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Echo平生最爱的赞美,她认为自己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印第安人的血。后来,Echo变成三毛后,三毛以Echo为素材,将Echo热爱印第安人的情绪夸张,杜撰了一个关于自己是印第安人转世的前世传说——高地斯山脉的高原上流传的心湖的故事,在故事中,三毛的前生是一个药师的孙女,一个印第安加那基姑娘,名叫“哈娃”,便是“心”的意思。哈娃的曾祖父同三万名族人一起被印加侵略者杀害并挖出心脏扔进“心湖”。哈娃的父母被印加人抓去修路,哈娃和药师祖父相依为命。祖父死后,哈娃嫁给了一名英俊的猎人,猎人从心湖里偷偷捉来几条鲜鱼给怀孕的哈娃吃。族人们说哈娃吃了祖宗们的心脏必将受到神的惩罚,果然,哈娃最后死于难产。
叙述这个故事的文章是三毛在南美洲之旅写下的《药师的孙女——前世》,故事情节有故弄的玄虚,造作的神秘,穿凿附会、生拉硬扯等雕琢之迹随处可见,一反三毛的“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风格,浅淡也倒仍是浅淡,却咀嚼不出味道。
如果单单是编故事倒也罢了,可是三毛偏偏老毛病又犯了,将创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真实和幻想她故意地不加仔细分辨,如同她把许多自己通过文学想象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真事来诉说一样,对自己的前世转世说最深信不疑的便是她。她痴迷于自己所编造的神话,并且还在印第安村落里正儿八经地过上了“回归前世”的生活,这种矫情便让人有些生厌起来,真的是太做作了一些。具有揶偷意味的是:她在印第安土著的高原上,自称是印第安传人的她竟多次被一种名叫“索诺奇”的高原症折磨得苦不堪言,“头痛得几乎要炸开来,随着呯呯狂击的心脏,额上的血?
这便是三毛的浪漫。是否是做明星的需要?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当然,作为Echo来说,Echo确实是喜欢着别人评价自己像个印第安女人的,印第安的品味一向是她追求和表现出来的风格。难怪在“人人之家”所有的成员中,Echo最喜欢的便是这位来自西班牙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的恩里格,他那句赞叹真的是说到Echo的心里去了。
初次在这样一个小联合国中做客,Echo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感。
正如我所料,他们没有一个人问我——“你是谁啊?”
“你做什么事情的啊?”
“你从哪里来的啊?”
“你几岁啊?”
等等无聊的问题。我一向最讨厌西班牙人就是他们好问,乱七八糟涉及私人的问题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虽然亲切,却也十分烦人。但是夏米叶他们这群人没有,他们不同,好似我生下来便住在这儿似的自然。甚至也没有人问我:“你要住几天?”真是奇怪。
我看着这群朋友,他们没有一个在表情、容貌、衣着上是相近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只有一样是很相同的,这批人在举止之间,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三毛《去年的冬天》
一切都是合着Echo的胃口的,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群中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真正的享受,甚至比呆在故乡的家中还要舒适,自在。
当天晚上,Echo睡在夏米叶的大房间里。没有窗帘,窗台上积着厚厚的雪,白白地闪着冰冷的光;月光直直的照进来,洒满一屋的清辉;松枝抽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声音传递着夜空的萧瑟,Echo禁不住和屋外呼啸的风一起瑟缩着发抖。
想到自己要在这样一间没有暖气的像冰窖一样的房间里过一夜,Echo不脱衣服便缩进了地下的床垫,Echo的脚触到一个暖暖的软软的东西,她以为是大狼狗“巴秋里”钻进了床垫里,便赶紫把脚缩了回来,生怕惊动了它的好梦。
Echo爬起来,伸手进去慢慢地拉,手及之处并不是想象中的“巴秋里”的皮毛,拖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床厚嘟嘟棉嘟嘟的鸭绒被,Echo裹紧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直睡到第二天中午12点才起床。
Echo跑进夏米叶的工作室,里面堆满了作品和破铜烂铁的材料。夏米叶正在用火烧一块大铁板,恩里格在一边帮忙。
“嗨,早安!”
“早安!”两个男人抬起头来朝Echo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工作。
“你们干了很久了吗?”
“是的,8点左右就开始了。”
“咦,这么早。”
“不得不早,店里还差很多东西。要赶出来好赚钱。”
再有品味的艺术家也得先填饱肚子,工作不仅仅是对艺术的热爱和追求,还包括对钱的赚龋钱,并非不重要,并非与艺术对立,艺术的价值往往由钱来体现。
“我昨晚还以为你们是不工作的嬉皮呢。”Echo轻轻松松地脱口而出一句玩笑话。
恩里格却半开玩笑地顶了Echo一句:“妈的,我们是嬉皮,你就是大便。”
夏米叶显然也对Echo的话不满意,他严肃地说:“我们是一群照自己方式过生活的人,你爱怎么叫都可以。”
嬉皮,在Echo心中,有时是欢喜着那种颓丧和懒散的,但是夏米叶他们对嬉皮士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态度显然是不欣赏的。他们热爱生活,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认真地生活,他们对于社会的秩序和标准来说,是一种叛逆,但他们绝不背弃生活。
Echo为自己的肤浅感到惭愧。但她没有因此而感到难堪,所有的属于真和诚的,在她看来都是好的。
“恩里格,我爱你们!”
夏米叶微笑着看了Echo一眼。
恩里格又一次用赞美的眼神看着Echo,笑着说:“你也很好,印第安女人。”
这时,从走廊上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有人探头向里看,是荷西。
荷西刚服完兵役,头发被剪得很短,胡子却是和夏米叶一样的浓密,每一根都卷曲着,蓬蓬地堆得连嘴唇都隐而不见了。
“哈,原来你们全部在这里。Echo,我回家后,打电话给你,你老是不在,我去你的宿舍找过你几次,也一回都没碰上过。没想到今天竟在夏米叶这儿巧遇。”
Echo看到荷西也禁不住地一阵开心,朝着他便送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也搞不明白自己对荷西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态。她的生命绝对用不着荷西的参与,尽管每次同荷西在一次,她都觉得非常放松,非常快乐,非常有意思,可是她对荷西始终没有盼望过,他可以给予Echo一个好心情,但他并未重要到能决定Echo的心情的好坏。因为他爱着她,所以她对他总是避而不见,他打电话来时,就算她在,她也让同宿舍的女孩为自己撒谎,说她不在。
这些都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不管她如何不想见他,避开他,每一次看到他,看到他的亲善的笑脸,情意绵绵的眼神,她却又无法抑止地快乐着。
“来得正好,请将这雕塑送到店里去。Echo,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和荷西一块去吧。不过,可别太贪玩,忘了回来,晚上我们等着你做饭呢。”
Echo来塞歌维亚,看看夏米叶的艺术作品便是目的之一。
如果不是头一天晚上到得太晚,她一定当时就吵着要去艺廊了。现在,就算夏米叶不把这项工作吩咐给她和荷西,她也会抢着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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