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出学校
我自认小时候是一个坏孩子,因为我没有受过什么家庭教育,没有累积下教养,个性又十分顽劣,使我无法成为一个驯服的乖乖牌小白兔。我喜欢看的武侠小说,恰好和我潜意识中的反抗性格结合。现实生活中,除了挨打外,没有享受到多少温暖,只有一次,当我十岁的时候,是在开封,一位同班女同学,送给我一个用泥捏的风箱玩具,大概有一个大人的大拇指大,用墨涂得黑黑的。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拥有的玩具,放在口袋,放在床头,想着那位女同学,可是我的胆量忽然小起来,不敢和她讲话,直到回辉县前夕,却把它弄丢了。但那个女孩子的印象并没有丢掉,一直留到现在。
后来,到了辉县上小学五年级,那时候的女生几乎都比我大,而且没有开封的女生那么清秀,我自然和她们玩不在一起,不但玩不在一起,反而几乎天天发生冲突,随时都在吵架。前面坐的是一位女生,我总是把毛笔放在桌边,使毛笔头露出半截,那女生往后一靠,一定沾一背墨,她总是大叫:
“我非告你不可!”
“非者,不也,”我说,“非告就是不告!”
结果当然是告了,告给侯老师,每一次都挨一顿手板。
只有一位女同学,个子小小的,纤巧玲珑,坐在第一排,和秦鼐同桌——秦鼐就是前述那位父亲向侯万尊抗诉的同学。这个可爱的小女生,起了一个男生的名字,名叫邓克保,我一直想找机会和她讲话,但她从来不理我这个野男生。
秦鼐和邓克保两位同桌的小朋友,命运似乎都不太好,听说秦鼐在考取大学后过世,邓克保小学毕业后也过世了,不知道害什么病。四十年后,我在台北《自立晚报》连载报导文学《异域》时,就用邓克保作笔名,“邓克保”成为文中以及后来的电影中男主角的名字。这篇报导文学使我和邓克保一直结合在一起,她是我惟一记得的童年女伴——不,是童年女同学,仅仅是女同学,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讲过一句话。假设这是一场美丽的恋爱的话,大概就是我的初恋吧!
辉县虽然是我的故乡(老家),可是我却像一个流浪天涯的孤儿,继母在父亲离家出走后,也跟着回到开封,辉县偌大的庭院中,只剩下同样孤苦的三个人,一个是我自己,一个是跟仆人没有什么分别的贫寒表婶,另一个就是日夜呼痛、哭诉无门、六亲无靠的姥姥。事后回想,发现我的家道就在这个时候迅速中落。鸦片的剧毒开始侵入我们这个小康之家,使我们这个刚脱离农村、跃升到都市、新兴的小资产阶级家庭,从吸第一口鸦片开始,不到四年(我在辉县县立第一小学和百泉初中那段日子),迅速地接近赤贫。我并不知道这个经过,但在辉县一连几进的深宅大院,除了我住的那一进院子和靠后门的那个菜园以外,全都被父亲卖掉,而后门也就成了大门。我当时的年龄还不能直接感觉到家庭的衰败,但从表婶给我的伙食钱,只能够参加萝卜团,不能参加白菜团,才有贫寒的感觉。凡是参加萝卜团的同学,多少都会受白菜团同学的轻视或欺侮,不知道这是一个文化现象,还是个别的气质,有钱的大人固然看不起他的穷朋友,有钱人家的小孩似乎也同样看不起他贫苦的小朋友。不知道学校为什么设立这样强烈对比的伙食团(故事总是重演,十年以后,我在四川省三台县的东北大学念书,学校里也设立了两个伙食团,一个是四川同学的吃肉伙食团,一天三顿全是白米饭而且有肉,另一个是外省同学设立的靠教育部贷金为生的吃菜伙食团,早上吃稀饭,一个月吃不到两次肉),这对穷孩子的自尊是一个很大的伤害,我们于是乎经常采用暴力——打架、骂粗话、跟老师对抗等等手段,来平服自己内心的自卑,我是这个族群中最出名的一员。
我的功课之糟,是“天下”皆知的事,但最初行为还有一些大城市文明的痕迹;后来,这些文明的痕迹一点都没有了,我想到的,除了玩,还是玩。第一个最大的志愿就是想当一个篮球健将,可是我篮球却打得不好,得不到体育老师的赏识。虽然我非常努力地练习,但班队、校队,全没有我,我就省吃俭用,自己买了一件背心,到裁缝店,前边缝上“泉中”二字,背后缝上一个“2”字(本来想缝上“1”字的,但我很谦虚,所以只缝上“2”字,表示校队的二号人物)。平常不敢穿,只星期天或星期六下午才敢穿。而那个时候,却没有篮球可玩,篮球都锁在训导处的柜子里。无可奈何,只好去偷,偷到之后,就在球场上,投一次篮又投一次篮,然后回到城里冷清的家,当然顺便也把篮球带到家里玩。
四十年后,在北京遇到同班同学——后来当了**高干、而又退休了的朱光弼。朱光弼询问我偷球的技巧为什么那么高竿,因为我偷了几次球都顺利得手,有一次,朱光弼跟我一块去偷,忽然门锁响动,我飞快逃掉,朱光弼却被捉住,挨了一顿揍。
骑脚踏车是那个时候学会的,游泳也是那个时候学会的,当然是狗爬式。狗爬式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非常消耗体力。有一天,一群同学到百泉湖去玩,有人提议游泳。那时候辉县还没有“游泳”这个名词,所谓游泳,当时称为“洗澡”或“浮水”。一个年长的同学问我:
“你会不会?”
我逞能说:“当然会!”
当我随大家“扑通扑通”像鸭子一样乱七八糟从岸上跳下去之后,一股刺骨的冷冽,使我觉得不妙。游不了一分钟,就浑身瘫软了,身子忽然下沉,而脚却接触不到湖底,心里更加惊慌,喝了一口水,叫不出来呼救的声音,被旁边一个同学发现,抓住我的头发拉到岸边。这是我一生中遇到的第一次自找的“天灾”。如果那一次淹死了,天下最欢喜的,恐怕就是继母。
我在百泉初中横冲直撞,就在二年级末期,校长梁锡山老师,为了提升学生们的程度,规定星期六下午和星期天照常上课,全体学生都要留校,由老师们义务为大家补习。这种循循善诱的情谊,在以后多少年的日子里,一想起来就深为感动,可是那个时候年龄还小,不能领会善良老师的苦心,而且,我的基本性格也在成长中逐渐显现出来:星期天本来是应该玩的,为什么不准玩?而且我争的也不一定是玩,而是对这种无理的压力有强烈的反弹意识。
这时候一个叫冯立勋的同学,比我大**岁之多,已经结了婚,遇到星期六,当然强烈地渴望回家和他的小妻子相聚,可是他一个人又不敢逃走,就诱惑我和他一起行动。这正符合我的愿望,于是两个人步行三公里,兴兴头头,半跳半走地回到县城。冯立勋一头栽到他那个温柔乡里,不肯出来,把我一个人孤苦伶仃地丢在大门外。我也不知道他们在家里搞什么,或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使他这么着迷(我的年龄还不知道什么是闺房之乐)。我等了又等后,只好跑回自己冷清的家。第二天就是星期天,一觉醒来,走投无路,又没有其他地方好去,只好再走三公里回到学校。就这样,事情爆发了。
走进学校大门时,全体同学正在上课,大院子非常寂静,满地都是炙热的阳光。全校师生的眼光,从各个窗子望出来,注视着我这个小小的身影,孤独地走向萝卜班教室。偏偏梁锡山老师正在班上补习英文,默默地看着我入座,然后走到我的面前问说:
你到什么地方去了?“
“回家。”
“你不晓得学校不放假?”
“不晓得。”
梁锡山脸色变青,我心里也在沸腾,我想喊:
“你明知道是星期天,为什么不放假?这是应该放假的,你剥夺了我们的权利。”
当然,我还不懂得“权利”二字的意义,但心里确有反抗的行动。结果我没有喊出来,因为我还是有点害怕。梁锡山老师从我手中夺过来英文课本,挑出一段,叫我背诵。用不着算卦就可以知道结果,我连念都念不出来,更不要说背,支支吾吾了一阵,全班同学都看着我,一点声音也没有。梁老师把课本摔到桌上,因为用力太猛,课本在桌上跳了一下,滑落到地面。梁老师接着用手想打我,我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大概是大家注目的眼光,逼着我不得不表演英雄行径),一举手就把梁老师的手掌挡住。这是一个天大的反抗事件,梁老师也愣住了,喝道:
“你敢动手?”
我也喝道:
“你敢动手?”
梁老师已经被逼到墙角,无法结束这项师生面对面的冲突,于是他大怒说:
“学校不要你这种坏学生,给我滚出去。”
我也被自己的行动吓住,但是已经下不了台,除非讨饶,可是我又不肯讨饶,因为我害怕罚跪!跪,是继母给我的一种最轻微、最平常的刑罚。于是,我也叫喊说:
“走就走,你摔坏了我的英文课本,赔我的书。”
梁老师扭转身子,气冲冲地走出教室,叫说:
“找一本英文书给他!”
被吓坏了的小朋友,以及别的班闻声而停课的小朋友,都跑出来,跑到广场上,远远地围绕着布告栏。我也跑出来,张皇失措地站在人群里,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会儿功夫,一个工友拿着一张布告,贴在布告栏里。大家慢慢地围拢上来,一个一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巴,注视着那张布告。那是一张开除我的学籍的布告,上面写着:
“郭定生冒犯师长,开除学籍。”
这是一项滔天大祸,超过我所能承受的,我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又不知道父亲知道后有什么反应,免不了要挨揍。英雄气概霎时间没有了,但仍作最后挣扎,我冲上去,把那个布告撕下来,然后大声说:
“梁锡山,你赔书!”
梁老师派一个工友把书塞到我手中,几个身旁同学向我小声警告:
“你还不快逃,他们叫警察去了。”
我这才觉得真正不对劲,我本还想逞英雄,站在那里,表示毫不动摇,但我实在是害怕到极点,于是就像一只土拨鼠一样,狼狈地顺着小径,跑得无影无踪。
这是我错误的第一步,是一生中第一件使我后悔终生的事。假定人生能重来一遍,我绝不会冒犯梁锡山老师,因为梁老师性情温和,对学生十分爱护,很负责任地教学。可惜,那时候的我,完全不能领会,等到能领会的时候,听说梁老师已经逝世。
至于另外一位教国文的刘月槎老师,虽然他总是给我的作文九十分,又不断宣称“把郭定生从萝卜班擢升到白菜班”,但我对他的印象并不好。他只是一个没落的上一代的老秀才,放着“国文”正式课本不教(上面有鲁迅等当时名家的文章),却印一些他自己写的被称为“范文”的大作。
· 推荐:《抗日战争书籍》 《心理学书籍》 《茅盾文学奖作品》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