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书屋
周恩来主题阅读

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办法〔1〕(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

  【正文】

  为了有效地无条件地立即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国民政府代表与中国共产党代表特商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双方立即下令所属部队在全国范围内均各暂驻原地,停止一切军事冲突,并恢复一切交通。

  二、因国内军事冲突与我国对盟邦所负有之受降及遣送敌俘等义务有关,故应由政府及中共各派代表一人会同马歇尔〔2〕将军,从速商定所有与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一切交通及受降、遣俘有关事项的具体办法,提请政府实施。一俟上述任务完成,或政府与中共双方认为自己可以完成上述任务之时,此项协商即宣告停止。

  三、由政治协商会议〔3〕推定全国各界公正人士若干人,包括国民参政员〔4〕在内,会同国共两党代表,组织军事考察团,并在政治协商会议指导下,分赴全国发生军事冲突区域及日军、伪军所在之地点,进行实地考察,随时将事实真相提出报告,并公布之。

  【出处】

  根据周恩来手稿刊印。

  【注释】

  〔1〕一九四五年十月十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会谈纪要后,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继续同国民党政府代表进行谈判,经过多次交换意见,于一九四六年一月五日就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交通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一月十日,国共双方同时公布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恢复交通问题的办法、命令和声明。本篇是周恩来根据国共双方代表商定的意见起草的,该文公布时又作过修改。

  〔2〕马歇尔,美国民主党人,当时任美国总统驻华特使,正参与国共代表关于停止军事冲突、恢复交通问题的谈判。

  〔3〕政治协商会议,见本卷第7页注〔4〕。

  〔4〕国民参政员,指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参见本卷第12页注〔7〕。

  2007/09/10

  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办法〔1〕(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

  子午书屋(www.ziwushuwu.com)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 推荐:全球通史 人类简史 时间简史 未来简史

点击收藏 小提示:按键盘CTRL+D也能收藏哦!

在线看小说 趣知识 人生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