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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两个世界

  引言

  海明威的星相属于狮子星座。

  在20世纪群星璀璨的欧美文坛上,他是一颗令人目眩的亮星。他与奥地利的卡夫卡各处两极,卡夫卡是“弱的天才”,而他,则是“强的歌者”。

  他的一生富于传奇色彩。

  1918年7月的一个晚上,在意大利米兰附近的一个战地救护所里,大夫正在抢救一个还不到19岁的英俊青年。

  他浑身是血,体无完肤,昏迷不醒。

  半小时前,在短兵相接的前沿阵地上,他奋不顾身去抢救一个受伤的意大利士兵。他背上那个士兵转身跑了不到20米,一颗迫击炮弹在他身边爆炸,密如暴雨的弹片闪电一般钻进他那肌肉健实的身体。

  他的头部、胸部、上肢、下肢都被炸成重伤,左腿膝盖骨粉碎。

  “这娃娃被打成了‘筛子’”,抢救他的大夫悲悯地说,“他不可能活过来了。”

  但他的生命力无比顽强,简直像非洲高原上的豹子那样有九条命。

  两天以后,他苏醒了。

  3个月以后,他又站了起来。

  他身上中了230多块弹片。他接受了13次手术,弹片有的被取出,有的后来自行排出,有的终生留在体内。

  他换了一个白金做的膝盖骨。

  “这比原来那个还好使”,他说。

  这个大难不死的小伙子就是海明威。

  他刚从中学毕业。他怀着“为拯救民主和自由而战,为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而战”的神圣目的,从美国志愿来到欧洲,但耳闻目睹的一切使他深深感到,这场帝国主义战争根本没有神圣之处可言。

  他伤愈回到美国,被推上荣誉的峰巅,可转瞬之间,荣誉又像潮水一样呼啸着离他而去。他陷入了无边的痛苦和难耐的孤独,噩梦使他彻夜难眠。

  这时,他告别欢乐的校园生活还不到两年。

  这是他在漫漫人生路上遇到的第一次重击。

  海明威一生遭受过的**创伤和精神创伤令常人难以想象。

  但他坚信:一个人生来不是给打败的;人,在压力之下,应该显示出人的勇气和尊严;人生就是一个拳击场,而拳击,“教会我绝不能躺下不动”。

  他不是重压中趴下,而是昂首挺胸,奋力前行。

  十年以后,他崛起于欧美文坛。世界文学中一批熠熠生辉的经典名作:《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老人与海》、《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他因《老人与海》摘取了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桂冠。

  这位文坛大师,同时又是叱咤风云的猛士。他外表粗犷勇武,有王者之风,一生酷爱拳击、打猎、钓鱼和斗牛。

  他摆过拳击擂台,迎战过曾获得冠军的英国重量级职业拳击手,两人打了一个平手。

  他在加勒比海上钓到过750磅重的鲨鱼,几乎创造了当时用钓钩钓鲨鱼的世界纪录。

  他曾在非洲高原上追猎狮子、豹子和野牛,在无比惊险的场面中,击毙了当地猎人平生看到的最大的豹子。

  他也曾在西班牙的斗牛场上把一头1吨重的公牛扳倒在地。

  他追求无拘无束的、充满力与美的、能把创造与享受融为一体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又有一脉潜流从不游离正义、和平与进步的世界文明大潮。

  他是最早揭露墨索里尼的野心家面目的记者。其时,墨索里尼还被许多人奉为意大利的救星。

  他一边钓鱼,一边准确地预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间,唤起人们密切关注时局的发展。

  他是最早到中国来采访报道中国抗日战争的美国记者之一。蒋介石、宋美龄与他会晤长谈,周恩来与他秘密约见。

  他在珍珠港事件以后,在自己的私人游艇上装备了枪炮、电台、一柜好酒和半舱炸药,巡视墨西哥海湾,一旦发现纳粹潜艇,他将设法击沉或者撞上去与之同归于尽。

  他作为战地记者跟随巴顿将军麾下的英雄团从诺曼底登陆,一直打到德国的本土,甚至盼望能迎面碰上希特勒,一拳把这个法西斯头子打倒在地。

  出生在狮子星座下的海明威一生轰轰烈烈。

  他又有金子一般高贵的内心,文雅而富于同情……好莱坞影后英格丽·褒曼说:“海明威不仅是个人,他代表一种生活方式。”

  他最终用他心爱的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是1961年7月2日的清晨……这是勇敢,还是怯懦?

  海明威毕生怀抱着古典式英雄的追求。

  但无论怎样,他仍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的现代人。

  1899年7月21日,他出生在美国伊利诺斯州的橡园镇……

  1. 橡园镇与贝尔湖

  小小镇橡园。

  海明威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就是在这里开始。

  1899年7月21日,橡园镇北大街439号迎来了一个新的生命。这是一个男孩,身体健壮,哭声洪亮,两颊上却长了一对男孩少见的酒窝。他是这个家庭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男孩,年轻的父母非常欣喜。多年以后,这男孩的母亲幸福地回忆:“当时知更鸟正在欢乐地歌唱,迎接着这个小生命降临美丽的人间。”

  他出生以后不久恰逢他父母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他的双亲特地选定这个喜庆的日子,抱着他去教堂举行了洗礼命名仪式,用来自母系的

  “欧内斯特”和来自父系的“海明威”给他取名为欧内斯特·海明威。

  这个在19世纪最后一年的夏天来到人间的孩子,将成为名震20世纪欧美文坛的海明威!

  橡园镇后来以出过海明威这样的骄子为荣,但能“降临”在橡园镇也实在是海明威的一份幸运。

  海明威18岁以前的大部分时光都在这里度过,这是人生中“可塑性”最强的时光。

  尽管他以后回忆起橡园镇的生活时,并无幸福之情溢于言表,但那主要是由于严格的家教和橡园镇浓厚的清教气氛使海明威感到了太多约束。

  实际上,海明威同橡园镇的大多数孩子一样,有称得上美满富裕的家庭,有望子成龙而且教子有方的家长,更为难得的是:这里名师云集,拥有与“中产阶级之都”相称的全州第一流学校。

  这当然不是名人伟人在“人之初”阶段上必备的成才环境,但对于海明威这样一个具有“斗牛性格”的天才来说,也许是幸运女神出于“矫狂”的良好意思而特地给他的一份恩赐。

  有一个关于童年海明威的故事。

  他还在幼儿园时,有一天回家后跑到他外祖父跟前,煞有其事地说,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匹脱缰狂奔的马,路上的人都纷纷躲避,可他冲上去大喝一声,那马就站住不动了。然后他牵着马送给了主人。

  这也许是他听说的或者看到的事情,也许纯粹是出于想象,总之是蒙不了大人的。但他那阅尽人事的外祖父似乎从中看到了这孩子身上有点非凡的东西,很高兴地对孩子年轻的母亲说:

  “女儿,你听我说,这孩子总有一天会有名声的。如果他走正道,遇事冷静,将来准能出人头地。但若纵容自己,走邪路,那以后坐牢也少不了他的份。”

  编造故事的时候,海明威5岁,正与父母一道住在鳏居的外祖父家,也即他出生的橡园镇北街439号。

  他外祖父其时正卧病在床,老人郑重其事地说了这番话之后,没有几个月,就撒手西去了。

  但海明威的父母没有松懈过引导儿子走“正道”的努力。这种努力从海明威呀呀学语的时候就开始,也尽可能地绵延到了力所能及的时候,尽管其效应的大小与时日的迁移几乎成反比。

  作为“中产阶级之都”的居民,海明威的双亲不仅具备引导儿子走“正道”的“主观愿望”,而且具备“客观条件”。这不是天下所有的孩童,尤其是20世纪初的美国孩童都能有的幸运。

  “自古寒门多壮士,从来纨绔少伟男”,这句话对海明威不适用,他既非寒门子弟,又非纨绔世家。

  海明威的祖父安森·海明威和外祖父欧内斯特·霍尔,都参加过使童年的海明威为之神往的南北战争,后来都在芝加哥经商。安森经营房地产,霍尔从事五金批发。生意上的兴隆使他们在橡园镇置下了房产,并能够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海明威的父亲克拉伦斯·埃德蒙·海明威毕业于芝加哥鲁斯医学院,获硕士学位。在橡园镇开业行医数年后,又曾到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进行高级研修。有了这一段资历,他后来便以“博士”自称。他给亲友,包括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写的信,落款常常不是与对方相应的称谓,而是颇为自豪的“海明威博士”。他的职业与为人使他在橡园镇有很好的口碑。海明威的母亲格莱丝·霍尔很有艺术方面的天赋,少女时代的梦想是当歌剧演员,但一场大病弄坏了她的眼睛,虽于形象无损,却受不了强光的刺激,无法登台演出,只得放弃当歌剧演员的梦想,中学毕业以后便辍学在家陪伴多病的母亲。但她毕生都葆有对音乐、美术与上流社会文明的追求与热爱。她的大部分时光都是怀抱职业女性的追求而在家庭主妇的位置上度过的。

  埃德蒙与格莱丝是在橡园镇中学读书时认识的,1896年10月结婚。其时埃德蒙颇有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身高六英尺,膀阔腰圆,臂力过人,性格开朗,一脸络腮胡子又粗又密。虽以医生为业,且以“医学博士”为荣,却又酷爱钓鱼打猎,能射落空中的飞鸟,是有名的“神枪手”。格莱丝则有理想的歌剧演员的条件,天蓝色的眼睛,淡褐色的头发,有英国妇女白皙的皮肤,亭亭玉立,气派非凡,而且虔诚地信奉基督。

  这是橡园镇一对引人注目的年轻伉俪。他们婚后第二年生了女儿玛丝琳,两年之后又生了儿子海明威,接着又生了厄休拉、玛德莱恩、卡露3个女儿;最后一个是儿子莱塞斯特·克莱伦斯,比海明威小了16岁,这是海明威3岁时就盼望,一直到完全绝望了的时候才降生的小弟弟。

  海明威的童年时代正是他们家兴旺发达的年代。他有两个“家”,一个在密执安湖南岸的橡园镇;另一个在密执安湖北部的贝尔湖畔,那是他们度假的“家”。

  他刚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在贝尔湖畔——后改名为瓦伦湖——建了一幢夏季别墅。决策家政的格莱丝按她祖籍英格兰著名湖泊的名称,把这幢还散发着油漆和新鲜木料气味的房子称为“温德米尔别野”。

  别墅坐北朝南,用白松木建成,通体呈白色。海明威全家称它为“白房子”。屋外平缓的山坡上是葱茏茂密的树林,山坡下湖水明洁如镜,清风徐来的时候,泛起层层白浪,湖岸边开阔的沙滩上,细沙白净如银。

  这里景色幽美宁静。而不远处的贝根农场和森林里的印第安人村落,又使别墅的主人不致感到寂寞和清冷。海明威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第一个生日,直到18岁中学毕业,他几乎每年夏季都要来这里尽情地领略大自然的恩赐。

  海明威5岁的时候,家里又在与别墅一水之隔的湖岸上买了40亩耕地,取名为朗费尔德农场,并为农场添置了一条新木船和一只汽艇。农场边上有一条专运木材的小火车道,连接着蓝色的霍托海湾。海明威又多了一片嬉戏的天地,格外兴奋。

  这一年,他们在橡园镇的家也换了新居。他母亲格莱丝卖掉了原来的房子,在镇上另购了一栋三层的大楼房。迁居的一部分原因是格莱丝想有一个宽敞明亮的音乐室,以便继续自己近年来因连生4个孩子而中断了的教习音乐的生涯。

  这一次乔迁,是海明威家里的大事,埃德蒙医生特地按古俗从旧居挖来泥土,用来黏合新居的炉灶,以保福运绵延;格莱丝则请来牧师,带领全家大小祷告:“愿主保佑,万事如意,阖第平安。”

  搬来搬去还是在橡园镇,只不过换了一幢大房子,小海明威对此并无多少兴趣。使他兴奋的只是迁居的焚烧杂物的情景,他多年以后记忆犹新。

  “外祖父去世不久,我们就搬家了……有许多东西集中放在后院天井里焚烧。我还记得一些从阁楼搬下来的盛着酒精的瓶子,扔进火堆里,瓶子一发热,砰的一声炸开来,酒精一遇大火迅速燃烧,冒出蓝色的火苗。”

  他的兴奋与父母的喜悦毫无关系,他毕竟还是孩子。

  于是,在海明威童年、少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天地里,就拥有了对比鲜明的两个世界:“中产阶级之都”的橡园镇,和风光绮丽的贝尔湖。这两个世界正代表了两种文明,共同哺育着未来的文坛巨子。

  在橡园镇他是“小绅士”,在贝尔湖他是“野孩子”。

  2. 母与子

  而在家里,埃德蒙和格莱丝似乎也成为了“两种文明”的代表。他们按照自己的期待视野,密切关注海明威,努力引导他走“正道”。

  海明威也循着自身天性的呼唤,迈开了人生最初的步伐。

  海明威是在贝尔湖最初享受了童年的快乐。1900年夏天,他们全家第一次住进新建的温德米尔别墅。刚刚一岁的海明威已能单独行走。他爸爸买了一条小木船,整个夏天,海明威和他姐姐就像水里的青蛙一样坐着这条船在湖上划来划去。他筋骨健壮,肌肉饱满,喜欢光着身子在浅水滩上嬉戏,学狮子吼叫,学大象走路,拿棍子当马骑,模仿西部电影中的牛仔“砰砰砰”打枪的动作,还不忘记“唏唏唏”地策动胯下的坐骑。在白浪、沙滩和蓝天、碧树的怀抱中,他无比欢欣。从这时起,他就萌发了毕生葆有的对大自然的热爱。

  埃德蒙医生为孩子们订了一份《自然界的禽鸟》的画册,它使海明威对书籍发生了最早的兴趣。其中的图画使他着迷,特别是那些滑稽有趣的动物漫画,常逗得他哈哈大笑,埃德蒙医生不失时机地教他辨认,给他讲关于鸟和其它动物的故事。到他一岁半的时候,他妈妈惊诧地发现,他指着《自然界的禽鸟》中的图画,竟能准确地说出七八十种鸟的名称。

  贝尔湖的沙滩和这本画册是最早呈现在海明威面前的两个不同世界。

  童年海明威更多地得到母亲的慈爱。埃德蒙经常在外行医,子女主要是由格莱丝照料。

  格莱丝记录了很多海明威的童年趣事,海明威从小表现出来的性格毕生都没有改变。

  他一碰到不如意的事,总是又喊又叫,暴跳如雷,但游戏时候却循规蹈矩,一点不发脾气。

  他妈妈做祷告时,他也跪在旁边。可是,他妈妈还没说上几句话,他便一跃而起,大喊一声“阿门”,表示祈祷结束了。

  他很小就表现了驾驭语言的特异才能。一岁多时,就把种牛痘留在皮肤上的斑点说成“坏了的蓓蕾”,把身上碰破的伤口说成“猫头鹰的眼睛”,还喜欢给人和物取各种各样的名字。妈妈写的歌曲“啊,月光下的瓦伦湖”被他恶作剧地改成“啊,月光下的老狒狒”。

  他很小就有以男孩为荣和对男孩亲近的意识,当别人冲他脸上的酒窝叫他作“玩具娃娃”时,他一边跺脚,一边抗议:“我不是玩具娃娃,我是波尼·比尔(西部电影中的英雄),砰!我要开枪打死你。”他喜欢玩家里一支半旧的老式步枪,扛着它昂首挺胸地迈正步。任何他拿着顺手的东西,都可以变成枪和炮。玩起“战争游戏”来,他满头大汗,非常投入。他渴望有个弟弟。三岁时,他母亲生下妹妹厄休拉,他很失望,难过得流下泪来,又宽慰自己说:“我想明天耶稣基督会赐给我一个弟弟。”

  他有小男子汉的勇气,希望别人把他当大人看,如果有人问他害怕什么,他总是大声回答:“我什么也不怕!”

  他又有软心肠。格莱丝说:“他看见一只苍蝇死了也哭,想方设法把它放到糖水里,希望能救活。”他喜欢各种动物,把它们当作人看待。也许是家里只他一个男孩,他感到孤独,常常同他喜爱的动物说话。

  他凡事都好奇,而且非要试着去做。有一段时期竟想在缝衣服上显示才能,常常去格莱丝的缝纫间里忙乎:“一心想缝件衣服给他爸爸穿,乐意为他爸爸补裤子。”他妈妈找了一些旧衣服让他练“手艺”。他很有耐心,竭力想去做好。

  过第5个生日时,他外祖父送给他一台显微镜,“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放在显微镜下的岩石和昆虫的标本,一看就是一个小时。”

  这些趣事显示了海明威童年时代的许多天性,而且日后都得到了发扬。

  海明威的双亲都有足以使橡园镇的居民肃然起敬的文化修养,他们经常组织孩子们在家里举行“把生日之树带回家”,“美国革命英雄儿女纪念会”之类的活动。他们又有不同的爱好、追求和性格,都试图把海明威培养成为自己的才能和志趣的传人。

  二者时而协和,时而碰撞。小海明威既收获了终生受益的东西,也常有无所适从的烦恼。

  他们那栋三层楼的新居里,有两间大房子,一间是格莱丝的音乐专用室,带有阳台,宽敞明亮。房里摆着闪光发亮的大钢琴,旁边是铺着地毯的学生独唱练习台。这是格莱丝引以自豪的地方。

  另一间是埃德蒙医生的书房兼诊疗室,橡木书架上立着一排排书籍,房里还陈列着许多动物标本,有飞禽,有走兽,都是埃德蒙亲手猎取制作的。靠墙的一个大壁柜里放着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还挂了一具蒙着白布的人体骨架。

  艺术和科学在这里争奇斗艳。海明威从小就接受了来自“音乐室”和“诊疗室”里的影响。

  父亲和母亲都教导海明威要懂得生活,热爱生活。

  但对格莱丝来说,这特别意味着要懂得艺术,讲究礼仪,接受传统,信奉基督,这才像个上流社会的好孩子。而埃德蒙医生则更强调要拥有知识,拥抱自然,乐于尝试;善于自律,总之,要做身心健康,不虚度时光,不亏待自己也有益于社会的人。

  海明威刚离开幼儿园就从母亲那里得到一把大提琴。从此,格莱丝就像当年盼望自己登台演出歌剧那样,热切期待出席儿子举行的音乐会。她创造一切条件让海明威接受以音乐、美术为核心内容的熏陶。她认为这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孩子应接受的文化教养。

  她领孩子们去听交响音乐演奏。一手牵着海明威,一手牵着海明威的姐姐玛丝琳。

  芝加哥的剧团来橡园镇演出,观众席上几乎场场都有他们母子的身影。

  海明威和他姐姐都参加了镇上公理会教堂的少年歌唱班,而这个歌唱班的艺术指导和领唱者正是格莱丝。

  由于母亲的鼓励,姐弟俩很早就进入芝加哥艺术学院的少儿辅导班学习绘画。一有机会,母亲就带他们去参观画展,向他们讲解这幅画那幅画的奥妙。

  由于母亲的策划,童年、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有过许多温馨快乐、符合上流社会文明礼仪的生日庆祝会。

  1910年夏季,11岁的海明威跟随母亲进行了一生中第一次长途旅行。他们从温德米尔别墅启程,目的地是数千公里外美国东海岸的南塔克岛。在那里,海明威第一次见到了真正的大海。他欢欣地跃入大海的怀抱,在沙滩上把皮肤晒成了暗褐色。回家时还特地带了一个剑鱼的鳍,准备让他爸爸制成海产标本。

  但对格莱丝说,这次旅行更重大的意义是领着儿子瞻仰了那里的中央街第一公理会教堂,她的父母亲,也即她儿子的外祖父、外祖母年轻时在这个教堂的唱诗班当过男女声领唱人。这是两位已故的老人留给格莱丝的一份骄傲和荣耀。她几乎带着她的每一个孩子来过这里。从南塔克岛返家的途中,他们又顺道参观了波士顿、勒星顿和康科德等地方的历史名迹。当海明威兴犹未尽地回到橡园镇的时候,学校开学已经几周了。

  格莱丝的努力见了成效。少年海明威和他姐姐曾经连续好几周的周末出现在芝加哥市柯里姆表演中心的露天舞台上,和他们的同学一起演出歌舞节目,其中甚至包括日本古装戏。

  但这也就是海明威的音乐和舞台艺术生涯的顶峰了。他没有继承母亲的秉赋,而是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唱歌都走调。

  至于母亲给他的那把大提琴,海明威从来没有对它发生过感情,尽管他几乎每年夏天都遵母命把它背到了温德米尔别墅,但一到那里,他便将它冷落在房间的一隅,他自己则投身于青山绿水,忙乎着去钓鱼、打猎、游泳、野炊、划船、露营。

  他常常带着满身的泥水和这里那里的伤痕回到“白房子”里,橡园镇的“小绅士”转眼就变成了贝尔湖畔的“野孩子”。他宁愿跟着出诊的父亲穿过丛林沼泽地到印第安人的村子里去猎奇,却不愿在绿荫如盖的“白房子”里跟着母亲追求高雅的艺术。

  这使他母亲伤心不已。

  格莱丝出席儿子音乐会的希望日益渺茫,望子成龙的热情处处碰壁。而且,随着海明威年龄的增长,母子俩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对儿子的慈爱之心和热切期待便日益加速地转化为“恨铁不成钢”的责骂。

  偏偏在这时,埃德蒙与格莱丝这一对当年引人歆羡的伉俪却频繁地爆发争吵。

  格莱丝继承了她父亲的遗产,她本人在家教授音乐的收入也很可观,她又有知识女性的主见和刚强,热衷于追求上流社会的气派和荣耀。因此种种,她在家政决策、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常常与丈夫发生冲突,而且总是要争得丈夫退让的结果。

  少年海明威在这种局面中颇识时务地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主义”,但内心里却常常倾向于父亲。

  1928年,海明威已离家10年,正旅居巴黎,并在欧美文坛崭露头角,他父亲埃德蒙医生突然在家自杀。这一事件使海明威的感情急剧朝父亲倾斜,甚至产生了近乎欲伸张男权主义的义愤:“1928年以后,我们再也不曾作为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有几年,我反复思量父亲自杀的问题,很想猜度如果他当初敢于理直气壮地对待我母亲,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此后,他与母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常在亲友面前出言不逊地评论母亲。甚至格莱丝病逝,也没有在他这个“游子”的心中激起多少涟漪。直到自己的晚年,他才复现童心:“我年纪越大,就越能谅解我的母亲。”

  3. 父与子

  海明威研究者几乎有一致的共识:海明威更多地接受了父亲的秉赋。

  弗洛伊德研究出来的“俄狄浦斯情结”在海明威身上不存在。

  他确实有那么一种男子汉中心意识。

  他的角色意识也许在性别方面特别敏锐,以致他谈到自家人也不作尊卑长幼或父母兄弟姐妹之分,而只是简单明了地分为“男”和“女”。晚年时他对人说:“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这恐怕不光是为了说话的方便。

  人有两种,一种满足已经拥有的,一种追求自己生活中缺少的。海明威属于后者。

  他16岁以前,由于父亲经常在外行医,他实际上长期生活在母亲、姐姐和三个妹妹构成的女性王国里。当他两三岁就渴望有个弟弟时,显然已经产生了男孩的孤独感。这种“孤独感”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向“中心意识”转化。

  于是,在这段称得上“漫长”的时光里,在亲近的人当中,海明威只有从父亲那里寻求“男子汉”的认同。

  而埃德蒙医生也乐于言传身教,按他的性格和爱好,按他对健全人格和完美心灵的理解,去培养和管教儿子。

  海明威3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是一根精制的钓竿,海明威扛着它兴致致地跟随父亲到贝尔湖去钓鱼。这是他平生第一次钓鱼,几乎是无师自通,父亲只略加指点,他就能把准鱼吃饵的时机,自己把鱼拖上岸。

  再大一点,父亲又带他去打猎,他们在湖边、草原和树林里打打浣熊、打鹧鸪、打野鸭。有一次,他们和一个印第安人一起外出,路上碰到大群鹧鸪,受惊后扑扑飞向天空。埃德蒙医生用一枝老式步枪,很快就射落五六只。那印第安人非常佩服埃德蒙医生的枪法,小小的海明威也佩服父亲,多年后他说:“我父亲枪法很好,我从来没见到谁打得像他那样好。”

  到海明威10岁那年,他父亲送他的生日礼物便是一枝一人高的猎枪。它得到小主人的百般珍爱,成为陪伴少年海明威遨游山林水泽之间的亲密伴侣。

  埃德蒙医生有三大业余爱好:钓鱼、打猎和旅游。前两项他只要能从工作中抽身,便身体力行。后一项在结婚以后被迫放弃,但保持了毕生的心仪神往。这三大爱好,海明威不仅全盘继承了,而且轰轰烈烈地发扬光大,成为他生活与创作的重要内容。

  5岁的海明威,参加了由他父亲组织起来的自然学习小组——阿卡西俱乐部。他在俱乐部里年龄最小,却最活跃,最自豪。这个俱乐部在埃德蒙医生的指点下,经常到树林里去采集标本,识别动植物。海明威在这个俱乐部的活动,一直持续到他的中学时代。

  在户外活动中,埃德蒙医生注意培养海明威的勇气、耐心、坚韧精神和对大自然的热爱,教给他各种知识和技能:如何在野外生火烹煮食物,如何使用斧子砍树,如何在林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观察动物的踪迹,如何区别有益动物和有害动物,如何上鱼饵,如何自制猎枪子弹……而且要求他无论学什么干什么,都要全神贯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们父子俩终生奉行的信条。

  海明威从父亲那里最初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14岁那年夏天,他同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在朗费尔德农场上搭了一个帐篷,整个夏天他们就睡在帐篷里。一天清晨,他们发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刺猬,一枪将它打死了。他们得意洋洋提回家,满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埃德蒙医生却批评他们:不应该伤害无害而可爱的动物。可接着又说:“不过既然已经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们在树林边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锅把那只刺猬炖了好几个小时,可是吃起来又硬又韧,像炖牛皮鞋一样,索然无味。

  这事给海明威留下深刻印象,悟得了人既要从自然中追寻乐趣和享受,又不可破坏它,更不能浪费它的道理。

  父子俩一有机会,就到朗费尔德农场上去劳动。跟雇来的印第安工人一起,什么都干:锄地、上肥、种菜、栽树、劈柴、挑水……海明威后来回忆:父亲喜欢到农场去,在灿烂的阳光下劳动,常常干得汗流浃背,他认为出力流汗可以强壮身体,还有助于清醒头脑。

  他上中学时,几乎每年夏天都在朗费尔德农场劳动。有一年他和哈罗德一放暑假就徒步长途旅行到农场,欢快忙碌地割干草,挤牛奶,挖马铃薯,还开着快艇在湖面上穿梭,把新鲜的青豆,萝卜卖给沿湖的客店和居民。他们这个夏天干的活差不多顶得上两个农场工人的劳动。父亲的“出力流汗可以强身醒脑”的信条,海明威奉行了一生,运动与创作在他成年以后的生活中平分秋色。

  埃德蒙医生也注意引导海明威勇于自律,勇于面对惩罚,勇于正视人生中不可避免的失败。

  海明威16岁时遇到一场风波。后来他说那是他遭受的第一次大挫折。

  这年暑假里的一天,他驾着小汽艇到瓦伦湖的芦苇丛中玩,一只蓝色的大苍鹭受惊飞起。苍鹭是受保护的,海明威清楚。但他见周围没有人,一时冲动,举枪把它打了下来。他用旧报纸把苍鹭包好丢在汽艇里,然后就上岸去玩。转来时,不见了苍鹭,原来是巡边员的儿子拎走告状去了。海明威情知不妙,赶忙跑到湖对岸的农场去避风。不久巡边员果然找到他家的“白房子”里来了,被他那极爱面子的母亲盛气凌人地顶走。海明威感到事情不会就此了结,又跑到他伯父乔治·海明威的避暑地,想把事情躲过去。

  他很快收到他父亲从橡园镇写来的一封信,要他到法庭接受审判,承认自己的过失,承认触犯了法律,这,也是男子汉的一种勇敢。

  海明威听从父亲的意见,在波恩市的法庭上述说了事情经过,缴了15元罚金。

  海明威的伙伴认为这件事很开心,但16岁的海明威把它看得很严重,认为自己吃了官司,很不光彩。他50多岁时与别人谈起这件事,还说,谢天谢地,幸亏当时没被送进劳动教养学校。

  埃德蒙医生希望儿子富于勇敢精神,又不要真正完全像他一岁多时说的那样:“我什么都不怕。”

  海明威成年以后既能将自己的个性与自由发挥到近乎极致的境地,而又绝少或者说从来不“犯规”,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风度,这正是得益于他父亲最初的引导。

  但是那个暑假还没有过完,海明威又偷猎了一只“又肥又大,一身肉”的野鸡,而且趁着暮色的掩护成功地带回了温德米尔别墅。

  这次不同,“法律”不保护野鸡,巡边员不会过问,不过,那只野鸡是在私人猎场的范围里,或者是在说不清的边界部位。

  海明威“什么都不怕”的天性看来也是难以遏止的。

  埃德蒙医生希望子承父业。当格莱丝日夜盼望出席儿子的音乐会的时候,埃德蒙医生却为儿子的另一些表现欣喜不已。他曾经发现9岁的海明威在早该就寝的时候还在烛光下神情专注地阅读达尔文的书,他深信儿子将“一如其父”,可以走上行医的道路。

  埃德蒙医生满怀热情“因势利导”。

  在明尼苏达州的圣玛丽医院作高级研修时,他也念念不忘儿子的志向和前途问题。他给即将升入中学的海明威寄回一张具有直观效应和启发式意义的医学宣传画,并附有一封语短情长的信:

  亲爱的欧内斯特:

  现寄给你一张关于世界第一流水平外科医院的画片。你爸爸正在进行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和探索。几年以后,相信你能和爸爸一起参观这里的医药卫生中心。祝家里人好,永远爱你的父亲。

  C·E·海明威博士

  1910年10月12日

  另一封祝贺儿子15岁生日的信中说:“看到你已长大成人,具有男子汉气概,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自豪。相信你会按我寄托于你的希望去开拓自己的前途。”

  4. 追求“力之美”

  大提琴,显微镜,教堂唱诗班,阿卡西自然学习俱乐部,温馨的生日晚会,快乐的林中野炊,缅怀家史和历史的长途旅行,灿烂阳光下出力流汗的农场劳动,还有画板、彩笔、钓鱼竿、猎枪……这一切,象征着海明威的父亲和母亲在橡园镇和瓦伦湖为他安排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橡园中学则给他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内容,构成他青少年时代的重要经历。

  他4岁入幼儿园,6岁入初级小学,14岁入橡园镇高级中学。按他的出身和教养,他本来还应该进大学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以至他成了唯一没有进过大学的美国现代作家。

  但全州第一流的橡园中学至少能部分地弥补这个遗憾。

  橡园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主体是一幢黄色的四层大楼,颇有堂皇而肃穆的气派,连教室座位都是皮靠椅。

  这里名师云集,像古希腊的学园一样,注重文科教育和体育,当然也有代数、几何和科普知识等。

  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既聪明又健康。他适应性很强,在瓦伦湖和父母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个“野孩子”,好奇贪玩,“什么都不怕”,管不住自己,小小年纪就有过许多次离家出走,乐而忘归的经历。

  但一跨进那幢黄色的大楼,他又是个文明好学、不违校规的“小绅士”。而且母亲给他的“虚荣”和艺术创造气质,父亲给他的“务实”和勤奋认真精神,使他样样事情都要争第一。出人头地的追求经常给他带来欢乐,也常使他感到苦恼。

  初入学时,他深为自己个子矮小而苦恼。他比只大他两岁的姐姐玛丝琳矮一个头。姐姐上学迟,与他同年级,虽然也才16岁,看起来却像个成年的女子。海明威渴望长到他姐姐那个高度,可老是上不去。

  他想加入足球队,但个子小,体重轻,不符合基本要求。

  于是他进了射击队。射击与身高体重无关,个头小照样能成为神枪手。可他眼睛的视力又不好。他全靠那种争第一的精神,在一次满分为150分的射击比赛中也取得了112分的好成绩。

  他对同伴解释说,自己本来可以打得更漂亮,但左眼视力不好,是他母亲的遗传,他母亲小时候得过眼病。

  他另一项扬“短”避“长”的选择是加入校田径队。他认为自己有耐力,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越野赛跑。但在参赛的46人中他仅仅超过了3人。

  这次他说,自己坚持跑完了全程,而且不是最后。

  每逢有远足、野营活动,他必定报名。有一周内,他连续参加两次,第一次走了32公里,过了两天,又走了20多公里。

  入学的第一年,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直到全家在瓦伦湖庆祝他15岁生日的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像春天的竹笋一样,他的个儿一个劲地往上蹿,每月平均长高一英寸多。开学后,同学们都认不出他了。

  到16岁时,海明威反倒比姐姐高出一个头。以至“苍鹭事件”中那个巡边员硬说他有18岁。幸亏有这个年龄误差,不然那次光交15元罚金是脱不了身的。

  身高体健的海明威现在“出人头地”了,在田径队当了队长,在游泳队也当了队长,在篮球队做了主管,而且成为水球队、射击队的主力。此外,他在大提琴方面漫长的学艺史,也使他成为学校管弦乐队的成员。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音乐天才,但他不放弃这份“荣耀”,他要成为同学们中最出色的。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是与最能显示男儿威猛雄健的足球没有多少缘分。他一到足球场上就笨手笨脚,他总说是鞋子不合适。可跳舞时他的脚也一样笨。而且,他不会与其他队员配合,足球队长曾向教练抱怨:

  “海明威一上场,我就踢不好。”

  但他还是凭他那副特棒的身架进了足球队,不过,是候补队员。足球队出外参加重大比赛时,常请他爸爸作随队医生。一次他爸爸对教练和队长说,欧内斯特身材魁梧,体力好,是队里最好的巡边员。教练和队长都不表态认可。但比赛结束后,还是给海明威发了一件印有“橡园中学”字样的球衫,这是被接受为正式队员的标志。

  父子俩都喜气洋洋,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胜利。

  也许是发现自己“不会配合”,也许是承认自己确实“脚笨”,海明威的足球热没有持续多久,他要显示男儿的威猛和雄健的**把他的眼光引向了拳击场。

  拳击不要考虑与别人配合,脚笨点也无妨。

  拳击,短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钟,就能把男儿的“力与速”之美展露无遗,胜与败来得既鲜明又果断!

  它把文明和野蛮以极端的形式结合在一起。

  这确乎是海明威根据自己里里外外的全部优势在体育运动方面作出的最佳选择。

  但是像多年来的通常情况一样,他要去学拳击的事引起家里的争执。埃德蒙医生表示赞成,格莱丝却认为那是一种危险、激烈、尤其是

  “难看”的运动,她指出,欧内斯特的功课虽然都很好,但他花在课外运动上的时间已经太多,这会影响音乐和学业。

  经过无数次的争论,海明威终于到芝加哥拳击训练班上第一堂拳击课了。

  这险些儿成为他的最后一课。给他安排的斗拳对手是个中量级职业拳击手中的佼佼者。这位拳师从训练新手起见,开始时注意轻打互让。但是海明威劲头十足,出手凶猛,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要一决雌雄的气势。

  拳师被激怒了。

  于是,片刻之后海明威就倒在地上,鼻子挨了颇有分量的一击,血糊了一脸。

  “这种事情我早料到了”,海明威后来对一个同学说:“但我无论如何要试一试。”

  “那时候你害怕吗?”

  “当然害怕,那家伙打起来真的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要跟他真打?”

  “嗐,我还不会吓成那个样子……”

  第二天,海明威的鼻子上贴块纱布,眼睛底下一片红肿,但他照样出现在拳击训练场上。不久,他右眼又挨了一拳,医生担心他这只眼也会减退视力。

  别的学员早已纷纷退出训练,海明威却坚持到底。他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他就像一头小公牛,从来不知道退却。在名师的指点下,他的技艺不断提高。他要强,好胜,但绝不投机取巧。

  有时候,他把他母亲的音乐室也作为拳击场,带一大帮同伴到那儿一打就是好几场。当他们的拳击练习转变为殴斗时,格莱丝就把他们赶走,于是他们练习拳击的地点便又马上转移到附近一个地下室里的小体育房。

  他代表橡园镇到芝加哥多次参加拳击比赛。他从中学时代开始的拳击热保持了一生。他到老都没有失去对拳击的兴趣,技艺也一直没有荒疏。

  他后来对朋友不论是表示亲热,还是表示愤怒,都情不自禁地使用拳击动作。这是他从拳击中产生的特有待人方式。

  拳击中还产生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学:“拳击教会我绝不能躺下不动,要随时准备再次跃起。”“打拳击凭天性,即使打死人也不是为了要打死人。正大光明地打,打拳击是为了取胜。”

  取胜。

  正大光明地打。

  绝不能躺下不动。

  海明威将此奉行了一生。

  5. 校园小作家

  海明威是橡园中学引人注目的体育健将,他在学业方面也有非得出类拔萃不可的追求。

  3岁时就开始钓鱼和5岁起参加阿卡西俱乐部的收益,使他刚进橡园中学,就取得一次课堂上的小胜利。

  这是在生物课上。他写了一篇关于蚱蜢的论文,一下就写了6页。对于蚱蜢,他再熟悉不过。他不知抓过多少蚱蜢作鱼饵,他父亲带他作过解剖。但他在文章里不提这些,仿佛完全是课堂的收获。

  老师看了很高兴,给他90分,并批了“很好”两字的评语,还要同学向他学习。

  他的文科学得好。这正是橡园中学注重的。但他不喜欢已无实用价值的拉丁文,他母亲懂拉丁文,在家给他补课,费了很大力气才提起他的兴趣。但他喜欢的几门课程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古代史考试经常得满分,这大概也是他母亲对高雅文化的崇拜在他的学业上结出的硕果。他本人没有“好古”的天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是看重“现在”,看重“今天”。

  但他要求自己干好,干好才有荣耀。

  他最擅长的是写作,演说也得过奖。一位老师多年以后评论说:“欧内斯特是‘优等生’,在文字表达方面很有天赋。进校头一年,他对于描写生活中的惊险场面就怀有无穷的兴趣。”另一位老师说:“我记得,他在课内写的东西就完全与众不同,在我看来简直不像布置的作业。”

  这两位老师是英语教师兼校园文学杂志的顾问。

  海明威对这两位老师也记忆久远:“在中学,我有两位英语教师,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逊小姐。她们两位是学校的那份文学杂志《写作园地》的顾问。她们两位人都很好,对我特别好,因为我既是运动员,学英语又很用功。”

  这两位老师热心指导海明威习作。她们的性格一个接近海明威的母亲,一个接近他父亲。比格斯小姐喜欢写想象的、浪漫的文章;迪克逊小姐则诚恳,讲求实际。她们对海明威的中学习作都有影响。他各种体裁都写,各种题材都有。他写诗歌,写类似小说的短篇故事,写游记,写校园通讯报道,写小品文。有文笔随和的,有一本正经的,有幽默风趣的,也有追求诗情画意的。

  他的构思丰富,写得洋洋洒洒,同时也在锻炼他最喜欢的写作技巧,寻求他最拿手的表现题材。他写得最多的是惊险故事和幽默小品。

  他的第一个重要“作品”是《赛比·金根》。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他努力把情景和氛围写得很真实。故事借一个印第安人的口讲述,以对话形式结构。情节是行凶、复仇、流血事件:一个恶棍杀了人,被害者的叔叔带着一条狗四处找恶棍复仇,恶棍也扬言要杀掉复仇者。两年以后的某天——7月4日——这一对仇人在一条偏僻的铁路边相遇,恶棍先下手,一棍打倒复仇者。那条狗则扑上去咬死了恶棍。那狗的名字就是赛比·金根。

  这样一个故事却有一个简洁优美,情境逼真的开头。如果想到海明威当时才17岁,就会觉得这个片断值得一读:

  初升的满月从东边的山后露出了一个边缘。我们的右边是一道杂草丛生的河岸。

  “咱们坐下吧”,比尔说,“我给你讲过赛比·金根的故事么?”

  “很想听一听。”我回答道。

  “你记得老乌鸦保罗吗?”

  “就是上次7月4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后来睡在皮尔马奎特铁路上的那个家伙?”

  “对了,他是印第安人里的一条恶棍……”

  简明的结构,富于跳跃感的对话和洗炼的画面,都显示了他日后风格的苗头。

  他有一段时间喜欢模仿当时美国很受欢迎的作家拉德纳的笔调写幽默小品。他为校报写关于校园生活的通讯报道也常用幽默的笔调。1916年5月,他的一个同学兼拳友,名叫里曼·华盛顿,在橡园镇自来水厂附近的水塘旁边看见有人投水自杀,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英勇行为。报道了上述情形后,海明威以此结束这篇短文:如果说此事也有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就是这位勇士救人时,衣袋里掉失了一份为校刊撰写的笑话底稿。

  这种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学时期的习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后来海明威的风格。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重复别人的时候,他就告别了这种从马克·吐温起就盛行于美国文坛的幽默。它与海明威式的富于力度和强度的美不相称。

  幽默小品对于海明威的意义,只是为他在同学们中博取了“文名”,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园中学的校园文学园地,署名“小拉德纳”出现在芝加哥《论坛报》上。

  他高中毕业前夕的半年里,也即1916年11月到1917年5月之间,是他中学阶段的“创作高峰”时期。他担任了橡园中学校刊《秋千报》的主编,他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写故事,在这段时间里,他连续写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周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学时代的习作完全是出于一种写作欲的驱使。在这方面他似乎不是为了“出风头”,至少不像他在体育运动上表现得那样直露和强烈。他的卧房在他家三楼,很安静,里面有一台旧打字机。他的文章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敲出来的。

  6. 路在何方

  也许是由于不在乎别人的叫好,海明威的中学习作中常出现与橡园镇温文尔雅的中产阶级文明相冲突的内容。

  这从他一次假日旅行途中构思的一个故事可见一斑:

  地点:曼斯罗纳。时间: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人物:一个面目丑陋的伐木工

  人和一位印第安姑娘。情节:伐木工人先杀死那姑娘,然后自杀。

  这个构思是他在一个冷冷清清的小车站上等车时产生的“灵感”。在漫长的几个小时里,空空荡荡的候车室里就三个陌生人:一个伐木工人,一个印第安姑娘,还有他。他一边与挨得较近的前者断断续续地说话,一边不时瞧一眼坐得较远的后者。候车室外细雨濛濛,他的创作“灵感”不期而至,爆出火花。于是,后来在他的写作记事本上就出现了上面几行字。

  从他另一个已完成了的得意之作则几乎可见全貌。

  这也是一个先杀死别人,然后自杀的故事。背景是美国北部的原始丛林,人物是一个印第安人和一个白人。故事说他们是很要好的一对朋友,但有一次,那个印第安人丢了一个钱包,他怀疑是他的“白人朋友”干的。于是在他朋友经常往来的道路上布设陷阱企图残杀他。后来他发现他的钱包是被松鼠拖走的,他立即飞奔前往设陷阱处搭救他的朋友。可是当他到达那里时,他的朋友已被狼咬死,雪地里血迹斑斑,留下了一串恶狼的爪印,两只乌鸦正在啄食他朋友残骸上的肉。他被朋友死亡及死亡惨像而震惊,纵身跳进了自己设的陷阱里。这也许是为了解脱无法向朋友忏悔的良心苦痛,也许是用自决之死来躲避残酷之死。

  这故事含义复杂深刻,文明与野蛮,友谊与仇杀,人心与命运,诡秘与坦诚……什么都有,其核心是表现印第安人“自然神裁决”的观念。

  这故事很难令人想到竟是出自一个牛高马大,热衷在拳击场上斗狠扬威的中学生之手。

  但不论怎样去善意理解,它毕竟太残酷,太“流血”,太骇人听闻。

  要知道,橡园镇可是一个衣冠楚楚,彬彬有礼,连赌咒也是罪过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有自豪的乡规民约——“橡园镇禁酒法令”。

  他的一位老师评论说:“在基督教和清教徒的哺育下长大的孩子,竟会对于恶棍和下等社会知道得那么清楚,描写得那么生动,这使我本人和别的许多橡园镇人都觉得奇怪。”

  一个邻居也表示惊讶:“欧内斯特居然能写出那种故事,实在叫橡园镇的人大惑不解,惊讶不已。”

  海明威并非偶一为之的这类习作使橡园镇文明的典型代表——他母亲格莱丝愁肠百结。但无论她严辞责骂还是婉言规劝,对正处在青春期个性膨胀阶段中的海明威都不能产生多少效力。

  偏偏在这时候,海明威还从拳击、足球、钓鱼、打猎、远足、露营等“户外运动”中频繁地带回青红紫绿的伤口。

  而且,他还邀橡园镇社交界一个叫朵拉斯的活泼女孩跑到芝加哥去看篮球赛,他还在瓦伦湖与一个印第安姑娘一起游泳。可不久前,他在报上看到“乱搞女人”一词,还以为就是“把捣碎了的马铃薯泥糊在一个像香烟盒上的女人那样漂亮的女人身上”之类的行为。

  而且,他还跑到芝加哥的贫民区,混到黑人、混血儿、特别是那些样子难看的,打成残废的和威武不屈的同龄人里面打架。

  而且,12岁时喝第一杯威士忌酒喝得龇牙咧嘴,泪流满面的他,17岁时竟在同伴中口出豪言:海明威,酒满杯。

  而且……

  而且……

  然而,格莱丝出于理解儿子的良好愿望,费尽心机,邀请一些漂亮而又有教养的女孩参加的舞会、音乐会,他却总是找借口逃脱。

  于是,格莱丝的责骂和规劝便日甚一日地演变成为与“教子问题”已脱离关系的咒骂和怨愤,而且要连带上埃德蒙。因为他一贯认可甚至支持儿子从事“户外运动”。他带3岁的他去钓鱼。他给10岁的他送猎枪作生日礼物。

  而讲究“因势利导”,但也曾罚跪过童年海明威的埃德蒙医生,此时也束手无策了。儿子已比他高出半个头,而且“一如其父”般筋骨壮健,腮边唇上长出了一抹一抹的青褐色汗毛。种种迹象表明,“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期即将过去,于是,在“母与子”的冲突中,只要不牵涉自己,他便也明智地采取“中立主义”态度。

  “我们家里不论男女,都各行其是”的时代很快就要开始了。

  当海明威刚学会走路就说出“我什么都不怕”这句话的时候,年轻的父母曾无比惊喜。

  现在呢?

  但是,海明威绝无逆子贰臣的天性,就在进橡园中学的前几个月,他在芝加哥柯里西姆表演中心参加演出时,由于淘气,挨了母亲的责骂。第二天他就寄给父亲一封信,表示自责与后悔:

  昨天在柯里西姆我表现不好,今天上午我在教堂里做礼拜也不规矩。从明天起,

  我一定表现好。

  稚气而真诚。水管里流得出血么?

  末了,还郑重其事地签上自己的全名,并特别注明了日期——1913年5月11日。其时,再过两个月,他就要在瓦伦湖畔的夏季别墅里度过他的第14个生日了。

  更何况他是降生在“连赌咒也是罪过”的橡园镇?!

  他只是要走自己的路。这条路还很模糊,但他觉得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推着他往前走。

  其实,这条路与他父母驱策他走的“正道”并不相悖,甚至恰恰与他们的“合力效应”相关,只是他们那遵循常规而又急功近利的评判标准,还不能使他们接受和理解罢了。

  而真正的天才总是要突破这样那样的常规,也总是要时间的长河去淘洗的。

  他在橡园中学的一个同学绘声绘色地回忆:“我们都很钦佩他。他与众不同,他老练;他很真挚,出身于有教养有文化的家庭。我们对他的写作和他的演说佩服之至。我想,欧尼开始认真写作是在1915年。他有一部打字机,放在他家三楼,这就完全避开了家里的干扰。那时他写东西只是为了好玩,不过他自己显然知道,他在沿那条路线发展自己的才能。他常把他写的一些故事念给我们几个同学听。我们听得不觉瞪大了眼睛,而且觉得奇怪,他那样年轻,竟能写出那么多冒险、两性关系和犯罪的情节以及我们刚想探索的许多事情。”

  他的老师、父母、领导都不理解他。

  他的亲密伙伴虽钦佩他,却也“觉得奇怪”。

  其实,一切都很简单,都可以用他的“拳击哲学”解答。“即使打死人也不是为了打死人”。当然,这里的逻辑是有些奇怪,表述也实在野蛮,没有一点“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之类术语的温文尔雅,也难怪别人。

  橡园镇已经容不下他了。树苗长大会撑破花盆。

  1917年6月,海明威与150名同学一道在橡园镇中学毕业。他同他姐姐玛丝琳都作为优等生被推选到毕业纪念会上发表演讲。

  海明威告别了那幢庄严肃穆而堂皇典雅的黄色大楼。他想走自己的路,但命运之神究竟会怎样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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