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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试锋芒的第一次治河活动(嘉靖四十四年~嘉靖四十五年)

  (一)此次治河的历史背景

  嘉靖后期,黄河的河患主要集中在山东曹县以下,江苏徐州与沛县之间的三角地区。而这个地区恰巧正是山东闸河与黄河的文汇处所。黄河洪水在这个地区的分支漫流,无疑对大运河的运输和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七月,桀骜不驯的黄河又一次在沛县飞云桥地区决口。开始是新集决口,尚可支吾;后来是庞家屯决口,遂致不可收拾。

  全河北流,分为二支,又分而为13 支,或横绝,或逆流,股涌沛地,东注昭阳湖,散漫湖坡,达于徐州。黄水经过之处,数百里间一片汪洋,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这次黄河泛滥,也给山东至江苏段的运河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以徐州为中心,"上下二百余里运道俱淤"。特别是山东运河济宁至徐州段,以往主要靠位于山东和江苏交界处的昭阳湖水济运(那时运河在湖西)。四十四年黄河决口散乱北流后,浑浊汹涌的洪水冲毁运河大堤,涌入昭阳湖中,散漫湖坡。使得山东南阳到江苏留城之间的190 多里运河全部淤毁。①汛情飞报京师,引起了新任内阁首辅徐阶的极大关注。这时庙堂之内严党已除,大权尽握,朝纲急需修补整顿。但年老昏庸的嘉靖皇帝终日不理朝政,只是一味烧香斋醮,整个国家的担子几乎全部压在了徐阶的肩上。现在又突然遇到黄河决口,漕运中断,中外汹汹。在这要命的关键时刻,原任总河都御史孙慎又抗命不职。②派谁去接替孙慎,协助在任工部尚书朱衡组织河工呢?咨谋在庭,在吏部文选郎陆光祖的推荐名单中,徐阶很快相中了刚刚被提升为大理寺左少卿的浙江同乡潘季驯。

  给潘季驯的"敕谕"是在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颁发的,其大意曰:"河臣潘季驯奉敕:近年沛县以北漕河屡被黄河冲决。今特命尔前去总理河道,督率管河、管洪、管泉、管闸等官,时常来往亲历,多方经划。遇有淤塞之处务要挖浚深广。其黄河北岸各堤岸,亦要着实用工修筑高厚,以为先事预防之计。凡属地方遇有水患,即便访究水源,可以开通分杀,并可筑塞堤防处所,严督各该官员量度事势缓急,定限工程久近,分投修理。??尔为宪臣,受兹专委,尤须竭忠尽力,悉心区处,毋惑因循怠玩,虚费财力。

  责有所归,尔其慎之,故敕。"③从这篇"敕谕"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明代河官中的总理河道大臣,实际上是一个集工程决策、工程实施、河工技术、工程管理、河务监督等数职于一身的高级行政官员。他必须同时精通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的业务。他既要有事无巨细运筹于帷幄之中的胆识,又要有高瞻远瞩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勇气;他既要有统帅千军万马协同施工的才能,又要有身先士卒、栉风沐雨的精神。因此在封建时代对于总理河道大臣的选派一般来说都是相当慎重的,起码应当具有才识过人、经验丰富、老成持重、众人信服等方面① 参见《明史·河渠一》。

  ② 孙慎抗命事,见《明实录·嘉靖实录》卷五五一:"十月丙子,命总理河道右都御史孙慎回藉候用。时河患方急,慎被命迁延,不即赴任,都给事中王元春疏劾之,故有是命"。卷五五二:"十一月已亥,升大理寺左少卿潘季驯为右佥都御吏,总理河道"。

  ③ 见潘季驯:《河防一览》卷一。

  的品格。虽然具体到每一个任职者会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是对于潘季驯来讲,这些才能品格他都十分具备。

  可能是考虑到第一次从事治河工作,徐阶并没有马上让潘季驯独当一面,而是让他担任助手,主要协助刚上任的工部尚书朱衡来开展工作。

  朱衡(1512-1584),字士南,号镇山,江西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

  曾历任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迁山东布政史、山东巡抚,后召为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嘉靖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其秋,河决沛县飞云桥,淤运道百里。遂于八月改为工部尚书,总理河漕。

  和潘季驯一样,朱衡也是一个廉正能干之人。他从嘉靖四十四年任工部尚书,在任长达十年(万历二年致仕)。其间,他先后与潘季驯、万恭合作治河,治绩颇著。《明史》中称他"先后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费,所节省甚众。"不仅如此,朱衡还擅长著述,在当时的学术思想史上也占有一席之位。他所写的《道南源委录》一书,对明代岭南地区的思想家及其学术源流作了系统的追述,是研究明代嘉靖以前岭南学术史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根据史料记载,朱衡与徐阶、张居正、高拱等人均很熟识,同海瑞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当海瑞在福建南平县儒学作教谕时,朱衡正在福建做提学副使,是海瑞的顶头上司,他很欣赏海瑞的思想和个性。后来海瑞调任江南赣州兴国县知县,又调任户部云南司主事,都是由于朱衡担任了吏部侍郎以后,经过推荐才得以任命的。①和海瑞一样,朱衡也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明史》上说他"性强直,遇事不挠。"由于这个原因,他在嘉靖四十五年与潘季驯治河时,因为治河见解不同,两人闹了不少矛盾。万历初,又因为他的个性不被新任首辅张居正所喜,终于被劾回家,于万历十二年去世。②从各自的经历来看,朱衡与潘季驯以前虽无很深的交往,但起码都互相认识。因为嘉靖四十一年六月潘季驯被调任顺天府督学,随后又调入北京任大理寺寺丞时,朱衡正是吏部侍郎。朱衡与徐阶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徐阶才下决心调潘季驯协助朱衡共同治河。

  虽然是合作治河,但是朱、潘二人此时各方面的差异实际上很大。从年龄上,朱衡大潘季驯将近10 岁;从学历上,朱衡是嘉靖十一年进士,比潘季驯早了18 年;从官职上,朱衡是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为正三品职,潘季驯是右佥都御史,为从四品职;从思想个性上,朱衡的个性强直,容易固执己见,而潘季驯则善动脑筋,不愿人云亦云。这样虽然他们都可能与徐阶等人关系密切,但由于是两个强人被拴到一起,产生矛盾应属预料之中,这种不悦一开始还不会暴露出来,但是以后随着工作上的进展,两个人的分歧就日渐明朗化了。

  一接到朝廷的敕谕,潘季驯马上交代完大理寺的工作,离开北京,沿着大运河到当时的总理河道衙门所在地山东济宁府走马上任。根据潘季驯本人的追述,他是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接旨廷谢,十一日领敕起程,于二十二日抵达济宁府,与原任总河官都御史孙慎交接的。随后即赴治河工地夏村集,①会同先期已经到达的朱衡沿河勘查去了。

  ① 参见《明史·朱衡传》。

  ② 《明史·朱衡传》。

  ① 夏村集在沛县境内大运河昭阳湖段,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第46 页。

  (二)此次治河活动的经过

  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底,潘季驯与朱衡在夏村集会合。然后在有司官员的陪同下,沿着被冲毁的运河工地勘查水情。巡视路线是从山东济宁以南的南阳口出发,沿着昭阳湖的东、西两岸向南巡视,一直到达沛县境内的百中桥。在百中桥附近,发现河势分为两路,"一从留城出口经黄家闸、大小溜沟等处出境山,此则运河之故道也;一从沂山至窑沟等处出境山,此即今岁新冲之支河也。"②在巡视过程中,潘季驯仍然按照过去长期形成的老习惯,注意深入村舍堤铺,向当地的年长老人、有经验的船工,以及下级官员询问河势。当时昭阳湖西岸已被黄河洪水淹淤,潘季驯就改坐小船溯流而西,问故道于撑船的老篙师,并亲自到实地观察。①巡视的路线是大致相同的,然而在选择哪种治河方略的时候,朱、潘二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朱衡看见原来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旧渠已经淤积成陆,而湖东岸当年盛应期所凿新河故迹②尚在,地势高,河决至昭阳湖不能复东,乃定计开浚新河。而潘季驯则通过沿河调查认为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而留城以上运河故道初淤可复也,而主张复故道。两种意见争执不下,两个人又都固执己见,"由是二人有隙"。遂决定各自向朝廷奏上意见。③潘季驯先奏上的是《阅视河工疏》。他说:"议者(显然是指朱衡)谓出留城一带沙淤,挑浚工费颇巨,不若从沂山为便。但臣(指季驯自己)虑新冲支河俱系湖坡,运舟不便牵挽。"因为自沂山以下,一直到境山,六十余里俱系湖坡,深处不过三尺,沿边山势又蜿蜒曲折且夹以诸多湖岔,欲建筑运河长堤,势必困难。因此"臣度沂山一带既不可行,则留城出口在所不免。"④大概是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工作要受朱衡的节制,而且河道诸官的观点也大多倾向朱衡一边,舆论与已不利;也可能是通过进一步实地勘查,发现恢复运河在昭阳湖以西的故道确实不可能,潘季驯又于十二月初十日紧急奏上第二篇疏文《浚秦沟等处下流疏》①,他说:"见今挑浚里河(即运河新河)

  以避黄水,无容别议。但里河固所当挑,而(黄河)故道犹须加意。臣阅视夏村集等处河工毕,即驾小船。??行至沛县一带地位、沿洄眺望,延袤数十里间,非洚水横流,即沙淤崇积。今虽水势稍落,然明岁霖雨时行,其害固在也,可不虑乎?"黄河变成此种没有约束的漫流之势,不加整治怎么能行?因此他把自己"复故道"的治河主张在内容上作了实质性的修改,由复运河故道改为复黄河故道。他说:臣惟治水之道不过开导上源与疏浚下流两端。

  而今之所谓上源者,非新集口与庞家屯等处乎?议者谓其地远费广,且虑黄河已弃之故道开亦无益。

  臣询之舆论,大略相同,委难轻议,姑置之矣。夫上源不可导,则下流② 参见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阅视河工疏》。

  ① 参见王锡爵:《潘公墓志铭》。

  ② 嘉靖七年(1528 年),总督河道都御史盛应期请改昭阳湖东为运河,以西岸为湖障,而以一湖为河流散漫之区。朱衡实际上采纳的是盛应期的观点,参见《明史·河渠志》。

  ③ 见《明史·河渠一》。

  ④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①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在所当疏。而今所谓下流者,非秦沟浊河飞云桥与沛县西门诸水乎?秦沟浊河飞云桥等处俱各浅涩,惟西门一流,冲决长堤,逆上西北,径入湖陵城,至将鲁桥南阳等闸泉水壅阻漫流,则今日为运道之害者,西门一流为最也。

  夫水性避高就下,而水势南顺北逆。秦沟浊河颇近徐、吕二洪,其流为顺;而沛县北去徐州百五十里,故飞云桥与西门之水为逆。然诸流异派而同宗,秦沟浊河之势胜则飞云桥与西门之势衰,是秦沟浊河者又飞云桥与西门水之下流也。欲杀沛县之水,非导秦沟浊河不可。

  与此同时,朱衡也奏上了自己的方略《修复运河故道疏》①。他说:恢复黄河故道,臣参考地形有五不可。第一,上源新集一带无故道可因,郭贯楼以下虽有河形,但属新淤,无法驻足;第二,"黄河所经,鲜不为患"。如果现在改复黄河故道,就会把鱼(台)、沛(县)所遭受的水灾转移到萧(县)、砀(山),其结局都是一样的;第三,现在黄河的大势是向西北奔流,如果现在要从中凿渠,挽水南向,就必须在河道中筑坝横截,遏其东奔。而要想在狂澜巨浸之中,筑坝数里,那实在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第四,役夫30万,旷日持久,骚动三省,社会影响实在太大;第五,大役踵兴,工费惊人,一有不继,前功尽弃。所以复故道之举断不可行。他认为,与其花费数百万工费驱数十万役夫,于狂涛巨浸之中浚河挖泥,恢复故道,不如就在黄河南岸修筑堤防,防止黄河水再向南奔溃;而在黄河北岸,留出沛县以北数百里地区,形成一个天然滞洪区,让黄河洪水有所停潴休息;②同时疏浚秦沟(黄河的支流)的下游,最后导引停潴在这个地区的洪水慢慢泄走。至于现在的当务之急,应当是集中全力,将原来位于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故道迁到昭阳湖的东岸,以保证漕运的畅通,躲开黄河的危险。

  总之,一个要把恢复黄河故道作为主攻方向,一个要把开挖运河新渠作为工程重点。潘季驯与朱衡在治河方针上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朝廷一时无法作出判决,最后决定派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再作定夺。这己是嘉靖四十五年的事情了。

  四十五年(1566 年)二月甲申,工部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道。在此之前,治河工地上曾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朱衡个性强直的老毛病这时又犯了,他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在朝廷还未做出最后决断之前,就命令运河新渠开工,并"引鲇鱼套、薛沙诸(山泉)水入新渠马家桥堤,以遏飞三桥决口。"同时他还在工地上"身自督工,劾罢曹■副使柴涞,重绳吏卒不用命者,浮议遂起。"事情闹大了,传到了京师,于是给事中郑钦劾"衡虐民悻功。"朝廷才命何起鸣即刻起程,勘实以闻。①经过一个月的实地勘查,三月辛酉,何起鸣②奉诏从沛县勘河工还,上言曰:"旧河之难复有五",而新河"谓难成亦有三。"其中谈到旧河难复的原因时说:"黄河全徙,必杀上流,新集、庞家屯、赵家圈皆(黄河)上流也。以不货之财投于河流已弃之故道,势必不能。"再加上"自留城至沛(为① 见《明经世文编》卷二九九。

  ② 朱衡留昭阳湖为滞洪区的观点,参见李攀龙:《送大司空朱公新河成还朝序》中的引述:"夏秋水猥盛,虽时溃而东北沙淤存落,泛浅力微视其自索,抵极而反,亦在新河西堤外,昭阳湖受之以休息,若所谓勿与水争者,独河焉为壑?"见《明经世文编》卷三三一。

  ① 见[清]夏燮:《明通鉴》第六册,嘉靖四十五年卷。

  ② 何起鸣,四川内江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曾选工科、礼科给事中,后迁工部左侍郎。

  运河故道),莽为巨浸,无所施工",10 万之众,无所栖身,夏秋淫潦,难保不淤。而与此相比,"新河内多旧堤高埠,黄水难侵,开凿之费视旧河为省,且可远将来溃之患决。"至于开新河的三个困难,完全可以设法克服。

  在黄水异常、复漕无日的情况下,"臣断以为开新河便宜如衡言;开新河而不全弃旧河(此处指运河故道),宜如季驯言。"①从这段证言中可以看出,何起鸣虽然同时介绍了治河问题上的两种观点,但他明显是站在朱衡一边的立场上赞成开"新河"的。另外他的介绍也证明,潘季驯所谓复"故道"的主张,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恢复从新集到庞家屯、赵家圈的黄河故道;另一层是指恢复从南阳口到沛县留城一线的运河故道。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既有区别,又互相牵制,因为前一个目标的实现有助于后一个问题的解决。可惜《明史·河渠书》上对此种情况未作说明,却一概归之曰:"复故道"。后世的研究者不明真相,以讹传讹,都以为潘季驯坚持恢复的就是一条运河故道。这样的理解不仅降低了潘季驯方略的积极意义,而且还误导人们产生潘季驯的主张就是因循守旧的错误印象。这种误解应当予以纠正。

  嘉靖四十五年的河工形势如图4.1 所示。②从这个图示中可以清楚看到,从新集到赵家圈指的是黄河故道(史称"贾鲁故道"),在黄河南岸;从留城到沛县指的是运河故道,在黄河北岸;而从南阳一夏村一留城一线则是指运河新河。前述潘季驯所讲的"开导上源"之策就是指疏浚从新集到赵家圈的黄河故道(贾鲁故道);而他的"疏浚下流"之策就是通过疏浚秦沟和浊河来减杀黄河北流趋势,疏导沛县以北地区储留的巨量洪水。这样就可以通过治河的办法来保护从南阳到境山的运河不受冲毁,同时救灾民于昏淀之中。由此可见,这里不能把潘季驯的"复故道"主张简单的理解为"复运河故道"。

  何起鸣勘河的奏疏对于朝廷下决心起到了关键作用,"疏入,下工部会廷臣议,俱合,上意乃决。诏勒限开筑新河,仍不得藉口速成苟且完事。"①由于受朱衡的节制,再加上何起鸣勘河奏疏的影响,潘季驯复黄河"故道"的方略基本上没有被朝廷所接受,只是复运河"故道"的建议被部分采纳。朱衡负责挖筑从南阳至留城的新运河工程(史称"南阳新河")约140里,而潘季驯负责疏浚从留城到境山的运河故道工程约53 里,此外,他们又督工修筑秦沟以北沿线河堤三万余丈,石堤30 里,"遏河之出飞云桥者,趋秦沟以入洪。于是黄水不东侵,漕道通而沛流断矣。"①转眼到了这一年的八月,整个工程已完成了大半,运河新河只剩下10余里水道就可以同旧河贯通了。然而,黄河秋汛,河情骤然吃紧。有一天,上游忽降大雨,黄河暴涨,洪水骤发,又一次冲决并毁坏了沛县马家桥新筑堤防,工程暂时受挫。消息传进庙堂,朝中一片哗然,纷纷谓新河工程必不可成。九月庚戌,原本就不赞成开新河的工科给事中王元春、御史黄襄等人同时上疏,弹劾朱衡悻工欲速,欺上误事,请求立即罢黜。原先曾奏上"复故道有五难"的给事中何起鸣这时也自变其说,称朱衡开新河是决策不当的。

  ① 见《明实录·世宗实录》卷五五六。

  ② 本图示参照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中有关地图绘制。

  ① 见《明世宗实录》卷五五六。

  ① 见《明史·河渠一》。

  ②上述各官奏疏俱下工部复议。邸报传来,对正在工地上督工的朱衡、潘季驯二人以很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潘季驯再次上疏,明确表达了自己对当前局势的基本看法。他说:看了邸报中诸官的奏疏,特别是看到王元春重提自己当初关于"疏浚秦沟、浊河以杀水势,建筑堤岸以防泛滥"的建议,并请求让潘季驯再行勘查此段黄河的"上源"和"下流"时,"臣捧读此疏,不胜悚惕。该科洞烛此中事体,必欲两利俱全,故有此论。"自己当初所发出的警告,终于被现实所证实,提出的治理对策,也终于有了回音,这能不让潘季驯感到激动吗?但他不是落石下井的小人,他要服从整个工程建设的大局,要维护朱衡的面子,不使他难堪。而且现在新河工程已接近完成,全盘否定前一阶段的工作成就,对他自己也不利。因此他提出可以把疏浚黄河的工作暂时先放一放,等到运河工程完成以后,再行施工。他说:现在"因里河工程分委各工监督,时刻难离,且各处人夫派调颇多,二处工程(指疏浚秦沟、浊河和沿河筑堤事)一时与里河并举,其势必致重困。吾民诚有如该科所云者,臣随批行各该司道,姑候里河工程就绪,躬诣复勘呈夺,以凭具题,方敢兴工。"①其实,尽管潘季驯一直在坚持"开导上源"和"疏浚下流"的方略,但是他与王元春的主张是有很大区别的:潘季驯主张在彻底疏浚黄河主河槽的前提下治运河,而王元春只看到洪水冲垮马家桥堤的后果,主张用开浚黄河支流的办法来分疏洪水,一个是长远规划,一个是权宜之计;潘季驯主张工程建设应有轻重缓急,先标后本,而王元春则主张开新河、疏浚秦沟和浊河"三工并举",②这是潘季驯所不能接受的。

  果然,几天以后,9 月9 日,朱衡和潘季驯就主持修通了从南阳到境山的194 里新、旧运河,并以"新河工成"告言朝中,称:"大帮粮运由境山进新河,过薛河至南阳出口,随处河水通满,堤岸坦平,并无阂阻。"奏疏入内,"群嚣寂然"。帝大喜,赋诗四章志嘉,以示在直诸臣。吏、工二部乃复诸臣疏,谓,"河工既有成绩,衡宜留用。令会同季驯悉心料理,以图永久。"从之。③总起来讲,这次治河工程的内容包括:创筑南阳至留城新运河141 里,疏浚留城至境山旧运河53 里;建筑马家桥堤30000 余丈,石堤30 里;疏支河杀薛、沙二(泉)水之势者96 里;建坝、置闸、原堤、密树诸可以利久远者甚周。工程仅"十阅月告成功矣。"①根据潘季驯本人的亲自统计,其经济效益是十分明显的:工程未完成之前,六个月的时间共过粮船3396 只,而工程完成以后,仅12 天,实过粮船就已经超过3894 只,真是"迟速多寡,大相悬殊。"②运河工程虽然完成了,但是潘季驯并来忘掉他治理黄河的理想。

  就在运河开通的当月,他又奏上了题名为"为河工就绪,恭请勘议上源事"的《候勘上源疏》。他说:"臣窃谓治河之道,固先以开导上源为急,而通漕之计,又当以排浚运河为先。"正所谓:"急则治其标也。"现在运河已② 见《世宗实录》卷五六二。

  ① 见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② 关于王元春的观点,参见李攀龙:《送大司空朱公新河成还朝序》。

  ③ 见《明史·河渠一》.《世宗实录》卷五六二。

  ① 见[明]殷士詹:《驾宫保大司空镇山朱公考绩序》,《明经世文编》卷三○② 见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二,《报军运粮船尽过济宁疏》。

  经开通,急标已解,应该腾出手来治本了。因此他请求朝廷批准他"带领地方官书算水平人等,再往新集、庞家屯等处复习踏勘,逐一估算明白,务求归一之说,以图永久之计。"③然而,正当潘季驯充满信心,准备听旨勘查黄河故道的时候,却从乌程老家传来他的母亲阂夫人谢世的不幸消息。他只好怀着遗憾的心情向朝廷请假,回家奔丧去了。这样,从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上任,到四十五年十一月丁母忧回家,潘季驯第一次参加治河的时间恰满一年。

  由于潘季驯协助朱衡治河有功,隆庆元年六月丙申,新皇帝叙治河功,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潘季驯为右副都御史,职衔为三品官。

  (三)对此次治河活动的评价

  对于潘季驯在嘉靖四十五年参加的这次治河活动,后世的研究者们一直重视不够。特别是由于《明史·河渠志》的作者不分黄河、运河,一概冠之以"故道",更是迷惑了不少人,以为在这次治河活动中潘季驯是个反对创新、因循守旧的保守人物。其实大谬不然。通过前面的具体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朱衡和潘季驯二人在此次治河活动中的根本分歧就是:先保漕还是先治河?或者更确切一点说,是只治运河不治黄河,还是"黄运一体"统筹兼顾?显然,朱衡坚持的是前一种观点,而潘季驯坚持的是后一种立场。

  对此,清代著名水利专家康基田有一个中肯的评价,他说:"衡与季驯同理河事,衡欲循盛应期之旧迹,季驯思复贾鲁之故道。??衡以治漕为先,季驯以治河为急。??衡所见在近,季驯所见在远,治黄而运在其中。"这个评价是相当公允的。①《明通鉴》的作者,清代学者夏燮在考异这段水利史事时也得出了同样的看法,他说:"朱衡开新河,潘季驯复故道,《明史》两是之,盖新河之利在目前,故道之利在永久也。若是时开新河者,衡主其事,季驯不得不列衔具奏,而季驯寻以忧去。若《实录》所载,谓'季驯亦已中变其说',似非也。"这个考异也是合乎事实的。②它说明,潘季驯第一次参加治河活动,就已经深刻地注意到治河与保漕之间的不可分割关系,认识到保漕必先治河,它们之间,治河是本,保漕是标,只有先固本,治标才能持久。潘季驯的这个思想可以说是对于明代前期治河观念的一个重大冲击。正如我们在第三章中所指出的,从明代永乐年间到嘉靖年间,治河者多采用放任黄河,以保证漕运畅通为主的政策,"南岸分流,北岸筑堤"成为历朝统治者陈陈相因的基本方略,其结果是长期以来黄河一直游荡不定,不仅严重地破坏了淮河水系,给在黄淮地区生活的广大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而且也越来越直接地对运河交通造成更多的威胁和破坏。现在潘季驯看到了治河与保漕之间的内在联系,认为只有先治河才能保漕,这在认识上显然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了。

  这里还应当对朱衡的治河活动作一个公允的评价。朱衡虽然个性强直,但是在对待治河的态度上,却和潘季驯一样,十分认真负责。朱衡开南阳新河,虽然忽视了治黄的内容,但是仅就运河工程本身的建设来讲,避开黄河的干扰,却是明代中叶以后运河建设的一个大趋势。到了万历后期,不仅南阳运河,而且从徐州到江苏清口间的中运河,也都借助于开凿泇河而与黄河③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二。

  ① [清]康基田:《河渠纪闻》。

  ② 《明通鉴》第六册,中华书局本,页二四八一。

  脱离,不再借黄济运。这种分离的趋势一直维持到清代后期。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朱衡开南阳新河并没有错。至于忽视治理黄河,也不完全是朱衡一个人的过错,倒不如说是整个明朝政府的责任,他们只顾清运畅通,却不管黄河的安流与否,一切治河活动的效果都仅仅以漕运是否畅通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这样一个大原则的确定,无疑会直接影响到每一位河臣的具体决策。

  潘季驯与朱衡的区别仅仅在于:潘季驯辽想在朝廷规定的大原则之内有所作为,既保运,又治河;而朱衡则干脆按照朝廷旨意,只管保运,不管治河了。

  这样才表现出他们之间在思想水平和工作方法上的高下差别来。不过从总的方面来看,无论潘季驯还是朱衡,在这次治河活动中都还没有形成后来称著于世的"筑堤束水,借水攻沙"的系统治河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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