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马歇尔将军阁下:
据我方所知,美军运输舰已抵九龙,运载政府军队第五十四军者计有五艘:五月二十八日到安赛号,三十一日到詹姆斯号,六月二日到约翰号,四日到托考卜号及柏海因号。依今日阁下所谈,此项运输系准备由九龙运往上海,继之,则为第五十三军。
于此,我有两事提请阁下注意:
1、上述五艘运输舰是否仍属美军总部或美海军司令部管辖?如是,则请阁下转知美军总部或美海军司令部停止是项运输,因此乃违犯停战协定〔2〕不得移动军队条款之举动。
2、如上述运输舰已属国民政府管辖,则请将我方抗议转告政府方面,要求其立即停止移动。
阁下意见如何,候复。顺致
敬意!
周恩来
一九四六年六月五日南京
【出处】
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周恩来一九四六年谈判文选》刊印。
【注释】
〔1〕这是周恩来给美国总统特使、军事三人小组顾问马歇尔的备忘录。
〔2〕停战协定,参见本卷第40页注〔1〕。
2007/09/10
立即停止从海上移动政府军队〔1〕(一九四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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