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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主矿工直接谈判〔1〕(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正文】

  矿主矿工直接谈判

  前次通讯,曾详及英矿主矿工直接谈判事之促成,本月七日为两方预定之第二日会议,上午十一点开会,讨论经两小时。矿主方面意见,仍坚持逐渐减低工人工资,至达到合于一九一四年工资标准为止之办法。对于国定工资部之设立,彼等仅赞成以双方派出同样数目之代表组织一会议,由政府委员为主席,磋商各地工资之减落程度。矿工代表视此提议,盖与上次政府中所提出者无大殊,几经周折,几度磋商,政府之态度如故焉,矿主之态度亦如故焉。所谓改善,所谓迁就,殆皆为口头上之缓和,事实上固无丝毫让步可言。矿工代表果以方法不变为其职志,则此次会议,亦惟有仍归决裂之一途,和解宁有希冀。然矿工代表谋和之心亦甚迫切,罢工七十余日矣,三角同盟之外援既失败于四月间,此数十日来之奋斗支持,皆赖自身团结之精神有以助其成。但支持之力仅足以延长此罢工时期,致胜则殊嫌未能,且精神之表现赖乎实质,矿工罢工后之经济维持,初由煤矿工人同盟之保险金支出,继则存金已尽,乃益之以借贷,今则借贷之术,恐亦不尽如意,是同盟干部所不能不急求解决之方,以安此一百二十万之矿工生活也。又英人保守,属诸天性,事外之人以事不干己,多持旁观态度。矿工自身,除希望彼等所提出之条件,能达到目的外,决无作根本解决想者。故内无决心,外无后援。矿工之罢工今七十四日矣,虽至一百七十四日,恐其要求,仍难越和解之境而别求所谓推翻之道。其目标既注于和解也,则时期之长短,实与损失之多寡为正比例,时日少而收效少,视时日多而收效略多者,犹为经济。缘一日之损失,不仅工人无工资可得,同盟组合负基金之一出一入之差数亦甚巨也。有些诸因,故矿工代表当日答矿主代表之言,乃为代表不能专主是议之可否,须决此事于各地矿工代表大会,最后赞否,或将求矿工全体之总投票以定从违也。

  各地代表催开大会

  矿主矿工代表会议既停,各方渴望平和之视线,咸集于十日之各地矿工代表会议之结果,及总投票办法之采取与否,以断事之究竟。当十日大会之先,九日矿工同盟干部关于矿主提议曾有所讨论,以备次日提出参考,其分矿主之提议,大别为三项:

  (一)战前工资必须定为将来之最小工资度,至明年六月止,实在工资不能少过百分之二十在规定标准以上。

  (二)标准工资,第一当以工业状况为要求之凭藉,第二以商店交易及别种新加税则为凭藉。

  (三)矿业中之盈余,分配于标准工资及标准利益者以百分之十七归矿主,百分之八十三归矿工。

  十日大会开于伦敦,当决定举行总投票办法,赞成此议者八十二万三千票,反对者仅十三万五千票。投票办法分两项,一项为坚持矿工向来之提议;一项为政府同矿主提议。矿工赞成何项者即书赞成何项于票上,票纸制于同盟干部,纸之正面书两项事由,其文为:

  (一)汝仍将坚持国定工资部及国定利益均平分配办法之提议,以坐视政府一千万金镑补助费将于六月十八日失去耶?

  (二)汝或将赞成接收政府及矿主之提议如此纸后面所书者耶?

  此票已散发各地,将于十五日收回,届时当可获知矿工全体之总意矣。

  总投票结果之预测

  罢工七十余日,今兹总投票,殆将为事变之收场耶,抑仍坚持前议不变以另开新场面耶?是固未敢预料。然溯因推果,亦未尝不可稍论一二,使矿工之意果多数赞成接收政府及矿主之提议,则一天云雾,顿将化归乌有,而七十余日之牺牲,所得亦复无几,矿工果心甘耶?是亦不能令人无疑。否则矿工仍坚拒如故耶?政府之提议,已决绝至十二分,使此次再无所迁就,则一千万金镑之补助费,行将不复为矿业所有。矿主方面,此次直接和矿工谋和,于条件上又复稍有退让,自以为已属仁至义尽,苟矿工仍无所可,彼等之态度,恐将因政府补助费之失去转变接洽为拒绝。三方面之接近恐因此而入于遑遑无期之境,则前途之黑暗,殆又较今兹为更甚矣。是亦矿工所踌躇不决,而不敢遽作拒绝想也。此就两方推想者如此。若从利害上主论,则矿工七十余日之牺牲,仅换得四个月之政府补助费及一年间之小安定,一旦时过境迁,困苦艰难仍将层层袭来。使忍而不发,则今兹之战为无代价。不忍而发,则争之百日,得之寸尺,纷纠无已时且不论,即此生活之不安,精神之不快,已足增矿工无穷隐忧矣。且四个月之补助,数虽千万,其分与各个工人者,则人数百万以上,能各得几何?况此款又非直接授之工人者,补助费之出,原为与矿主以补助贫乏矿区力不能担任工人在临时期内所应得之资额者。其利在矿主,是矿主之所急需,而非工人之实利也。若矿工仍拒绝两方提议,继续罢工如故,则今后之维持费将奚出,家室之供济,个人之需求,在在以减其精神,颓其志气。使拒绝后而团结力锐减,则反不如今日接收之为愈,是亦矿工之意志所游移难决者也。总之,兹次投票关系绝大,预测诚难。惟以英国民性观之,既无下彻底推翻现状之决心,则接收提议以救目前,或亦矿工之所愿为也。志之以觇三日后之结果。

  【注释】

  〔1〕本文原载一九二一年8月1日天津《益世报》,署名“恩来”。

  2007/09/10

  矿主矿工直接谈判〔1〕(一九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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