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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巡抚江西,大力推行新政

  万历四年(1576 年),潘季驯56 岁。自从嘉靖四十四年受命总理治河,到这时已经过去了11 年。在这期间,潘季驯先后两次奉命主持治河,第一次,在任约一年左有的时间,因为丁母忧,而匆匆回家守制。第二次,是在隆庆四年八月,持续时间将近两年,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由于他在治河主张上与当权者意见相左,结果竟遭言官的谗毁,旋于隆庆六年正月被劾罢。

  潘氏被劾回家后不久,执政才六年的隆庆皇帝就归天了。年幼的万历皇帝九岁登基,礼部尚书张居正在内官冯保的支持下击败了政治对手高拱,成为朝廷中唯一有权势的内阁首辅,万历皇帝的恩师。①本来,面对急剧变化的政局,回首无辜遭谤的不平情况,潘季驯已绝了重返仕途的念头。他曾亲自选址,在郡城以东约10 里的毗山上构"毗山草堂",以为自己平日的读书之处;筑"祝亲家庙",作为供奉祖先灵位的清静之地。平日里与一班文坛诗友如吴国伦、王世贞、王世懋、董份等辈饮酒作乐、吟诗绘画、指斥时世,并打算以此寄托自己的后半生。②因此对于张江陵的上台执政,他起初并没有祝贺的心情,也许在和朋友们的聚会上还要说几句张居正的坏话。但是通过几年来的冷静观察,张居正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却让潘季驯、王世贞辈开了眼界,并由最初的怨恨和冷眼旁观逐渐向赞赏和钦佩的心理转化了。因为张居正自从担任内阁首辅之后,连续几年出台了几项大的改革举措:如万历元年推出"考成法";万历二年下令整顿提学官,整饬儒馆学风;万历三年整顿全国的驿递制度;万历四年开始向全国普遍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制度改革??。这一连串的整顿和改革给当时处于危机的明代社会注进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使朝廷内外的形势开始得到了扭转,户部的粮仓开始充盈起来,北方的边境开始安定下来,富国强兵的愿望又开始逐步变成现实。这一切成就,正是潘季驯这样一批经历了嘉靖时代内忧外患的老臣们所日夜企盼的。现在这一切在张江陵的主持下,居然一步一步地实现了。潘季驯在赞叹之余,也对张居正油然产生了若干敬佩之情。

  更叫他感到吃惊的是,就在这一年的3 月22 日,北京的吏部传来圣旨:著潘季驯以原职巡抚江西,兼理军务。这时的万历皇帝才12 岁,还什么都不懂,所谓"圣旨",不过就是由张居正代为拟定的旨意罢了。这可叫潘季驯真有点措手不及了!隆庆六年无辜遭贬,就是由张居正一手遮天所导演的;而这次却又是同一个人一力操持把自己抬举上去的,这个人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在没有摸清底细之前,潘季驯先亲笔奏上《闻报起用辞疏》,摆出一副推辞的架势,称自己往年总督河道期间,颇负上所任使,先帝乃薄示谴责,放归田里,因而自己对仕途早已不敢有丝毫非份之想。现在朝廷又拔臣于久废之中,授以节镇之任。对此高厚之恩,本当犬马思奋。但可惜往年在河上劳疾过度,留下病根;再加上有兄仲骖,冤禁10 年,屡救不得,心情焦愤,累及伤身。而巡抚乃一方重臣,非可坐视。故望收回成命,别选贤能。①潘季驯奏疏的潜台词,张居正心里自然清楚,他是对自己的一口怨气未消。于是他马上给潘季驯回了一封信,大意是:印川公的名望我很早就仰慕了。当年河工劾罢之事,我知道你是冤枉的。每当与吏部评论海内遗贤,亦常常把潘① 张居正协冯保政变事,参见《明通鉴》卷六五。

  ② 潘季驯此时的活动,参见潘季驯《留余堂尺牍》中有关书信的介绍。

  ①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二。

  公排在首位。眼下正是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本当抓住机遇,大展素愿,不料你却盘桓引却,令人失望。你的奏疏我已送到吏部复议,不过你的愿望恐怕不能照办。还是希望你能尽快接受任命,以慰众望。②与此同时,张居正又命令吏部有司抓紧时间拟好公文,对潘季驯的上疏作了不准辞的公开答复。③这样,在张居正的再三敦促下,潘季驯在这一年的6 月终于告别了妻女儿孙,赶赴江西上任去了。

  明代的巡抚官与巡按官在级别和职责范围上有很大的区别。根据张居正的解释:"振举纲维,察举奸弊,摘发幽隐,绳纠贪残,如疾风迅雷,一过而不留者,巡按之职也。措置钱粮,调停赋役,整饬武备,抚安军民,如高山大河,奠润一方而无壅者,巡抚之职也。"④由此可知,巡按是中央政府派驻地方专门负责监查工作的风宪之官,而巡抚则是一省之中代表中央政府全面管理地方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故后者比前者的品位高得多,属于"封疆大吏"。

  从万历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接旨,六月二十九日到任,至万历五年十二月初十日升为刑部右侍郎,然后在原任上理事候代至万历六年二月初一日为止,潘季驯在江西共呆了将近两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他办了许多重要的事情,写了不少出色的奏疏。归纳起来,他的政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宁州盗"

  这是潘季驯上任后遇到的第一件麻烦事。宁州位于江西与湖广边境。这一带万山联络,山谷深险,而且与湖广的平江、浏阳、通城、兴国等地相连,地形极为险峻,盗贼也十分活跃。用潘氏本人的描述是:"复岗重岭,既有可恃之险;民贫地僻,复多亡命之徒。饥则伙劫乡村,饱则散归窝主。扬旗露刃,白昼公行,放火杀人,所向披靡。乡民任其茶毒,有司莫敢谁何。况与湖广浏平交界,肥瘠异视,幸其出境,辄报谧宁。沿习有年,隐忧固在。"①天长日久,竟变成数十年不懈之积案。其实,用我们今天的阶级观点来分析,这些所谓的"巨寇大盗"大多是一些不堪忍受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破产农民。他们宁愿离开城市和平原,逃进远僻的深山老林,为"匪"为"盗"。

  因此他们与封建国家及其军队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这一点就连潘季驯本人也承认。如他在《飞报宁州贼情疏》中谈到"宁州盗"的活动特点时曾奏称:"看得前贼,不劫财,不虏人,与往日寇盗不同,东奔西走,杀敌官兵乡兵,极其惨毒。且声言报冤,约在八月大举。此必死之寇,所当急为剿灭者也。"①说明这完全是一伙专门与官军对抗的起义农民,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盗贼"。

  潘季驯作为封建国家的封疆大吏,当然不可能对这些起义农民产生什么慈悲心情,他要履行自己的职责,调动军队尽快进行剿灭。同时他也发现,剿灭"盗贼"的活动确实有很大的难度。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上的官吏平日里只顾盘剥民脂,不管人民死活,等到盗贼事发,只派兵将其赶出境外,便报称境内平安无事,天长日久,养虎遗患,遂成大祸;另一个重② 参见《张太岳集》卷二八,《答河道潘印川》。

  ③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四,《闻报起用辞疏·部复》。

  ④ 张居正:《答苏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抚按职责不同》,见《张太岳集》书牍一① 潘季驯:《报擒山贼并议功疏》,见《潘司空奏疏》卷四。

  ① 参见《潘司空奏疏》卷四。

  要原因,是宁州地处江西、湖广两省交界,江西一兴兵围剿,"盗贼"即逃亡湖广,湖广一兴兵围剿、"盗贼"又逃回江西。两省官兵互不协调,以致"盗贼"有恃无恐。鉴于这种情况,潘季驯专门给张居正写了一纣信,提出惩办失职官吏,通令两省协同"会剿"的意见,请求予以支持。张居正也很快回信,对潘季驯的平盗建议表示了完全的赞同。②不久,在湖广方面有关州县的配合下,潘季驯提出的剿灭计划果然得到了顺利实现,宁州盗平息。

  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分析观点来评价、"平宁州盗"在潘季驯的政治生涯中算不上一件光荣的事情。但是作为一名封建国家的正统官吏,能够指挥用兵,一举平定了为害20 多年的宁州"盗患",这应该是一项重要的政绩,充分体现出他善于调兵遣将、运筹帷幄的军事决策和管理才能。联系到他在广东任职时的用兵事迹,作出这样的评价并不为过。

  (二)疏通钱法

  剿平了"宁州盗"之后,潘季驯着手处理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整顿经济。

  前任巡抚留给他的江西经济是个理不清的烂摊子。境内多年来水旱灾害频频发生,灾情重大。各州具地方应交纳的赋税也迟迟征不上来。百姓贫瘠,疾苦已极。再加上地方豪绅巧取豪夺,割据一方,地方官吏贪污**,市肆钱法混乱败坏,里甲民户逃亡一空。

  面对这样一个混乱的局面,潘季驯首先把治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请求户部蠲免上。他先后奏上《请蠲京库折银疏》、《请蠲存留粮米疏》、《请蠲解京折色疏》、以及《请蠲四司料银疏》等,①将江西各州县的严重灾情及拖欠赋税情况向朝廷作了全面汇报、并援引历朝先例,请求户部蠲免各州县拖欠折色银两,特别希望朝廷能够"轸念民间,破格蠲贷"。按照潘季驯的统计,当时江西境内的64 个县,几乎县县有拖欠,其中受灾最重和贫瘠最甚的9个县,已征赋税不到应征数目的1/3,其余30 多个县的拖欠也大都超过1/2。

  潘季驯当然不肯承认造成这种普遍贫困的深刻社会原因,不承认是"**",而把它统统归结为"天灾"。但是他恳请蠲免赋税,毕竟是在客观上起到了减轻人民经济负担的作用,从而为他下一步的新政措施创造了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广大民众的支持。不久,在张居正的支持下,北京户部有条件同意蠲免的"部复"很快批复下来。张居正还亲自写信表明了态度:"辱示:江右金花银亦系已征在官之数,不准抵补。伏奉圣慈,特允免追,盖圣上至仁也。"①这样,在张居正的支持下,潘季驯治理江西的第二步工作又获得了成功。

  在这个基础上,他尝试着开展了疏通钱法的改革。

  这已经是万历五年(1577 年)的事情了。当时的江西各府州县跟长江下游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杭、嘉、湖、常、应天府等富庶地区比较起来,经济上还相当的封闭落后。用潘季驯本人的话来描述:"江西地瘠民贫,日中当市,多用米谷。盖金银甚寡,而钱法未行也。"因此他到南昌上任之后,目睹江有的落后经济状况,比照自己家乡商品充沛、货畅其流的繁荣景象,认定江西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钱法不行,财源不通。于是经过调查之后,他又着手布置并奏上了《条议钱法疏》,建议:一议开局;一定责成;一定② 张居正:《答潘巡抚》,见《张太岳集》卷二八。

  ① 以上各疏,均参见《潘司空奏疏》。

  ① 见《张太岳集》卷二九《答河道潘巡抚》。

  钱式;一计工料;一议铸额;一议旧钱;一议收发。奏疏在谈到疏通钱法的意义时称:"钱币乃生财之大道,而鼓铸又疏通之良法。"兹者仰荷皇上轸念民艰。俯从部科之议,广为开铸,复又颁降钱法,以便尊行。由中及外,同轨同文。民志既定,而民用自前矣。"这样,在有关衙门的监督下,他们共铸出中式铜钱达70 余万文,分别发往省内各府州县。据潘季驯后来奏称:"发行之日,街衢鼓掌称快,谛观民情,可保无滞。"②为了打击奸商,抑制私铸,推进官铸制钱的流通,他还建议朝廷授权地方官府设法收买全部不合制的私铸旧钱,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发生。同时,还命令在江西全境,不分官民,一律使用制钱支付各项流转费用,甚至包括本省的藩王内府也不能例外。潘季驯所倡兴推行的上述钱法措施,对于繁荣当时的江西经济,推动商品流通,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整顿驿站制度,推行役制改革

  明代封建国家对于广大劳动人民的超经济剥削,主要依靠赋役制度。首先是田赋制度,主要是每年征收夏秋两季粮税。其次是役法,主要是征用广大民户的劳役,又称"徭役"。明代徭役主要有三种:一曰里甲,二曰均徭,三曰杂役。

  里甲是半官方的供应赋役的基层单位,每百户编为一里。每十户编为一甲,按年每甲轮流应役一次,十年一轮,周而复始。

  均徭为服务于官府的经常性的杂役统称,如衙门里的皂隶等杂色差役,就从均徭项下支应。均徭可分为两类:一为力差,一为银差。凡以亲身充役者,叫做力差(由人户自行雇募,以代亲当者也属力差);凡入银于官,由官召募他人应役者,叫做"银差"。

  均徭之外,一切非经常性的杂役,均名"杂泛",如砍柴、修河、建仓、运料、站铺、闸夫之类均属此。

  役法除上述三种之外,还有两类役:一为驿传,一为民壮。其中驿传的职务,主要在于备办人夫马骡船只,以传达官府的公文,或措办廪给口粮以款待和迎送持关符过境的大小官员及其仆从的食宿。明代自京师达于四方,均设有驿传,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驿、马驿并递运所。

  以上里甲、均徭、驿传、民壮四者,合名曰"四差"。

  以"两税法"为核心内容的赋役制度施行了160 多年,到了明代中叶正德年间,已经导致了极为混乱的局面。由于赋役内容过于复杂繁琐,给里甲吏胥和仕宦豪强之家的舞弊营私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也严重的影响了封建国家的赋税收入。其中在驿递制度方面,其混乱情形更甚。明代中叶驿站之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各级衙门违反祖制,滥发出差"给由"(又称"勘合"),出差官员用后又不归还,往往转借他人,假公济私,无偿使用驿站人员马夫费用,给驿站沿线所在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极重的负担;二是历年驿站的费用和夫役均向当地里甲佥派,而里甲吏胥伙同甲首,又将此项负担全部转嫁给广大普通民户。人民不堪忍受此等沉重剥削和压迫,纷纷逃走,以避徭役,由此造成"十甲九空"的局面。逃跑之民无处可以安身,只有上山为盗,或下海为寇。这正是造成明代中叶社会混乱的深刻社会根源之一。

  因此到了明代嘉靖年间,封建统治阶级中间的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探讨改② 见《潘司空奏疏》卷四。

  革现行赋役制度,简化赋役手续,以设法堵住上述漏洞,缓减社会混乱。其中、驿递制度的改革,在万历初年张居正执政以后,达到了**。当时明朝政府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给由"制度,"凡官员人等非奉公差,不许借行勘合。"二是实行"一条鞭"法,改驿传力役为"银差",以银代役,一次付清,官府不再叨扰。凡是有迎来送往之人员,官府发银,代为管理,人夫、马料、红船、食宿等项,也都由官府出银代为召募购买。

  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普通里甲民户的沉重负担,有助于社会的稳定。

  "一条鞭法"的实施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大变革。它的推行,打破了3000 多年以来一直实行的实物田赋制度,将中国封建社会的实物地租形态推进到货币地租形态,从而大大刺激了明代后期社会的生产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对于广大劳动人民来讲,"一条鞭"法的实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封建制度的剥削性质,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却抑制了里甲吏胥的舞弊行为,在客观上减轻了劳动人民的赋税负担。所以它在明代历史上得到了朝野之中有识之士的支持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潘季驯是明代"一条鞭"法改革的首倡人之一。如前所述,早在嘉靖三十年到三十二年他任江西九江府推宫期间,就大胆试行了驿站制度方面的改革,这在明代江西历史上可以说是已知最早的"一条鞭"法实施记录。嘉靖三十八年巡按广东期间,他第二次推行"一条鞭"法,主要是在均徭和里甲制度方面、即废除原来里甲徭役中繁杂的应役制度,合并力差于银差,以银代役。他第三次主持推广"一条鞭"法,就是在万历四年担任江西巡抚期间。

  这一次改革的内容主要是整顿江西的驿站制度,减免站银,于民休息。围绕这个问题,他奏上了一大批疏章。

  当时,自从万历三年张居正内阁颁布了全面清查驿递制度的敕令后,不到一年,全国驿站的混乱状况就得到了迅速扭转,不仅减少了官场中损公肥私的现象,而且也为各地政府衙门节省了大量经费。根据这种情况,潘季驯首先于万历五年奏上《减免站银疏》,①请求减免站银,以宽民力。用近年来节省下来的驿站银两,代替历年向百姓征收的站银,以减轻民众负担。他说,江西全省共有驿站40 座,递运所12 处,每年额编夫马、工料、船铺、过关廪给等银两超过10 万两。往年驿站制度没有改革之前,"向因差使浩烦,以致供应难苦。自奉例清查之后,冒滥裁革,各驿递应付较前所省数多。"仅从万历三年九月到万历五年九月,就节余剩银60000 余两,超过一年额编的半数。由此可见张居正改革驿站制度的实效。但是"节省既多,而编额如故,似非于民休息之意;若照节省之数而过为裁削,倘或丰歉不常,又非求为可继之道。"怎样才能做到既保证了驿站正常供应,又能进一步减轻人民负担呢?潘季驯经过认真的调查计算,又征求了僚属的意见之后,向朝廷提出:可将历年节省的站银充算民户历年拖欠之编银,并免征明年一年的编银。他说:"驿递钱粮,皆民膏血,向来勘合滥行,以致应办繁剧,百姓涂炭极矣。"幸亏朝廷慎重立法,爱养黎元,才使这种局面得到扭转。现在根据朝廷与民休息的基本原则,提出减免站银的具体建议,如能依拟,"自兹江右一省可岁享减编三分之利,而积之四年,又可免编一年矣。"潘季驯的这个建议奏上后,得到了首辅张居正的大力赞赏:"奉圣旨:该省处置驿传减编免编事宜极为停妥。潘季驯、赵耀实心爱民,能奉行朝廷德意,著吏部记录招用。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五。

  所奏都依拟,其拖欠带证分数,准尽行蠲免;以苏民困。"①万历皇帝那年才14 岁,这"圣旨"当然又是出自张居正的手笔了。

  不久,潘季驯又奏上《遵照条鞭站银疏》,②请求继续改革驿递制度,全面推行"一条鞭"法。他说,在审编江西历年驿传夫差文案时,发现隆庆四年原任江西巡抚刘光济曾建议推行"一条鞭"法,"将各项差役逐项较量,通计一岁月银若干,止照丁粮编派,开载各户由帖,立限征收,在官分项解给。往年编某为某役,某为头户,某为贴户,今一切革之。其银一完,则终岁无追乎之扰,而四民各安其业。"潘季驯十分赞赏当年刘光济提出的这项改革建议,认为他与自己的一贯想法不谋而合,决心在自己的任期内把这个政策继续贯彻下去。他说,过去的驿传编派有头户贴户之异,其承役有亲当募当之殊,"里青易于为奸,州县难于稽核。"自从前都御史刘光济题请施行"一条鞭"法之后,"每州县上照通邑丁粮均派征银在官,分项解给,一向遵行,官民两便。"因此,应将这项政策继续贯彻下去,"不必重复编审"。

  这件事虽然不是潘季驯的创始,但明确表示要在自己的任期内把"一条鞭"法继续贯彻下去,这也表明了他坚持改革的基本政治立场。

  与此相关的另一篇奏疏是《协济站银疏》。①明代中叶驿递制度,除各省内驿站支出费用要向当地里甲民户编派之外,还有省与省之间的所谓"协济",即由朝廷指定江南诸省每年向若干驿递任务较为繁重的省份协助接济若干站银、马夫和草料。例如江西省就要分别"协济"北京会同馆马价银,南京马船水夫工食料银,南北直隶和山东等处驿马站银等。这也是一笔数额很大的徭役编派,给本来已经在沉重的赋税徭役压迫下喘不过气来的广大民户又增加了一个负担,实际上各地方官府也很难再从百姓中间榨出这么一层油来。因此对于这一笔马价银,多数州县常常是积年拖欠,不能完征。然而到了万历五年,兵部又发文有关各省,清查催交"协济"的马价银。其中就要求江西立即"查催"全省各州县拖欠的马船工食料银六万余两,"如数追解"。在这种情况下,潘季驯不得不站在地方利益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并对兵部的做法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说:过去因为驿递制度没有改革,有关各省差支繁难,故议外省编派协济。但是现在已奉新例,裁革冒滥,节省已多,在彼地所编站银俱经议减,则外省协济之数岂容全征?

  况且现在江西各地"连年水旱频仍,闾阎困苦已极。迩奉勘合,带征历年拖欠,民穷财尽,刑比无措。近又奉文烧造瓷器,抄造白榜等纸,??库藏空虚,小民又难加派,虽节奉部文行催,无从设处。"因此他呼吁有关衙门减免此项马价银的催征,以苏民困。

  总之,通过以上介绍,既使我们看到了明代中叶驿递制度的混乱状况及其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沉重负担和无穷灾难,也使我们看到潘季驯此时的基本政治态度,那就是坚决站在张居正的改革立场一边,积极推进驿站制度的改革,尽可能的与民休息。潘氏的这个立场,从主观上讲当然是为了挽救明王朝的衰败、而从客观上讲则确实有利于减轻人民的沉重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应当给予肯定。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五。

  ② 见《潘司空奏疏》卷五。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五。

  (四)发廪捐资,领导治水

  潘季驯在巡抚江西期间,除了推行新政,与民休息之外,还直接为江西人民办了一些诸如筑堤修垸、创建书院的好事。如据清朝《江西通志·明名宦》条中介绍:"潘季驯??万历四年巡抚江西,念德化桑落洲堤崩田荒,发廪捐资筑之,凡70 余里,视封郭三倍有奇,五阅月合成,今为沃壤,江人至今德之。"按德化县在江西九江府治下,面对长江。桑落洲大约是当时长江中被围垦为垸田的一个沙洲。从史书的记载中来看,这项堤防工程的规模确实不小,围堤周70 余里,长度超过德化县城的城墙3 倍有余、工程历时5个多月方才告竣。据说潘季驯早在九江府任推官时就考虑过此事,但因条件不成熟而作罢。"往予在江都,视若洲土田黑壤,顾沙碛杂中,江水溢辄善溃,矧新篑鲜实,欲速惟难,而可以为成乎?"任江西巡抚后,他仍耿耿于怀,复命按察佥事亲往实地勘查,最后终于促成了此事。据称工程完成后,护垸大堤高、广各若干丈、"盖坚好矣。又沿堤种柳无虑数十万,以护之。

  江之所趋,则布桩卷埽,以防外冲;水之所至,则开渠导引。以避内涨。"真可谓忧深而虑远也。可惜由于这是一项地方水利工程,史书多不提及、因此未被人们广泛注意。

  总之,潘季驯巡抚江西将近两年,是他的官宦历史上政绩较为辉煌的一个时期,可以同他在巡按广东时期的政绩相辉映。虽然由于他后来从事治河活动的名气更大,使得后人们往往不去注意他在这方面的治理才能。但实际上从思想渊源的角度来讲,无论是治河,还是为政、潘季驯都始终在思想和行为上体现出一种重民、爱民的民生思想。只不过这种可贵的民生精神后来在他的治河活动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罢了。对于潘季驯这段时期的功绩,江西著名乡官,亦是潘的挚友万恭曾作过一个高度概括的形象总结:"潘中丞冶大江之西。逾年,定条鞭,严保甲,清驿传,通万历制钱法??。百姓为之谣曰:'条鞭便天下,保甲甲天下,驿传传天下,钱法法天下'。"①由于他在江西的杰出工作,万历五年十二月,准吏部咨,升为刑部右侍郎,待缺赴任。万历六年二月初一日,又著他即刻赴任山东济宁府,接替原任已故总理河漕大臣吴桂芳的工作。从此,潘季驯开始了他的第三次治河活动。对此,我们也将在后面专章介绍。

  ① 万恭:《洞阳子集·再续集》卷一,《赠潘印川司寇序》。此文集国内无藏本。这段文字引自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 年2 月版,第1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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