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有咏岳少保祠者,其七律一首云:
一自金牌颁十二,
常教血泪洒英雄。
奇冤不恨埋三字,
和虏终惭失两宫。
南渡江山悲逝水,
北征鞍马付秋风。
低徊往事成千古,
祠宇空余夕照红。
其辞则凄凉欲泪,意则新颖出群,不落窠臼;少陵、太白殆兼而有之。
【注释】
〔1〕此诗是周恩来少年时游淮阴东岳庙时所见,后录之并加评语,发表在1916年4月《敬业》第4期《飞飞漫墨》专栏,题目是编者加的。
岳少保,即岳飞(1103-1142),南宋抗金名将。他治军严整,率军坚决抗金,屡败金兵。绍兴九年(1139),高宗、秦桧与金议和,他上表反对,后被解除兵权,不久被诬谋反,下狱。绍兴十一年,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其诗词散文慷慨激昂,有《岳忠武王文集》。
2007/09/10
评咏岳少保祠七律〔1〕(一九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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