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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像拜伦那样完美的人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阿博茨福德的主人,他正打算把获得交口称赞的诗人的荣誉换成举世闻名的小说家的声望。他身高六英尺,体格魁梧,但不臃肿,他的胸膛、双手和两肩令人想起赫刺克勒斯。若不是一条腿稍短一些,他的体型、双头肌和姿态本会给人一种健美有力的印象。他的右腿只能用趾尖勉强够到地面,所以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每次迈出右脚时,都要依靠一根结实的手杖。他长着一副长脸,而且脸的下部

  ——从眼睛到下颌——比上部足足要短一英寸半。敏锐而细小的浅灰色眼睛四周布满了奇怪的皱纹。他笑的时候,上下眼睑就像鸟的眼睛那样闭合起来。浓密的眉毛向前突起,在他读书或是写字时,完全挡住了他的眼睛。年轻时他蓬松竖起的头发是浅棕色的,不过到50岁时已经稀疏了,而且变成了灰白色。他的鼻子和下颌并无特色,薄薄的双唇闭合成一条直线。从上唇到鼻子之间是一条深沟。双颊结实而丰满,稍有一点下坠。

  在他独自散步或是在法庭议事时,他脸上流露出一种心不在焉、迟钝、甚至是厌恶的神色。可是他一旦谈得兴起,就会判若两人:双眼炯炯发光,嘴唇笑得不停地抖动,面色也变得和蔼而慈祥。在大庭广众之中,他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透出温厚的善意,然而人们有时也会觉察到他狡黠而尖刻的目光,仿佛他起了某种恶作剧的念头,只是暂时秘而不宣。

  不过,这种目光一转眼就变成一个动人的微笑,于是司各特又变得那么真挚而友好。

  所有熟悉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最突出的品质是待人厚道。几乎所有向他求助的人都能如愿以偿。只消举出一件事就够了。剑桥三一学院有一个青年人打算研究一种冷门学科,他给这个青年寄去20英镑,而且请他不必归还,“直到命运之神使您在自身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能用这样的办法去关照另一个不走运的青年。”人们不仅求他资助,也常常请他给予忠告,他总是有求必应。一个诗人的作品遭到报刊激烈抨击,司各特给他写信说:“不瞒您说,我很难过,因为您过于计较这些事情了。

  等您了解了文学名气的真实价值以后,您一定不愿意这样起劲地渴望成名。您痛心之余,决定出家修道,我觉得这要算是一种罕见的事例,因为对世俗美女的眷恋曾使许多男子看破红尘,而您无疑是由于眷恋诗神而牺牲的第一个人。我想,您不会计较我说的这句笑话。可是如果您被人评论过500次,在漫长的15年中时而被捧到天上,时而被贬得一钱不值,时而受到赞扬,时而遭到讽刺,当面奉承,背后挖苦,那您一定会同我一样,觉得您的决定是荒唐可笑的。”

  除厚道之外,司各特的第二个优良品质是可能由厚道而产生的谦虚。他是很伟大的,谦逊并非出自虚情假意,但是他真心实意地认为肯普贝尔、骚塞和乔安娜·贝莉的诗才远远超过自己,其诚挚简直令人吃惊。他有一次对骚塞说:“感谢上帝,我从来不知道对伟大天才的妒忌为何物。”但更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一些才智并不出众的人的成就也毫无妒意,他几乎对所有的文学作品都评价很高,只是他自己的作品除外。

  当拜伦在读者的心目中占据了他的地位时,他坦然地加入了对这位后起之秀的颂扬,自己却转而写起小说来。如果有人能把他从这种体裁上也排挤出去,他也会同样真挚地表示自己的赞赏,同样轻而易举地为自己找到另一种新的文学形式。他不赞成作家的名利之心:“我认为,许多初出茅庐的作家有意放纵自己的嫉妒心,他们自以为有了某种声望,而嫉妒所有胜过他们声望的东西;然而在我看来,烂掉指头也比怀有这种思想要好一些。”他对同时代人的评论并不介意,他公正地认为,人们吹捧别人,大都是指望别人会同样报答他们。他说:“在哪怕是只提笔写作过一次的所有人中,没有一个人像我一样深恶痛绝不费吹灰之力而得到的赞誉。”他还说:“我不喜欢人家把我的嘴里塞满冰糖,出于礼貌;我不便把这些冰糖吐掉,而我的胃又确实承受不了。”司各特绝不相信他这个作家有什么超群出众之处。他不妄自尊大,加以没有虚荣心,因此对同时代的人并无羡慕、敌视、嫉妒或者愤恨之情,却有热忱、赞赏、亲近和宽厚之意。

  他自视不高,所以很知足,他虽然“秉性孤僻”,却喜欢与别人相伴。他甚至同那些讨厌的人也能和睦相处,这多少是因为他心地善良,同时也由于他认为和这样的人交往是很开心而且颇有教益的事。在罗斯林的教堂里住着一个絮聒不休的老太婆,她不停地讲述关于当地遗址的种种故事,缠得人们无法脱身。有一天司各特同厄斯金一起去游览教堂。

  厄斯金希望他们俩作为常去的游客可以免掉这个饶舌老太婆的絮叨。司各特不同意,他说:“每一支歌曲都暗藏着只有歌手才知道的优美之处。

  如果对她说,这些东西我们早就听到过了,这不啻是叫这个可怜的人伤心。”司各特成名以后,捧场的人蜂拥而来,而他对他们却很宽厚。有一次在招待晚会上,两个年轻人离开人群,走到窗边,为的是躲开一个令人生厌的人。司各特一瘸一拐地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哎呀!

  两位年轻绅士,你们的礼貌哪里去了?说实在的,要想成为一个地道的惹人厌恶的人,得有相当高的天分呢。”没有人见过司各特在大庭广众之中为别人的罪过发过火,他可以重复福斯塔夫的那句话:“我的好兄弟,这都是些尘世上的人,尘世上的人呀!”没有人听见过他对别人的缺点做恶意的嘲讽。如果一场激烈的争论可能发展成人身攻击,他就尽力使争论的双方一笑而捐弃前嫌。他说:“忿忿然的情绪哪怕只是一闪而过,我也会责备自己,所以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尽管我有许多缺点,其中却未必包括脾气暴戾。”宗教在苏格兰历来是争端的因由,所以司各特很讨厌宗教狂热,因为宗教狂热把宗教信仰变成“必须对政治和世俗事务持某种态度的理由和借口。宗教狂热只会作恶,破坏家庭,唆使子女反对父母,教导所有的人一面颂扬上帝,一面却用一种在我看来是新的方式投入魔鬼的怀抱。”

  他厌恶宗教、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极端言行,因为支配他自己的感情的是理性,而不是冲动;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更善于帮助别人,而不是安慰他们。他自己能够承受种种不幸,所以不会对那些遭到不幸而垂头丧气的人说几句宽心话。他生性乐观,这种乐观精神使他能应付最大的悲痛,度过最阴暗的时刻,而想象力和非凡的记忆力使他不会长久沉湎于忧郁和悲观之中。司各特生活在他自己想象力的正常世界中,这种想象力给他带来了幸福,也使他的读者交了好运。司各特的另一个常用的支柱是记忆力,而且是出类拔萃的记忆力。他在54岁时说,只要给他读出第一行字,他就能一字不差地复述15岁以后写的任何一封信。他在同拜伦谈话时,背诵了柯勒律治的《克丽司脱倍》,虽然这部长诗他只是听别人读过一次。华兹华斯的许多诗篇他是过目成诵。被他用作长篇小说各章题词的许多诗句是他青年时代就能背诵的。在人类历史上,他或许是兼有非凡的记忆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的惟一例子。

  最能说明司各特对人的真实态度的是他的长篇小说。司各特作为一个作家,他的奇特之处在于他的世界观虽然是浪漫主义的,然而他的小说的主要成就却并不是带浪漫色彩的骑士形象,而是毫无浪漫主义情调的普通人的真实性格。司各特对莫里特抱怨说:“我老是写不好那些真正的英雄形象,可是我对边区形形色色的居民、海盗、山里的土匪和罗宾汉式的其他好汉却有一种偏爱。”而他写得最成功的要算是乞丐、城市法官、仆役和牧羊人的形象。司各特既是浪漫主义作家,又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这种两重性反映在作为一个人的司各特同巴克柳公爵和汤姆·帕迪的友谊中,又通过他一身兼为地主、阿博茨福德的主人,以及爱丁堡公职人员而得到反映。

  这种两重性表现在他写作和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威弗利》的有关情节中。我们知道,他着手写这部小说是几年以前,后来听了厄斯金的劝告,中断了写作。一两年后,司各特打算再度提笔(约翰·巴兰坦的1809—1810年出版目录里有这部小说),不过后来又搁下了,因为詹姆斯·巴兰坦认为开头的几章写得枯燥乏味。又过了五年,作者已经记不得这部手稿被塞到哪里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在放渔具的旧箱子里发现了这部手稿。他把厄斯金和巴兰坦的规劝抛在一边,提笔写了起来,而且在三个星期里写完了最后两卷,虽然他一直忙于自己的主要事务,包括法庭的差事在内。他说:“干这件事使我得到极大的愉快。”这种愉快看来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在紧靠城堡街的乔治大街上住着一个学法律的年轻人,他从窗口看到司各特每天在书房里奋笔疾书直到深夜,而一摞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不断增高。巴兰坦把这部小说拿给康斯特布尔看了,康斯特布尔愿意出7000英镑买下版权。司各特认为,如果这部小说失败了,那么这笔钱数就太大了;而如果小说成功,这笔钱又太少了。康斯特布尔后来出版了这部小说,商定同匿名的作者平分利润。

  康斯特布尔很快就猜到《威弗利》的作者究竟是谁,逐渐知道了内情;可是司各特没有对人说过这部小说是他写的,除了妻子和厄斯金、莫里特这几个知交之外,这本书博得了一片赞扬声,于是爱丁堡的那些好说大话的人都装模作样的表示自己知道作者是谁。他们把这本书算在弗朗西斯·杰弗里、威廉·厄斯金、亨利·麦肯齐、詹姆斯·博斯韦尔、司各特的弟弟汤姆,还有其他许多人名下。

  有趣的是,不为人知的作者所获得的荣誉,究其根源却来自他写得最不成功的一部作品,不过,由于这部作品出现了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个扉页——“《威弗利》作者著”。有了《威弗利》,19世纪文学中才出现了我们所说的长篇小说;《威弗利》和司各特以后写的作品把各文明国家的文学领上了一条新路。塞万提斯扼杀了长篇小说,而司各特又使它起死回生。他们两个人都在小说界进行了一场革命,而这话对其他任何一位作家都未必适用。17世纪初被塞万提斯用嘲讽从生活中赶走了的东西,200年后又多亏司各特而得以再生,但是经过了相当彻底的修正:

  他在自己的画卷上绘出了活生生的人物,用可以与莎士比亚媲美的那种同情心和满腔热忱来表现他们。然而,《威弗利》既给作者带来了声誉,又给造成了损害。“威弗利作者”的名声使许多人正是从这本书开始认识司各特,结果又往往只以这本书为限。只消读一读开头几章,就足以使人不想再读同一作者的其他作品了。

  除了几个朋友之外,司各特对所有的人都暗示或者直截了当地宣称《威弗利》不是他写的。在以后出版的小说中,他也一直严守秘密,只是后来迫于形势,才不得不公开承认。连对艾伯科恩夫人和乔安娜·贝莉,他也没有泄露秘密;孩子们也不知道,虽然他们看来有所觉察。尽管拜伦、谢立丹、摄政王和玛丽亚·埃奇华斯对他施加压力,他也没有承认这部小说出自他的手笔。在聚会中谈到这件事时,司各特常常拿它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向在场的人说明,基于种种理由,匿名作者的这些小说不可能出自一人之手,而且每部小说都清楚地表明,作者不是司各特,而是另外某个人或者某些人。不过,认识他的人大都认为这些作品的构思只可能是司各特的,因为他向他们讲述过的某些情节后来都在这些小说中出现了;而且司各特是那种“怎样说就怎样写”的人,所以句子结构本身就暴露了他的秘密。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早已见到了这一点,可是他仍旧坚持自己的说法。他说:“我们用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那些理由同我们行为的真实动机往往相去甚远。”但我们不妨仔细玩味一下他的解释,我们会在其中突然发现主要的、真实的东西。

  斯威夫特是一个秉性独特的人,他在自己难以数计的作品中,只承认其中的一部是自己的著作;司各特也认为,写小说可能被视为有失高等法院秘书的身份。他掩盖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摆脱了个人责任感的重负,比起署名来,可以写得更不受拘束,更经常;而且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省去同那些不知分寸,纠缠不休的人讨论自己作品的麻烦。再者,写小说的念头可能是一个失败的念头,而他又并不打算损害自己作为诗人的盛名。如果相反,小说获得了成功,那么作者匿名就会引起公众的好奇心理,从而增加小说的销路。还有一个解释,而且是主要的解释—

  —他引用了夏洛克的一句话:“我喜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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