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端着酒杯,跟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交际名伶一样,跟着米楚满场飞,喝得面红耳赤,兴奋得跟我过生日似的。
苏冽嫌弃我们是一群还没毕业还未涉足社会的小青年,来给米楚送了个大礼包,酒也不喝就闪人了。
葫芦搂着一个面容模糊的女生跟我们介绍,这是我女朋友。
说葫芦的女朋友面容模糊,不是嫌她长得丑说得委婉,就是估计下次我们就见不着了,所以也没仔细看。
虽然葫芦换女朋友的速度比神七都快,但个个都是他从别的男生手里抢过来的。他秉承的原则就是,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但每个都是交往一周后,就又无情无义地甩掉。所以葫芦介绍女朋友时就特肉麻,统一说这是我家宝贝,也免得我们费心伤神地记那么多名字。每次看到那些女生听到葫芦这么介绍时一脸的柔情蜜意,我就觉得她们特可怜。
\奇\唐琳琳和丑人男一起来了。旧日同学看到他们两个时,脸上的表情都格外千变万化。
\书\但听说两个人快要订婚时,也都挺虚伪地祝福了一番。其实我觉得,他们心里肯定在想,两个极品凑对,共同建造和谐的共产主义社会。
看来我低估了大家的承受力,丑人男看到米楚没有癫狂,只是微笑地说了句生日快乐。而唐琳琳看到葫芦,更是目不斜视。没有热闹可看,我只得无趣地喝酒。
看着大家淡定的面孔,我边喝边独自感慨道,时间过得真快。看到这些人仿佛还在高中校园,而那些一同经历过的路程好像还是昨天。
千寻说给我和米楚一杯酒,整个场子都是我们的。
我特得意地说,那是那是。但整个场子转下来,我的脸由白到红,又由红到黑。
因为以前的同学看到我,都特别热情地问,林洛施,你家陆齐铭呢?
我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如果我现在告诉他们陆齐铭和我分了,那绝对比让他们看场电影还精彩。所以,我只能端着酒杯,乐呵呵地说,来,哥俩儿好,喝。不喝?你他妈是爷们儿不?喝!
起初我以为是米楚怕我心里忌讳,而且这么多高中同学在,怕我丢面子,所以没叫他。
但喝到一半,葫芦喝得有点高了,端着酒杯冲周围的人销魂地笑,还拉着身旁一男的喊,齐铭,来,我敬你一杯,一定要喝。
旁边的男同学和他碰杯的同时,顺口问道,对啦,齐铭去哪里了?怎么不见他!
葫芦嘿嘿地笑道,指着他说,你?不是和张娜拉去旅行了吗?你们俩搞得跟度蜜月似的。
虽然周围吵吵嚷嚷,但葫芦这句话却如平地惊雷一样反射到我耳朵里,我拿杯子的手突然就不可抑制地晃动起来。旁边的米楚显然也听到了,她一步抢在我面前,端起桌上的茶水就泼到葫芦脸上,你大爷的喝高了吧!
旁边的男同学见这阵势,再看米楚身后一脸讳莫如深的我,瞬间就明白了。葫芦的酒意却没醒,只是拉着米楚说,哈,米楚,生日快乐,喝酒,喝酒,高兴。
旁边的同学接到米楚的暗示,扯着葫芦把他拉远了。
米楚转过头看了我一眼,说,我没叫陆齐铭,你别听葫芦瞎说。
我不着痕迹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笑嘻嘻地拍着米楚的肩膀说,你忘了吗?我们早分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陆齐铭高二那年的那场私奔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在了眼前。
那时我和陆齐铭偷偷摸摸地谈恋爱,在学校里牵手都怕撞到老师,却大胆包天地策划了一场私奔。
其实那时候陆齐铭可听话了,他没这个胆量,是我威胁的。现在想来,我从一开始就很有先见之明。我想方设法占尽陆齐铭的第一次,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第一次过情人节,第一次买玫瑰花,就差初夜了。
陆齐铭听到我说私奔后,笑得特别奸诈,他说,林洛施你别这么急啊,我早晚都是你的。
我脸一红,一掌拍在他的脑袋上,胡思乱想什么呢。
那场私奔,占用了我们两天的周末假,其实顶多算次小旅行。
我家里还算家教严的,我长这么大没在外边过过夜,而且家人也不允许。但为了两个人的第一次私奔,我心一横,留了张字条给我妈,说我跟同学约好出去玩了,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知道我妈看了那张字条时是什么反应。
反正我回去后,她没怎么答理我。后来我才知道,陆齐铭的妈找不到他,开始给他的朋友挨个打电话,不晓得从哪里知道了陆齐铭可能跟他的小女友,也就是我在一起,便一个电话打到了我家。
是我妈接的电话。陆齐铭的妈问,是林洛施家吗?
我妈流畅地应答,你是哪位?
陆齐铭的妈绝对是一人精,从打电话就看得出来,她特别平静地说,我是洛施的同学,她在家吗?
我妈说,她跟朋友一起出去玩了,要过两天才回来。
陆齐铭的妈说,这样啊,那谢谢你了。说完挂了电话,心里有了底,便不再着急了。
我和陆齐铭在开封古城玩了两天。每天早上,陆齐铭都躺在旁边的床上伸脚踹我,叫我起床。我说你怎么不起。他说你先起。
这就导致后来当我在网上看到“两只像挺尸一样躺在地上的企鹅互相叫彼此起床,一只企鹅打另一只企鹅说,起床了。另一只企鹅说,你先起”时,就觉得这是以我俩为蓝本设计的。
那时两个人脱离家人老师的视线,围着包公湖跑得跟疯子似的,跑累了就找地方吃饭。因为身上的零花钱有限,所以我们进的都是小店。
很久之后的我,住豪华酒店,吃可口美食,可是,却再也找不到那时两人分吃一碗泡面的美味了。
我这个人从小就特矫情,喜欢吃水饺,却又不吃里面的馅儿,非要别人把馅儿吃掉,把面皮留给我吃。米楚不止一次打击我,长得挺人模狗样,吃东西怎么这么飞禽走兽。我就一巴掌拍过去。
可是陆齐铭一点都不介意,他温柔地吃着水饺馅儿,看我吃面皮。
那时我就想,别说上天入地,斗转星移,就算出动警力,世界末日,跟着陆齐铭,我也愿意。因为,我觉得他是我这辈子最爱,下辈子也要爱的人。
我们坐在古城里到处拉客的脚踏三轮车上,跑遍了所有的景点。有一次我让车夫和我一起坐,指示着陆齐铭去前面骑车。看着陆齐铭那小身板能把三轮车蹬得虎虎生风,我笑得格外开心。那个车夫与我并排坐着,边拿帽子扇脸上的汗水边说,你们小俩口刚结婚吧,感情可真好。我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陆齐铭在前面蹬着车,笑得特别温柔地回车夫,想结婚,可年龄不到。
[3]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米楚一巴掌打在我的脑门儿上,说,你对着酒杯愣什么,别人敬你酒呢。
我回过神,看到面前端酒的旧日同学,扯着嘴角勉强冲他笑了笑,仰起头先干为净。
陆齐铭微笑的脸随着酒精在我的脾胃里,脑袋里,慢慢地挥发开来。
那时我喜欢耍赖,没走几步就喊累,大热天的,让陆齐铭背着我爬七十三层的阶梯,然后又把我背下来。
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也背着张娜拉爬阶梯,边爬,张娜拉边躲在后面伸手给他擦汗,假装心疼,其实又偷偷地觉得特别幸福地看着他。
米楚刚从我身边走开去招呼人,千寻就不知道从哪里凑了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挤眉弄眼地说了一句特别文艺的话,她说,让未来到来,让过去过去。
就是这句话,让强颜欢笑一直硬撑的我,突然有种潸然泪下的感觉。我倚着千寻的肩膀,闭上眼睛说,千寻,我真有点撑不住了。
千寻是我的好朋友中最冷静的一个,每次只要靠在她的肩膀上,我就会觉得格外安稳。她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话少,但有想法,好像从来都不会迷茫。即使她和一个比我们大十岁的男人相恋,最后发现他欺骗她,其实他有老婆的时候,也会冷静地抽身离开。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的灯,觉得一阵阵眩晕。我听到有人来碰杯,千寻替我拦下,说我喝醉了。碰杯的人嘀咕道,这就稀奇了,林洛施什么时候醉过。
我抬起头冲他笑,然后就觉得我是真的醉了,不然我怎么会在房间的尽头看到陆齐铭呢。隔着重重的灯,隔着人头攒动的人群,我说,千寻,你用力掐我一下。
千寻冷静地说,不用了,你没看错,是陆齐铭和张娜拉。
听到这话,我立刻从微醺中清醒过来。整个包厢的人在看到他们的那一刻,开始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大概谁都想不到,当年疼我疼得全校皆知的陆齐铭,身边会突然另有佳人。
其实我之前有在米楚的生日会上看到陆齐铭和张娜拉的打算,但是没想过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登场,就好像一片表面平静的大海一样,在所有人未来得及预料时,突然掀起万丈波澜。
张娜拉在众人闪烁的眼神里,乖巧地走过来给米楚献上礼物,微笑着说,齐铭还怕赶不上,幸好我估摸着时间觉得不晚,就拉着他赶来了。
米楚皮笑肉不笑地接过礼物说,你们的光临是今晚最靓丽的风景线。
米楚话里的讽刺显而易见,张娜拉却仿佛没有听懂,面色喜庆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表面功夫做得滴水不漏。陆齐铭站在她的旁边,灯光下的他们,穿着白色的情侣衫,显得格外珠联璧合,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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