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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著述传家 一、修史论经

  唐中宗景龙四年(710)的仲春之月,刘知几撰成《史通》,这年他整整五十周岁。这部著作是在初唐历史上政治最为昏暗的中宗时期完成的。这个时期,知几用"小人道长,纲纪日坏"几个字相当切实地概括了它。

  此后的道路怎么走,知几无法预料。**此起彼伏,今日权倾朝野,明天身首分离,各树朋党,更相诋毁。不过事情糟到了极点,也就有转好的希望。在唐王朝的政治斗争中,经过刀光剑影、喋血宫廷的多次回合,李隆基登上皇帝宝座。他励精图治,力求有所作为,因而出现了一个可与贞观时代相比美的"开元盛世"。刘知几没有想到,在他知命之年又逢上了好时候。

  神龙以来,刘知几一面当着史官,撰写《史通》,一面观察着政治的变迁。

  长安年间权倾朝野的张易之、张昌宗,经过充分表演之后,被张柬之等率羽林军诛杀了。其后中宗即位,韦氏为皇后,勾结武三思,形成"韦武弄权,母媪预政"之势。但不过一年,太子重俊率羽林骑兵诛杀了武三思。景龙之岁,韦后、安乐公主与宗楚客等结为死党,干预朝政,终在景龙四年酖杀中宗,继之是李隆基政变,诛杀韦后及武氏残余,拥立睿宗复位。后太平公主因拥立之功权倾人主,遂与太子李隆基相争,隆基即位后,太平公主等谋反,被赐死,党羽或杀或诛,混乱政局至此结束。先天二年(713)十二月,改元开元。

  时光流逝,人事变迁。结党拔扈的,大都死于残酷的政治斗争中,宗楚客、纪处讷、韦巨源等便是。萧至忠晚年附于太平公主,也身首异处。知己朋友中,朱敬则早归道山,刘允济被召为修文馆学士,兴奋不已而英年谢世。

  余下的,同知几一块任职史馆的,当推徐坚、吴兢等人。

  刘知几在景云元年(710)迁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馆学士。仍兼修国史,并加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左庶子是东宫官,东宫有左春坊,置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崇文馆也是东宫设置的。贞观十三年置崇贤馆,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名崇文馆。崇文馆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课试举送如弘文馆。

  银青光禄大夫的封号在官秩上相当于从三品。这年,李隆基立为东宫太子,因为刘知几的"几"字同李隆基的"基"字同音,为避太子名讳,知几便废名而以字行,因称刘子玄。上述情况可知,知几在玄宗为太子时便得到提升,在政治上有了积极性。

  景云二年(711),皇太子李隆基将亲释奠于国学,主管部门草拟仪注,决定让随从官员都乘马著衣冠,刘知几以为不可,上议驳斥。《旧唐书》本传载其进议全文,今摘录于次:古者自大夫以上,皆乘车而以马为騑服。魏、晋己降,迄乎隋代,朝士又驾牛车。历代经史,具有其事,不可一二言也。至如李广北征,解鞍憩息;马援南伐,据鞍顾盼。斯则鞍马之设,行于军旅;戎服所乘,贵于便习者也。??囱皇家抚运,沿革随时。至如陵宙巡谒,王公册命,则盛服冠履,乘彼貉车。其士庶有衣冠亲迎者,亦时以服箱充驭。在于他事,无复乘车,贵贱所行,通用鞍马而已。臣伏见比者銮舆出幸,法驾首途,左右侍臣,皆以朝服乘马。夫冠履而出,只可配车而行,今乘车既停,而冠履不易,可谓唯知其一而未知其二也。何者?褒衣博带,革履高冠,本非马上所施,自是车中之服。必也袜而升橙,跳以乘鞍,非唯不师古道,亦自取惊今俗。??又传称因俗,礼贵缘情。殷辂周冕,规模不一;秦冠汉佩,用舍无常。况我国家道轶百王,功高万古,事有不便,理资变通,其乘马衣冠,窃谓宜从省废。

  从知几一生行事而言,这衣冠乘马之议当然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大段摘引上议的原文,是为了显示这位史家的本色。从这篇议文看,其学识之渊博,议论之精详,使人叹服不止。尤其值得指出的是,融化其字里行间的史家的闪光思想,说明刘知几贯彻始终的思想品格。其一是他的实事求是的精神。他实事求是地阐述了历史的传统,揭示出事情的真相。但他并不要求人们去循规蹈矩,死抱着老传统不放,而是恨据变比的形势有沿有革,这就是"沿革随时","传称因俗,礼贵缘情"之义。这就是我们要肯定的第二点,即主张变通的思想。乘马衣冠之议全面而辩证,很有说服力,皇太子看了便"手令付外宣行,仍编入令,以为常式。"玄宗先天元年(712),刘知几奉诏与柳冲等改修《氏族志》。为了说明此次改修的意义,有必要扼要追述一下改修的历史背景。

  重视谱学是自魏晋以来的历史传统。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豪族势力发展的需要和统治者的利用、提倡,谱系之作大盛,"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①这是门阀制度在史学上的反映。它辨氏族之贵贱,门第之高低,以为门阀士族服务。适如唐代谱学家柳芳所说:"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别贵贱,分士庶,小可易也。于是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故宫有世胄,谱有世官,贾氏、王氏谱学出焉。由是有谱局,令史职皆具。"②经过隋末农民大起义,魏晋以来的士族势力遭到很大的打击,有唐的统治者也采取了一系列抑制士族的措施,但门第观念是一个顽固的历史传统,仍然得到人们的重视,甚至成为人们思考问题的重要价值尺度。高祖李渊称帝伊始,同内史令窦威有一段关于门第的对话。高祖说:"昔周朝有八柱国之贵,吾与公家,咸登其职。今吾已为天子,公为内史令,本同末异,无乃不可乎?"窦威则说:"臣家昔在汉朝,再为外戚,至于后魏,三处外家。

  今陛下龙兴,复出皇后,臣又阶缘戚里,位忝凤池,自惟叨滥,晓夕兢惧。"高祖笑曰:"比见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公世为帝戚,不亦贵乎?"①双方历述其门第出身之贵,引以自豪,并以此联络感情。可见在武德年间,讲求门第阀阅仍然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思想观念。

  唐太宗即位后,采取抑制旧士族势力的政策,命令吏部尚书高士廉等主编《氏族志》。在评定族姓的标准上,一改以前的门第等级,而为皇姓第一,外戚第二,其余仍旧。全书百卷,录二百九十三姓,计一千六百五十一家,① 《通志·氏族略序》。

  ② 《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

  ① 《唐会要》卷三六《氏族》。

  分为九等。这样,唐初新贵与魏晋以来的旧望世家,尽收其中。不久,太宗下令:"今定氏族者,诚欲崇树今朝冠冕,??不论前代已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作等级。宜一量定,用为永则。"②这种以当朝官品高低重新评定等级的作法,就否定了传统的门阀制度,表明了太宗抑制旧士族势力、建立以皇帝为首的新门阀集团的决心。

  显庆四年(659),高宗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这部《姓氏录》突出了武氏及朝廷新贵的地位。

  神龙年间,柳冲任左散骑常侍、修国史,考虑贞观时期《氏族志》后"门胄兴替不常",请求改修。中宗诏魏元忠、张锡、萧至忠、岑羲、崔提、徐坚、刘宪、吴兢和柳冲等共取"德、功、时望、国籍之家,等而次之。夷善酋长袭冠带者,析著别品。"①柳冲精谱学,所上之表,深思熟虑,只是同修诸人魏元忠等相继物故。所以到了先天元年,复诏柳冲同徐坚、吴兢、魏知古、陆象先、刘子玄等改修。先天二年(713),柳冲奏所修《姓族录》成,凡二百卷。据《旧唐书·玄宗本纪》载:"开元二年七月丙午,昭文馆学士柳冲,太子左庶子刘子玄刊定《姓族系录》二百卷,上之。"盖《姓族系录》成书后屡有增订,刘知几是重要的定稿人之一。开元四年(716)十一月,知几与友人吴兢撰成睿宗、则天、中宗三朝实录,奏于执政,请援例恩赏。这是知几在修史任上卓有成效的国史、实录修撰。其中《睿宗实录》二十卷、《则天实录》三十卷、《中宗实录》二十卷。宰相姚崇奏曰:今史官刘子玄、吴兢等,撰《睿宗实录》,又重修则天、中宗实录,并成,进讫。准撰《太宗实录》例,监修官以下,加爵及赐。今子玄援引古今,欲臣闻奏,臣谨寻故实,例有恩赏,事属当时,不可为准。子玄等始末修撰,诚亦勤劳,叙事纪言,所录虽重,承恩赐命,固不在多。子玄等请各赐物五百段。许之。

  刘知几与吴兢合作主修了三朝实录凡七十卷,这是他撰成《史通》之后在史学上的又一重大贡献。除上述与吴兢合修三朝实录外,还曾单独撰修过《睿宗实录》及《太上皇实录》。还有同吴兢合修的《高宗后修实录》。这佯,刘知几实际上参与了高宗、武后、中宗、睿宗四朝实录的修定工作。四朝实录保存了大量的唐代前期的史料,《旧唐书》乃大抵抄撮唐代史料成书,包括吴兢、韦述等人相继撰述的《唐书》和各朝实录。可见,刘知几对唐前期的正史史料得以详细地记载,做出了极大贡献。仅从这方面的成就而论,刘知几也不愧为一名称职的史官。朝廷奖励其修史之功,封他为"居巢县子",实现了他多年的愿望。

  原先,"知几每云若得受封,必以居巢为名,以绍司徒旧邑。"①按照知几对其祖先世系的考证,以为彭城丛亭里诸刘,出自汉宣帝子楚孝王嚣曾孙居巢侯般,不承楚元王交。居巢般为司徒,故知几有"以绍司徒旧邑"的说法。"乡人以知几兄弟六人进士及第,文学知名,改其乡里为高阳乡居巢里。"② 《贞观政要》卷七。

  ① 《旧唐书·柳冲传》。

  ① 《旧唐书·刘子玄传》。

  ②笔者赴徐州考察彭城丛亭里遗迹,一时难以觅寻丛亭里的居处。

  刘知几不仅博学于史,而且渊深于经,是一位造诣很深的经学家。不过他是以史家的立场对待经学的,以为经书不过是古代史料,而孔子是史学家。

  从这一立场出发,他分析《尚书》、《春秋》是史之两家,以史料求真之严格的史家直书立场检验经书记载,因有"疑古"、"惑经"之论,又有《左氏》三长、二传五短之言③。在我国经学今古文学家二派对立中,知几显然主古文。

  玄宗开元七年(719)三月一日,皇帝下诏让诸儒论证《孝经》、《尚书》古文本孔、郑注之得失,并访后进达解者质定,奏闻。同月六日,又诏令儒官论次《孝经》孔、郑注,子夏《易传》和《老子》王注诸书长短。诏曰:"《孝经》者,德教所先。自顷以来,独宗郑氏。孔氏遗旨,今则无闻。又子夏《易传》,近无习者。辅嗣注《老子》,亦甚甄明。诸家所传,互有得失。独据一说,能无短长?其令儒官详定其长,令明经者习读。若将理等,亦可并行。其作《易》者,并帖子夏《易传》,共写一部,亦详其可否?奏闻。"①诏书三月六日草成,十日颁布,刘知几于四月七日上《孝经注议》,他的意见是:《孝经》请求废除郑注而用孔注;《老子》请求停止河上公注而用王弼注;《易传》并非子夏所撰。政府处理的意见是:"知几博识,诚则纯儒,全非众家,亦则未可。"且《孝经》郑注、《老子》河上公注已流行多时,并子夏《易传》文不折于片言。"望并付所司,令诸儒与知几对质定。

  必须理胜义成,不得饰词争辩,论定,奏闻。"②其后,博士司马贞上书驳辩,知几又上《重论孝经老子注议》,争论甚是激烈。一场关于经书的学术争论就这样开始了。现依时间线索,简述这场讨论的过程及其结果。

  知几上《考经注议》说:"谨案今俗所行《孝经》,题曰郑氏注。爱自近古,皆云郑即康成。而魏晋之朝,无有此说。至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及孝武帝太元元年,再聚群臣,共论经义。有荀昶者,撰集《孝经》诸说,始以郑氏为宗。自齐梁以来,多有异论。陆澄以为非玄所注,请不藏于秘省。王俭不依其请,遂得见传于时,魏齐则立于学官,著在律令。盖由肤浅无识,故致斯讹舛。"①为了证明己见,知几列举十二条验证以论定《孝经》郑注之伪妄。

  他说:郑玄自序,皆明言注《礼》、《古文尚书》、《毛诗》、《论语》、《周易》,但"都无注《孝经》之文。"郑玄死后,他的弟子们追论老师的著述和应对,说郑所注,"惟有《毛诗》、《三礼》、《尚书》、《周易》,"都不言郑注《孝经》。"且《郑志》目录,记载郑的著述甚详,寸纸片札,莫不悉载,但独独没有《孝经注》。《郑志》记载郑玄同诸弟子论经之语,亦言不及《孝经》。且赵商作郑先生碑铭,具称郑之所注笺驳论,也不言郑注《孝经》。史家为郑玄作传,载其所注书,皆无《孝经》。王肃著书,发② 《旧唐书·刘子玄传》。

  ③ 参看《史通》外篇《疑古》、《惑经》、《申左》诸篇。

  ①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条。

  ② 《全唐文》卷九六四。

  ①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条。

  扬郑短,而于《孝经》注,王氏也无致一言。魏晋朝贤,辩论时事,郑氏诸注,无不撮引,但未有一言引《孝经》注者。

  知几以确切而详细的证验论定《孝经》郑注之伪。"而世之学者,不觉其非,乘彼谬说,竞相推举,诸解不立学官,此注独行于世。"他认为该注"言语鄙陋,义理乖疏,固不可以示彼后来,传诸不朽。"他站在古文家的立场上,肯定孔注:"至如古文孝经孔传,本出孔氏壁中,语其详正,无俟商榷。而旷代亡逸,不复流行。至隋开皇十四年,秘书学士王孝逸于京市陈人处置得一本,送与著作郎王劭,以示河间刘炫,仍令校定,而更此书无兼本,难可依凭。炫辄以所见,率意刊改,因著《古文孝经稽疑》一篇。劭以为此书经文尽在,正义甚美,而历代未尝置于学官,良可惜也。"因而他认为"行孔废郑,于义为允。"①国子祭酒司马贞站在今文经学的立场上对刘说予以驳难。他指出:"《今文孝经》,是汉河问王所得颜芝本,至刘向以此本参校古文,省除烦惑,定为此一十八章。其注相承,云是郑玄所注。而《郑志》及《目录》等不载,故往贤共疑焉。唯荀昶、范煜以为郑注,故昶集解《孝经》,具载其注。而其序云:'以郑为主。'是先达博选,以此注为优。且其注纵非郑氏所作,而义旨敷畅,将为得所。其数处小有非稳,实亦非爽经传。"当他论及《古文孝经》时说它原出孔壁,先是安国作传,缘遭巫蛊,世本未行。"荀昶集注之时,尚有孔传,中朝遂亡其本。近儒欲崇古学,妄作孔传,假称孔氏,辄穿凿改更,又伪作《闺门》一章。刘炫诡随,妄称其善。"最后他尖锐指出:"今议者欲取近儒诡说,残经缺传,而废郑注,理实未可。"②关于《老子》注的问题也发生争论。

  知几认为:传说的河上公故事是"不经之鄙言,流俗之虚语",是注家假造的。况"其言鄙劣,其理乖讹",哪如王粥注"义旨为优",因此他的意见是"必黜河上公,升王辅嗣,在于学者,实得其宜。"③司马贞则认为:承认河上公凭虚立号,汉史实无其人。但认为其注"以养神为宗,以无为为体",辞近理宏,小足以修身絜诚,大可以宁人安国。

  而王注"雅善玄谈,颇深道要",理畅旨微,"在于玄学,颇是所长。至若近人立微,修身宏道,则河上为得。"因此他主张:"今望请王河二注,令学者俱行。"①关于子夏《易传》,知几称为伪托,司马贞指其错谬,意见较为一致。

  知几担心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又上《重论孝经老子注议》。其中说:臣才虽下劣,而学实优长。窃自不逊,以为近古已来,未之有也。尝以郑氏《孝经》、河上公《老子》二书,讹并不足流行。孔王两家,实堪师授。

  每怀此意,其愿莫从。伏见去月十四日敕,令所司详定四书得失,具状闻奏。

  臣草议请行孔王二书,牒礼部讫。但今庸儒浅识,闻见不周,可与共成,难与虑始。??臣辄以愚识,上符睿旨。伏望明恩,曲垂烟察,如将为允,请①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

  ②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

  ③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

  ① 《唐会要》卷七七《论经义》。

  即颁行。不可使随流腐儒,参论其义。

  双方争论可谓激烈。不难看出,争论中也带有某些门户之见。尽管刘知几有充足的根据,但学术争论中带有强烈的感**彩,讲自己则"学识优长",是近古未有,说别人则是"庸儒浅识,闻见不周","随流腐儒",这就缺乏虚心的态度。刘知几的考辨工作至为精彩,但辩论中的感**彩却直接影响了其建议的结果。

  五月五日,玄宗下诏:"其河、郑二家,可令依旧行用。王、孔所注,传习者稀,宜存继绝之典,颇加奖饰。《子夏传》逸篇既广,前令帖《易》者停。"①皇帝未因知几而废郑注,亦未因司马贞而废孔注,而采取了折中办法,使二注并行。这是因为对这场争论的双方态度有些看法:"间者诸儒所传,颇乖通议。敦孔学者,冀郑门之息灭;尚今文者,指古传为诬伪。岂朝廷并列书府,以广儒术之心乎?"②诏书的下达结束了这场经书之辩。诏书的决定大体上采纳了司马贞的意见,否定了知几废郑行孔、停河行王的主张。自然,知几的建议不被采纳,并不意味着他的看法错了,即使在当时,他的看法也颇为人称道。《大唐新语》卷九说刘知几"引古今为证","子玄争论,颇有条贯,会苏宋文吏,拘于流俗,不能发明古义,竟摈斥之,深为识者所叹。"需要特别指出的,知几列举的论《孝经》郑注之伪妄的十二条证验,实在是学识渊博,洞察入微。不仅仅是"颇有条贯",而且是实实在在,显示了一个史学家求真的本色。历史考据学于清代达到极盛,但它并不始于清代,它是中国学者的源远流长的优良传统之一。刘知几当是唐代著名的考据学家、辨伪学家。如果我们将这十二条证验同明代学者胡应磷在《四部正伪》中归纳的考察伪书的八个方法相对照,同近代学者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所提出的辨识伪书的十二条公例相对照,就会发现,他们三人的论证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十二条证验所体现的方法论较之其证验的结论可信程度,意义要深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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