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华北局并告华东局及陈粟〔2〕:
据华东局辰号未〔3〕电称:许谭兵团〔4〕即将在津浦路济兖段〔5〕作战,请军委转令冀鲁豫泰西地区部队配合行动;许谭兵团在津浦路作战期间,冀鲁豫泰西地委与军分区最好与许谭台沟通联络;战地地方工作最好暂时接受许谭兵团前委领导等语。望华北局电知冀鲁豫区党委、军区转令泰西地委、分区照办。电台如因密码转拨发生困难,可俟许谭兵团到达津浦线后,当面转交,目前联络可由陈粟台转。
中央军委
辰马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发起津浦路中段战役。战役至七月十五日结束,共歼敌六万三千余人,俘敌整编第十二军军长兼整编第十二师师长霍守义,收复和攻克泰安、曲阜、邹县、兖州、济宁等十二座县城。本篇是周恩来在津浦路中段战役前为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北局的电报。
〔2〕陈粟,指陈毅、粟裕,当时分别任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副司令员。
〔3〕辰号未,指五月二十日未时。
〔4〕许谭兵团,指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兵团司令员许世友、政治委员谭震林。
〔5〕津浦路兖济段,指天津至浦口的铁路济南至兖州段,即今京沪线一段。
2007/09/10
关于泰西地区配合许谭兵团作战问题〔1〕(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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