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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我光造日月(9)

  第六章 我光造日月(9)

  之前有个叫许聪的吉安知府,上书朝廷说,这个地方的老百姓不喜欢种地,就喜欢告状和互相争斗。目前,我每天要接到**百起诉讼,告到省里的更是达三四千起。倒是逮捕了一些屡次生事的,但这些人呆在狱中居然很享受,占着不走,赶都赶不动。

  苦不堪言的许聪要求朝廷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力,效法一下汉朝的酷吏,整治民风。可这位许知府没“酷”多久,就让越级上访,告到京城的当地乡绅给告倒了,下狱论罪。

  可惜当年没有城管,不然许聪也不用那么费劲八百了,只需上书江西布政使,写上“与我三千城管,我能治理吉安”就行了。

  吉安府是一块烫手的山芋,阳明赴任的庐陵县更是山芋中的山芋。

  34 安民于庐陵 传道于京师

  于是,他决定先礼后兵。

  可恨之县必有可怜之处,庐陵县天天上演山寨版《一号法庭》,终于激起了江西政坛的“官愤”:告状对我省而言实属正常,但不事生产,全民告状,这也欺官太甚了吧!

  于是,大家团结一心,贯彻实施给庐陵县穿小鞋的方针政策:朝廷每年对吉安府的摊派,庐陵都得出大头,经年累计,已成为一笔沉重的负担。

  王阳明清楚以暴制暴,以黑吃黑只会激化官民矛盾,不利于树立政府正面形象,不利于解决实质问题,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整个一“三个不利于”,便向吉安知府和江西布政使提交了一封《庐陵县为乞蠲免以苏民困事》,摆事实讲道理,并承诺自己可以解决好庐陵县民乱告状的问题。

  两个长官本来就没指望对庐陵县的巨额摊派能收上来,主要目的还是想通过威慑迫使县民本分务农,别没事告来告去。再加上他们明白阳明也是一号人物,何不卖个面子给他?倘若真能治理得当,倒也不失为两全之策,于是便减免了庐陵县多余的摊派。

  县民开始觉得这个新县官还是挺够意思的,但且慢,够意思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剥夺我们最大的人生乐趣——告状。俗话说得好,犯贱是普遍真理,你我只是其中之一。县民该怎么着还怎么着,告声依旧。

  这日,阳明劳累了一天,下班回家,没走两步,就望见一大群县民哭爹喊娘,如丧考妣地簇拥着向县衙走来。

  阳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车辚辚马萧萧,整个一明朝版《兵车行》嘛!

  阳明不敢怠慢,赶紧将县民请进了县衙。

  众人七嘴八舌,争先恐后地呈递各自的状子。

  定睛一看,都是诸如张三偷了李四家两个鸡蛋,某甲在网上注册了一堆马甲攻击某乙这类屁事。

  阳明还没表态,冀元亨已然怒了:靠,XP不发威,你当我是DOS啊!

  阳明之所以如此淡定,是因为一切皆在其掌控之中。

  查查县志,庐陵人拿告状当饭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朱元璋时期,应对这一顽症就曾出台过措施:地方官挑选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方圆一里设一人,呼为“里老”,由他们来仲裁纠纷,并有权鞭挞顽劣之徒。不服管教,擅自越级告状者,将受严惩。

  看来,大家早已淡忘了这条祖训。

  但阳明认为,事情应该回到它本来的状态。

  于是,这天傍晚,收了摊的小商贩,下了学的小朋友,打完太极的老大爷,都在县城各处看到了由王阳明亲笔撰写的公告:

  庐陵县自古就是出文人的礼仪之县,现在却变成了讼棍的乐园,我真为你们感到羞耻。本县身体不好,反应也没你们快,所以跟你们约定好,今后除了人命关天,非讼不可的大事,不要动不动就跑来告状,一般纠纷去找“里老”解决。讼书也要有个规范,字数不能超过六十,讲清事实即可,不要扯东扯西,表达**确实强烈的,可以考虑去当网络写手。从今往后,再有瞎告一气的,本县从重处罚决不姑息。话说回来,我这也是为你们谋划,到底是因为一时之怒与人争讼,破败其家,遗祸子孙好呢,还是大家伙踏实务农,安居乐业,其乐融融好?你们好好考虑考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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