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之一百二十余万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豫北不在内)八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这些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2〕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至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关于驻地问题,可由中共方面提出方案,讨论决定。中共方面提出:应设立北平行营及政治委员会,委任中共人员为主任。政府方面表示:中共所领导的军队之上,可设总的指挥机关,余均不能同意。中共方面复表示,行营及政治委员会可不设在北平。中共方面提出:中共及地方军事人员应参加军事委员会及其各部的工作,政府应保障人事制度,任用原部队人员为整编后的部队的各级官佐,编余官佐,应实行分区训练,设立公平合理的补给制度,并确定政治教育计划。政府方面表示:所提各项均无问题,其中详细办法,亦愿商谈。中共方面提出:解放区民兵,应一律编为地方自卫队。政府方面表示:只能视地方情势,有必要与可能时酌量编置。为具体计划本项所述各问题起见,双方同意组织三人小组〔3〕(军令部、军政部及第十八集团军各派一人)进行之。
关于奸伪问题。中共方面提出:严惩汉奸,解散伪军。政府方面表示:此在原则上绝无问题,唯惩治汉奸必须依法律行之,解散伪军亦须用妥慎办法,以免影响当地安宁。中共方面复表示:政府将八十万伪军尽行加委,中国陆军总司令复密令各地伪军积极进攻中共领导的抗日军队,中共提出严重抗议,并要求政府立予制止。
关于受降问题。中共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府方面表示:参加受降工作,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中共方面复表示:严重抗议中国陆军总司令密令日寇于签字投降之后,犹得手持武器向中共领导的抗日军队进攻,并继续屠杀中国人民,要求政府立予制止。
关于避免内战问题。中共方面提出:停止一切武装冲突,各部暂留原地待命。政府方面表示:一切武装冲突自须即行停止,唯中央部队不能专赖空运,在必要时,中共军队不应阻止其通过。中共方面复表示:中央军队进入或通过某一解放区,只有在会谈已有结果,驻地已有划分后,才不致发生冲突。如在目前,不论前进或通过,事实上均为进攻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且此事已在许多地区发生,要求政府立予制止,免致造成内战。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国共双方代表在重庆举行和平谈判。在谈判的整个过程中,国民党表面上不得不同意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时却拒绝承认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民主政权的合法地位,并企图在“统一军令”和“统一政令”的借口下,根本取消中共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和解放区,以致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协议。十月二日,周恩来在出席国共第十一次谈判时提出,中共拟将谈判记录整理发表,以告全国人民。十月五日,周恩来出席国共第十二次谈判,将他起草并经毛泽东修改过的国共会谈纪要初稿交给对方。十月八日,国共双方代表就该稿交换意见。十月十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全文共十二条。周恩来起草的会谈纪要初稿原有十四条,本篇节选其中第十至十三条。
〔2〕陇海路,指当时甘肃天水至海州(今属江苏连云港市的一个区)的铁路。
〔3〕三人小组,指军事三人小组,一九四五年九月国共双方在重庆谈判中为进一步处理军事问题而商定设立。最初确定由国民党政府代表林蔚、刘斐和中共代表叶剑英组成。由于国民党军队不断向解放区进攻,小组实际未能开展活动。一九四六年一月,国共双方达成停战协议后,中共方面改派周恩来,国民党政府改派张群、张治中(后决定仅派张治中一人)为小组代表,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作为顾问参加军事小组会议,从而形成了由中共、国民党政府和美国三方代表组成的军事三人小组。
2007/09/10
国共会谈纪要初稿中的军事问题〔1〕(一九四五年十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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