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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五十二分

  “那天夜里,你何时醒的?”明上检察官柔声问道。

  “当时我并不清楚,后来才知道是接近两点钟。”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细声答道。

  “那么,您是因为听见什么声音才醒的,还是自然睡醒?”

  “我……不太记得了。可是,我想应该是听见声音了。”

  “那您记得是什么样的声音吗?”

  “不太记得了……”

  “你睁开眼睛时,您丈夫在做什么呢?”

  “我刚一睁开眼睛,马上就向本应睡在自己左边的丈夫看去,可是他并不在身边。”

  “然后呢?”

  “我想他也许是去洗手间什么的了。这时因为我感觉外边的院子里面有人,就向外边张望。”

  “是就那么躺着张望的吗?”

  “嗯,是的。是撑起上半身看的。”

  “于是呢?”

  “于是我看见我丈夫站在外边的院子里。”

  “看见他站在那儿?您丈夫是面向哪个方向站着的呢?”

  “是面朝外,背对着我站着的。”

  “这一点没有错误吧。”

  “毕竟我当时刚刚睡醒,在一瞬间,那么短的时间里发生的事情,无法清楚记得。可我认为这是没有错的。”

  “站在院子里的只有您丈夫一人?”

  “不是,还有一个男子也站在那儿。”

  “那个男子面朝哪个方向?”

  “好像是面对着我丈夫站着的。”

  “那男的长什么样子?”

  “因为短短的一瞬间,所以具体我也不知道。就是脸长得比较平,下巴有些凹陷的男子。”

  “那个男子有戴帽子吗?”

  “戴着帽子呢。”

  “什么样的帽子?”

  “走了形的学生帽那样的鸭舌帽。”

  “他身着什么样的和服?”

  “他穿的是西服。”

  “什么颜色的?”

  “不知道。”

  “是翻领的还是立领的?”

  “不知道。我想好像是翻领的。”

  “有打领带吗?”

  “不知道,不过我想是没打领带吧。”

  “是多大年龄?”

  “大概三十岁左右。”

  “您丈夫今年是多少岁?”

  “三十二岁。”

  “您丈夫站在院子里,两只手在做什么呢?”

  “我不记得他在做什么,只是记得他站在那儿背对着我时的背影。”

  “然后呢,你做了什么?”

  “我立刻起身走到外面的房间。”

  “请您稍停一下,从外边的房间到你们睡觉的里面的房间这一段,有什么门窗阻碍之类的吗?”

  “有安上夏天用的纸拉门。”

  “是不是就是那种一个房间能安四扇的拉门?”

  “如您所说的一样。”

  “您走到外面的房间时,那拉门是开着的还是关着的?”

  “我虽然记得不太清楚,可是因为并不是我打开的拉门,所以应该是打开着的。”

  “您还记得那拉门是朝哪个方向、是怎样打开着的吗?”

  “没有印象了。”

  “好的,我知道了。接下来,你走到外面的房间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我刚一走到外面的门厅处,丈夫就立刻朝我的方向转过身来,与此同时,他一头倒在了门厅前没有铺地板的那个地方。”

  “您从醒来到走到外面的门厅这一段时间,一直一句话也没说过吗?”

  “和您说的一样。我一句话都没说过,也没有时间说话。”

  “您丈夫在倒下去的时候,说过什么吗?”

  “什么也没说,就是发出了些很瘆人的呻·吟声。”

  “接着发生了什么呢?”

  “我立刻冲到院子里去了。”

  “是光着脚的吗?”

  “是的,就是那么光着脚的。”

  “后来呢?”

  “我凑到倒着的丈夫的身旁,刚想要把他扶起来,从他的胸口附近喷涌出大量的鲜血。”

  “站在你丈夫身边的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怎样了啊?”

  “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见踪影了。”

  “这就奇怪了,从您醒来以后,按说您应该一直视线没有离开过您丈夫,所以理所当然您也应该知道那个男的怎样了啊。”

  “话虽如此,因为我全然只顾着自己的丈夫,所以我是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个男子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不见了的。”

  明上检察官端详了一阵这个女子的脸。这女子好像是害怕检察官的视线似的,把头深深地垂了下去。

  “那时候外面的大门是怎样的呢?是开着的吗?”

  “当时我完全没有注意外面的门是怎样的,后来试想的话,我从里面的房间出来时好像是有开着一点的。”

  “外面的门都是玻璃做的吧。”

  “是这样的。”

  明上检察官翻开记录本,打开到了某一页上。

  “据说您和丈夫结婚之前,曾有过一个相恋的男人。”

  “……”

  “您在结婚以后,和这名男子也曾经见过两三回面吧。”

  “……”

  “好的。不管你怎么不回答,关于这件事我们是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的。还有,你丈夫的财产大概有多少?”

  “我虽然具体不太清楚,但是我想有一万日元吧。”明上检察官翻着记录本问道。

  “那天晚上,也就是你丈夫遇害的那天,下雨了吗?”

  “那天下雨了,可是入夜的时候就停了。”

  检察官继续翻着记录本。

  “这是你给警察画的解说图吧?”

  明上检察官取出一张图纸,放在桌上展开。

  “(1)这是你醒来时的位置,(2)摆着八坎德拉的电灯的地方,(3)你丈夫的位置,(4)戴鸭舌帽的男子的位置。”

  “和您说的一样。”

  “好,我知道了。今天就先问到这儿吧。”

  女子轻轻地垂下头出去了。

  “很显然,那个女子说了很严重的谎话。”一直在旁边站着听讯问过程的警部说道。

  “说谎,你认为那个女子在刚才的陈述中,哪一部分是谎话呢?”明上检察官笑着问道。

  “虽然我也认为那个女子所陈述的很重要,也是整个案件的中心。但是所谓的醒来后看见了站在院子里的丈夫以及面对着丈夫站着的鸭舌帽男子,我认为这番话都是谎言。”警部自信满满地继续答道,“在女子睡醒的那个位置,是看不见站在院子里的人的。因为有纸拉门阻碍的缘故。如果是单单一扇拉门的话,还可以透过拉门看得见。可是在两扇拉门重叠的情况下,仅凭八坎德拉电力的电灯所能发出的微弱的光以及电灯所在的位置来看,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因此她说的是谎话。那天晚上,处在房间最西侧的一扇拉门是打开着的,因此在这女子视线的位置是有两扇拉门重叠在一起的。关于这一点所有的证人都是这样证明的,最先进入犯罪现场的警察也是这样说的。所以我认为第一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个女子。”

  “原来如此,在预审法官调查取证书里也写有这一情况。你所论证的那个谎话很可能就为我们破了案。可是,那个女子所说的谎话仅仅是关于戴鸭舌帽的男子的容貌那一点而已。”

  “也就是说,你全盘否定了警察所获得的各位证人的证言及预审法官的调查取证书,而认为她能看穿拉门?”

  “你觉得呢?”

  “如此一来,岂非没可能知道戴鸭舌帽男子的相貌特征之类的情况了?”

  “也可以这么说,但你的思维若太过局限在犯案现场的话,就会犯错误的。案发的房屋的构造、四围以及包围着房屋的道路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案发当晚还下了雨,这些都有很大的联系……总之,来看看这张图。”

  明上检察官取出了一张图在桌上铺展开来。

  警部低下头仔细地研究这张图,正在这时,忽然一拥而入四五个报社记者将检察官给团团围住。一位记者问道:“有发现什么新的事实吗?”

  “嗯,这个……”检察官好像在思索着什么似的。

  “现在要现场查证。”

  检察官环视了一下记者群。

  “因为发现了什么新的情况,才需要现场查证是吧。”

  “嗯,可以这么说。”

  “是什么样的情况?能证明那女子是真正犯人的证据?”

  “咳,这个不能说。不过有一点可以断言的就是,如果能够看穿两层拉门的话,就不会起诉她,如果看不穿的话,我们就会以涉嫌杀人的罪名起诉她。”

  “那这可是至关重要的查证啊。那这现场查证几点进行?”

  “定在下周二……也就是九号。”

  “几点呢?”

  “具体几点很重要。我们预定在九日晚间,也就是十日凌晨一点三十分开始,到两点三十分结束。这段时间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被推定为犯案时间的那一时刻,特别是那女子望穿拉门看见她丈夫的那一时刻,所以必须分毫不差地选择好时间点。为此,我们决定在九日夜晚也就是十日凌晨一点五十二分让该女子站在拉门内侧,由我们的便衣人员站在院内,进行现场查证。真相的揭露就在那一刻了。”

  “好久没有这么珍贵的现场查证了吧。”

  “你们的手表都可靠吧?这次查证的时间非常重要。如果你们弄错了时间,或是漏写了,可就是你们报社的信誉问题了。”

  这些报社记者平日只会添麻烦,一点好处也添不上,明上检察官向来不是很喜欢。今天他却将案件原委全盘托出,令人实在不解。不仅告诉他们查证的时间,甚至还好像要让他们将此次查证的时间必须特别强调一样,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一旁的警部、书记员们都对明上检察官的行为感到疑惑。

  翌日清晨,前来上班的明上检察官手里拿着服务人员送来的报纸。无论是哪一家报社,都争相打出猎奇的标题介绍这个案件的现场查证的事情。还有关于现场查证将在凌晨一点五十二分进行的这一点,没有一家报社漏掉。

  接着,到了九日夜晚。

  明上检察官、警部、便衣的警官到达现场时是翌日,即十日的一点二十分。

  外面的玻璃制大门用黑色的棉织品完全遮盖起来,八坎德拉的电灯也已经吊到了案发当晚的高度,隔断墙上最右侧的纸拉门也已经打开,与下一扇拉门重叠放好。所有物件与用具都保存得与案发当晚一样,一切准备都已经完成。

  凌晨一点五十分。

  两位便衣分别站在(3)和(4)的位置上。

  女子横卧在拉门的里间处。

  “能看见吗?”警部就好像训斥一样地问道。

  “……”

  “能看见吗?”

  “……”

  “你看不见吧!”

  “看不见……可是……”

  “站起来看看,能看见吗?”

  女子起身站了起来。

  “能看见吗?看不见吧,根本没有可能看得见。”

  “看不穿吧!”警部回头望向站在女子身后的明上检察官说道。

  “嗯,是看不见啊。”

  “你,已经可以了,告诉附近的人解除警戒。”

  两名便衣警官离开自己所站在的位置就要走出去。

  “请稍等一下。”

  明上检察官伸手制止了他们。

  “再待两三分钟,你也要仔细地一直望着对面。”

  那女子听了明上检察官的话就一直站在原来的位置。

  “你是……”

  检察官叫住警部说道:“你也站在这儿好好看看。”

  因为是检察官的命令,警部不得已站在了女子的身边。

  十秒钟、二十秒钟,时间在流逝。检察官、警部、女子三人一直就站在拉门的前面,而院子里的两名便衣也是无所适从地站在那儿,就像是两名滑稽剧演员似的。

  警部默默地望向检察官,眼里满是说无论在这儿站多久都不会看得见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已经可以了。

  检察官从上衣口袋里取出表,瞥了一眼后挥手制止了他。

  透过纸拉门,站在外面的便衣的身影在微弱的灯光下渐渐地开始显现出来。

  “怎么样,你,开始能够看见了吧。”检察官微微一笑平静地说道。

  光亮逐渐变强,渐渐地便衣的身形以及容貌都清晰地显现出来。正当这时,忽然间光线一下子全部消失,三人的视线再次被拉门遮挡住。

  “哈哈哈。”警部笑了。

  “明白了?”

  “我明白了,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在那儿有扇窗户,但是没有注意到……可是,即使是能够看穿,也不能认定那女子就完全没有关系。”

  “很可能有关系,但是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吧。”

  “估计应该是共犯的关系吧。”

  “共犯?抓不到犯人这一点还不能说定吧。”

  “那么她至少也是有着犯人的嫌疑吧,立刻准备批捕吧。”

  “不,不需要着急。犯人马上就出现在这儿了。”

  检察官的话音未落,一辆汽车就停在了门前,四五名便衣押着一个男子走了进来。

  男子悲伤地俯视着已经号啕大哭的女子。

  “院子的东侧位置,我虽然知道(3)号路线的尽头装有玻璃窗,我也知道窗上并没有安着盖板,但是我却完全没有想到车前灯的灯光问题,您是怎么知道的啊?”乘车返回时警部咨询道。

  “哈哈哈,案发清早,你的部下不是汇报说经过三号线的四号路有一户人家,在其门口发现了向右转向的汽车的车辙印的事实吗,此外他还汇报说几乎是在案发的同一时间,那户人家的主人正巧乘车回家”

  “那么之前对报社记者说的那番话(如果能够看穿纸拉门就不起诉该女子),以及告知其具体的现场查证的时间也是为了引诱犯人重返现场的策略喽。”

  “真是令人紧张啊,不过毕竟那男子一心期待着女子能够不被起诉,因此我们才能顺利地成功啊。”

  “那么犯罪动机是什么呢?果然只是因为痴情的缘故吧。”

  “痴情,也只能是这么说了吧。可是在这起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相当复杂的事情吧。”明上检察官落寞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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