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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史记》书名与续补窜附

  《史记》书名与"太史公"释名紧密相连,随着《史记》的传播与书名变迁,"太史公"之名义愈辩愈复杂,至今仍在争论。今本《史记》是否为《太史公书》之原帙,存有许多疑案和争论。这里略作疏理,以资参考。1.《史记》专名始于东汉桓灵之际,而原题《太史公书》。"史记"原为共名,迁书《史记》中就有九见。如《周本纪》云:"太史伯阳读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又云:"鲁君子左丘明,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六国年表序》云:"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又云:"《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天官书》云:"余观史记,考行事。"《陈杞世家》云:"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云云。《孔子世家》云:"乃因鲁史记作《春秋》。"《太史公自序》云:"细史记石室金匮之书。"上引各例"史记"皆为共名。《逸周书》、《盐铁论》、《越绝书》、《东观汉记》等书中亦有互称史籍之"史记"。迁书原题为《太史公书》,见于《太史公自序》,其言曰:"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确凿有据,无须曲说和申证。故在两汉刘向、刘歆之《七略》和班固《汉书·艺文志》皆著录为《太史公》百三十篇"。《太史公》为《太史公书》之简称。在西汉之时,《太史公书》因随人引用,共有五种微别之称。另外三名为:《太史公传》,见《史记·龟策列传》诸补,此为褚少孙专指"列传",等于说《太史公书》之"列传";《太史公记》,见《汉书·杨恽传》、应劭《风俗通义》卷一;《太史记》,见《风俗通义》卷二。

  《史记》专名,起于何时,不可确考。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范文澜《正史考略》均谓《史记》专名始于魏王肃,定名于《隋书·经籍志》。按诸史籍,此论不确。依据文献,东汉未已成通称。蔡邕《独断》、荀悦《汉纪》、应劭《风俗通义》、颖容《春秋例序》、高诱《昌氏春秋训解》、高诱《战国策注》等书均称《太史公书》为《史记》。上述著作家均为汉未人。《三国志·王肃传》载魏明帝曹与王肃两人君臣问对,亦称《史记》,这说明《史记》之名,三国时已为官家所承认。

  陈直先生所著《太史公书名考》①,举证九条论证《史记》专名在东汉桓、灵之际己在民间口授之中广为传布。《隶释》卷二《汉东海庙碑碑阴》云:"阙者秦始皇所立名之秦东门阙,事在《史记》。"此指秦始皇在东海上胸界所立石,名秦东门,事见《秦始皇本纪》三十五年。又《金石萃编》卷十二《汉执金吾丞武荣碑》云:"阙帻传讲《孝经》、《论语》、《汉书》、《史记》、《左氏》、《国语》,广学甄微,靡不贯综。"这里已将《史记》之名与《汉书》等典籍并称了。此两碑据陈直考证,东海庙脾为桓帝永寿元年(公元159)立,武荣碑约立于灵帝初年。以这两碑之铁证,可知《史记》专名早在东汉桓、灵之际广为流布,否则不会刻于石碑。陈文并推论其书名演变过程说:"司马迁自定原名为《太史公书》。嗣后西汉诸儒多沿用此名称,故《汉书·艺文志》列《太史公书》于春秋类。一变为《太史公记》,① 从《汉书·叙传》班固对司马迁的批评亦见端倪。班固说:"汉绍尧运,以建帝业,至于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纪,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颜师古注曰:"谓武帝时司马迁作《史记》。"再变为《太史记》,三变为今《史记》。其他有称《太史公传》及《太史公》者,均属在演变中多种的名称。"陈文举证确凿,立论精严,可为定论。

  至此,我们仍只知其一,未知其二,即司马迁为何自题其书为《太史公书》?为什么又演变成为《史记》?这涉及"太史公"三字的释义,尚须略作考辨。

  太史公释名,自汉代以来,歧说纷坛,归纳起来至少有十种说法。为省篇幅,这里对各家之说不作引证,而以《史记》本证为据,直接揭示司马迁自题其书"太史公"之本义。

  "太史公"释名的焦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太史公"是尊称,还是官名?这两说均起于东汉初,桓谭主尊称说①,卫宏主官名说①。如果太史公是尊称,那么是他人尊称司马迁,还是司马迁尊称其父?《史记》一百三十篇论赞皆称"太史公曰",若系他人尊称,则为司马迁有意留空,委托他人来尊称,世无此理。若系司马迁尊称其父,而"太史公曰"绝大多数为司马迁自称,岂非司马迁自尊?尊称说难以圆通。若太史公是官名,《汉书·百官表》无此官,《汉书》注家晋的,《史记》注家司马贞皆予以驳斥。但官名说简便,所以信从者多,而歧说也最多。自汉以来,太史公释名的争论,主尊称说者有三种,主官名说者有七种,各执一偏,均难以圆通。现在我们来看《史记》中的本证。

  《太史公自序》一篇,凡称"太史公"十四处,却有四种指称。"喜生谈,谈为太史公"、"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太史公既掌夭官,不治民,有子曰迁",显系指司马谈。太史公曰:"先人有言"、"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显系指司马迁。"天下遗闻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此两处"太史公"兼指谈、迁父子所守之官"太史令"。"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指《史记》原题之书名。从《太史公自序》中的"太史公"含义来看,显然"太史公"不仅为书名,而且为司马氏父子职守共称之尊名。

  "太史公"本身并非官名,它应是司马迁对"太史令"这一官名的尊称,即尊其父,亦是自题。这有两条直接证据。其一,《史记·封禅书》有两处称司马谈为"太史公",《汉书·郊祀志》均改为"太史令谈"。其二,《太史公自序》称其父仕为"太史公",而自称继其父职为"太史令"。可见,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相继为史官皆为"太史令",而司马迁尊其父职称"太史公"。即"太史公"为"太史令"官名之尊称,在司马迁的用语中是一个合成名词。原来"太史公"之"公"为尊称;"太史公"之"太史"为官称,即"太史令"之省说。《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谈临终遗言,五次自称其职为"太史",曰:(1)"余先周室之太史也。"(2)"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3)"余死,汝必为太史。"(4)"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① 陈文载《文史哲》1956 年6 月号。

  ① 桓谭说见《孝武本纪·索隐》引,其言曰:"太史公造书,书成,示东方朔,朔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朔所加之者也。"(5)"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太史"属奉常,其长官为令,副职为丞,《茂陵中书》亦载,"司马谈以太史丞为太史令"。称述职名,不必带"令"。"太史令"秩六百石,方之古官,下大夫之列。但太史职掌天官、图籍,"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故卫宏误以为在丞相上。司马谈在弥留之际,反复致意司马迁必为太史,完成己欲论著的未竟之业。司马迁秉受遗命,把自己的事业看成是继父之志,史官之所守,故定书名为"太史公书",用以祭奠父亲。所以《太史公自序》称官名"谈为太史公",自述则云"迁为太史令",这正是司马迁尊称其父为"太史公"之铁证。《史记》一百三十篇之论赞皆称"太史公曰",并不是司马迁自尊,而是尊其所欲论著之书。因书名《太史公书》,则论赞称"太史公曰"乃是必然之理。桓谭所说东方朔所加,以情理度之,当是依司马迁之意题《史记》之大题,即《太史公书》四字书名。

  总上所考,"太史公"不是官名,此称"太史"为官名,"公"字为尊称,乃是司马迁尊称其父职。尊称说,官名说各执一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明乎此,则千年聚讼可一旦冰释;疑乎此,则纷纭辨难莫衷一是。司马迁尊称父职是用以名其书曰"太史公书",意谓此书为太史公所书所记。古代史官所记,泛称"史记",后人持重其书,以"史记"为"太史公书"之专称,也完全符合司马迁题书之本义。这正如孔子修《春秋》,后人尊其书,以百国"春秋"之名专称孔子书。故清梁玉绳《史记志疑》云:"盖取古'史记'之名以名迁之书,尊之也。"2.《史记》续补窜附。

  《史记》在流传中有残缺,有诸少孙补,有后人点窜,有司马迁附记,涉及今本《史记》部分内容的真伪,是研究司马迁思想的一个重大问题,学术界已争论两千年。这里作简明述评以及今本《史记》字数统计,供研读《史记》者参考。

  残缺。东汉卫宏第一个提出《史记》有缺,认为汉武帝削去景、武二纪①。《汉书·司马迁传》、《后汉书·班彪传》,记载了班氏父子的说法,《史记》百三十篇,"而十篇缺,有录无书"。也就是说,班氏父子只看到了一百二十篇,另外十篇只有目,没有书。但是班氏父子没有列举缺书篇目。三国时张晏补出了所缺十篇目录,为:《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但今本《史记》这十篇有目有书。明显可考者,《武纪》截自《封禅书》;《礼书》、《乐书》除篇前序文"太史公曰"外,《礼书》系取荀子《礼记·乐记》补;《律书》篇前亦存"太史公曰"序文,后半截分《律历书》为《律书》、《历书》以补《兵书》。

  此外各篇,皆创作之文,非后世好事者所能补。例如《景纪》,尽管写得平淡,但并非《汉书》之旧,即使疑古过勇者之崔适,也说《景纪》不亡。《日者》、《龟策》皆简而有法的议论之文,还有《三王世家》,《太史公自序》及"赞"都有明确交代,故这几篇不得云亡。《傅靳传》是一篇寓有① 卫宏说为三国时《汉书》注家如淳引用,《太史公自序·集解》转引如淳曰:"《汉仪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汉仪注》为与桓谭同时稍后的卫宏所作。

  深意的传文,涉及现实隐约而婉,遂至误认为芜陋而妄测为后人所补。至于《将相表》更是一篇书有倒文的奇特之作,可以说是非司马迁莫属了。

  综上,张晏所列十篇亡书目录,实力亡四存六,或云亡一残三存六。为了醒目,表列如下。

  ①景纪--存。

  ②武纪--亡。

  ③礼书--亡。

  ④乐书--亡。三篇均书亡序存,亦可云残。

  ⑤兵书--亡。

  ⑥将相表一存。(征和四年以后为后人所续。)

  ⑦三王世家--存。

  ⑧日者传--存。三篇之后均有诸少孙续。

  ⑨龟策传--存。

  ⑩傅靳传--存。

  以上残亡总计字数为16,197 字,占《史记》原书526,500字的3%。好事者所补武纪、礼、乐、律三书,共4 篇,16,878字。

  诸少孙补史。褚少孙补《史记》,不是续作武帝身后之事,而是依据迁书成目增记轶事,不另立事目,所以附骇《史记》而行。但褚少孙续史,并不想鱼目混珠,故褚补皆述其续补之意,自称"褚先生曰"以有别于司马迁。褚少孙于宣帝五凤四年(前54)十八岁应博士弟选,甘露元年(前53)

  以高第为郎,出入宫殿,有幸得读《太史公书》,他非常喜欢书中列传,于是续补他亲身接闻的故事。所以诸补读来亲切,深得司马迁之遗风。今本《史记》中标有"褚先生曰"的计有十篇。目录如次:(1)《三代世表》,(2)《建元以来侯者年表》,(3)《陈涉世家》,(4)《外戚世家》,(5)《梁孝王世家》,(6)《三王世家》,(7)《田叔列传》,(8)《滑稽列传》,(9)《日者列传》,(10)《龟策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低一格以为标帜。无"褚少孙曰"而疑为诸补者两篇: (1)《张丞相列传》,(2)《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因《张丞相列传》续补起句大类褚补文风。《将相表》续补简而有法,非诸少孙莫属。以年代考之,推褚少孙生年为宣帝本始三年(前71)。《张丞相列传》续史至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韦玄成之薨,匡衡继为丞相,褚少孙时年三十六岁。《将相表》征和四年起为续补,至成帝鸿嘉元年(前20),诸少孙五十二岁。以行文风格与年岁考之,这两篇亦可能出自褚少孙之手。

  上述几篇诸补总字数25055 字。

  增窜。所谓增窜,即为读史者旁注或抄补资料窜入正文,计有10 篇。(1)《秦始皇本纪》,"秦孝公据骰函之固"以下文字,内容为贾谊《过秦论》上、中两篇,以及秦世系,共2872 字。此为读史者书后备考之文窜入。(2)《乐书》序文中"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以下至丞相公孙弘曰:"黯诽谤圣制,当族"止一节158 字,读史者备注之文窜入。(3)《历书》,司马迁本文只书七十六年岁名,今本岁名下所书年号196 字,乃后人据《正义》之注误入。(4)《天官书》篇未"苍帝行德"一节148 字,与前文不属,后人附记窜入。(5)《孔子世家》"安国生印,中生欢"8 字,后人附注之文窜入。因司马迁问故于孔安国,至于孙欢,年辈差小,未必相及。(6)《楚元王世家》,"王纯立,地节二年,中人上书告楚王谋反,王自杀,国除,入汉为彭城郡"27 字,后人附注文窜人。(7)《齐悼惠王世家》未记城阳"荒王四十六年卒"以下31 字,又川顷王"三十六年卒"以下40 字,皆读史者之旁注字窜入。(8)《郦生陆贾列传》,"初,沛公引兵过陈留"至"遂入破秦"645 字,重叙郦生事,与本传赞语矛盾,显系窜入。考《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六引《楚汉春秋》与此节文字正同,当是后人因其小有异同而附之。(9)《平津侯主父列传》,"太皇太后诏"以下至"累其名臣,亦其次也"877 字,据《集解》引徐广曰:"此诏是平帝元始中元后诏,后人写此及班固所称,以续卷后"。元后诏是褒奖公孙弘,班固语即录自《汉书》公孙弘本传赞。此为汉未读史者备注之文窜入。(10)《司马相如列传》篇未,"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风一,犹驰骋郑卫之声,曲终而奏雅,不已亏乎?"共28 字,为班书以后之人旁注《汉书》本传赞语,而后窜入。

  总上10 篇。增窜内容皆武帝身后之事,史事分散,没有系统,故可以推断为是读史者所记旁注之文窜入,共4979 字。

  司马迁附记。前第九章已论及。司马迁修订《史记》,太初四年以后记事,主要集中在两件大事上,一为巫蛊案,一为李陵案。这和读史者增窜,漫无边际,大相径庭。太初以后附记,涉及十五个篇目,凡二十二人,时间从天汉元年至后元二年(前100 至前87),共十四年,总计1544 字。这就是班固、褚少孙所云"讫于天汉","尽于武帝之未"的依据。

  史记字数。《太史公自序》总括原书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今本中华书局点校本为五十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字,多出两万九千一百六十字。据上所考,《史记》在流传中有残缺,有褚少孙补,有后人增窜,还有司马迁在自立断限之后的附记。在今本《史记》中,各项数据如下:(1)诸少孙等续史12 篇,字数25,055 字;(2)读史者增窜10 篇,字数4979 字;(3)好事者补亡4 篇,字数16,878 字;(4)司马迁附记15 篇,字数1544 字。

  总计续、补、窜、附共41 篇,去其重为37 篇,总字数48,456 字。其中补亡的《律书》2555 字和附记1544 字两项共3099 字,为《太史公书》原文,减去此数,前三项合计为45,357 字,非司马迁之作。今本《史记》555,660 字,减去续、补、窜45,357 字,保存了原书字数510,303 字,则《史记》之残缺字数为526,500 字减去510,303 字,为16,197 字,约占原书的3%。也就是说,《史记》97%的原文流传至今,基本保持了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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