (《催科议》)这是说,各级官吏瞒上欺下、相互包庇作弊及搜刮百姓以肥私的方法执行税收法令,而无人检举揭发,致使皇上受到蒙蔽,岂知治乱大关系尽由此事造成。

  宋应星还揭露说,长期以来地方官精力全放在催征、受贿、升官上面,不顾百姓死活。他因此感慨地向皇帝提出,希望朝廷“将旧欠追呼一概停止。

  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第3 册,第1182 页(中华书局,1977)

  惟从今日伊始,金华(鞭税)、辽饷、流饷分文不完者,治以重罪。究竟所得之数,视终日催楚(催促旧欠而所得无几者反过之。何也?〔百姓〕膏血止有此数,而舍旧追新,人情有乐输之愿也。“((催科议》)。这是说,将过去拖欠的旧税款一概停收,从现在起只征当年的鞭银、辽饷、剿饷,分文不完者治以重罪。计算起来,所得反比催征旧欠还多。可见,他并不反对征税和增税,在他那个年代里只能提出”轻徭薄赋“,但反对横征暴敛,主张增税得法,适量而止,以百姓可堪忍为度,因为人民膏血有限,不可能无限压榨。不然便要激起民变。他指出:”南方皆稻国,立秋收获者十之四,而霜降、立冬收获者十之六。今方春二月,新谷尚未播种,而严征已起者纷纷矣。天运人事,一至此极耶!“(《催科议》)。就是说,这样下去,封建统治便已至末日了。宋应星将百官不肯上奏的实情和盘托出,意在要求朝廷在横征暴敛方面紧急刹车,使民以安,否则会导致全国大乱、政权垮台。

  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他的担心后来成为现实。

  除苛捐杂赋是引起农业萧条、激起民变的经济原因外,宋应星认为另一原因是农民无法忍受高利贷的盘剥。他是明代批判高利贷并认识其破坏性的最激烈的人之一。中国先秦时很少反对放债,因为不单私人搞,而且政府带头。直到西汉的晁错和东汉的桓谭(前32—后39),才反对私人高利贷。但唐宋时很少有反对者,甚且还为之辩护。例如陈亮(1143—1194)就认为放债“量取其息”是债贷双方“交相养”、“通有无”(《龙川集》卷16)。

  直到明代丘濬(1421—1495)也还为高利贷辩护。由于高利贷越演越烈,至明末已成为严重社会问题,引起宋应星的强烈反对。他在《民财议》中指出:因官府终日逼征,贫苦工农只好向富家惜贷,于是富贵“家人于弟出其称贷母钱,剥削耕耘蚕绩(工农)之辈,新谷新丝,簿帐先期入橐(袋子)。遑恤(恐怕)其他。用是,之民(百姓)日见勤苦耕桑而饥寒不免,以为此无益之事也。择业无可为生,始见寇而思归之。从此无下财源遂至于萧索之尽,而天下寇盗遂至于繁衍之极矣。”可见,贫苦工农新谷、新丝刚生产出来,便被债主按帐簿所记先行夺走,恐怕作别的用。因而百姓日见勤苦耕桑而饥寒不免,以为耕桑为无益之事,又无别的职业可以谋生,遂参加造反,从此天下工农业财源遂萧索至尽,农民起义遂繁衍至极,而大明江山完矣。

  宋应星还驳斥了富人不放债、穷人就无法生活的谬论。他写道:“说者曰:”富家债贷不行,隐民(贫民)无取食焉‘。夫天赋生人手足,心计糊口千方有余。称贷无路,则功劳奋激而出。因有称贷,助成慵懒。?即令田亩有收、绩蚕有绪,既有称贷重息,转眄(眼)输入富家。铚镰(农具)筐箔(养蚕用具)未藏,室中业已悬磬(一无所有)。积压两载,势必子母(本息)皆不能偿,富者始闭其称贷而绝交焉。其时计无复之,有不从乱如归也?“

  (《民财议》)针对替高利贷辩护的论调,宋应星认为人们借体力和心计糊口是绰绰有余的。实在无法才借贷,无处借贷,就会激励勤劳,借贷反会助人慵懒。但逆定理不能成立,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人因懒怠才借债。正如宋应星所说,工农因政府横征暴敛,无法完税才借债,并非由于慵懒。借债完税后,即令田亩有收,织丝成绢,因有重息还债,所得转眼输入富家。

  他们的生产工具还未收起,室内已一无所有。当年还不起债,积压两载后势必本息皆不能偿,富者便闭其称贷而告发官府。这样看来,工农群众无论如何勤劳聪明,其劳动所得一不能交完数不清的赋税,二不能偿还高利贷本息,三不能有别的职业谋生。他们在这个社会上已被逼得走头无路、无生计可寻,唯一出路是随农民军一起砸烂这个旧世界。宋应星除受阶级局限性把起义农民称为所谓“寇盗”外,他已完全认识到为什么会导致此后果的经济原因。

  他又继续说:“夫子母称贷朘削(剥削)酿乱如此,而当世建言(向皇上进言)之人,无片言及之者何也?盖凡力可建言之人,其家未必免此举(放债)

  也。“(《民财议))这种揭露可谓一针见血。他的结论是,正由于朝廷横征暴敛、富人放债盘剥,才造成田不长谷、山不植木、池不养鱼和卤不制盐这种农工业凋零、民穷财尽的地步。这是他找出的社会病根所在。不过要指出,他在猛烈批判高利贷剥削时,竟无片言谈及地主的地租同样是对农民的另一严重剥削方式。用他的说话,盖因”其家未必免此举也“。这就使他对封建剥削制度的批判出现一个漏洞。但我们得承认,当明末放债成风、替高利贷辩护的大有人在时,宋应星出来猛烈抨击此举,并将其提到酿乱之源的高度,在当时恐不多见。料想他家也曾借过债,因而有切身感受。他还在《怜愚诗》第六首谈到放高利贷:”青苗子母会牙筹,吸骨吞肤未肯休。直待饥寒群盗起,先从尔室报冤仇。“诗中第一句意思是,春夏之交青黄不接时,债主放债用算盘计算本息。同诗第39 首也谈到这个问题:”人到无能始贷金,子钱生发向何寻?厉词追索弥年(一年)后,生计萧条起绿林(农民起义)。“

  明代高利息一般为本金的50—100%,有时比这还高。债主催债,象官府催征一样,常使工农家破人亡。苛税猛如虎,称贷凶如豹,都是人间祸害。

  导致明末工农业萎缩、社会财富穷竭的原因除对工人、农民剥削过重,使其无法生活而脱离作坊和土地外,也还由于对工商业主剥削过重,使其无利可图,工厂纷纷倒闭。中小地主也因赋税过重而失去经营土地的积极性,纷纷转卖田产。这些人将手中余钱转向放债,而剥削工农,破坏再生产,造成经济上的恶性循环。宋应星既然主张挽救社会经济危机的出路在于大力发展农工商业,并找出妨碍农工商业发展的人为障碍,加以排除,那么他在分析了农民、工人破产的原因后,也就必会进而分析工商业主破产的原因。事实上正是如此。他在作前一项分析时,把农民与工人放在一起同时讨论。他在作后一项分析时,把商人与工厂主放在一起讨论。这样作自有理由,因为在他看来,农民与工人的共同特点是靠自身劳动而谋生的,而商人和工厂主的共同特点是靠资本与利润而谋生的。他较少专门提到工厂主,而只用“商”

  这个词,实际上“商”包括经营工业的和从事百货流通的两类人。当他谈“盐商”时,时而指煎盐的灶户(工厂主),时而指贩盐的商贾。因而他谈“商业”时实际上包括我们现在理解的工商业。只有弄清这些,才能领会其“农工商并重”说的思想含义。

  宋应星关于发展工商业的思想,集中反映在《野议。盐政议》中。他首先指出:“食盐生人所必需,国家大利存焉。政败于弊生,商贫于政乱。”

  这里他把工商业的兴衰看作是衡量国政阴暗的尺度,国政的**是由于制度和政策有了弊病,而工商业的萧条又由于国政的混乱。他认为工商业主之所以从事经营,是由于有利可图,而国政的混乱主要表现在对工商业主施行政治压迫和经济敲榨过甚,使其无利可图,无法安于工商。明初商税30 取1,后来不断增加。“夫何同一为商也,昔年积玉堆金,今日倾囊负债,盖商贫而盐政不可为矣”(《盐政议》),就是因为商税过重。试以淮盐而言,宋应星指出“国家盐课,淮居其半”,而万历年间“淮课初额九十三万,而今增至一百五十万”。就是说崇祯年间淮盐的征税比万历时增加61%。他还指出,陕西、山西和徽州的大商万历年间在扬州的资本不止3000 万两银,每年得利900 万两,只以100 万两交税,再以300 万两充杂费,公私都得到好处,“波及僧、道、丐、佣、桥梁、梵宇,尚余五百万。各商肥家润身,使之不尽而用之不竭,至今可想见其盛也。”而“商之衰也,则自天启初年。国则挡(阉党)祸日炽,家则败子日生。地则慕羶(贪财)之棍徒日集,官则法守日隳,胥吏则奸弊日出。为商者困机方动(困境刚改变),而增课之令又下,盗贼之侵日炽。课不应手,则拘禁家属以比(抵押)之。至于今日半成窭人(穷人)债户,括会资本不尚(不过)五百万,何由生羡而充国计为?”

  (《盐政议》)。可见,随着商税的步步加重,商业资本便急剧缩小。从天启年阉党专政以来,工商业便日益衰败。崇祯时盐业资本不过500 万,还没有万历时的利润多。昔日淮盐大富,如今半数成了债户,国库的收入自然也随之锐减。《明史。食货志》载,明初盐税20 取1,万历时10 取1.天启时再增税,而崇祯时又在天启盐税基础上逐年递增税。《天工开物。作咸》称,“种盐之人,积扫一石交官,得钱数十文而已”。就是说生产盐的灶户每石盐在完税后,只得几十文钱。崇祯时以55 文为1 钱银,则每石盐只收入1钱左右。

  宋应星还指出,为了反抗政府重税,迫使盐商有时逃税,于是政府在各省设盐法道、巡盐兵缉“私盐”。当时在扬州设立盐运司,贩淮盐时经关桥抽税,但过关桥后路经其余关卡还照样抽税。盐税本来很重,而逐关抽税,逼得盐商无利可得,甚且蚀本,谁还愿意干这种事呢?盐业如此,其他行业也如此。《天工开物。五金》章谈到采矿冶金业时指出,“商民凿穴得砂,先呈官府验办,然后定税”。而工业税同样很重。在湖广、贵州、河南、四川、甘肃等省都有含银的美矿,“然生气有限(很不景气),每逢开采,数不足则〔搜〕刮、〔加〕派以赔偿。”这是说,冶炼业同样是不景气的,因为工业税过重,每次开采冶炼之所得,还抵不上政府搜刮与加派的课税,经营工业的人也愈来愈少。宋应星指出,尤有甚者“盐行已千里,人于山僻小县,而销票缴册,又有私盐之罚,何为之哉?浙中责令盐兵,每年每月限捉获私盐若干,此非教民为盗耶?其题目犹可姗笑。”(《盐政议》)。这是说,盐商已将盐运输到千里以外的偏僻小县,而且已勾销引票、缴税上册,还要当私盐来罚,这又是为何?岂非逼人弃业!而浙江官府还规定巡盐兵每年每月必须限捕获私盐若干,否则加罚。这岂非教民为盗吗?搞出这种名目本身就是荒唐可笑的。交通运输业也是不景气的。以漕运而言,除官运外,有不少私人经营运输。过去船主将南方稻米及丝绸经运河运至京师,回来时再将淮盐运到南方,来回满载,人乐为之。后因盐税过重、缉私又严,“夫漕舫(漕船)自二十年来回空无计,则折板货卖,典衣换米”(《盐政议》)。

  由于船主长期回程空载,无利可图,便纷纷将船折价变卖,困难者甚至要典衣换米。昔日往来如织的漕运繁忙景象,早已成为过去。

  宋应星认为:“从来成法,未有久而不变者”。他于是提出当前“已至盐政变革之秋,有一最简最易法,国帑(库)立充而生民甚便者。长芦以下不具论,第(专)论淮盐??朝廷将前此烦苛琐碎法,尽情革去,惟于扬州立院分司,逐场官价煎炼,贮于关桥现存厂内。各省买盐商人,多者千金万金,少者十两二十两,迳驾各方舟揖,直扣厂前。甲日兑银,乙日发引,一出瓜、仪闸口,任从所之。一带长江、百道小港,再无讥呵逼忧。各省盐法道、巡盐兵,尽情撤去。大小行商贩盐之便,同贩五谷。此法一行,则四方之人奔趋如鹜(纷纷而来),不半载,而丘山之积成矣。区区百五十万,何俟今日议直指(加派官员)、明日摘度支(财政官),前月罚巡兵、后月访(讯)胥吏,比较(威逼)商人、拘禁家属,而日有不足之忧哉?使以刘晏得扬州,必镇日见钱流地面。”①此处所说的刘晏(715—780),为唐代杰出的理财家,曾官至户部尚书、同平章事兼江淮常平使。他在任时革新财政,使“安史之乱”后的唐帝国经济得到改善。又在任盐铁使时,规定商人买盐上税后,可将盐运到任何地方出售,不再完税。离盐产区远的地方,设常平盐,当商人不至时,以减价卖给百姓。《新唐书。食货志》载,刘晏理财时,“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当时国家盐税收60 万贯,后增加10 倍,大历末(779)国家税收1200 万贯钱,其中盐利居半。晏尝“自言如见钱流地上”,①应星改革盐政的基本思想显然来自刘晏。

  宋应星上述改革盐政的意思是,要求朝廷尽情革去前此各种烦苛琐碎税法。就淮盐而言,只在扬州设盐运司,各盐场按官价煎炼,将盐贮存在扬州城南的关桥现存厂内。允许各省商人持钱驾船直抵厂前,今日交钱,明日即发引票(贩盐证)启程,离开瓜州、仪真(今江苏境内)运河闸口一次完税后,任其贩运,不再课税。沿长江水道及各条小水道,盐商不再受斥责逼忧。

  为此,还要求尽情撤去各省盐法道、巡盐兵,让大小行商贩盐就象贩五谷那样方便。此法一行,则四方之人纷至沓来。不及半载,国库必堆金银如山。

  何必为了如今区区150 万两税银,今天议论派官、明天指责财政官,上月惩罚巡盐兵、下月审讯肯吏,威逼商人、拘禁其家属,而终日发愁征不足税呢?

  如果让刘晏治理扬州,用他的方法行事,必成天见钱流于地面。显然,宋应星变革盐政的要点是,尽情革去以前烦苛琐碎的抽税法令,实行一条鞭法,即一次抽税法。这就是他有关工商业税收的经济思想,其原则是课税额可适度增加,但必须保证工商业主有利可图,而不致倒闭。这种税收理论是与他对工农的课税思想一致的,如前所述,他主张对工农课税也可适度增加,但简化税目和课税次数,必须保证工农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可应可忍,而不致饥寒交迫。他认为,按他的方案课税,就局部情况看,比原来残苛抽税所得税金是少了;但从整体看,由于工商业主积极性调动起来,总的所得税金还是增加很多,且民乐为之。为此,他作了计算,以淮盐为例,一人终年食盐50 斤,盐贵时卖5 钱银、贱时4 钱多,而盐场煎炼成本只4 分。则从每人每年可获利4 钱。食淮盐人口有一亿多,则每年可获利4000 万两银。从中抽税不是可以得到足够可观的数目吗?(《盐政议》)如以10 取1,则400 万两银可人国库;10 取其2,税率已很高,尚可充国库800 万两。总之,还是比目前150 万两为多。由于尽情撤去各省盐法道、巡盐兵,还可省出大量行政开支,是一种简政措施。以上只就淮盐而言,如果两浙、长芦、山东、福建、山西以及广东、河北、四川、云南等盐场,均以此法行事,则每年盐税收入总额还要更大,可多达几百万至千万两银,就会象刘晏时代那样,每天见钱流地上,何苦民穷财尽!?

  宋应星在《盐政议》最后写道:“此直截简便通商惠民一捷径大道。世有善理财者,愿与相商略焉。”他在分析工商业时,以盐业为典型,而在分析盐业时,以淮盐为典型。通过解剖典型,把事实摆出,将道理讲透,自己的经济主张也寓于其中,而且他极力以数量分析说明问题。其最终目的是将①宋应星:《野议。盐政议》,第20—21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①《新唐书》卷149.刘晏传,二十五史本第6 册,第4628 页(上海古籍出典型推广,举一反三,把财政改革贯彻到所有工商业部门中。他这种整顿国家经济的思想方法是值得称道的。而他之所以取盐业为典型,因为食盐为万民所日需,又是国家财政最大来源,而淮盐又居整个盐产之半。这说明他有抓住重点解剖典型问题的经济学头脑。在《军饷议》中他已提出“修明盐、铁、茶、矾”,这是说要阐明改革有关盐业、金属、冶炼业、茶业及非金属矿石采炼业等方面的财政税法,而这就意味着他要求把他在盐政方面的改革方案推广应用于其他工业及商业部门。正如他自己所说,其方案特点是极其直截简便而易行、收效快,而且惠国惠民。所谓简便,就是将各种税目合在一起、一次缴纳完毕,便官便民,简化财政机构层次。所谓惠民,就是减免苛重税额,使工商业主有利可图。所谓烫径,就是此法一行便立刻见到成效。

  所谓惠国,就是当工商业发展起来之后,通过税收使国库充盈。如果再考虑到他的重农政策得以贯彻,便具体体现出他的“农工商并重”说或“厚农扶工资商”说的思想实质。按此思想理财,则农工商无不发展、国无不富,社会就会逐步由乱而治。

  宋应星主张在财政方面变法有两个直接的经济目的;一是使社会有足够的农工业产品,通过商业流通,满足军国及万民之需;二是充盈国库,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保证,以便维持政权统治。这就是他的冶国安邦之术。而国家财政收入的物化形式主要表现为银钱,也就是货币。银钱之所以有用,只有当它能在社会兑换成农工业产品亦即百货时,才显现出来,否则钱再多也是无用。如前所述,他认为货币本身不是社会财富,那他又为什么主张充实国家的货币税收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他的货币观。他贵五谷百货,而贱金银珠玉,并不看重金银,但不否定金属货币在百货流通中的作用,而是给以充分肯定。《天工开物。五金》章前言指出,当金属铸成货币后,“贸迁有无,货(货币)居《周宫》泉府,万物司命系焉。”查《周礼。地官》,泉府一职掌以市税之收入、调节货物之供求及买卖,①属地官司徒的属吏。宋应星那段话意思是,货币古时由泉府这类官吏掌管,它的功用是使货物能够贸易以通有无,因而牵涉到百货的命脉。也就是说,货币是货物的流通手段,通过它可以换取货物,因而在商业流通领域内货币牵涉到百货的命脉。《冶铸》章谈到钱时指出:“凡铸铜为钱,以利民用。”可见,宋应星认为钱的功能在于可兑换成百货,因而于国于民都是有用的。他认为铸钱质地高低是社会盛衰的标志。他推崇京师宝源局铸的黄钱和广东高州炉青钱,二者都由高成色原料铸成,其一文敌南京和浙江钱二文。他反对私铸钱币以害民,而用高成色原料制成则难以仿制。他嘲笑唐末藩镇割据时经济衰退,竟然以铁铸钱。他认为金银用途不同,于民于国各有利弊。作为流通手段和税收形式可裕国储,但用作高利贷则害民。

  宋应星从其财富观出发,提出了挽救明末社会财政危机的四项经济措施:(1)发展并扶持农工商业,增加社会财富和保证国库税收;(2)广开财源,节制无端浪费;(3)革除财政弊端及烦琐税目,制订新法,恢复万历初年推行的农工商一次完税的“一条鞭法”;(4)罢兔贪官污吏,代之以廉正的理财官员。这些措施中最根本的是全面发展农工商业,使农工商各安其业。为此,要抑制土地兼并和高利贷盘剥,各项税收适可而止,不能再横征暴敛。《野议》中有关财政的各篇,都是围绕着作者所提出的上述四项措施①林尹:《周礼今注今译》,第92,153 页(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

  而展开的。后三项措施都是为了实现第一项措施即发展农工商业而服务的。

  宋应星的理财思想也基本上体现在这些方面。由此可见,他是代表中小地主和城市工商业主的利益,从较长远的国家利益出发,开出了一剂医治经济危机的药方。但按照他的措施行事,必然会侵犯到大官僚地主和地方豪绅的既得利益,引起他们的反扑,因此实施起来将会遇到重重困难。但他所列举的医方,确是当时所能开出的最好的医方了。下面将评述他在这些方面的具体论述。

  在发展农工业方面,宋应星不但提出“农工商并重”论的经济思想,还写了一部论农工技术的巨著《天工开物),为从事农业和工业生产的人提供参考井打开他们的眼界,帮助他们掌握生财的秘决。他认为要想发展农业生产,首先要使农民获得温饱,安于耕作而不再流离失所,或参加农民军与朝廷对抗。因而他提出一套安民思想,前已评述。这里介绍他提出的挽救明末经济危机的第二项措施,即开源节流说。明末政府最大一项财政开支是军费,靠着这笔军费维持庞大的军队来对付清兵和农民军对明政权的威胁。主要军费来源是从民间搜刮来的“辽饷”、“剿饷”和“练饷”等,总数达一、二千万两银之巨。除了这个军费来源外,宋应星还在《军饷议》中提出五种可能的其他筹措军费的办法,他分为上中下三策,并分别予以评比论定。(1)

  “因敌取粮为上上策。”从敌人那里夺取粮食,自然也等于增加政府军军饷。

  (2)“酌发内带(国库),节省无益上供,修明盐铁茶矾,为中上策。”(3)

  “暂行加派,事平即止,搜刮州邑无碍钱粮,增益税关货钞,为中策。”(4)

  “搜刮而外又行搜刮,裁官、裁役(裁减政府官役)而后,再四议裁,为中下策”。(5)“加派一不足而二,二不足而三,算及间架、舟车(甚至考虑加收房屋及车船税),强报买官纳粟(强令买官交谷),为下下策”。①他认为五种对策中第四、五种为下策,最不足取,主张废除这两种措饷办法。在属于上上策“因敌取粮”的第一种办法中,宋应星认为从清兵那里夺粮是困难的,也解决不了全国的燃眉之急。他主张从农民军寨中夺粮,但实践证明也同样是困难的。因而此上策只从理论上而言,实际是行不通的。因此所剩下来的只有第二、三两项中策了。看来宋应星本人也认为唯一现实可行的,只有采取中策的两项办法,所以他在《野议)各篇中不厌其烦地就这两项措饷办法陈述己见。

  在谈到第二种筹军饷的办法时,宋应星指出单靠从国库中拨发银两也非易事,但靠节流的方法节省大量无益的开支,将其用于军费,不是不能办到的。他主张首先要从朝廷做起,朝廷节省开支,则上行而下效。《军饷议)

  写道:“内努之发,诚未易议矣。然十年议节省,谁敢议及上供者。微论仪真酒缸十万口,楚衡、岳(湖广衡州、岳州)、浙台、严(浙江台州、严州)

  诸郡,黄丝绢解充大内门帘者,动以百万计。诸如此类,不可纪极。解至京师,何尝切用?即就江西一省言之,袁郡解粗麻布,内府用蘸油充火把,节省一年万金出矣。信郡解橱纱纸,大内以糊窗格,节省一年十万金出矣。光录酒缸岂一年止供一年之用,而明年遂不可用?黄绢门帘、窗棂糊纸岂一年即为敝弃,而明年必易新者?圣主(崇祯帝)辛未(1631)张灯元霄仍用旧灯悬挂,遂省六十余万,此胡不可省之?有川中金扇之类,又可例推矣。“①①宋应星:《野议。军饷仪》,第11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①宋应星:《野议。军们议》第11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1636)

  宋应星指出,如果朝廷革除一些无益的上供,节省用事,则一年内就可余出几百万两银钱。他还指出,各地方上供的货物在北京市场上都可以官价买得。与其让地方上供实物耗去大量运费及人力,还不如由地方上交一些银两在北京就地购买。他计算后指出,用一千两银在北京买糊窗纸足够内府一年之用,而从江西运来要耗一、二十万银两。最好的茶叶在京师一斤只数钱而止,而从外省运茶人御,一斤所费不止十两银。诸如此类,都大有挖潜余地。既使京师没有的稀货如鲫鱼之类,“亦当暂却贡献之秋矣”,“不必驿马奔弛。”他在《怜愚诗》第18 首所讽刺的正指此事:“适口滋甘是处生,酸咸得诀有余清。何需越国求珍锗,徇欲伤身长嗜萌。”意思是说,适口菜食当地就有,只要烹饪得法,照样有滋有味,何必专去外省求山珍海错,而纵欲伤身。他以为这些都是“司农(户部)或不敢言,而有言责者亦未必将普天贡赋全书一细心研究也”。在《天工开物。陶埏》章谈到琉璃瓦时,他也同样批判了朝廷及王室造成的挥霍浪费:“若皇家宫殿,大异于是(指与民居的瓦不同)。其制为琉璃瓦者,?其土必取于太平府,舟运三千里方达京师,参沙之伪,雇役、掳舡(船)之扰,害不可极。即承天皇陵,亦取于此,无人议正。”这是说皇居、皇陵及王室陵寝都用昂贵的琉璃瓦为建筑材料,要从今安徽当涂将粘土用漕船运到京师琉璃厂烧造,贪官从中肥私,而百姓受害,其实不一定非要3000 里以外的粘土,这事也无人敢于议正。

  根据特别留心经济统计的宋应星推算,截至崇祯四年(1631)为止,朝廷对农工商赋税增加已到“搜无可搜、刮无可刮”的地步。不但使农工商困苦,当官的也觉得没有油水。而搜刮到的银两还抵不上从朝廷到地方官所造成的浪费。同时,他还批评该节省的不节省,不该节省的反而革去。他指出,为减少开支,从内阁到地方大量裁员,但裁去一名教官的俸禄,还抵不上一匹军马所用的粮草钱。他还指出,驿站的马抽去十分之三,使邮卒疲于奔命。

  停止向地方官颁发历书、克扣救济贫民的御冬棉花,又能省出多少钱?但从一个省加赋搜刮到的米,还抵不上朝廷浪费的几匣棂纱纸。这些议论可谓句句入理。宋应星最后说:“从古国家贫困,无如宋室靖康(1126)以后。然张浚一视师,宗泽一招抚,动以十万、二十万,年年括马,处处用兵??不知建炎(1127—1130)诸将措饷之法有可考证而仿求者否?学古有获,肉食者勉之。”他希望研究历史经验找出措饷良策。

  其实,宋应星在《屯田议》中已经提出了靠军队内部屯田的方法,满足部分军需的良策。他在《军饷议》所列五个措饷办法中忘记提到这一点。其实“军内取粮”比“因敌取粮”,是更为易行的上策。屯田是中国古已行之有效的办法。远的且勿论,明初制订屯田则例。边屯每军士受田五十亩,官给牛、种、农具,每亩交赋税一斗。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收到良好效果。

  后推广到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五十亩征粮十二石由本军支配,余粮供军官俸录。永乐(1403—1424)时更有赏罚制度,刺激了屯田积极性。

  后来镇守太监及军官占夺田地,役使军士耕种,士卒多逃亡,屯田遂废。万历至崇祯年,多有议屯田者,但议而不行。宋应星认为崇祯时兵苦无饷,北方荒闲地又多,抵制清兵首先要恢复屯田制。为此,军官应以身作则,执行政策法令,则“上作而下从”。“一卒之身画地五亩而畀之,一区五十亩,则十人共垦其中;一区五百亩,则百人共垦其中。宛然井田相友相助之意。

  先访习知土宜与谷性者,授衔百户,分队列为田畯之长。五亩皆稻耶,得面必十石。五亩皆麦耶,得米必千斤。?其室庐之侧、垄塍之上,遍繁瓜蔬,寸隙荒闲,并治不毛之罪。此法一行,岂忧枵腹?“①宋应星在《屯田议》中又作了计算:”盖计五亩功力,使锄开荒以二十日,播种二日,粪溉以十日,耨草以十日,收获、燥乾以十日。一年之内只费五十二日以足食。其余三百一十余日尚可超距投石,命中并抢。每逢播种之初、成熟之日,督镇亲巡而验之。其获多而苗秀者,犒以牛洒;其草茂而实劣者,罚以蒲鞭。行见半载之间,不惟瓮之盈,而且神气亦壮,士有不饱而马有不腾者?此至易之事,而舌乾唇敝二十年于此,世可谓无人也。“

  通过宋应星的计算,军士屯耕一年用52 天足够,其余310 多天可用于军事训练。屯耕、练兵两不误,却收丰衣足食之效。为了监督屯耕效果,他建议设奖惩制度,让勤劳者受到奖赏、情怠者受到惩罚。同时又有驻地军官检验,实行起来并不困难。屯田制实行得好,确可收到明太祖朱元璋所说“养兵十万,不费民间一粒米”之效。明中叶以后,屯田制之所以衰废或名存实亡,主要原因是驻军地区的军官将官田、军田视为己有,捐公肥私并剥削士卒。

  边镇军官实际上成为身穿军装的豪强地主,而屯田士卒成了他们随意奴役和打骂的无偿劳动力,当然不会有屯田的生产积极性。为了表示反抗,士卒便将官给耕牛杀食,然后报说病死。这样一来,屯田所得尽人军官私囊,国家不但不能因此增加军需、军粮,反而要倒贴更多财物。明廷中晚期没有很好地开发军屯这一重大财源,却一味搜刮百姓,是失策之一。遇有自然灾害,边镇士卒象贫苦农民一样饥寒交迫,因而最初从陕西爆发的农民起义有不少边镇士兵参加,便并非偶然。

  明末崇祯年间,社会上有三大政治军事实体。一是朱明政权本身,它在政治上已腐朽透顶,但仍有庞大军事机器,为保持其封建统治而垂死挣扎。

  二是李自成为代表的农民军势力,起义烈火已燃遍中原大地,自成已称王,拟完成统一中国大业。三是东北满清少数民族贵族集团,军事上已日渐强大,皇太极亦称帝,欲人主中原。三者都想主宰天下,又彼此都不能相容,因而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其尖锐,社会处于大动荡时期。稍为平静的东南及华南沿海各省农民和工人仍致力于生产,为全国提供工农业产品,但北方广大农民及破产的工商小户已走头无路,纷纷参加农民军队伍。工商大户则投靠官府剥削人民。在这种情况下,士大夫和地主阶级营垒出现了分化,上层的与明统治集团同流合污、卖身投靠于大官僚地主或满清贵族集团,一时飞黄腾达;中下层的有人投身于农民军中,有人则消极悲观、听天由命,苟且偷生;有人则不满现实、揭露矛盾,想找出挽救危机的出路。宋应星属于后一种人。他作为一个爱国者,痛感时局危机,力图通过变法来革新政治,发展生产,稳定民心,来求得改善时局。这就是他写《野议》的动机和目的。他在自己世界观和阶级立场的限度内,对他所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都直率地陈述了己见。他从维护地主阶级长远利益和封建所有制的立场出发,提出了一些有眼光的革新主张。他揭露封建统治弊政和社会黑暗现象毫不留情,在他笔下勾画出了一幅明末文武官吏的百丑图,令读者感到愤恨。这部书是反映明末社会真实面貌的一面镜子,对我们具体认识封建社会是有帮助的。他阐发的政治经济思想,有不少独到见解,是中国思想史中的一份珍贵遗产。

  然而不可讳言,作为中小地主和工商业主利益的代言人,宋应星政治经济思想也还有其历史与阶级局限性。他不了解明末社会危机根源正存在于封建制自身之中,正是由于封建主占有大量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农民的这种剥削制度所固有的矛盾爆发到尖锐时,才导致社会危机。因而他提出挽救危机的药方都是治表的,再好的变法、改革方案充其量只能暂时地缓和一些矛盾,而不能解决这个社会固有的矛盾,这个矛盾迟早要爆发出来。由于受到这种局限,宋应星虽在揭露和批判明末社会弊端和黑暗现象方面毫不留情,在反对土地兼并、横征暴敛和高利贷盘剥方面不余遗力,但他并没有想触动封建政权本身,而是极力维护现有的土地私有制。这里可惜用苏联学者罗森贝格()对18 世纪法国重农经济学派领袖魁奈说的话来形容宋应星:“他不能离开那艘逐渐沉没下去的大船(指当时政权),??那怕是以最大的改革为代价,也总得把这只沉没下去的船拯救出来,但必须维持这个船的外观和它的旗帜。”①宋应星反对当时文武贪官污吏、阉宦和土豪劣绅祸国殃民,对他们恨之人骨,却对封建政权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抱有幻想,以为皇帝是“圣明”的,只是受到群小的蒙敝,如接受忠言也许事态尚可救。因此他想借皇帝的权威来实现他的政治主张。但他还没有认识到,他所碰上的崇祯皇帝同样昏庸,正是他所痛恨的那帮祸国殃民丑类的总后台,因而他的变法奏议可说是对牛弹琴。他同情工农群众的悲惨处境,也曾为之请命,但反对农民用武力夺得生路,而当农民聚众起义时,他便站在农民军的对立面。然而当满清贵族集团侵袭中原,推行民族压迫政策时,他又始终坚持抗清的政治立场,与投清变节的前明官吏划清界限。宋应星是300 年前的古人,不能用今天标准对他作过高要求。

  评述他政治经济思想时,主要看按他的主张行事,社会状况是否会比过去好些。我们认为,在17 世纪时,无论是明崇祯政权,还是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或清政权谁将主宰天下,只要能认真接受宋应星的政治经济主张并付诸行动,就会促进社会发展,而决不可能倒退。从这个意义上看,他是个进步的历史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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