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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名人传记 > 李兆基博士传记

一九

  冯景禧的去世也太突然、太意外了。

  是年八月,冯景禧夫妇在女儿和女婿陪同下乘邮轮渡假。

  在船上他忽然觉得有点头痛,就昏过去,一直的不醒人事。

  船上的医生立即急召直升机,把冯景禧送到温哥华的医院急救。

  可惜,天妒英才,经过了一段日子的抢救,终因脑部血管两次爆裂,而与世长辞,享年六十三岁。

  不幸的消息传到香港,李兆基多少个晚上都睡不安了。

  李兆基在书房的窗前眺望,香江的夜景五光十色,这城市更美好的景致应在明天,应在下一个世纪,可是,跟自己一同成长一同奋斗的冯景禧,就再看不到了。

  李兆基没有忘记,他只身前来香港创业时,冯景禧曾忠诚地向他伸出友爱之手。当李兆基有商业上的疑问时,冯景禧跟他认真的研究商议;有什么好的生意,一同携手合作。这种共患难同欢乐的日子叫人回想起来,太感慨。

  当冯景禧的灵柩从温哥华运回香港的那天晚上,李兆基正在恒基兆业与老伙计梁昇开会,他黯然地对梁昇说:

  “我和你去机场接禧哥吧!”

  路上,李兆基又感慨地对梁昇说:

  “今年是个什么年头了?怎么老朋友一个一个的辞世呢?拥有天下的财富,和人世间的成就,而没有多少朋友和亲人共享的话,又有什么意义呢?”

  李兆基待朋友以真心诚意,是千真万确的。

  跟他同住的大儿子李家杰会告诉你:

  “我少见父亲有忧伤的时候,只除了八五年冯伯(李家杰对冯景禧的尊称)去世和九七年父亲丁母忧时,他才在好多个晚上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愿跟别人讲话。”

  当然,日后他以友善方式收购杨志云的美丽华酒店一役,也可以作为李兆基重视友情的实例引证。

  十三 固本培元 发扬光大

  (一九八五年—一九八七年)

  一九八六年对恒基兆业集团来说,可以说是固本培元,再作冲刺准备的一年。

  经历了一九八二、一九八三以及一九八四年的全面经济衰退之后,一九八五年地产业已经恢复元气,日有起色。

  港岛住宅在一九八四年每平方呎平均只售六百九十元,但至一九八五年,已升到七百八十元。

  到一九八六年,香港各大企业集团已经重新站稳阵脚,又打算磨拳擦掌,争一日之长短。

  李兆基在这个香港地产复元后稳步上扬的阶段,为集团定下了几个重要的基本策略。

  从一九八六年初,几乎每一次李兆基主持的集团内部策略会议,都重申恒基兆业的最大特点,就是要以分层出售为主。

  换言之,集团业务要以收租为次。

  未来的行动是从速建楼出售,赚取盈利及有资金回笼,再行购入“原料”用地,以达到货如轮转的目的。

  故此李兆基认为建成之商住楼宇,除新区的商场因为每年增值相当可观,可用作收租外,其他尽量出售。对于出租物业,也要有五大法则需要注意。

  其一是租务部从今要注意,凡是月租逾万元之租约,必须由高级职员去商议租约细则。

  说到底,高级职员经验与学识比较好,头脑比较灵活,在议论租约时不会令公司有吃亏的地方。

  其二是租楼的对象要小心选择,尤其以公司名义租屋,必须查清楚是否草鞋公司。万一长租约是租给这些公司的话,就有机会拖累恒基要承担跌市时租客毁约之风险及损失。

  其三是负责租务的同事必须注意租务上有所谓有形及无形的两种损失。

  租客欠租拒交租乃属有形损失,数码有限。

  如果集团跟租客签了租期过长或租金过低之租约,所引致的无形损失更大。

  要减低无形损失则需依赖控制租约条件之技术。

  故此凡有商场要出租,必须细心研究才订立租约条件。

  其四对于一些市场信用昭著及有名望的商户,一定要尽量招揽,因为可以引起“名牌”效应,有宣传价值,对商场之租务及日后之商场生意也有帮助。

  其五是要跟代表公司之律师密切联络,租客欠租或有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发生,其实应由律师楼出手相帮,效果会比由公司出面追讨有效,而且可以节省内部人力。

  由此可见李兆基处事心细,数目精确,他曾有一句名言说:

  “细生意怕食不怕息,

  大生意怕息不怕食。”

  对李兆基而言,他笃信做细生意最要勤,最不喜欢把时间及金钱花用在饮饮食食的应酬之上。

  至于说做大生意,最紧要是计数精确。生意额大,牵涉的本钱和盈利大,一出一入的利息,多一分少一分是很重要的。

  故而,李兆基郑重地向同事解释,在一九八二至一九八四年,为了要促销楼宇而特别设计的优待买家条件之一是由恒基贷款,这些分期贷款业务等于是权宜之计,因为资金积压在贷款之上,所得到之利息极少,而资金用于营业,三四年就有机会双倍收成,利润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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