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小米儿搭车行至黔阳附近,找了一个小卖铺,打了电话给呆呆,跟他讲起了其中的一些事情。
睡意朦胧的呆呆听到我讲起了这里面复杂的关系,陷入了长长的沉默中。
许久之后。他对我说,王二哥,虽然那曼妮用尽种种卑劣的手法来打击他,并且还将他的酒吧折腾得重大亏空,人气丧失,但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容颜是她最重要的一切;毁容对她来说,惩罚实在是太重了,比杀了她还要可恶。
听到呆呆的话语,我也沉默了半天。
或许,男人思考问题的方法,和女人终究不同,又或者人和人之间的思想。终究有着太多的差距。
在我的眼中,曼妮是一个为之自己的私欲和愤恨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女子,而在于呆呆心中,她不过就是一个商业竞争对手而已。
对于这样的人,成王败寇,认输便好,何必打击人家最为在乎的东西,不给人留任何退路呢?
呆呆的想法其实一点儿错都没有,只不过我并不认同而已。
可能是我这近一年多来。经历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见惯了各种邪恶,以及人性中最恶的东西,所以心中已经变得冰冷。
即便我反复不断地提示着自己,让自己保留初心,保留人性中的底线,但是却已然忘却了善良。
在我的字典里面。善良的隔壁老王,就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唯有露出狰狞的爪牙,方才能够得活。
而我之所以活。也并非仅仅只是为了我自己,还有不想辜负和伤害那些对我抱有善意和期待的亲人和朋友。
我想成为被人值得信任的倚靠,而不是阴沟里面的一具死尸。
我无法跟呆呆争辩许多,只是告诉他一件事情。
从我昨天对曼妮的了解来看,她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毁容之后的她一定会变得疯狂,尽管这是我对于她的惩罚,但是我不希望殃及池鱼,让呆呆受到伤害,所以我希望呆呆能够立刻离开渝城,然后找一个地方,先躲避一阵。
对于我的建议,呆呆表示不置可否。
他告诉我。说此事与他并无关系,不管怎么说,那女人都不会怪罪到他头上来;再说了,他已经决定将这酒吧转让出去,总得有人在这儿盯着不是?
呆呆的一口拒绝让我十分讶异,我思前想后,还是忍不住劝他,把事情的后果讲得很严重。
他一开始的时候,显得十分不甘愿,然而当得知曼妮的叔叔曾经将她前男友沉入江中,而四年之后,曼妮却又将那死人从江中淤泥里捞出,并且放在了自己卧室的浴缸里……
她甚至为了一个死去的亡魂,谋害素未谋面的我,并且未遂之后进行污蔑,想用当地的警察系统报复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