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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确立封建人伦关系的"三纲"

  早在春秋时期,反映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礼、乐,便已开始"崩"、"坏",而且,不管儒家创始人孔子怎样呼吁"克己复礼",也无济于事,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大国的争霸,以及秦汉之际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打击,最终还是覆灭了。在此期间,反映封建生产关系的礼、乐,即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已经产生,但是一方面,由于当时中国陷于长期的分裂局面,后来虽有秦朝的统一,但时间较促;另一方面,当时也未能为最高统治者所重视,因而没有被普遍推行。只有到了西汉刘氏王朝建立之后,特别是到景、武之世,出于巩固皇权、稳定社会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确立和普遍推行反映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伦理观念,才成为时代之必需。董仲舒综合先秦以及秦汉以来诸子的伦理思想,提出"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就正适应了时代的需要。

  在封建社会,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占着统治地位,因此,父子关系、夫妻关系以及负责管理社会的君臣之间的关系,便成为该社会最重要的人伦关系。建立怎样的人伦观念才符合这种封建的生产关系呢?在先秦,儒家的创始人孔夫子提出了"臣事君以忠"①和"孝梯"的原则,但他更多强调的是民本思想;盂子在君民关系上更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民本思想,公开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②的主张;荀子在君臣关系上虽则亦讲"忠君"、"尊君",但他更尚"从道不从君"③之说。以上这些显然都不符合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口味。先秦儒家的思想之所以不被封建统治者所用,这也是重要缘由之一。不过,在先秦诸子之中,有的已提出了符合于封建统治者所要求的人伦关系的伦理思想,这就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所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④他在这里对于君臣、父子、夫妻三者关系的规定,虽然尚未达到封建统治者所期望的高度,但它终究已为形成封建人伦关系奠定了基础。

  而秦王朝的建立及秦始皇的绝对权威,则为封建社会的君臣、君民关系,提供了一个现实的典型。汉王朝的出现,特别是随着叔孙通"起朝仪"的实行,皇帝与臣下的尊卑关系,便以礼仪的形式固定下来。而到了文帝时代,贾谊进一步对封建社会的父子关系给予了特别的注意,他说:"岂为人子背其父,为人臣因忠于君哉?岂为人弟欺其兄,为人下因信其上哉?"①这里显然是把君臣、上下的关系与父子关系联系了起来,把封建的父子关系看作是上下、君臣关系的基础。这也就是企图在整个封建社会建立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令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②董仲舒显然是在吸收了先秦及秦汉以来诸子关于君臣、父子以及夫妻关系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他的"三纲"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疑"生"字误,似应为"主"字--引者注)① 《论语·八佾》。

  ② 《孟子·尽心下》。

  ③ 《荀子·臣道》。

  ④ 《韩非子·忠孝》。

  ① 《新书·俗激》。

  ② 《新书·俗激》。

  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段话有两点值得特别予以注意:第一,董仲舒在这里把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看作为"王道之三纲",这在中国历史上属首次。在此之前还没有人把它们提到这样高、这样重要的地位。从此之后,"三纲"便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伦理条规。封建统治者竭力推行之,士农工商则谨守之。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能够繁衍生存两千多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王道之三纲的强化推行,严重限制了人们的眼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不敢越雷池一步。**同志所揭示的"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束缚了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即封建的"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①它们的形成显然与董仲舒"三纲"的提出,有着极大的关系。当然,这是董仲舒的"三纲"在封建社会的后期对社会发展所起的反动作用。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这显然是不能忽视的。但是,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分析问题必须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董仲舒所处的历史条件是,经过战国的争雄、秦灭六国、秦汉之际的农民战争,奴隶制的伦理观念已经彻底破除,封建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但是新的封建的伦理观念尚未建立,以皇帝为代表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与主张割据的地方势力及奴隶制的残余的矛盾尚未完全解决,广大农民与封建主的矛盾已开始暴露,但尚未尖锐化,社会人心思安,急需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因此,提出和建立一套新的反映封建关系的伦理观念,便成了时代的必需。董仲舒提出的伦理观,显然适应了时代的要求。

  第二,他把王道"三纲"之源归于了"天"。从董仲舒天的构成看,天含十端,即十个方面或要素。天地、阴阳、五行和人都是天之端。"四时"亦为天之四时。他认为,天地、阴阳、四时的关系,犹如人间之君臣、夫妻、父子的关系,天为君,地为臣;阳为夫,阴为妇(妻);春为父,夏为子。正是因此,"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所谓"求于天",除了天、地外,他还特别把三纲附会于阴阳,如说:阴阳理,人之法也。①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阴阳当然也是天之二端,并与天、地二端相当,天当阳,地当阴。特别是按照"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来看,阴阳不过是天地二气合而后分的产物。这里的所谓"兼功于",实际上是"被兼"之意。这段话进一步论证了人间之"三纲"原来乃人法于天地、阴阳、四时。本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伦理观念源于社会的现实关系;人类社会的现实关系如何,他们的伦理观念也便会如何,不过有个或早或迟的问题。封建社会"三纲"的伦理观,显然也应是源于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本身,它不可能来源于自然。至于董仲舒所谓天地的君臣关系、阴阳的夫妻关系、春夏的父子关系,分明是他把封建关系泛化的结果。在这里,董仲舒③ 《春秋繁露·基义》。

  ① 《**选巢》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 年版,第34 页。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② 《春秋繁露·基义》。

  先把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移到了神秘的自然之天的身上,然后又反转来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把从社会移到天地、阴阳、四时之间的所谓君臣、夫妻、父子关系,说成是人间君臣、夫妻、父子之间关系的根据。这样他就把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的根源归结到了自然及神秘的"天",将"三纲"神秘化、神圣化、永恒化和普遍化了。这显然是对于他从封建社会的人伦关系演义出自然之天的封建人伦关系逻辑的颠倒。他对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这种论证是极端荒唐的,然而这却可使统治者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同时也可以此欺骗和麻醉劳动人民,使其谨遵"三纲"对人们规定的行为规范,维护封建剥削制度。这就是董仲舒把"王道之三纲"归因于"天"的原委和缘由所在。"三纲"的具体内容,从上面的引文来看,简单地说就是:君使臣事、夫主妻助、父生子养。对此,后来的《白虎通·三纲六纪》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又说:"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综合起来,"三纲"的涵义有以下两点:第一,君臣、父子、夫妻三种人伦关系为一切其他社会人伦关系的纲,此三纲一举,即可"张理上下,整齐人道","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第二,在君臣、父子、夫妻的人伦关系中,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下面就逐一作一简略说明。

  "君为臣纲"。此纲为二纲之首,是最重要的一纲。皇帝是地主阶级的总代表,此纲主要是把皇权神化和宣扬绝对的忠君思想。这种论述很多,几乎到处都是,这里试举几例。如董仲舒在《天地之行》篇中,把君臣比作天地,指出:天地之行美也。是以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序列星而近至精,考阴阳而降霜露。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也,见其光所以为明也,序列星所以相承也,近至精所以为刚也,考阴阳所以成岁也,降霜露所以生杀也。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也。故贵爵而臣国,所以为仁也;深居隐处,不见其体,所以为神也;任贤使能,观听四方,所以为明也;量能授官,贤愚有差,所以相承也;引贤自近,以备股肱,所以为刚也;考事实功,次序殿最,所以成世也;有功者进,无功者退,所以赏罚也。是故天执其道为万物主,君执其常为一国主。这里就把一国之君比之于天,其法也取象于天。天有尊、贵、神、明、仁、刚之美行,君亦应取法于天,效其所行,为一国之主,因而也就具备了仁、神、明、刚及尊贵之性。关于地、臣,他又说:地卑其位而上其气,暴其形而著其情,受其死而献其生,成其事而归其功。卑其位所以事天也,上其气所以养阳也,暴其形所以为忠也,著其情所以为信也,受其死所以藏终也,献其生所以助明也,成其事所以助化也,归其功所以致义也。为人臣者其法取象于地。故朝夕进退,奉职应对,所以事贵也;供设饮食,候视疢疾,所以致养也;委身致命,事无**,所以为忠也;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伏节死(义)难,不惜其命,所以救穷也;推进光荣,褒扬其善,所以助明也;受命宣恩,辅成君子,所以助化也;功成事就,归德于上,所以致义也。是故地明其理为万物母,臣明其职为一国宰。①这里就又把臣比于地,其法亦取象于地。地之位卑,职在事天之尊;臣①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之位下,职在事君之贵。因此,臣需法地尽忠信于君,朝夕应对,舍命救穷,扬善助明,宣恩助化,归德致义。类似于上述,他在《五行对》篇中讲到"地之义"时又指出:"风雨者,地之所为,地不敢有其功名,必上之于天。命若从天命者,故曰天风天雨也,莫曰地风地雨也。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非有至义,其孰能行此。故下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谓大忠矣。""忠臣之义??取之土。"这即是说,臣之事君,如地之事天,虽勤劳而致功,亦不敢有功名,必将名一归于天,臣亦必将名一归于君,这才称得上"大忠"、"至义"。

  为了说明君为臣纲的思想,他还把君臣进一步比作人之心体及天之阳阴。

  一国之君,其犹一体之心也,隐居深宫,若心之藏于胸;至贵无与敌,若心之神无与双也。??是故君臣之礼,若心之与体,心不可以不坚,君不可以不贤,体不可以不顺,臣不可以不忠。②阴者,阳之助也,阳者,岁之主也。??天下之三王,随阳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而[不]当阳者臣子也,当阳者君父是也。故人主南面,以阳为位也,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③这即是说,君之与臣,君如心、如阳,至贤至贵至尊,而臣则如体如阴,至忠至顺至卑,而这也是所谓"天制"。

  正是根据上述臣对君的绝对忠诚原则,为了维护君主的尊严和威望,他竟提出了如下的虚伪至极的要求:《春秋》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①《春秋》之义,臣有恶,君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年,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此为臣之法也。②这就是要臣子把自己所做的好事、成功之事,都归功于人君,宣扬人君的仁德和善政;而如果做了错事或者失败之事,则要自觉承担责任,使人君的名誉不受损害;至于有了什么善策,则要入内献策于君,然后自己则在外颂扬此计"惟我君之德"。总之,善事、好事都要归于人君,而臣子则要承担恶名,否则,如果臣子在外有贬损人君的言行,在董仲舒看来,即该当处死:"人臣之行,贬主之位,虽不篡杀,其罪皆宜死。"③这就是所谓"君为臣纲"所张扬的忠德。

  "父为子纲"。这一纲的中心是宣扬封建的孝道。董仲舒虽把此纲排在首纲之次,但却把此纲看作是贯彻首纲的基础或前提。

  这一思想在孔子那里其实早已有了。例如孔子说:"孝慈,则忠。"①孔子的门徒有子也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②孔子和他的门生在这里就把孝与忠联系起来,并认为孝为仁之本,能孝梯,即不好犯上,不好犯上,则无"作乱"者,这样就可以巩固封建统治了。《孝经》也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孝为"天之经,地之义","德之本";"以② 《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①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② 《春秋繁露·竹林》。

  ③ 《春秋繁露·楚庄王》。

  ① 《论语·为政》。

  ② 《论语·学而》。

  孝事君则忠",故此,"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大戴礼记》更进了一步,把许多道德原则,如庄、忠、敬、信、勇等,都同孝联系在一起,认为"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③《孝经》和《大戴礼记》中的这些思想,显然也把孝放到了极端重要的地位,特别是都肯定了孝与忠的关系,以孝事君则忠,不忠则亦非孝。正是因此,在判刑上,也以"不孝"为五刑之最。

  董仲舒有关"父为子纲"思想的论述,无疑继承了上述有关孝的思想,并作了发挥。例如据《五行对》篇载,当河间献王问:"《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董仲舒答曰: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为冬,金为秋,土为季夏,火为夏,木为春。春主生,夏主长,季夏主养,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生,其于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父之所养,其子成之。诸父所为,其子皆奉承而续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尽为人①之道也。

  故五行者,五行也。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故日,夫孝者,天之经也。"上面就是孝的"天之经"。关于"地之义",即前面所引用的"勤劳在地,名一归于天??"一段。在这段话之后他接着说:"土者,火之子也。

  五行莫贵于土。土之于四时无所命者,不与火分功名。??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此谓孝者地之义也。"从这两段话可知,董仲舒把父为子纲之孝德亦归于"天"。"天"有五行,渭木火土金水。五行又与四时相配,由此便有了父生子长、父长子养、父养子成的父子授受续行的"孝"德。为人子者,如土之事火,续父之所为,而不与父分功名,一切功名皆归于父。否则,如子不遵行孝德,便被认定为犯罪,如《顺命》篇所说:"子不奉父命,则有伯讨之罪。"由此表明,"父为子纲"与"君为臣纲"乃是彼此相通的,它们是维系封建社会制度的人伦关系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并从不同角度表现了封建社会的**。这两个方面最集中地表现,就是董仲舒一再鼓吹的土德、地义。土德表现于君臣,就是忠德,表现于父子,便是孝道。以孝事君便是忠。故此他说:"忠臣之义,孝子之行,取之土。""五行者,孝子忠臣之行也。"②。何故如此呢?从根本上说就是,在封建社会,国家就是家庭的扩大,而且除了这种封建的家庭关系,再无别的关系。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正好表明了封建王朝家天下的性质。董仲舒的论述不过是为它进而披上了一层神秘的授受关系:"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①;"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②这就表明,在封建社会,人们之间所存在的就是逐级授受的封建宗法关系。一个家庭,③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

  ① "人"字下似漏一"子"字② 《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①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② 《春秋繁露·顺命》。

  是父亲授命;一个国家,是皇帝授命。因此,家庭存在的是父亲的**,国家则是皇帝**。这样,为人子者,在家庭,对父亲需行孝道:为人臣者,在国家,需向皇帝尽忠。因而君权与父权在封建社会获得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地位。整个封建社会从上至下就笼罩在这种封建的宗法关系之下。

  由此也就表明了"父为子纲"的孝道在封建社会是多么重要了。因此,董仲舒明确提出,孝佛乃人君法天而立道的为国所崇三本中的第一本,亦是为政之三端的一端:夫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涕,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③传日:政有三端:父子不亲,则致其爱慈;大臣不和,则敬顺其礼;百姓不安,则力其孝悌。孝悌者,所以安百姓也。这里所说,无论是为国之化的三本也好,还是为政之三端也好,其实质和目的,都在于以封建的人伦关系来推护封建工朝的统治,也就是把推行"父为子纲"所倡导的孝道,看作是维护封建制度的重要精神武器,甚至是头等重要的精神武器。这一点无疑表明了"父为子纲"在三纲中的重要地位。

  "夫为妻纲"。这是三纲的重要一环。夫妻关系在任何社会都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只是不同的社会,夫妇之德亦有不同。董仲舒对夫为妻纲的规定,显然是体现了其封建性。他也是从天那里为"夫为妻纲"寻找根据的。在他看来,夫妇之义也是法于"阴阳之道","夫为阳,妻为阴。"这是前面所已指出过的。不仅如此,在《循天之道》篇中他还把一般男女比附于阳阴,他说:"天地之阴阳当男女,人之男女当阴阳"。天任阳不任阴,因而"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这样,夫贵而妻贱,便也是天的规定了。然而在封建社会也有贵妇和男仆,董仲舒认为:"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②即是说,不论丈夫的地位多么低贱,都属于阳,而妻子则不论其地位如何高贵,却仍然属于阴。也就是说,夫为阳而贵、妻为阴而贱,是永远如此,定而不可移的。正是因此,在封建社会,丈夫常称自己的妻子为"贱内",就是由此而来。也正是由于夫阳而妻阴的关系,董仲舒又提出了"妻受命于夫"的观点,要求妻子绝对听命于丈夫,不准对丈夫有任何的不忠行为,以致丈夫亡故了,也要作妻子的守节。一个"节"字真不知坑杀了多少妇女。这就是董仲舒的所谓"妻不奉夫之命,则绝"所必然引出的恶果。

  总之,从董仲舒提出的上述三纲可以看到,到西汉王朝建立之初,奴隶制的人伦关系随着奴隶制度的灭亡已被历史所埋葬,新的封建的生产关系在主要生产领域已经建立,但是封建的伦理观念尚未建立起来,因此,到西汉中期,董仲舒提出了一套适应于封建生产关系的、以三纲为核心的伦理观念,便成为时代所必需。因此,应该充分认识这一伦理观念变革的必然性和它的进步意义,绝不可以其确立封建**和压抑人性,而否定其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当然,也应该承认这一伦理观念的进步所具有的局限性,并认识它的进步是以牺牲"从道不从君"这一早期儒学追求真、善的精神为代价的,而且这种伦理观随着历史的发展,必将成为近代工商业发展的侄桔,为民主革命所不容,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民主,更是格格不入。这也适用于对他提出"五常"观念在历史上的作用的评价。

  ③ 《春秋繁露·立元神》。

  ①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② 《春秋繁露·阳尊阴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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