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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给弱者的话
八月里,看到商店里挂满“开学了”的标牌就让我不舒服。有时我真的不舒服——我的耳朵总是发炎。有时我就只能让妈妈去开一张病假条。现在我可以坦率地说,我恨学校、那些教师、学生,每一个人。因为我的粉刺、因为我和男生没有任何瓜葛(性冷淡而又难对付)我遭人谩骂,甚至有人说我不是爸妈亲生的,因为我有一个“黑人的鼻子”和深色的皮肤。
在圣玛丽我从来没有那么多朋友,只有两个:布伦达·艾克勒波希和萨拉·巴克尔。但就是她们也经常围着男生痴笑、在课间玩无挡板篮球。
直到十四岁我才对我的外表开始感兴趣。起先是化妆,然后又发展到头发。原先乏味、棕色的一头稀发现在成了乏味、棕色的厚发。这是我对80年代的贡献。我妈妈的朋友苏,一个理发师,一天晚上来为我烫了发,但是为了得到理想的发型,我不得不每天早上洗头,把头发卷起来,用一个烘干器把它烘干,再涂上定型剂把发型固定住。现在我得到的不仅是那句通常的“刮掉那层化妆品”,而且还有“把你头发上黏糊糊的东西也除掉”。
在穿着上我也开始时髦一些了。为了既穿着舒服,而又有腿套的外观,我开创了穿两双袜子的潮流。因为袜子必须是白色的,所以没有很多创新的余地。先穿一双过膝的袜子,把它拉到小腿中部;然后在上面套一双短一些的袜子,拉得更低一些。这样,你就能做出很多皱折,看起来既像袜子,又像腿套。有些袜子穿起来的效果更好一些,因此,每天早晨我和妹妹都会为穿什么袜子而争吵。
我的裙子开始变短了。不是短很多,因为女校长经常让我们跪在地板上,我们的裙子必须得完全靠到地面。
我那个学校的女生总是被男生迷住。但是我从来都不那么感兴趣。好像还有女生抽烟,而我对那个也不感兴趣。
她们总是在角落里咯咯地笑、喷吐着烟、窃窃私语。但是,对男生要退避三舍,我下定了决心——直到1990年春季学期初弗朗科的到来。他是一个美国人,切斯亨特,圣玛丽的新任教区牧师的儿子。
他相当高,留着短短的黑发,戴着棕色眼镜。每个人都对他十分倾慕,一部分只是因为他是美国人,带着口音,也因为他长得不难看而且脸皮特别厚。
因为我从没有过男朋友,情人节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当然我也从没收到过情人节卡片,只有妈妈经常寄一些给我和露易丝,因此,我们并不感到被遗忘了。
男生和女生都不靠近我——我并不是怪他们,因为我确实有点让人不愿接近。我的意思是,粉刺、烫发、涂在脸上像房屋外墙上嵌有小石子的灰泥一样的化妆品——那能有多少吸引力?
这是一个特别的情人节,1990年2月14日,我不只是得到一张卡片,我收到了七张,我听课的每个班级都有一张。
这是圣玛丽学校的听课方式,你从一个教室换到另一个教室听不同的课,你总是有你固定的学桌。打开我坐的每一个学桌时,我都发现这样一个信封:用大写字母写着“给维多利亚”,底下划了一条线。而且信封相似,哦,我的上帝。这样的事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没有人知道它们是谁送的。接着开始有了一些传闻说是弗朗科。接着,就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最后一节课,我又收到了最后一张情人卡。不像其他卡片那样只有一个问号,而是一个问题:星期六跟我约会好吗?
结果是放学后我跟他说话了。我几乎不记得和男生说过话,我感到非常笨拙。我们出去了,天很黑;即使这样,我感到我的粉刺仍在发光。
我们为什么不去沃尔瑟姆克罗斯看电影呢?他提议,他将会来接我。我同意去看电影,但是没有同意他来接我。我去他家。我不可能让他来我这儿,让我的弟弟妹妹盯着瞧,好像他是一个外星人,更别说我的妈妈和爸爸了。
作为新任教区牧师的儿子,他就住在学校对面,学校在教堂旁边。我用了好长时间考虑这个重大场合穿什么,最后决定穿一条牛仔裤、靴子和衬衫。
我妈妈让我下了车,她很高兴,但没有表现出来。我走近前门,按响了门铃。我正在暗自希望她离开,门开了,我差点跌到门里边,我对妈妈挥了挥手,她终于开车走了。
“你好。弗朗科在家吗?”
这是弗朗科的爸爸,那位教区牧师。在他身后,弗朗科跑下了楼,那么狼狈,而且——哦,上帝,我无法相信。他穿着一条肥大的牛仔裤——这么开始实在令人不快——白袜子、鞋头上翘的丑陋的运动鞋,最糟糕的是,一件星球大战T恤衫塞在裤子里,一件短茄克式衬衫拖在裤子外面。此前,我只看到他穿校服。
接着又发生了另一件让人恐惧的事。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约了我出去,我所谓的朋友们说她们要到电影院去探个究竟。
那么,我们怎么去那儿呢?乘公共汽车。我一生从没坐过公共汽车。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死的公共汽车是怎么回事,在哪儿买票,车费多少——任何事。而且我得坐在这个十足的卑劣小人身边。自然,当我们到沃尔瑟姆克罗斯的时候,她们已经等在那儿了,正做着她们一辈子都在做的事,在汽车停靠点附近闲逛。
“你好啊,维珂(维多利亚的简称)?”
“你好啊,弗朗科?”
我能感到她们都在得意地笑。我恨不得当时就死掉。看完电影他要带我去麦当劳,但是,我感到太难堪了,只想回家。所以我们就又回到公共汽车上,返回切斯亨特,然后,他说你想进屋等你妈妈来吗?我从电影院已经打过电话给妈妈,让她来接我。
因此,我进了屋,就坐在大厅里,坐在弗朗科打开的电视前。我没有见到那位牧师或者牧师太太。所以,我只是坐在那儿,我在想,千万不要吻我。求你了,无论你做什么,只是不要吻我。我这么大还没有吻过什么人,我可不要你成为我的第一次经历。我感到非常紧张,好像要崩溃了。
然后,他说:“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
“哦。”一个男生给我买了一个礼物。
“那么,是什么呢?”
他拿出一个小珠宝盒,有一个弹簧盖的那种,里面是一个带金链子的金十字架。
“哦,谢谢你,弗朗科。”啊,啊,啊。
这时,我听到妈妈在屋外按汽车喇叭。因此,我戴上这个金十字架,很快地在他面颊上吻了一下就走了。
“那么,怎么样啊,维多利亚?”
妈妈问。
“那么,怎么样啊,维多利亚?”
爸爸问。
“那么,他吻你还是怎么了?”
露易丝问。
我刚洗完澡出来,妹妹正在努力想发现爱情的秘密。
“那是什么,托莉(维多利亚的简称)?”她指着我的脖子说。
“弗朗科给我的。”
“不是那个十字架,你这白痴,它下面那个绿色的标记。”
“不可能有绿色标记,这是金的。”
“不,不是。他爸爸做坚信礼时免费赠送数百个这样的东西,每个人都知道。如果它们都是金子的,他就成百万富翁了。”
我抹去镜子上的水珠,自己看了一下。哦,我的上帝,我不相信。一个大大的绿色十字形标记。
“但是这是真金的,不是他爸爸的那种。”我辩驳说,“弗朗科为我买的。只是我的皮肤让它发生了有趣的反应。”
那就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学校罗曼史。电影院的一个晚上。这算得上一个记录吗?
接近中学教育通用证书考试了,我正在补习法语。一天,我正喝着茶,一个男孩儿进了厨房。以前我曾经见过他,他是防盗自动警铃修理工的儿子,我很喜欢他,他看起来就像空手道选手。那时妈妈正忙得团团转,同时她对我说,如果布罗克斯堡额外的法语课我不想迟到的话就得准备动身。
因此这个男孩儿说他住在哈洛,到布罗克斯堡顺路,为什么不让他送我呢?但是,我妈妈说不,没事,她反正要出去。
“你为什么那么做,妈妈?为什么你不让他送我?”我们一上车我就对她说。我很沮丧。我无法相信。我和这个我确实喜欢的男孩儿单独相处的机会被我妈妈彻底毁了。
他名叫马克·伍德,大约比我年长三岁,长得不难看,约莫6.2英尺高,乌黑的头发往后梳并用发胶定了型。但是真正的吸引力是马克与众不同。自从弗朗科之后,我还和其他几个男生约过会,但只是学校里的男生。马克不是当地那种长粉刺的十五岁男生,不像学校里和我约会的那些人到处吹嘘穿过哪个女生的内裤。马克实际上是一个成年人,哇噢,好像还会开车。
我记不得这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他是否打电话了,还是又来修警铃。但是,几个星期后,他约我出去。
他驾驶的那辆货车在车顶上通常有梯子,但是因为这是一个特别的场合,他把梯子卸掉了,虽然他对车身侧面公司的名字无可奈何:特尔·马克。他爸爸名叫特里。我们去了一个叫维拉的地方,一个酒吧,我想是在沃尔瑟姆斯托的什么地方,靠近“埃平森林”公园。我记不得穿着什么衣服,那时,我对着装的感觉不很好,但是我太激动了。忘了弗朗科和公共汽车吧。这是一辆小汽车。当然,与公共汽车相比,它很不错。
“那么,你想来点什么,维多利亚?”
惊慌失措。
“请来点伏特加和水,马克。”
这是惟一我能想到的东西。去酒吧时我爸爸总是喝这个。再来一杯吗“的时候,我都说”是的“。我喝得越多好像就越放松。现在我只要喝一杯伏特加和水就会倒在地板上,但是那时,我的块头要大得多,事实上相当胖,因此能喝几杯。我不记得那以后发生了什么,但不管怎样,我开始和他约会。
又过了大约六七个月,我和他上床了,而他从来没有强迫我那么做。
我不仅要补习法语、在学校努力学习,而且我还要决定今后做什么。自从我开始跳舞,我就向往上一所舞台表演学校,比如意大利亚孔帝,或者特林的艺术教育学校,或者西尔维亚青年艺术学校。这些学校通常是十一岁入学,除了学习歌唱、舞蹈、表演外,还修习所有常规课程。“辣妹”中的爱玛进的就是西尔维亚青年艺术学校。现在我仍然想我本来也该上那所学校的,那样我周围的人就会和我一样,我也肯定会开心得多。但是,我妈妈坚决反对;她要我接受“正常教育”。而且,综合起来考虑,他们可能也付不起学费。
另外一个选择是上大学。这里还是要做出选择。意大利亚孔帝和艺术教育学校不仅是戏剧学校,它们也开设大学课程,然后还有多林伯德、斯怠拉曼以及雷恩戏剧艺术学校。我看过它们所有的夏季演出,我想上的学校是雷恩。事实上,雷恩开办了一个夏季学校,前年我在那儿呆了一个星期。那儿有一个非常酷的男生,叫克雷斯琴·豪斯福,绝对帅气,而且才华横溢。
第二年春天,我参加了所有学校的选拔预演。那年冬天,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确实帮了我的忙,因为,正如她一直提醒我的,在参加预演的数百个人里面,有些大学只招收十名。
正是克里丝廷告诉我:“如果你进雷恩,你就选对了。”
雷恩是最专业的,甚至现在我也总能辨别出哪个是雷恩的女生。她们总是很漂亮,又高又瘦,相当整洁,出门时总是要化妆。但是我没有被录取。我被列人备选名单。但是我被多林伯德录取了,这是我的第二选择。
我毕业时拿到了五张中学教育通用证书以及烹饪奖。
(是的,你们这些好挖苦人的人以为可怜的老“高贵”甚至连鸡蛋都不会煮,烹饪奖,你们听到了吗?)几天以后从雷恩传来了好消息。有人退出了,而我被录取了。除此之外,我幸运地得到了赫特福德郡奖学金来付我的学费。
结果我发现大学与中学很相似,在某些方面更糟,因为我不得不离开家独自生活。尤其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我的外婆和外公刚去世不久。这真叫人非常伤心。真的,我只记得他们老了。外婆患有老年痴呆症。她一直都那么漂亮、完美无缺,但是,最后没有一件衣服她穿着得体,她会露出胸罩的带子,紧身裤只穿一条腿,而另一条腿露在外面。她会忘了戴假牙。
可怜的外公经常很难堪。他尽力照顾她,但这确实是一个全天候的工作。人们以为老年痴呆症只是健忘,比如——今天又到星期几啦?——但是最后外婆已经到了如此地步,她会对妈妈说:“那边那个年轻女士是谁?”而那个年轻女士正是我。
我记得有一年圣诞节,电视里播放的某个片子里正在进行枪战,她转向外公,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好像她要溺水了一样,说:“那个拿枪的男人。他要打死我。”她非常、非常害怕。
妈妈也被弄懵了。我记得在厨房里,她正在做着礼拜天的晚餐,显然很紧张,也很沮丧,外婆坐在大厅里已经神志不清了,我正在问妈妈事情;很简单的事。而她说:“哦,我想不起来了。”因此我说:“你怎么变得像外婆一样。”
她一下子哭了起来。要知道我正在谈论的可是她的母亲。而那时我想,你哭什么呢?你为什么这么沮丧呢?现在我才明白。她显然过分担心她自己也会这样,因为在这个家族里老年痴呆症迅速蔓延,不断蔓延。年轻的时候你根本意识不到你在说什么。
雷恩学校设置的是三年制课程。第一年,我住在爱普森的一个人家里,常常在每个周末回家。正如我喜欢每天都练一整天的舞蹈一样,我同样多地盼望着周末。我呆的那一家很好,但是,这和在家不一样。一些小事情,比如他们吃的那种饼干,甚至那种炸鱼条和早餐的麦片粥我都不习惯。
我只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萨拉·斯图亚特,一个留着长长的金发、很漂亮的爱尔兰姑娘。但是朋友不多并不特别困扰我。我习惯了。当我看到一大群女生在一起,傻笑、抽烟,我当然不想成为她们当中的一员。我惟一想做的事就是训练。我从来没有忘记克里丝廷·莎士比亚的话。“如果想有所成就就得刻苦训练。”我会有所成就的,你就等着吧。
天赋的不足我用刻苦训练来弥补。早起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难事,我总是在上课前一小时就到了练习室,在那些最受青睐的学生收拾好东西结束一天的训练后,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训练房。
在其他任何一个学校,这本来已经足够了,但是,在雷恩,要想真的出人头地、出现在所有的演出中而且能被看到,你必须是最受青睐的。而校长贝蒂·雷恩从来不隐瞒谁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我不在其中。在跳舞、唱歌或是戏剧表演方面,我从来都不是最好的。我的憾事在于太胖。那时,我一定有140磅,更有可能是168磅,而不是140磅。但是,我并不是那么在乎。有些女生总是唠唠叨叨地谈论卡路里等等,但是我通常什么都吃:玛司条、麦当劳、土豆条。我吃巧克力,能吃得耳朵里都冒出巧克力来。也许我有了一点双下巴,但是,我终于有乳房了。对此我特别高兴。我的男朋友也高兴。
有资格说“我的男朋友”感觉真好。
“这个周末你想做什么,维多利亚?”
“和男朋友约会。”
好的,这就去了酒馆,和他的朋友一起看足球、整晚做猜谜游戏。关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剧我不了解的,我可以记在啤酒杯垫子上。
我们经常去哈洛,马克和他的家人生活的地方,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这个酒馆里,“哈洛作坊”酒馆。
马克所接受的教育和我完全不一样。他的父母比我的父母年纪大得多,是地道的伦敦东区人。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酒馆、参加宴会或是跳舞,他妈妈总是坐在那儿喝啤酒,而他爸爸坐在吧台边。尤其是他父亲,情绪波动得可笑。
我从来没有和他们相处得特别和睦,他的妹妹总是怀有敌意。她经常看到我穿着短裙子之类的衣服出去,接着就品头论足。她更属于那种明智地穿上长裙和开襟羊毛衫的类型。甚至当我块头更大的时候,我也总能穿着短裙而不遭人议论,因为我有修长的腿。
我们开始约会以后好几年,他们家发生了一些激烈的争吵。这与我无关,但马克没有地方住了。
我妈妈一直都喜欢他(“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儿,维多利亚。”)并且热情欢迎他。一星期中我离家住在爱普森期间,他就睡在我的房间里。我妈妈为他洗衣服、熨衣服,给他做饭。
我在雷恩的第二年,我父母在爱普森买了一套公寓。接下来的两年我和另外三个女生就住在那儿,她们都付给我爸爸妈妈房租。我可以选择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麦片粥(弗罗司蒂牌)以及我自己喜欢的那种饼干(马克斯&斯宾塞公司产品),但是,我一点也不比以前开心。我的体重越来越明显地成了问题。
虽然我告诉每一个人我有男朋友,但是我认为没有人会相信,因为他从不来看我。在电话里我几乎要哭了,恳求他开车来看我。爱普森没有多远——沿25号公路只要大约一个小时——又不要穿越伦敦。而我回家就要乘火车,真的很复杂。首先乘火车到维多利亚,再乘地铁到金斯克罗斯,再乘另一班火车到俄克伍德,接着得有人到车站接我。
有一个周末,天在下雪,所有的火车都停开了,因此我无法回家。我乞求他来,但是他没有。公寓里的其他女生都出去或者回家了,我不知道怎样度过这个周末。我买了一瓶酒和几罐子桃子,然后整晚都在挤粉刺,一个劲地哭啊、哭啊、哭啊。
他说他没有钱买汽油。虽然他被迫离开家,但是,他仍然为他父亲的公司做事,而且他没有付给我妈妈任何房租。
我对他说:“问一下我妈妈,她会借给你买汽油的钱的。”但是,他还是不肯来。挣钱的可不是我啊。我的看法是,上大学是我的选择,所以,每次我妈妈或爸爸给我钱的时候,我都不肯接受。
我不知道马克怎么了,但是,当别人不注意他时,他就绷着脸。你甚至都不知道什么会让他开口。他会生闷气,几天不跟我说话。就在我十八岁生日前,我们都去滑雪。很多人一起去,总共大约有三十个人住在瑞士的一家旅馆。彼得和玛丽·费德斯通,我父母的朋友,邀请了一些我们不认识的朋友。我们认识他们的孩子达尼爱拉和玛丽亚—露易丝,但是,那些朋友家的孩子大不一样。他们相当富有,都很漂亮,总是穿着昂贵的名牌服装,比如法国的纳夫—纳夫和唐瑭。
我和妹妹从来没有那样的衣服。自从我到雷恩,妈妈给我钱让我自己买衣服,但是大部分我都直接存进了银行。生活在牛仔裤、紧身裤之中,花钱买衣服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妈妈总会买一些零零碎碎的衣服让我惊喜一下,比如从“顶级”商店或“多萝西帕金斯”买一些她认为我会喜欢的短小的上衣。
虽然我不记得在瑞士曾对妈妈说过什么,她肯定注意到我有点羡慕地看着这些富家子弟的着装,因为我们回去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去为我们每人买了一件唐瑭羊毛开衫。我的那件很厚,浅橙色,前襟嵌花,后背上没有图案,只在上面绣着唐瑭的商标。露易丝那件是紫红色的,又带点蓝色。为了让我、妹妹、弟弟得到什么,妈妈愿意倾其所有。
那件羊毛开衫是我曾有过的第一件可以称之为“名牌”
的东西。我有过一些有牌子的衣服——像我从科文特蔬菜花卉市场的菠萝舞蹈厅买的紧身裤、T恤衫之类,但不是名牌。
我不能说那是我迷恋服装的开端,因为不管人们怎么写我,我从来就没有迷恋过服装。但是,突然,我意识到你可以得到好东西,而且有了好东西大不一样。
滑雪归来时,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虽然我们比大部分认识的人更富裕,但是,和玛丽亚-露易丝的朋友们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我记得有一个女孩儿养了一些马。她已经毕业了,不想工作,因此,她的父母就让她整天照看马。
我以前认为,上帝,多幸运啊。现在我不那么想了。
他们不仅有昂贵的衣服和昂贵的化妆品(迪奥与瑞美尔牌),他们还有昂贵的汽车,“高尔夫”CTIs或者法国“标致”205s.一个男孩儿有一辆“保时捷”,而我的车是一辆已经失去了往日光彩的“菲亚特—尤诺”,这是我爸爸妈妈为我的十七岁生日连带着驾驶课一起买的。但是对我来说它比十辆“保时捷”还要好,因为这是我自己的车,我就是喜欢它,虔诚地为它清洗。车身是红色的,里面是棕色。为了让它看上去更活泼,妈妈把毂盖和后视镜也漆成红色,车身侧面漆上了银色的条纹。它还有红色的天线、红色的顶篷。每个人都知道这部车是我的:一个毂盖在几条街外的地方掉了,竟然有人把它送到我们家来,因为它是谁的这太明显了。
我的父母非常慷慨。他们把马克看作家庭一员,他们不仅为他付钱和我一起去瑞土;为了我的十八岁生日,他们付钱让他和我去欧洲迪斯尼乐园,在巴黎一个很不错的旅馆里住了两晚。这本应该很浪漫,但是他却完全冷落我。我不断问他:我到底做了什么?我到底做了什么?
也许,他说某一个笑话时我没有笑。他过去一直认为他很善于逗人笑。很多时候他意识不到人们在嘲笑他,而不是被他逗笑的。他努力让我觉得自己孤僻不合群,而他是“受人欢迎”先生。但是,事实上,他一点也不受人欢迎,或者即使他是,也只是在一群卑鄙小人中间,他只是一个小得不得了的泥水坑里的一条大鱼。
当一个人拿你不当回事的时候,你怎么做?你就定婚。
就在我离开雷恩学校的前夕。我想那时我对未来感到有点怕。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嫁给马克;定婚只是定婚而已:开一个晚会,得到一个漂亮的戒指。大学里所有女生都在定婚。我甚至想马克并没有要我嫁给他,那更像是,我要定婚吗?于是我想,为什么不呢?
对这一发展惟一不满意的是我的妹妹,她绝对讨厌马克·伍德。
“你不能嫁给他,托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你知道什么,你才十五岁。”
“对,我可不要呆在这儿看着你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于是,她走了,收拾了一个手提箱,去和学校里的一个朋友住了。
但是,无论如何,露易丝知道什么?我并没有说要嫁给他。妈妈为晚会定做了一只蛋糕,上面有两只糖霜做的鞋。
我的那一半是一只芭蕾舞鞋,马克的那一半是一只足球鞋。
在雷恩的最后一年中,最好的事就是碰上莫林和格云·休斯。格云是一个音乐老师,有一天,他看到我在胡乱弹着钢琴,于是他问我是否会弹。我告诉他我学过,但是半途而废了,不过我真的很想学。因此,他重新开始教我弹钢琴。我真的想弹钢琴,为了我外婆,也为了我妈妈,我知道她一直都想学。
格云和莫林其实教授音乐戏剧课,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他们很照顾我。他们一定是同情我。我记得为了《星光快车》举行过一次预演,当我请求雷恩小姐允许我上去试一试的时候,她说:“不要惹人烦了。”但是莫林和格云说别理会,不管怎样争取一下吧。我这么做了。是啊,我是没有被选中,但是雷恩学校一个都没被选中。当她们所有的人都在傻乎乎地伤心痛哭时——因为雷恩小姐如此栽培她们——我倒是喜欢这一次经历。
在雷恩的最后几个星期,一切都在为年终演出做准备,届时,经纪人、游艇老板、物色角色的导演将会到场寻求新人。我们都听了一百遍了“那里竞争激烈”,还有我们不可能人人都得到一份工作。说到演员班底,总是那些老面孔被挑选出来进行独舞,或双人舞,或者其他什么。像维多利亚·亚当斯以及萨拉·斯图亚特这样的人只能放在不起眼的位置。
事实如此。克雷斯琴——第一个星期我曾试着喜欢过的男生——几乎参加了每个节目;还有一个女生,我记得叫佐伊·史密斯,也参加了每一个节目。
雷恩每次公演的最后都有个老一套的集体踢蹋舞,在整个表演中——我今后的演艺生涯的展示窗——我所做的就是挥着一顶大礼帽从舞台后部跑过去。就是这个我都不是每天晚上都做得了;假如他们认为你不那么出色,他们就会让你和其他某个他们认为同样不那么出色的人轮换上场。所以,参加一半节目,每隔一个晚上出现在后台,这就是我三年相当辛苦的努力所换来的全部。眨一下眼睛你就看不到我了。
最后一个节目首先出场的总是那些个头很高、腿很美的漂亮女孩儿,接着,我们都排着队加入进来,做着高踢腿直至退场。我们穿着不同颜色的紧身裤和银色的高跟凉鞋,像莉莎·米奈利(美国影星兼歌星,生于1946年)一样挥着我们的圆顶礼帽。我永远忘不了最后一次彩排。我正站在那儿,当然是后排,贝蒂·雷恩走向我,说:“你太胖了,我要让你从空中入场。我将不得不用一部起重机把你吊进来,因为你实在是又矮又胖。”
正如学校的创办宗旨所述:“本学院要求它的学生自我约束、有责任感、自我发展、以及尊重社会、道德标准——所有这一切将成为他们个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等等、等等、等等。
给弱者的话:我是曾经从雷恩学校走出来的最成功的人。你的长相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艰辛的劳动、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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