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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顺天督学到大理寺少卿

  嘉靖四十年(1561 年),由于巡按广东政绩卓著,潘氏被改调为河南道御史,提调北直隶学校,督学顺天。

  潘季驯在顺天的时间包括赴任期共约二年多一点。但他到任后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奖拔士多斌斌显者,"因此颇得朝廷的称赞。有一次,"某大珰(注:明代对太监的称谓。)有干托,公不许,珰大愧恨。或讽公往谢,亦不应。珰亦不能有加于公。"①就在潘季驯督学顺天期间,明朝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千夫所指的严嵩被罢劾,严嵩之子世蕃亦被逮下狱,随后放归南昌家中。事情源起于严嵩妻卒,世蕃因居丧不得入宫内,留京城私邸中,严嵩遇票拟,受诏多不能答,每遣人赴家问世蕃。恰值世蕃方纵淫乐,又不能按时回答。中使回报严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又往往失上所指,平日里所撰青词,又多假他人之手,不能工,因此渐失上欢。未几,方士蓝道行以扶卟得幸。蓝故恶嵩之行径,一日,上问:"天下何以不治?"蓝道行遂诈为卟语,具道严嵩父子弄权状。上问:"上仙何不殛之?"答曰:"留待皇帝自殛。"上心遂动,产生了欲驱严嵩出朝廷的想法。恰好御史邹应龙正在内侍家避雨,从内官口中侦知此事,知道机不可失,遂连夜抗疏专劾世蕃罪状,这才发生了严嵩被劾罢官,严世蕃被逮下狱的结局。随后,朝中请官如鄢懋卿、万寀、唐汝辑等纷纷被革职闲住,"俱坐严嵩父子党也。"①严嵩倒台了,潘季驯却由顺天府调进了京师。嘉靖四十二年(1564 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升他为大理寺右寺丞,按制为从五品。这个任命显然同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以及吏部文选司郎中陆光祖有直接关系。徐阶和陆光祖都是潘季驯的浙江同乡,徐阶又是他当年考进士时的座师之一,陆光祖也是王世贞的同学。潘季驯同他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徐阶入主内阁,急需一批廉正可靠,与严党没有瓜葛的人来填补由于严嵩垮台而导致的权力真空,以便同潜在的严党残余作斗争。而潘季驯正好是可靠的人选之一。

  次年十月丙子,潘季驯又升任为大理寺左寺丞,正五品职。

  四十四年六月丙戌,又升潘季驯为大理寺右少卿,从四品职。

  同年十月丙寅、又升他为大理寺左少卿,正四品职。

  这样,从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到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不到两年的时间,潘季驯连跳四级,其升迁速度之快令人注目。奇怪的是,对于这段时间的活动,潘季驯本人没有作过任何介绍,也没有留下任何文稿。所以我们只能从其他有关材料中间接推知他的工作情况。

  按明代制度,朝廷内除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外。还有都察院和大理寺两个特殊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和审理六邵工作。其中大理寺的工作主要对口刑部和都察院,即:以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驳正,它们同时被称为"三法司"制度。"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犊,引囚徒诣寺详谳,左右寺正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大理寺拟复平允,而后定案。①故当时重其选,以清正有名望者任之。

  其内部组织机关的构成,为大理寺卿一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① 申时行:《潘公传》。

  ① 见[清]夏燮:《明通鉴》卷六三。

  ① 参见《四部各要,历代职官志》。

  人。"卿掌审狱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②这个时期朝廷之中的头号刑狱就是审理严嵩父子一案。嘉靖四十三年十一月,御史林润再劾严世蕃图谋不轨并逮其下狱。四十四年三月,林润上疏数严世蕃父子罪,疏入,上怒,诏下"三法司"讯状。潘季驯此时作为大理寺左寺丞,无疑直接参与了这桩案件的审理和定罪工作。

  据史书记载,在对严氏父子的案情审理过程中还有这样一段插曲:原先御史林润奏劾严氏父子罪的疏文中,曾提到严嵩坑陷原锦衣卫经历沈炼、兵部员外郎杨继盛的事实,这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大冤案。但这两个人虽然是严嵩所陷害,却又都是嘉靖皇帝亲自下令杀掉的。如果"三法司"在条议中再提出此事,必然会触动皇帝的神经,导致全面翻案。正由于此,严世著有恃无恐。他猜定"三法司"构罪心切,必然会在审理中重提此事,因此给其党羽打气曰:"无恐,任它燎原火,自有倒海水。用不了十天,我们就可以释镙绁善归了。到那时我们再找徐阶算帐!"果然,"三法司"在将要上奏的疏草中,把严嵩父子陷害沈炼、杨继盛的罪状,重新提出,切责了一番。

  当他们把疏稿拿给徐阶过目时,徐阶马上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就问"三法司"首脑:"诸公的意思是想让严世蕃活命吗?"三首脑急忙答曰:"必欲死之。"阶遂曰:"若是,适所以生之也。"意思是说你们这样的写法恰恰给了他一个活命的机会。"夫杨沈之狱,嵩皆巧取上旨。今显及之,是彰上过也。"你们的本意是要揭露严氏父子的罪名,而这样写的结果实际上却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当今皇上。如果真如你们疏中所奏,恐怕诸位的脑袋就保不住了,而严世蕃则会被无罪释放。这一番分析惊得"三法司"首脑目瞪口呆,大汗淋淋。最后决定由徐阶当场"手削其草",对疏文作彻底修改,只说世蕃"交通倭寇,潜谋叛逆。"并且令刑部尚书黄光升疾书奏之,防止将修改奏稿的消息外泄。等到严世蕃打听到这个消息时,一切都晚了,嘉靖皇帝已经批下了死刑圣旨。世蕃这才惊诧曰:"死矣!"遂弃市,籍其家。抄出黄金30000余两,白金300 余万两,其他珍宝服玩所值又数百万。①一个为害国家达20年之久,致使明王朝由盛转衰的大蠹虫终于被清除了。但明王朝的社稷江山已经受到了致命的损伤。

  就在这一年的十一月初六,潘季驯又接到新的敕命:升为都察院右金都御史,总理河漕,协助工部尚书朱衡共开新河。从此潘季驯开始了他的治河生涯。关于这次治河事迹,我们将在后面专章介绍。

  ② 参见《明史·职官志》。

  ① 审严蒿父子事,参见《明通鉴》卷六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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