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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先秦精神文明建设(10)

  第十二章 先秦精神文明建设(10)

  就“没心没肺”而言,韩非比他的老师荀子更胜一筹。在荀子,人性虽恶,但至少可以通过学礼改造成善的。而在韩非,人性之恶,亘古不移,君主只有靠严刑峻法震慑之,用丰厚奖赏利诱之,才能防止人不作恶。

  韩非对形而上的哲学思辨不敢兴趣,也懒得去构建宏大的世界观,在他看来,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实际应用和利害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研究人情世故的复杂性、变异性,如何对待、处理具体的人事关系,是韩文中探讨最多的。

  比如: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必将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

  法家有三派,韩非集大成。

  三派者,慎到之“势”,申不害之“术”,商鞅之“法”。

  三者各有偏重,韩非兼收并蓄。

  势者,权势也。这是君主之为君主的根本,失势如汉献帝则名为君主实为傀儡。因此,慎到曰:“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桀为天子,而能乱天下。”

  术者,权术也。就是政治谋略,关于这方面韩文中有各种活生生的例子,害人的,防身的,一应俱全,恕不赘言。

  法者,条令也。和我们今天说的“法律”差别很大,是指一切由政府颁布的明文规定。

  仗势欺人、阴谋诡计、严刑峻法,有了这三者,再加上“二柄”(即赏与罚),君主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势是基础,术与法是统治的手段。术要藏之于胸以便“潜御众臣”,法则要公之于众无论贵贱贤愚都能明白通晓。

  韩非重法,认为法既立,则为国人言行之最高标准,君主以下,皆须遵守,君主以外,无权更改。如此,虽后世有中庸之主,奉法而行,亦足以治。

  说白了,法就是明确奖惩的律令,什么该奖,什么当罚,严格执行,利用人性的趋利避害,驱动其自私自利的特性来为君主服务。

  势立威,术驭臣,法制民,由此整个国家成为一台高速运转的、君主的个人电脑。

  如果说仁爱兼爱是儒家同墨家的区别,有为无为是儒家同道家的区别,德治法治就是儒家同法家的区别。

  在韩非看来,孔子和墨子的争论毫无意义,仁爱兼爱都是爱,是爱就靠不住,不然怎么会“严家无悍虏,慈母有败子”?

  爱不仅不管用,还会伤害到君主和国家的利益。韩非举例说,楚国有个人,父亲偷了羊,他去官府举报,结果官员是个迂腐的儒生,判此人死刑,罪名是“不孝”。又比如鲁国有个人,每次打仗都败下阵来,从来就不拼死作战。孔子问他为什么,他眼角闪烁着泪光,大义凛然道:“家里还有老父无人赡养,是以不敢死。”孔子被感动了,就推荐他做了官,理由是“仁孝”。

  韩非认为这简直就是扯淡至极。

  很好理解,孔子的时代是礼崩乐坏,韩非的时代则是天崩地裂。天都崩了地

  都裂了,以往的家国关系,父子亲情能剩下多少真不好说。正所谓“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新时代新课题,我们需要一种立足于当下放眼于未来的新思想,韩非应运而生。

  这个口吃的韩国公子写起文章来丝毫不留情面,在他笔下,尧是糊涂虫,舜是伪君子,商汤和周武则是乱臣。

  舜明明是臣,尧却把他当作君,不是糊涂虫是什么?

  尧明明是君,舜却把他当做臣,不是伪君子是什么?

  不要跟我说禅让,它既不符合人性也不符合常理,只是腐儒们的意淫。

  而商汤和周武更是分别灭了夏桀和殷纣,为人臣而弑其主,还“自以为义”,不是乱臣贼子是什么?

  在韩非,仁义是绝、对、靠、不、住、的,只能为害。

  他又开始举例。

  一次,魏惠王问一个名叫卜皮的人:“据先生所知,寡人的名声怎么样?”卜皮回答说:“臣听说大王是一个慈惠的人。”魏惠王很Happy,问:“慈惠到什么地步?”卜皮说:“到了快亡国的地步。”魏惠王大惊:“Why?”卜皮不紧不慢道:“慈则不忍,惠则好施,结果是该杀的不杀,不该赏的乱赏,这样的国家岂有不亡之理?”

  再比如宋国大夫子罕曾对宋桓侯说:“治国的手段无非威胁与利诱,问题是大家都喜欢奖赏而憎恨惩罚。不如这样,讨好人的事君上您去做,得罪人的事臣下去做,君上以为如何?”宋桓侯觉得子罕够意思,欣然应允。结果呢?对子罕,“大臣畏之,细民归之”,害怕遭到惩罚的人都投靠了子罕,没过多久就子罕把宋桓侯给干掉了。

  韩非对他的读者——各大国君们千叮万嘱,让他们不要相信任何人: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不过韩非不绝望,对“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的卑劣人性早已司空见惯的他相信办法总比问题多。

  他提出的办法很简单,一个字:法。

  法的实质就是赏与罚,赏就要高官厚禄,使臣民有利可图;罚就要心狠手辣,使臣民魂飞魄散。

  最重要的则是“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意即立法要持久,执法要统一,法令要公开,不能政出多门,朝令夕改。

  停留在纸面上的真理读起来都是那么动听,而实际操作,谈何容易?即使立法公正,但执法的主体仍然是人(还是中国人),是人就有徇私舞弊的可能,邓玉娇、七十码不都彰显了司法在遭遇权力干涉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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