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导航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

首页 经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专题 今人新著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驱  口

  元朝统治下,乡村生活最受直接影响的方面,是整个地方人口中被征服者军队的将领们占有的、有时人数可达几千或几万的那一部分人,也包括这部分人经营的农田。蒙古人的做法是将军事行动中俘虏来的被征服民族的人口作为战利品奖给黄金家族的成员或者功臣,这些人口不在正常的户计之内,而处于类似于农奴或奴隶的地位。这类人被称作“驱口”(义近俘虏)。[1] 在征服早期,这一做法在中国北部相当广泛,而在忽必烈统治时期得以一定程度的继续,并扩展到南方各省。[2]

  1235年,即征服金朝后不久,蒙古人便开始进行户口统计与登记,目的是核定军事将领投下的户数,并确定对整个人口统一实施的赋役额。当时登记在册的大致为200万户,而在此之外的投下所占有的户数,据查为76万多。[3] 为了从驱口户得到部分赋税,朝廷想将投下置于指定的官员管辖之下,但是投下主人将这些驱口看作他们的私有财产,隐瞒实际数字,以最大限度剥削他们的生产能力。在北方也有一些汉人投下封地,属于有世袭权的汉军将领,与蒙古人、色目人占有投下的情形一样。在对被征服的汉人进行剥削的问题上,中央政府与军事贵族的利益是矛盾的,这一矛盾在整个元代一直存在着。在这一利益冲突中,一般人除了离家逃走变为流民或流徙户以外,没有办法保护他们自己。因此,在1215年至1260年之间中国北方在册人口的剧减,可以用国内大规模迁徙来解释。

  忽必烈和他的谋士们看到了与贵族争夺驱口控制权以及对驱口过度剥削造成农村生活的混乱等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力图采取广泛措施限制这种过度剥削,使农村安定。如上所述,通过设立负责劝农的社和负责税收、治安的基层组织,忽必烈政府力图减少或直接管辖属于投下名下的农村人户,使他们承担与自由农户类似的赋役。但是忽必烈汗不能够取消蒙古投下制及其驱口与匠户。一个折衷的办法是指定行政官员去监督投下,并且从每年税收中拿出一部分来奖励投下领主。这并没有完全消除隐瞒、盘剥和其他一些与中央政府的矛盾。在忽必烈统治的这个较长时期内,约有 15%的人口仍是驱口,而隐瞒的数目有可能与此相当。有元一代,在基本的财源以及对待从事生产的农民和工匠方面存在的弊病一直没有克服。

  在管理农村人口方面,元朝政府在北方一直使用1260年以前采用的赋役形式,在南方则实行宋朝的两税制。这既说明政府能够实际地采取灵活措施,又暴露了其行政管理的弱点。这种弱点十分明显,助长了全国范围的流徙以及地主所有制的滥行,这在富庶一些的南方省份尤为厉害。中国农村的经济条件依旧很恶劣。忽必烈时期农业曾有一些恢复,但是在其不得力的继承者时期又都丧失了。很多方面都可以证明这一点,尤其是当时文献中记载了大量流民的许多材料更能说明这个问题。[4]

  可以说明元史中这一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有关元末民间宗教及与之相关的造反运动的大量记载。与摩尼教有遥远的渊源关系的明教教义预言弥勒佛会在世界最黑暗、人民最苦难的时候出世。其大多数来自长江以北的几百万中国农民相信了14世纪中叶的元代中国世界就要接近黑暗的尽头,很快就会转入金色的、极乐的光明之中,天堂会在人间实现。

  这个教义成功应用的原因之一是农村生活确实极端艰难,容易让人产生否极泰来的幻觉。这种思想使得普通民众的大多数易于追随声称与弥勒佛有一些关系的领导人物,而很多领导者都这样树立自己的形象。另一个原因是传统的儒家学者虽然在群众中仍享有原有的声望,却只能起到已无号召力的地方领袖的作用,普通人中的大多数已不大受到精英们传统式的影响。元末起义的一个特点就是儒士们一般都在政府徒劳地镇压各派起义中与政府站在一边。其他没有宗教性质纯粹是贫苦农民走投无路的起义也为数不少,其中很多只不过是以村社的自卫运动开始的,政府无力镇压强盗,村社就自己武装起来。近年研究14世纪的起义有很大进展,很快就会有能够较充分反映农村社会轮廓、描述日常生活实际状况的总结问世。[5]

  我们要再回到本章开始的那一点上来:我们还处于这样的窘境,在可以允许的最大误差范围内仍不能说出元代中国究竟有多少人口,或者说不知道如何对我们得到的令人费解的统计数字所表明的人口剧减情况作出说明。只要对这个基础性的重要问题拿不出答案来,我们就最多只能提出一些从宏观上加以阐述的历史问题,只能对与此有关的新近研究成果进行概述,只能提出一些有限的、暂时有用的总结意见。元史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兴趣,是因为在那个重要的时间断限内,一定存在着引起社会变化的各种潮流或各种影响的某种联系,这对我们了解中国历史可能具有极大的启发价值。

  [1] 关于“驱口”和其他被奴役的人的基本史料,见[759]李干:《元代社会经济史稿》,第38—58页。

  [2] 忽必烈汗时的例子,见李则芬:《元代的社会》,载[762]《元史新讲》第5卷,第348—528页,特别是506—511页。

  [3] 见[867]韩儒林主编:《元朝史》所列表格,第1卷,第222页,以及相关的论述。

  [4] [775]邱树森、王颋:《元代户口问题刍议》,第116—118页。

  [5] 见本书第7章和我在[323]《剑桥中国明代史》中“明朝的兴起,1330—1350年”里关于民众起义对明朝建立的作用的论述,第11—57页,特别是第12—43页。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Powered by 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