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林罗及东北局并告中工委〔2〕及各局,各分局,各前委:
据克农〔3〕转小开〔4〕丑梗〔5〕电告民社党革新派〔6〕卢广声(东北人)亲称,东北释放之俘虏高志新(系刘德溥〔7〕前年守长春时新闻处长)抵港告人,刘及守营口之王某与高均甚友善,必要时可鼓动反正。刘、王均为民社党革新派人物,望我方注意高之活动等语。从小开此电看来,似高志新所称守营口之王某,即暂五十八师师长王家善〔8〕,如是,王可能与民社党革新派有关,但亦有可能系卢、高等之自吹。为弄明此事真相,经过调查后,不妨与王家善直谈。不管王承认为民社党或与民社党革新派有来往与否,均应明告其人民解放军是劳动人民的军队,为中共所创造和领导,不容有第二个党在内活动和发展。即使这个党是反美反蒋〔9〕、赞成实行土地改革、建立新民主主义政权而为中共的友党。我们可以在反美反蒋统一战线组织及政权中合作,但为保障新民主主义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及劳动人民为主的工农兵学商的联合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人民解放军必须是单一政党的领导。如王家善同意这种主张,并自动要求加入中共,我们可以考虑,但必须要求其接受下述五项方针以改造其部队:
(一)由上而下的政治委员制;
(二)各级政治部组织;
(三)连队中的士兵委员会〔10〕制;
(四)由政治部派人发展中共党的组织;
(五)如该师中有民社党革新派或其他党派的组织,应全部公开出来,并停止活动;如无,应禁止活动。
如王家善同意这种主张,但要保持其个人的民社党革新派立场或保持与民社党革新派的朋友来往,我们亦必须要求其接受上述五项方针,坚决改造部队以影响和争取王本人。如王家善不同意这种主张,甚至不愿公开其与民社党革新派的关系,那我们除必须坚决设法实行上述五项方针以改造其部队外,对王本人及其同道者,必须准备在时机成熟与确有把握时实行调换的方针。
上述有关我党建军政策及在军队中的工作方针,是坚定不移的,但你们实施这一政策及工作方针的步骤,可以依据你们所了解的实况适当地决定,逐步地有计划地改造这一部队。
中央
寅江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三月二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东北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林彪和副政治委员罗荣桓的电报。
〔2〕中工委,指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
〔3〕克农,即李克农,当时任中共中央社会部部长兼中央军委情报部部长。
〔4〕小开,指潘汉年,当时是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委员。
〔5〕丑梗,指二月二十三日。
〔6〕民社党革新派,一九四七年七月,民族资产阶级右翼政党中国民主社会党(简称民社党)在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生分裂,以伍宪子为主席的“革新委员会”由于对民社党领导人向国民党卖身投靠不满,而另立组织。民社党,见本卷第180页注〔39〕。
〔7〕刘德溥,当时任国民党军新编第一军暂编第五十六师师长。
〔8〕王家善,原任国民党军第五十二军暂编第五十八师师长。一九四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东北野战军主力围攻营口,守卫该城的五十八师在王家善的率领下起义,并协助人民解放军歼灭国民党军交警第三总队等部三千余人。
〔9〕蒋,指蒋介石。
〔10〕士兵委员会,这里指革命军人委员会,也称战士委员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连队建立的群众组织。其任务是:在党支部领导下和连长、政治指导员指导下,围绕连队的中心任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官兵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等各种群众活动,在连队建设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发挥参谋作用,在维护政策、纪律和军人正当利益上发挥监督作用,在密切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中发挥桥梁作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称士兵委员会或士兵会,设于红军团以下各级单位,后取消。解放战争时期,经过新式整军运动,有些部队成立了革命军人委员会(有的称战士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一九四八年颁布《关于革命军人委员会(即战委会)条例草案》后,全军连队普遍设立,成为一项组织制度。
2007/09/10
人民解放军中不容有第二个党在内活动和发展〔1〕(一九四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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