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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按广东,屡建奇功

  嘉靖三十八年(1559 年)农历六月,潘季驯39 岁,首次被调任广东巡按御史。当时广东正值"倭夷外獗,民盗内讧,攻城殒师,警报狎至"的紧急局面。季驯上任以后,马上按照朝廷规定的巡按职责,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整顿和改革工作。并由此形成了惩贪除恶、革弊鼎新的安民思想。

  (一)"慎选民牧"的用人思想

  作为一名忠心耿耿的风宪官员,潘季驯十分了解任用一批称职官员对于巩固大明江山、保境安民具有多么重要的作用。因此他非常重视用人问题,主张要"慎选民牧",重用清官,多多选派受到系统封建思想教育,具有"高学历"的科举人才充实地方。他想借助这种办法来摆脱贪官污吏横行、**之风盛行的局面。

  他初到广东时所奏上的《慎选民牧疏》①,就是这种思想的表露。这篇奏疏虽然讲的是他自己对推举和选拔地方官吏的一些意见、但实际上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当时社会矛盾的敏锐洞察力。他深刻地揭露了明代中叶广东社会矛盾激化的根源,明确指出,广东倭乱和民变的根源并不在"海外",而在"朝中",是由政府中的贪官污吏所造成的社会危机。因此,攘外必先安内。

  他说:"臣自入境之初,即值寇警,潮阳、海丰、惠来等处,倭寇充斥;南雄、和平、程乡等处,山贼纵横。闾阎哀苦之声,州县烽火之报,无日无闻。臣目击其变,食不下咽,寝不安枕,随常督行司道卫府州具等官严为剿捕,而将不足恃,兵不可用,徒而支吾,终难宁谧。"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局面,应当从何处下手进行整顿呢?

  潘季驯首先寻找了产生上述社会问题的深刻原因:"臣尝闻之,民穷而后盗起,弭盗必先安民。"他举了一个东汉时期的例子,说东汉灵帝时,交趾刺史多无清行、上承权贵,下积私赂,结果激使吏民怨叛,屯兵造反,持交趾刺史并合浦太守,并自树旗号称"柱天将军"。于是汉灵帝委派贾琮为新任刺史,全权处理危机。贾琮到往后,马上详细了解士兵反状,大家咸曰赋敛太重,百姓不堪重负,纷纷逃离家舍。再加上京师遥远,告冤无所,民不聊生,故聚为盗贼。贾琮了解实情后,马上移书告示,请境内百姓各安其业,同时召抚荒散,蠲复徭役,诛斩为非作歹的首恶分子,精选民众信赖的清官良吏试守诸郡县。结果不到一年,社会荡定,百姓以安,贾琮本人也名声大振。

  潘季驯引述这个例子,大约是深深体会到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同当年贾琮的处境差不多,因此贾琮处理局势的办法引起了他的强烈共鸣,使他深刻认识到造成广东各地人民纷纷反叛、上山为盗的深刻原因,就是由于官府的赋敛大重所致。那么这种局面是由谁造成的呢?潘季驯把它归咎为地方政府中的各种贪官污吏。他举例说:"臣昨睹今岁考察邸报,广东所去府佐与州县正官共38 人,较之它省独多大半,其何故哉?盖由岭南之地,土产累多珍奇,载之出境,其利百倍。人情于此已为易动,而处此者又多日暮途穷之人,宁能责其廉平?且去京万里,纵使盗跖为之郡守,涛机、饕餮为之县令,民日百千辈嘲而聚谤之,朝廷之上未之知也。不得已而诉之上司,上司不知,偶从而抑之,则死且无告矣。欲走京称冤,而费以百计,富者难之,而况于贫乎?此官之易以肆,民之日以戚,相率而趋以盗也。"这里讲得就很清楚① 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430 册。

  了,广东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府州县官走上贪官污吏的道路,一是私利使然,既然可以获利百倍,当然也就利令智昏,铤而走险了;二是"天高皇帝远",既然缺乏有效的制衡和监督机关,自然也就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了。最后,倒霉的只有那些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告状无门,诉冤无路,忍无可忍,只有相率为盗一条路可走。

  为此,他开出了一个解决社会矛盾的药方:"安民之道无它,惟在择贤守而已。"只要多多任用清官良吏,即可从根本上扭转局面,消解尖锐的社会矛盾。他说:"盖远方州县得一良令,如得胜兵三千人,得一良守令,如得胜兵三万人。方其相安无事之时,一方数千里之地,得二三十辈之贤守长,则足以安之矣。不幸而民穷,起而为盗为乱,非得数十万人马钱粮,未易平之也。呜呼,明用数十万于有事之时,人之所知,而潜省数十万于无事之中,人特未之知耳。此民牧之所以为重,而择贤牧于远方,尤为重也。"如此看重清官良吏的社会作用,以为只要靠少数清官贤守即可扭转社会风气,这显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点。这种观点正像马克思所深刻批判过的那样:"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西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①但是在那个时代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造成社会动乱的根源不在民众,而在政府中的官吏,在于不良的社会环境。它是人民群众对于官府剥削和压迫过甚的一种自然反应。这样的社会观点却是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不过,从英雄史观的立场上来观察和处理社会问题,所开出的药方往往脱离实际。潘季驯把解决社会危机的法宝押在清官良吏身上,但是清官良吏又从何而来呢?潘季驯提出了重用"甲科进士"的建议。他的理由是:凡士子得蒙进士之选,大多具有砥砺上进之心,识趣卑污、不自爱惜者仅仅是少数人。而举贡之人,因为资格自限,再加上历试多年,精力减损,意气消沉,报国之心轻,而营家之念重,因此大多数人在私利面前难保坚贞之操。这种评断显然有关公允。谁都知道,明代到中叶以后,科举制度的弊病日趋明显,许多金榜题名之人不乏碌碌无为之辈,而举贡之中也不乏才识高明之人,像潘季驯同时代的著名清官海瑞,稍后一些的思想家李贽,科学家宋应星等,都是举人出身。当然,潘季驯本人作为进士出身,此时又正值宦途顺利,春风得意,精力旺盛的时期,作此"少壮"之语也并不奇怪。但是长期坚持这种主张,就会不可避免地得罪一些巫仕之人,并惹来麻烦。不过从总体上来讲,"慎选民牧"的用人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应当肯定的。

  (二)惩贪除恶的清官形象

  作为一名纠查风纪的巡按御史,潘季驯不仅在言论上严厉斥责贪官污吏,而且在行动上利用自己手中的有限权力狠狠打击过贪官污吏的嚣张气焰,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的作用。他所遗留下来的奏疏中,记录了这方面的不少案例。如《强盗打劫县衙疏》①中有一个案例:广东惠州府博罗具有一个名叫舒颛的知县,因为平日里巧取豪夺,聚敛资财,在该县的名声很不好,因此被下令调任。但他却一直赖着不走。一直到被迫起程的前一天晚①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16 页。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上,突然有18 名蒙面强盗乘夜打进县衙门,捉住舒颛,逼打索银。在杀死舒颛及家人后,将舒的金银首饰衣服财物抢劫一空。案发后,潘季驯赶赴现场处理案件。在评价舒颛被杀一事的缘由时,他在奏疏中断然写道:"舒颛居官不检,积有余资、即奉改调,又复延住,慢藏诲盗,自取杀身,诚不足惜。"这个评断把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贪官舒颛,认为正是他的品行不端,巧取豪夺,才导致了杀身之祸,真是死有余辜。这里明白地表达了潘季驯对贪官的憎恶之情。

  又如《贪酷有司缠讼未结疏》中的案例①:广东省潮州府揭阳县,背靠群山,濒临大海,山上有强盗割据,海口常有倭寇袭扰,屠戮人民,焚荡芦舍,民不聊生。当此非常之际,县府本应组织人民,抵抗倭寇,保境安民。恰恰相反、该县知县蔡明复不仅不履行职责,反而助纣为虐,巧取豪夺,成为比山贼、倭寇更为凶残的"官匪"。潘季驯在奏疏中愤怒地揭露道:"知县蔡明复赃私数以累万、告讦人连百家,据其情词,各有指实。

  淫刑以逞,不惟孤人子、寡人妻,而且至有一户连尸一代绝嗣者。极欲以饕,不惟破人产、荡人家,而且至十室九空、十村半窜者。积害盈庭,流毒遍邑,酷声昭著,秽迹彰闻,词出库里,怨结士民。闻事固已心寒,读词不觉流涕,似应不待听问之毕而即当追夺者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集官匪于一身的混账知县,赃迹早已败露,秽声也早已彰闻,本应立刻逮捕法办,而"有司"当局却网开一面,放其回家省亲去了。更可气的是,当该县儒学生员萧兴衡等人持状上诉后,蔡明复却操纵县衙反诬萧兴衡等人是"豪恶生员,侵占城池,马道聚众,殴伤公差"。社会黑暗竟达如此之地步!对于这桩案件潘季驯在奏疏中虽然没有做出最后的处理意见,但是将上述案件原原本本,不加掩饰地如实汇报,却反映了他对于时局的焦虑心情。另据申时行《潘公传》中记录,说潘季驯"巡按广东,首逮潮阳令之贪墨者,吏闻多解缓去,风裁肃然。"看来就是指的这个案子。说明潘季驯不仅将真实案情上报朝廷,而且还亲自采取措施,逮捕处置了揭阳县令蔡明复,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应,对一小撮贪官污吏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当时广东人民面临的另一个重大威胁,就是倭寇的不断袭扰。而潘季驯巡按广东期间,在打击倭寇的斗争中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一次,一伙侵扰广东沿海的倭寇发生了内证,结果暴露了他们在内地的"耳目",一个名叫秦金的世家大豪。潘季驯得知情报以后,马上派人找来秦金,揭露其阴,重罪之,并命其带罪立功,"厉使击贼,"季驯随后督兵助之。结果大破倭寇,俘虏甚众。但是在向朝廷奏报歼敌大捷的疏文中,潘季驯却从请功者名单中悄悄抹去了自己的名字,"竟不以捷闻。"有人奇怪地问他为什么要把名字抹掉,他平静地回答说:"吾不欲越俎而自力功。"①因为朝廷授予他的职责是纠察政府官员的风纪,领兵打仗已经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故有此说。

  王锡爵《潘公墓志铭》中说:"其在广东、江西破海寇及平宁州盗,皆先计擒其党魁,功最著,而公耻自言赏,不尽行。"其中,就包括了这件事情。

  (三)积极推行"一条鞭法"改革

  潘季驯作为一名忠于职守的巡按御史,在广东的两年期间,面对那样一种剥削和压迫极为残酷、社会矛盾极为复杂的动荡局面,除了向朝廷大声疾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二。

  ① 申时行:《潘公传》。

  呼多派清官良吏之外,他自己也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并制定了一些大胆的经济改革方案,试图以此来减轻人民群众的赋税负担,缓和官府与民众之间的尖锐矛盾。这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办法。

  有关潘季驯本人在广东推行"一条鞭法"的思想,流传下来的只有一篇不完整的《上广东均平里甲议》①。从文章内容来看,主要是表现在简化役法上,即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合并力差于银差、以银代役。同时,改革里甲制度让里长"止在官勾摄公务",而将甲首"悉放归农",把原先夹在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那种半官半民、官民不分的行政组织变成由官府直接领导的行政组织,从而取消了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里甲吏胥和里长等资产大户对普通民户的中间盘剥,同时也有利于官府对赋役征收的进一步控制。

  另据申时行《潘公传》说,潘季驯在广东"所兴汰厘剔,具为规条以奏,名曰《永平录》,岭南奉为洁令。"这个《永平录》究竟是指此篇奏疏中的详细内容,还是另外有一个更系统的文件?现在已经无从探究了。

  关于潘季驯在广东"均平里甲",制定《永平录》的记载,除了《潘司空奏疏》之外.《明史·潘季驯传》中也有记录。《学庵类稿》谓此议已发"条鞭之端",然止行于一方,未能遍也云云。《民国感恩县志》卷六《经政志·均平》、《咸丰琼山县志》卷八《经政志·均平》中也都均有潘季驯"乃定'永平录'行之,合并厢里"的记载,说明潘季驯的上述改革措施当时在广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广。

  由于他在巡按广东期间毫不留情地打击贪官污吏,又积极推动"一条鞭法"的改革,还经常深入民间,不耻下问,因此博得了广东民众的热情欢迎。

  当时的人们评价他说:"虚心尽下,虽袯■塞贱,人人得尽所欲言,民隐吏蔽,无隔阂者。"①清代《广东通志》卷四○《名宦》条中,在总结潘季驯按治广东的政绩时也称:"嘉靖戊午以御史按广东,风裁大著。惩贪吏,除积恶,解烦议,定均输。百姓怀其惠。比代去,遮首留之,祀于郡学西偏。"申时行的《潘公传》还说,潘季驯离开广东时,"父老遮首挽留,不可,则肖像以祠。""其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可见其政治上得民心之处。《潘季驯墓志铭》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说潘季驯广东受代时,忽一日有三老人求见,年皆百岁,说:"我辈隐深山,绝城市,多者百年,少者五六十年。今闻使君冶状,且旬月北去,愿求一识须耳。"公遂起。立堂前,三老绕身熟睹之,良久乃出。王锡爵在文中感叹地说:"公行咸奔集挽留,百里间为之塞衢罢市。公之惠爱能得人心如此!"上述语言虽有过分赞誉之处,但潘季驯在广东巡按期间,确实作了不少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作了好事的人,人民和历史是不会忘记他的。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① 申时行:《潘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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