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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史流史体论

  关于史流史体,知几有六家二体之说,这是其历史编纂学体系中的重要观点,不少学者给予高度评价。浦起龙在《史通通释举要》中特别提醒读者:《史通》开章提出四个字立柱棒,曰"六家",曰"二体"。此四字刘氏创发之,千古史局不能越。自来评家认此四字者绝少,此四字管全书。

  因此,我们准备就六家二体说的涵义、得失以及理论价值做出评论。

  六家二体说是知几有关史流史体的看法。知几在其历史编纂学的体系中,辨别史书体裁,考镜史籍源流,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相当重要的治学方法。它实质上是刘知几的史籍目录学和史部分类法。

  所谓史籍目录学,它是在目录学原理指导下,以中国史籍发展源流和史籍的类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专科目录学。它通过揭示历史书籍及其目录的发展演变过程,力求"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阐明中国史籍的编纂形式、内容和价值,以便为史学的学习和研究提供门径及基本书目资料。重点是阐明史籍、史料、史目的源流、类别及史体发展规律。

  《史通》一书以相当的篇幅论述了史籍的源流、类别及史体发展规律,主要指《六家》、《二体》、《杂述》及《古今正史》诸篇。其中,《六家》、《二体》、《杂述》诸篇重在阐明史体的分类,《古今正史》及《史官建置》重在考镜史籍源流。

  《六家》、《二体》列于《史通》内篇之首,冠盖全篇,是有深意的。

  它一方面透露了《史通》从史籍分类人手探讨古代史书编纂的整体构想,另一方面说明《史通》一书在探讨古代史书编纂体系中又以探讨史书体例为重点。这就是六家二体说的来源。

  知几对六家二体之说自视甚高。《六家》篇说: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

  知几接着依次论述这六种史体的主要特点,最后结论云: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久 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

  于是又有《二体》之篇,申论编年、纪传二体之得失。他说的二体实际上是断代的编年体和断代的纪传体。认为在汉代之后,"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各有其美,并行于世。"由此看来,刘知几对他的"六家二体"之说是坚信不疑的。

  六家二体说不失之为一个有价值的看法。

  首先,《六家》、《二体》辨别史书体例是刘知几对隋唐以前史书体例的总结。用历史实际去检验,可以判断这个总结是有其根据的。在史体分类上,他说"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这结论下的当然有些武断,而且同历史实际不大符合,但六家确是史之流品最主要的家,则是毫无问题的。应该指出的,他把儒家经典《尚书》、《春秋》以及按传统观点看作专门解释《春秋》的《左传》都分别作为史书的一家,与《史记》、《汉书》平列,这说明刘知几有特识,充分反映了他忠于史学的态度。

  昔《汉书·艺文志》依刘歆《七略》,分天下书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方技六大类,其《尚书》、《春秋》乃六艺略中的两类。左氏列在《春秋》中。班固《书》类之序概述《书》之源流,确定《书》的性质,指出:"《书》者,古之号令,号令于众,其言不立具,则听受施行者弗晓。"知几谈《书》之源流和性质,大体源于《汉志》。至于《春秋》,班固虽列为六艺的一家,但却相当明确地同史联系起来。其《春秋》小序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周室既微,载籍残缺,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 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藉朝聘以定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上述观点,几乎全部被刘知几所接受。从思想渊源看,知几明确判定《尚书》、《春秋》为史书,是受班固的影响。因为二书皆古代史官所记,"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知几就是本着这一基本思想阐述《尚书》、《春秋》二家的。他认为《尚书》乃记言之史,所以他说:"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故事虽脱落,而观者不以为非。"①他严守《尚书》记言这个尺度,用之衡量《尚书》诸篇,发现其中并非全部记言,"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洪范》总述灾祥,《顾命》都陈丧礼"②他用"为例不纯"来解释。他也发现,后来的记言之书,即书体之流,如《汉魏尚书》"模拟古法",唯守记言,也发生问题,这就是"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③条件变了,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所以不行于世。

  至于《春秋》,知几也同样严格以"记事"的标准去看待。

  到了《隋书·经籍志》,基本上也继承了《汉书·艺文志》的看法,甚至观点更为明确。如对《春秋》的序说:"《春秋》者,鲁史策书之名。昔成周微弱,典章沦废,鲁以周公之故,遗制尚存。仲尼因其旧史,裁而正之,或婉而成章,以存大顺;或直书其事,以示首恶。??其所褒贬,不可具书,皆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说,左丘明恐失其真,乃为之传。"由上可知,把《尚书》、《春秋》二经视之为史篇,这是自班固以来就明确了的看法,至于说的远些,孟子论《春秋》即有史之意味了。所以说,把《尚书》、《春秋》作为史篇不是刘知几的发明。

  但是,明确把《尚书》、《春秋》分别视为史之一个流派,纳入史部分类之中,这是刘知几的创举。《汉书·艺文志》的时代,史书尚未独立成部,故班氏将诸如《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① 《吏通·六家》。

  ② 《史通·六家》。

  ③ 《史通·六家》等史书附列入《春秋家》,还算合适。到了初唐,《隋书·经籍志》四部分书,史书独立成部,作者仍然把《尚书》、《春秋》列在经部,却不曾在史部有所表示。刘知几六家分史,说明他有极大的勇气,是史家求实精神的具体体现。

  刘知几讲"班、荀二体,角力争先",这便把握了隋唐以前我国史学发展的基本事实。自班固因迁之体而这《汉书》,创纪传体断代史先例和荀悦"依左氏成书,剪裁班史"而撰《汉纪》开编年体断代史先例以后,班、荀二体,角力争先,史家写史,大体遵班荀范例,不以纪传,便以编年,成为史体的主流。班荀二体相较,纪传优于编年,遂取得压倒优势。刘知几也客观地看到了这一形势,所以他在"后来作者,不出二途"的话之后指出:"故晋史有王、虞,而副以干《纪》;《宋书》有徐、沈,而分为裴《略》。"明确承认纪传为主、编年为副的历史实际。另外,《六家》、《二体》辨别史书体例,采取的是纵向的历史考察,于考镜源流中辨别体裁。这是"通古今之变"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运用,也可以说这是六家二体之说的特色。

  刘知几论六家、二体,考镜源流,论其利害得失,同历史发展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是历史的眼光,历史的方法,即"通古今之变"的眼光和方法。《六家》开篇就明确指出:"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时移世异,体式不同"。他根据史体形式和源流派别,归纳为《尚书》、《春秋》等六家。这些流派是先后相继发生和发展的,各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具体条件。《尚书》特点是"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概而言之是"记言",随时间的发展,便显示其不足。不足是"年月失序,爵里难详",即是说,这种记言之体用来记人物不能尽其生平,记事实不能详其年月,缺少了历史记录之不可缺少的两条基本要素。同时,由于单独记言,致使某些大事缺而不书。此所谓"《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故事脱略,而观者不以为非。"①《春秋》家是记事,然记事甚简,记言又略,以致象"秦师败绩,缨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②及至左氏,"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③这是一大进步。《国语》之体乃分国记事,它反映了春秋时期诸侯割据的历史状况。《史记》创纪传体通史体例,是秦汉大一统的政治需要。《汉书》演而为断代,则是反映封建王朝更替的现实。所以刘知几说:"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

  自尔迄今,无改斯道。"①知几以为,"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只有左氏及《汉书》二家,故六家渐归二体。所谓二体,即编年、纪传。二者相较,各有短长,互有得失,应该"井行于世"。但因纪传体制更适合反映封建等级制度,统治者又大加提倡,因居主要地位。故《史通》对方纪传史的剖析非常深入细致,投入了主要精力。总之,《史通》论史书体例实际上① 《史通·六家》。

  ② 《史通·载言》。

  ③ 《史通·载言》。

  ① 《史通·六家》。

  是讲了史体发展史,这是"通古今之变"方法的深刻体现,反映了刘知几的历史进化观。当然,这个史体发展史讲的是否完全符合实际,那是另外的问题。

  对"六家二体"说,我们应该给予客观的估价,既肯定其可贵之处,又批评其不足之点。

  照实说,六家、二体远不能包举不断发展的史学流品。知几"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的结论从理论上说是形而上学的,从实践上说则是有背于事实的。然而有些《史通》的研究者在刘氏的结论上又加了码,影响最大的则莫如《史通通释》的撰者、清代学者浦起龙。他说:史体尽此六家,六家各有原委。其举数也,欲溢为七而无欠,欲减为五则不全,是《史通》总洯之纲领也。其辨体也,援驳俪纯而派同,移甲置乙则族乱,是六家类从之畛涂也。

  《六家》举史体之大全,《二体》定史家之正用。??自后秘省敕撰,唯此二途;艺文史部,必先二类。知儿是篇,诚百代之质的也。??"二体"两字,贯彻全书,纲维群史。

  现代史家同意浦说者不乏其人。张盂伦先生在《刘知几(史通)评》一文中弘扬浦说。以为"《六家》、《二体》两篇,实将我国汗牛充栋的史书的体例,作了一个穷尽原委、脉络分明的高度概括性的叙述,从而不但纲维了百代群史,而且张开了《史通》全书总目。"②苏渊雷先生亦认为"六家二体,科判得失,对于唐以前史学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浦起龙说:'《六家》举史体之大全,《二体》定史家之正用',从这里可以看出刘知几的概括能力与批判精神之一斑。"③《史通笺注》的撰者张振佩先生则说:"《六家》篇是著者对隋、唐以前史书体例的全面总结,也是《史通》全书开宗明义的总纲。"④在《史通》一书中,《六家》、《二体》确实要"贯彻全书,纲维群史",这是刘知几本人的用意。《史通》志在"商榷史篇","辨其指归,殚其体统",那么,就应该首先确定"史篇"的范围,就应该提出其史部分类的主张。问题在于,刘知几史篇范围的确定,史部分类的划分,是否符合实际,做到对隋唐以前史书体例的全面总结?是否使"史之流品"穷于六家,《六家》篇足以"纲维百代群史"?是否历史撰述不出班荀二途,《二体》篇"诚百代之质的"?我们看这皆远离历史实际。

  首先,《六家》未能"举史体之大全"。在人类历史上,对任何事物的概括要求举全是相当困难的,全与不全是相对而言的。有比较才能有鉴别。

  而比较则要谨慎,看是否有比较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可以选早于《史通》成书半个世纪的《隋书经籍志》来比较,原因是时代相近,都要概括群史,且② 《史通通释·六家篇按语》。

  ① 《史通通释·二体篇按语》。

  ② 载《中国史学史论丛》,兰州大学历史系印行。

  ③ 《中国史学家评传》上第408-409 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年4 月版。

  ④ 《史通笺注·六家解题》,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 年12 月第1 版。

  具有代表性。

  《隋书·经籍志》是我国古代历史文献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的地位是人所共知的。《隋志》以四部分类法网罗天下群籍,其乙部就是史部,把天下史书分成十三个小类,即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每一个小类都著录书目,并列有小序,考其源而溯其流。这十三分类所著录的史书凡817 部,1364 卷,无论在内容、种类、体例等方面,都是《六家》所不能包举完备的。

  当然,六家、二体讲的都是"正史",《史通》另有《杂述》篇,专论"杂史"之流共十目。《隋志》以马、班开创之纪传体史书为"正史",以编年为"古史",又有"杂史"之目等十一类;《史通》合纪传、编年二体为"正史",又有杂史十目。有的研究者认为:"知几所举十目与《隋志》史部杂史以下十一目相较,目名虽多歧异,而其类分法实多相应。"①如果是这样的话,《隋志》同《史通》之史籍分类并没有多少不同之处。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鉴于《史通·杂述》不曾著录书目,仅在杂史十目中各举出四部书合四十部书以为示范。我们只能以此四十部书为根据与《隋志》相比较。比较可知,《史通》杂史十目大都集中在《隋志》的杂史、杂传、地理三类。大体言之,《史通》的"偏记"相当于《隋志》"杂史","逸事"相当于"旧事","郡书"、"别传"、"杂记"三目则为《隋志》"杂传","地理书"、"都邑簿"二目为《隋志》"地理"类,"家史"相当于"谱系"类。

  四十部书皆不见著录于《隋志》的起居注、职官、仪注、刑法、簿录等五类。

  其中起居注,如同霸史,《史通》已列入正史,职官等四类《史通》皆不曾著录。这是《史通》不如《隋志》丰富的地方。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典制体史书逐渐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所著录的职官、仪注、刑法,多是此类史书。职官类著录史书凡27 部,336 卷,通计亡书,合36 部,433 卷。仪注类著录史书59 部,2027 卷,通计亡书,合69 部,3094 卷。刑法类著录史书35 部,712 卷,通计亡书,合38 部,726 卷。三类通计亡书合143 部,4253卷,其数量已十分可观。这些著作,以内容而论,实为史书之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以体例而言,亦绝非编年、纪传二体所能包括。

  另外,《史通·六家》中的《尚书》、《春秋》、《左传》、《国语》入于正史,而《隋志》均著录于经部。这是刘知几的创见,遂开后世"六经皆史"说的先河。再者,《史通》论杂史十目中,琐言类原著录于《隋志》子部小说类。由此可见,就史部著录而言,《史通》亦有较《隋志》为丰富的地方。但综观二书,则不能不承认《隋志》丰富于《史通》,因为凡《史通》史书中所有的《隋志》都有了,而《隋志》史部所有的《史通》则缺漏甚多。可见,六家未能举史体之大全。

  其次,二体亦未能定史家之正用。

  刘知几分史书为正史、杂史两类。他对杂史的重要性有一 定的认识。

  他说:"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①认为这些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从学者"博闻旧事,多识其物"的观点出发,这些偏记小录亦有参考价值,"若不窥别录,不讨① 《史通笺注·杂述解题》。

  ① 《史通·杂述》。

  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终达不到博闻多识的目的。而且他也看到了杂史的发展趋势:"爱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②这是表明史学发展的好现象。但是,从整体上说来,他既没有给"杂史"以应有的重视,又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认为这些偏纪、小录之书,虽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但"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槁之资焉。③所以他的目光仍集中于正史,以为史书之撰述主要是"班荀二体","后来作者,不出二途"。所谓"《二体》定史家之正用",乃原于这个结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不为刘知几的认识的失误感到惋惜。汉魏以来,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得到了长足发展,史学不仅从经学的附庸地位中独立出来,而且逐渐成为显学,史学界往往从那时史学呈现出来的史家多,史籍数量多、史籍种类多、私修多等特点来描述其繁荣景象的,但是不能不看到另外的一种史学趋势,即封建统治者逐渐加强了对史学的控制,尤其注意抓官修正史,使官史逐渐占了上风。正史之独尊,官史渐占上风,正是《隋志》和《史通》史学总结的历史背景。客观说来,我们不能要求唐初的史家离开当时的背景去无所顾忌地回顾魏晋以来史学繁荣的景象,但是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能较为客观地总结历史。刘知几《史通》一书目标实在太集中了,我们一方面为其精彩的总结叹服,一方面又为其过多的遗漏感到惋惜。在许多方面,他本来有充足的发言权的,比如谱系之书与谱学,以及职官等,或者因为他注重不够,或者存有某些偏见,以至没有顾及到。就说典制体史书吧,适如前面所说,魏晋南北朝以来,此类史书逐渐发展并走向成熟,《隋志》充分反映了这一现实,而刘知几却不曾给予充分重视。所言"杂史"十类亦不曾详细论列。甚至他在《史通·书志》篇对《汉志》和《隋志》进行了任情褒贬,所言颇多片面或偏颇之见。类似这种片面性的认识必然带来《史通》历史总结的某些片面性。书目不仅揭示与报道一代文献的状况,而且反映了一代文化学术的盛衰,而目录学著作的单独成目,更是史学发展的标志。史学的发展促进了历史目录学的发展。《隋志》史部分类方法和著录书目,以及设立"簿录类",著录历代目录著作,凡30 部,214 卷,这都是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发展的记录和总结。而《史通》的情况就不同了,其杂史十目并没有反映魏晋以来目录学的重大发展。从刘知几以后史学发展来看,更是远远超出了二体的范围。唐以后的封建社会后半期,以《通典》为代表的典制体的出现,开辟了史学发展的新途径;司马光《资治通鉴》编年体通史的出现,带来了编年体的复兴;纪事本末体的出现,扩大了史体范围,等等。可见,浦起龙讲《二体》"定史家之正用","纲维百代群史"的结论是不符合实际的。

  这一结论显然是把史学的范围缩小了,使史学发展的道路变窄了。

  从历史目录学来看,《隋志》分门别类地记载了秦汉以来的书籍,是我国现存最古的第二部史志目录,它"远绍班(固)、 荀(勖),近开晁(公武)、马(端临),史家奉为准绳,私家资其沾溉",①是一部承前启后,有重大影响的目录书。其中史部,通过著录书目,按体裁分类,用小序叙述各体源流,是对唐以前史学发展的简明总结。而刘知几的《史通》,本来有《隋

  ② 《史通·杂述》。

  ③ 《史通·杂述》。

  ① 谢国桢:《史料学概论》第14 页。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 年6 月第1 版。

  志》可资借鉴,但《六家》、《二体》、《杂述》诸篇论述史书体例及其分类,却几乎全部抛开了《隋志》,另开新局。在中国目录学史上没有引起多少反响。究其缘由,这同《隋志》和《史通》各自的地位和情况有关。《隋志》列入官修正史,《史通》乃私家著述,自然《隋志》地位优越;《隋志》乃专门目录,《史通》六家诸篇乃史书目录的论文,并未著录书目,后世目录家当然重视《隋志》。还有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刘知几未能正确对待《隋志》的优秀成果,他的研究视线亦多集中在古今正史及其体例,因而在史部分类学上就缺乏远见卓识,不曾达到更不曾超越他同时代的前辈学者。

  六家二体之说有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一面,也有承袭旧说的一面。在刘知几六家分史的意见中,非常明显,是受了班固的影响,当然班固的意见又原于西汉的文献学家刘歆。前面已经提及,把《尚书》、《春秋》视为史篇,这是继承了班固的观点,而把它们抽出来分别视为史之一家,这却是刘知几的创见。另外,刘知几也继承了《尚书》记言、《春秋》记事的观点,它来源于《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的说法。其后,荀悦《申鉴·时事》亦云:"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动为《春秋》,言为《尚书》。"这种说法,刘知几信而不疑,也说:"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①知几论史,泥于是说,必谓言事有别,宜分为二。其《尚书》、《春秋》二家的确立及其立论标准便从这一根本观点中来。

  左史、右史分职之说,自汉唐以来,人们皆信而不疑,然清代学者章学诚却勇敢地提出了质疑,认为"其职不见于《周官》,其书不传于后世,殆礼家之愆文欤?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事,则失之甚也。"②章学诚的意见是值得考虑的。在材料不备的情况下,对左右二史分职之说,不必肯定其有,亦不必否定其无。从情理中去思考,即使有,断然分清也是不大可能的。对于这个问题,吕思勉先生有一个说法,持论相当公允:言为《尚书》,事为《春秋》,特以大略言之。古人之分别,不能如后史之精,且记言者,固不容略及其事,以备其言之本末也。刘氏以《书》有《尧典》、《禹贡》、《洪范》、《顾命》,讥其为例不纯,未免拘泥。要之,刘氏之蔽,在不知古书体例与后世不同,而纯以已见绳古人也。

  ③张舜徽先生也说:《汉书·艺文志》云:"书者,古之号令。自来学者,泥于是言,咸目《尚书》为记言之书,知几尤兢兢斯义。古初著述,所包甚广,而必衡之以狭;其用甚圆,而必说之以方。宜其于二《典》、《禹贡》、《洪范》、《顾命》诸篇之专详人事、地理、灾祥、丧礼者,无以处之,而转责其为例不纯也。余病其强分畛域,无异于以茧自缚,可见于此矣。

  ①① 《史通·载言》。

  ② 《文史通义·书教上》。

  ③ 见吕著《史学四种·史通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年12 月第1 版。

  可见,知几承袭旧说,又泥于旧说,并没有对古书史体进行深究。殊不知这一旧说并没有充分的根据。章学诚说:"《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言事为二物也。刘知几以二《典》、《贡》、《范》诸篇之错出,转讥《尚书》义例之不纯,毋乃因后世之空言,而疑古人之实事乎?"②这个批评颇有道理。《尚书》的本义为上古之书,是流传后世的一部最古的历史文献记录,始记尧舜之事,中历夏、商、周三代,而终于春秋时期的秦穆公。所记内容,涉及到重要的政治军事的警戒诰命或告语之词等,也有少数的记事文字,如《禹贡》、《顾命》等。《尚书》既然是古代的历史文献记录,就不可能有十分统一的体例;既然主要记录了一些重大政治、军事的训浩誓命之词,后人就把它概括为记言之体。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一位严肃的史学家,泥于一说,而毫不变通,就不应该了。

  再者,《春秋》、《左传》本是一家,皆为编年之体;《史记》、《汉书》原为一家,都用纪传之法。为何强分畛域,作茧自缚呢?按《汉书·艺文志》著录之例,以一书为一家,如果局限本书而言,则六书亦各是一家。

  然刘知几《六家》当不是以一书为一家,而是每叙一书,便穷其原委,通论后来同体之作,故其"家"的涵义当为一史学流派或同体之作的代表称呼。

  果真从史体上划分,《春秋》、《左传》不必一体分二,《史记》、《汉书》亦不必分立门户。就以传统的看法,且知几也欣然同意的看法,《左传》是部解释《春秋》的著作,就更没有必要将其同《春秋》分开。

  知几曾说:《尚书》、《春秋》、《国语》、《史记》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此说亦不完全符合历史实际。

  就以知几所质定的六家体例,《尚书》等四家已废了吗?

  如果以为《尚书》记言,记言之体久废了吗?否。后世之诏令奏议,即其类也。刘知几在《史通,载言》中议创书部。他说:按迁、固列君臣于纪、传,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言独无录。

  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若人主之制、册、浩、令,群臣之章、表、移、檄,收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章表书,以类区别,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刑法志》。

  这些都可以认为是记言之书。当然《尚书》是上古之书,拨去儒家对它的粉饰之辞,《尚书》当是古代文献史料的汇编,有记言,也有记事。作为史书记载的最基本方法,怎么能说久废了呢?知几也非常清楚,自司马迁创纪传体历史学方法之后,以 其恢宏的气魄网罗各种记载汇入一书之中。知几曾说,《史》、《汉》"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记,繁富为多",有些人物传,"唯上录言,罕逢载事",将记言长篇夹入叙事之中,致使披阅者借然。这才有知几创书部的思考。①按知几的议论,《尚书》之为例不纯,与之"相类"之《周书》亦真伪"相参","宗周既殒,书体遂废,"嗣后

  ① 《史学三书平议》第8 页,中华书局1983 年2 月第1 版。

  ② 《文史通义·书教上》。

  ① 《史通·载言》。

  晋有孔衍、隋有王劭记言之作,知几批评二史模拟古书,事非改辙,受嗤当代。浦起龙注说:"总谓记言一家,止可行于三代,后世不必仿为。"②如此说来,《尚书》记言一家是硬性构造出来的。专事记言作为一种书体的话,有与无有,暂不断论,但记言作为一种史学内容或记言为主要方法,随着历史的发展,史料的丰富,越是后来越具备更大的价值,绝不是"止可行于三古,后世不必仿为"的问题。平心而论,《尚书》作为一部史书,是三代历史文献资料的汇编,如果究其特点,其所载多典漠训诰誓命之文,说它以记言为主,是贴切的。知几既然把它独立为一个史体流派,"特以记言之体当之"③,结果便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境地。

  如果说《春秋》记事,这是史书最基本的特征,它是真正的史书。所以当史书尚未独立成部之前,《汉书·艺文志》把它附在《六艺略》的《春秋家》。《春秋》为记事之书,古代各国都有。《春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采用编年之法,是我国粗具规模的第一部编年史。无论从记事言,还是从编年言,《春秋》之体永世长存,怎么能说其体久废了呢?这里问题的关键是他紧扣着《春秋》以记事为义,而把《春秋》编年置之脑后,让《左传》领编年之先。

  《国语》之体,分国记事记言,自是古代各国分立形势的反映,后海内一统,已无国别之存,即或割据分争之势,亦系暂时之局。故说其体久废,似不为过。当然,只从分国而言,《国语》家并不会断绝,汉隋之际,国家动荡,分国之史相当之多。刘知几说:"自魏都许、洛,三方鼎峙;晋宅江、淮,四海幅裂。其君虽号同王者,而地实诸侯。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①这只是说,分国之史,大都祖述班、荀,有了分国的纪传或编年史。如《三国志》,既是纪传之史,又是国别之史。

  《史记》创纪传史之法,影响至今。虽班固断代为书,只从断限而言,亦不能替代通史。知几于《六家》中刚说完"《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又说四家"其体久废",自相矛盾处不少。

  总之,说《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这并不合实际。

  从史书的内在结构而论,任何一部史书离不开史文、史事、史义。从历史记载而论,任何一种历史记载都离不开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而人物势必有言有行。故史书总离不开书事记言。上述情况只是侧重点不同,便形成了各种历史体裁。编年自是以时间为中心。国别则注意了地点不同,纪传以人物为中心,纪事本末则是以事件为中心。强调了它们的区别而忽视了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关联性,就会出现片面性。刘知几六家之说中分派标准并不那么一致,故出现了那么多不周密甚至错误之处。如果他严守以纪传、编年的标准分派,就不会把《春秋》、《左传》分家,将《史记》、《汉书》隔开。事实上,他无论如何也丢不开编年之祖和纪传之祖的《春秋》和《史记》,因而行文中常常出现时否时取的态度。他坚信二史分职之说,引伸出《尚书》、《春秋》两家,《尚书》作为史家之书实成不了系统,而《春秋》以记事主义又相当宽泛,因为凡史书皆记事,又把它编年的特点让给其后继② 《史通通释·六家》。

  ③ 《史通通释·六家》浦释。

  ① 《史通·六家》。

  之作《左传》去独立门户,结果也是不明不白。沿着四体久废的思路,刘知几故有"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的结论,因有《二体》之篇。《二体》篇继《六家》之后申论编年、纪传二体之得失。首先他指出《尚书》体例不完备,是因为"世犹淳质,文从简略",这是十分客观的。接着他指出自《左传》、《史记》出,体例就完备了起来: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盖苟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惟此二家,各相矜尚。

  应该说,知几抓住隋、唐以前广泛流行且占主要地位的编年、纪传两体讨论史书体例是合适的,而且他追本溯源,以《左传》、《史记》为二体之代表,这也是非常合适的。

  其后分言二体利害。先讲编年,它的长处是"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意思是说,编年体的长处就在于按时间的顺序叙述历史,不会重复。

  它的短处是"事当冲要者,必盯衡而备言;迹在沉冥者,不在道而详说。"意思是说,编年体的短处就在于它只记载王朝兴废政治大事。

  又讲纪传,他认为纪传史《史记》的长处是:"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靡失。"意思是说,纪传体的长处是内容包罗广泛。其短处是"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意思是说,纪传体的短处是"断续相离,前后屡出",而且时序错乱。

  这样看来,编年体之长正是纪传体之短,编年体之短正是纪传体之长。

  就二体相比较而言,编年体以时间为中心,时序分明,这确实是它的长处;纪传体网罗宏富,确实是它的长处。也可以这样认为,编年体网罗内容没有纪传体丰富,纪传体在时序上不如编年体鲜明。所以说,从总体而言,刘知几分析二体得失,是颇有根据的。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史记》的编次,也绝不象刘知几所说的那样"前后屡出"、"不求年月"。知几说:"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未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短也。"这个结论下得十分武断。《史记》写人物,当然要一个人一个人的说,不可能一下子说完天下事。《高祖本纪》写高祖的一生,当然要涉及到他接触的人和事,不可能不提到项羽。

  同样,在《项羽本纪》(知几硬是把《项羽本纪》说成《项传》)中势必会涉及到刘邦。司马迁为了避免文字的重复,把材料进行了巧妙的安排,因而有语在项传、事具高纪的处理,这是一种"互见法"。至于《屈原贾生列传》、《刺客列传》,这是列传处理的方法,或合传,或类专,或专传,没有可以指责之处。

  纪传体出现在编年史之后,从总体上看它自然优越于编年体,这是不足为怪的。编年史在发展中也在吸收纪传体长处以完善自己,所以《资治通鉴》带来了编年体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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