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下决心的过程中,我总是牢记杜鲁门总统和参谋长联席会议向我传达的带政策性的明确决定,其中最紧要的一项决定是,避免采取任何可能扩大战争规模并进而导致一场世界大战的行动。范弗里特将军、驻远东海军司令乔伊海军中将和驻远东空军司令斯特拉特迈耶将军都接到了关于这一基本指导原则的通知,各位司令都表示充分理解并完全赞同这一原则。
在接到华盛顿的有关最新任务和方针的扼要说明之前,为与上述带政策性的明确指示保持一致,我对第8集团军和南朝鲜军队的进攻行动采取了适当的限制。我专门指示范弗里特将军,事先未经总部批准不得在“怀俄明线”以外地区采取大规模作战行动。同时,我希望,第8集团军司令在“犹他线”以外地区采取任何进攻行动时都要提前向我报告。
我之所以采取所有这些措施,是要刻意避免重犯我前任的那些错误。在任何情况下,我在作战指挥上(或者说,在任何战场的指挥上)的一个基本原则都是:指挥官要沉着镇定,要努力运用军事学术的基本原则,要力争用自己的方式、方法完成受领的任务。我不想采取麦克阿瑟将军那套办法。麦克阿瑟诚然有其独断专行的一面,但其军事上的经验比他手下的任何一名军官都要丰富得多。他曾经否决过来自下级指挥官和主要参谋军官几乎是一致的强烈反对意见,结果取得了一次辉煌的胜利。所以,他后来相信自己的判断远远超过对其手下任何一名指挥官的信任,这也就毫不足怪了。但是,除上述原因外,在朝鲜战争最初六个月内,他对自己所属的两名地面部队指挥员中的一名实际上本来就缺乏信心。因此,他自然会认为,应该对所属指挥官严加约束,并由他定下重大作战行动的决心,而仅仅给下级以执行具体任务的处置权。
可是,我对有勇有谋的野战指挥官范弗里特将军是完全信赖的。此外,我始终认为,对于下级野战指挥官提出的看法必须十分认真地加以考虑。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得不处理那个任何部门的最高长官,无论文职的还是军职的,都会常常遇到的很难掌握分寸的问题,即正确处理以下两者的关系——一方面,要给下级指挥官以足够的行动自由,以便其执行比较原则的上级指示;另一方面,又要象对整个工作的成败负有最终责任的领导人那样,对下级的行动进行适当的监督。我在东京任职的整个期间,一直力求处理好这种关系。
当时有两项亟待完成的任务。一项是全面掌握和领会我在华盛顿的上级赋予我的首要使命亦即保卫日本。这意味着我必须立即重新审查目前的计划,并使之适合于对付苏联可能发动的 (虽则可能性不大)进攻。另一项是在我的职权范围之内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措施,贯彻杜鲁门总统坚定而明确地指出的方针,即防止将朝鲜战争扩大成为一场全面战争。
为完成这两项任务,我认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要求对前几个月由参谋长联席会议下达的或者说由总统和国务卿发表的政策派生出来的许多指示作一扼要说明。除了在遭受进攻的情况下保卫日本这一任务之外 (这是由我国政府一方赋予我的任务),我作为在朝鲜的联合国军总司令还负有其他一些任务。这些任务是:维护联合国军的完整;继续在朝鲜打下去(我认为,只要胜利的可能性较大,我们就会打下去 );继续封锁朝鲜的整个海岸线;稳定朝鲜局势,如被迫放弃朝鲜,则撤往日本。还有其他一些任务仍然列在我们的计划之中,但由于联合国军地面部队在一九五〇年中底被迫采取了后退行动,这些任务已毫无意义。
此外,还有一件事也非常重要,那就是我必须就范弗里特将军今后作战时行动自由的限度问题毫不含糊地向他表明我的想法。要做好这两件事情,又得同时采取两个行动。
第一个行动是,在起草出措词严谨的指示信之前,要对第8集团军和南朝鲜军队的进攻加以适当限制(这些指示信不仅要送给范弗里特将军,而且还要送给乔伊将军和斯特拉特迈耶将军。这些信件将扼要而明确地规定我们的各项目标和方针 )。我立刻采取了这一行动,重申了范弗里特到达的当天我曾下达过的口头指示,并补充了这样一条规定:“我希望,未经本司令部批准,不得在‘怀俄明线’(临津江与汉江汇合处——铁原——华川水库——大浦里 )以外地区采取大规模作战行动。如你认为局势有利,则你在犹他线’(离‘怀俄明线’有相当一段距离)以外地区发动进攻之前,务请预先向我报告。”
针对两件事情须采取的第二个行动是草拟指示信。尽管在接到来自华盛顿的有关当前任务和方针的扼要指示之前这些信件也许无法最后定稿,但我还是指示立即着手指示信的起草工作。在此期间,我还与三位司令进行了坦率的交谈。当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正式下达这些信件时,各位司令对信件内容都早已表示了自己完全赞同的态度。
随指示信还附有一份备忘录。这样做的目的,我解释说,是为了提供某些与指示信密切相关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本身就是同指示信一样极为重要的指示。下面是备忘录和给范弗里特将军的指示信的摘录。在附录3和附录4中,刊载了给乔伊将军和斯特拉特迈耶将军的内容不同的指示信摘录。
§备忘录摘录
“进行目前的作战行动有可能使敌对行动规模扩大,进而导致一场世界范围的战争。这种危险性是严重的,始终存在的。它使本战区的所有部队,尤其是那些具有进攻能力的部队,承担了重大的责任。
“在执行赋予我们的任务的过程中,这种责任是始终存在的。它不仅要求我们对自己的上级负责,而且要求我们责无旁贷地对美国人民负责。要履行这一职责,每个指挥官就得充分注意自己的行动可能招致的后果;就必须使所属部队对自己的行动同样充满责任感;就必须建立起经过反复检验、自己感到满意的有效机构来保证对所属部队的进攻行动及所属部队对敌人的行动作出的反应实施控制。归根结蒂,指挥官本人必须下决心杜绝所属部队可能使目前冲突扩大的任何行动。除非完全符合指示信的精神,否则不得采取此类行动。
“因此,我期望每个担负主要责任的指挥官,不论职位高低,每日,实际上每时每刻,在执行自己的任务时都必须牢记:履行自己在这方面的责任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以上内容对地面部队不象对我所统辖的海空军部队那样适用,海军一艘舰艇或空军一架飞机的行动都可以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尽管如此,正如我后来视察范弗里特将军的司令部时向他口头指出的那样,这些内容却能促使他们对这一关键问题引起高度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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