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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传记文学 > 香港骑士曾荫权 > 第七章、香港骑士问鼎政坛 第四节、代理特首的挑战

第四节、代理特首的挑战

  1.所面临的时代

  在香港现有的环境下,有时即使是经济的事,只要一触及某种利益集团,相关利益者就会拿之是问,甚至于搞得评论者不得安宁。

  香港作为一个行使行政主权的政府,它的首脑的变化必然会改变整个香港政府的问事风格,改变香港政府的一些喜好及政府施政的关注点。另外,一个自由民主、市场发达、法律较完善的社会中,加上有一套完善的公务员体制,任何行政官员的变更都不会涉及到政府治理机制的重大改变,都不会涉及政府制度内核心的价值观念的重大改变,更不会改变社会民众个人权利的张扬与个性达事的努力。在这种政府的制度框架下及这种核心的价值体系内,个人所起到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他只能够顺性而为,否则既有制度与观念一定会把不相适应的人或事消融于无形。

  因此,在香港这种政治经济环境下,新任特首如何来定位自己,在现有的约束条件下该做什么及不该做什么,以及能做什么及不能做什么,这样才能找到香港社会未来经济发展之路向。既然香港特首的变更对香港未来经济的影响不会太大,那么在后董时代,新任特首可能会把香港带向哪里应该是比较明确的。

  正如有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无论是香港政府的结构性财政赤字,还是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作为香港经济政策左右手,香港政府是无法对此左右逢源的。即香港政府现在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意愿搞扩张性财政政策,大规模刺激经济、创造就业,也无法通过自主的货币政策来调整金融市场的货币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香港政府要做的是如何来协调好与中央政府和中国各地方政府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好香港社会中的种种利益关系。

  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就在于如何利用该地的优势,如何利用这些优势与他人竞争。

  对于香港,目前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呢?就在于以中国内地为腹地,如何来发挥香港的制度优势、市场优势及人力资源的优势。只要看看香港最近几十年的历史,特别是近两年的历史,人们就会发生,香港经济基本上是在中国内地这个母体上成长与强大的。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带来香港经济的前所未有的繁荣。

  看看香港旅游业成倍成倍地成长,看看中国国内企业涌入香港上市,这些都是香港制度与市场优势所在。因此,如何协调好香港与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的种种关系应该是新任特首最为重要之任务。只有这种关系协调好了,香港的制度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才能够真正产生巨大的作用。

  对于经历了过去七年经济衰退的香港市民来说,香港经济形势已经开始好转,香港社会也亦渐入佳境,加上中国国内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这些都为新任香港特首带领民众发展社会经济创造了一个好的机会。

  但是,香港社会各种利益的诉求同样不可避免,而这些诉求的方式也可能会多种多样,如何让这些诉求有一个畅通的渠道,有一个好的协调机制,这也是新任特首最为重要的任务。

  2.领导权的过渡

  在董建华辞去香港特首职务之后,香港特区政府开始了领导权的第一次转型。

  曾荫权以政务司司长身份代理特首,这是香港回归以来没有遇到过的大事情。但有基本法在,中央和特区政府依法各司其职,波澜不惊,使权力过渡十分顺利,这样的安排、衔接只有在“一国两制”条件下才能实现。

  董建华的中途离任,使过去几年的纷纷扰扰暂时得以沉淀,而他个人的功过得失也被交给了历史。此时此刻,在整个香港,心情最为轻松者,大概莫过于董建华。虽然所有香港人依然面对着与过去一样的现实,但董建华从此可以超然以对,而其他人却不能够。

  曾荫权代理行政长官,意味着他已经站在角逐香港特首职位的领先位置。虽然下任行政长官到7月份才见分晓,但香港舆论目前几乎异口同声地认为,“曾荫权时代”已经到来。对香港社会来说,这不只是一种判断,而更是一种期待。这是因为,在过去几年里,由于经历了太多的震荡、颠簸、失望和无奈,香港市民早已对现状失去了耐心,迫切希望有一个新的开始。而曾荫权的上升,至少意味着可以从头再来。

  作为香港特区政府的重要一员,曾荫权最为闪光的政绩,就是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顶住了国际金融大鳄的狙击,使港币与美元保持挂钩。这一成功,使曾荫权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称赞,当时的中国总理朱镕基甚至还当面予以夸奖。

  应该可以说,在香港庞大而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中,曾荫权的能力和经验可谓首屈一指。他不只是在香港市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而且更关键的是,他通过这些年来的努力,赢得了中央的信任和支持。如果曾荫权能够成为下任特首,那么,香港特区政府的第一次权力交接,应该是平稳和顺利的。

  然而,除了主观期望中的因素,“曾荫权时代”究竟会给香港带来什么?

  曾荫权个人的成长、奋斗和成功的经历,似乎是香港在艰苦奋斗中成为一个繁荣社会的缩影。与董建华家族背景不同的是,曾荫权和绝大多数市民一样,也出身于普通人家,并且凭着自己的发奋努力而出人头地。这一共同点,加上新的施政风格和技巧,也许能够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亲近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从而使香港再次焕发出蓬勃向上的活力。

  尽管如此,作为特首,曾荫权所要面对的任务,不再只是管理一个公务员队伍,而是要治理一个越来越复杂的现代化社会;不只是需要较好的行政能力,而且更需要比较完整的政治智慧。

  如同董建华一样,曾荫权依然要在各种压力下求取平衡。他既要倾听香港社会日益强烈的民主诉求,又要在立法会各种政治势力之间斡旋,同时还要继续赢得北京方面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这将是一个最耗费精力、也最能考验施政水平的挑战。

  同样因为有“一国两制”、基本法,在香港颇具争议的政制发展、议会选举,进行的都比多数市民想象的顺利些,使香港政治日趋稳定。目前,香港政制讨论最集中的话题是七月份选举后继任的特首任期,应为两年还是五年,即所谓“二五之争”。政制发展小组已明确指出是两年,代理特首也表明,政府的这个决定可与法院沟通,无惧有人提出司法复核。可以相信,如果“二五之争”影响到继任特首的产生和香港宪制,特区政府只有提请全国人大行使释法权,这也是“一国两制”对香港繁荣稳定的最大保证。

  落实“一国两制”、贯彻基本法需要政治智能,在中央,这种智能是以坦诚为基础的;在特区政府,是以勇于承担为前提的。

  3.香港新特首

  按照特首选举的流程,曾荫权若要正式接任香港特首一职,还须经过选举日、提名期和投票三道程序。

  曾荫权从出任代理行政长官伊始,就一直表示,特区政府的首要工作是确保如期、依法在7月10日补选产生新的行政长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曾荫权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展开了广泛而密集的征询意见,先后与民建联、自由党、工联会、泛联盟、45条关注组、民主党及所谓“民主派”议员分批见面;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也先后与大律师公会、律师会、45条关注组等团体见面。据参与会面的各方面人士表示,曾荫权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非常耐心诚恳,表达政府对顺利解决问题的热切期望,对各种不同意见都仔细了解,不排斥任何意见。

  他强调,确保新特首七月顺利产生,符合港人的意愿和利益。

  曾荫权说,7月10日进行补选是法律上及宪制上给予我们以及立法会的责任,我们没有办法可以推卸。他强调说,对于新选出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特区政府的立场是,完成第二届行政长官任期的剩余任期,换言之,新选出的行政长官任期会在2007年6月底为止,为期大约是两年。

  曾荫权指出,有部分立法会议员及社会人士,对特区政府决定透过修订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处理任期问题持有不同的意见;至于释法是否一个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特区政府也已听到部分社会人士认为无可避免地需要释法。曾荫权强调,他希望听取所有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寻求一切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

  曾荫权希望以开放态度理解释法让基本法成功落实。

  这种务实开放的方式,对于把握民意,寻求最有效的解决问题方法,显然是很有帮助的;而从曾荫权、梁爱诗自各界听取到的意见看,寻求人大释法获得多数港人接受。

  特区经过全面而慎重的考虑,在维护法治和“一国两制”前提下,认为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唯一最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做法。希望大家能以开放的态度去理解释法这件事情,让《基本法》继续成功地在香港落实。

  香港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政府就新的行政长官任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唯一的办法,亦是一个符合香港利益,合法合宪的做法。

  香港特区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建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五十三条有关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

  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并以全票通过释法草案,确认七月十日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两年。

  对此,香港各商会都表支持及拥护。

  香港嘉应商会会长邹锡昌表示,他代表嘉应商会坚决支持及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的释法,赞同根据香港基本法及其附件一的有关规定,在行政长官五年任期届满前出现缺位的情况下,由任期五年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的新的行政长官,只能完成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

  首先,释法适时也很有必要。邹锡昌说,此次释法关系到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正确实施,关系到香港特区新的行政长官的顺利产生和此后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过去数周,社会上对补选新的特首任期问题产生了分歧。香港特区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请求释法的报告。这完全是适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其次,释法无损香港法治。邹锡昌认为,“补选特首的任期问题事关中央管理的事务,事关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不属于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如有争议,只能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人大常委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是香港法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特区政府请求释法,也是香港宪制和法治的要求。”

  第三,邹锡昌指出,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符合香港各界利益。他认为,这次释法使得在二零零七年香港特区可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循序渐进地发展香港的民主,这完全是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办事,是完全符合香港社会各界的利益的。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杨孙西博士表示,厂商会和其他关心香港事务的社团一样,支持人大这次的释法。他认为,人大常委会就新的特首任期作出解释,及时平息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不同理解造成的争拗,也及时制止了香港产生宪制危机的可能,相信将得到香港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所以,我们应该感谢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杨孙西说,香港基本法作为香港的小宪法,是中国宪法的一部分,很多条例不会有很具体的说明,人大释法难以避免,也很有必要,并不会冲击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也指出,这次释法及时而必要,消除了社会各界的疑虑,减少社会争拗,也维护了香港社会的稳定,确保特首选举如期依法举行。

  特区政府发表了声明,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的特首任期作出解释,强调今次释法为补选特首的任期作出最权威及具约束力的法律解释,释法是及时和必须的,也维护了香港的根本利益。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欢迎国务院接纳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报告和建议,并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   至于曾荫权的参选,他表示在特首选举条例通过后决定是否参选。他说,现阶段会专心做好补选行政长官工作,令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顺利尽快通过,目前无时间思考是否角逐新行政长官的问题。他说,等条例通过后,他会决定下一步点做。曾荫权强调,他明白当决定参加行政长官补选后,要面对的不单只是八百人的选举委员会,还要面对全港市民,到时他一定会向市民交代,但由于法例已规定选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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