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乾还听沈从文说,林徽因的肺病已相当严重,以为她会穿了睡衣半躺在床上接待客人,没想到林徽因却穿了一套骑马装,显得轻盈潇洒,她的脸上稍有一点病后的倦意,但青春的美丽是遮掩不住的。她的眼睛很美,眉毛也楚楚动人。萧乾感到,他要见的那位绝顶聪明的小姐,竟如一首纯净的诗。
萧乾不只一次读过她发在《新月》和《大公报》上的作品,沈从文也很推崇她。萧乾的第一篇小说《蚕》在《大公报》上发表后,沈从文告诉他,有一位“绝顶聪明的小姐”看上了他的那篇作品,请萧乾到她家去吃茶。
沈从文还告诉他,林徽因家的“太太客厅”在北平文化圈子里颇有名气,去的大都是文坛巨子,社会名流。刚来时,萧乾还有几分忐忑,林徽因的热情,让他忘掉了来时那种拘谨。
“喝茶,不要客气,越随便越好。”林徽因说,“你的《蚕》我读了几遍,刚写小说就有这样的成绩,真不简单!你喜不喜欢唯美主义的作品,你小说中的语言和色彩,很有唯美主义味道。”
林徽因在屋子里走动,她的脸庞因兴奋而潮红着。
“我喜欢这样的描写:‘当蚕幼小的时候,实在常常可以看得出它那腼腆羞涩处,到了中年,它就像个当家人了,外貌规矩,食物却不必同家中人客气。及到壮年,粗大的头,粗大的身子,和运行在粗壮的身子里的粗大青筋都时刻准备反抗的。握到手里,硬朗不服气得像尾龙门的鲤鱼。’”林徽因接着说,“你对暮年的蚕描写得更出色:‘身子软得像一泡水,黄面透明得像《吊金龟》里喊吾儿的老旦。那么老态龙钟,那么可怜,那么可爱!’”
萧乾吃惊了。林小姐居然能把他的小说,大段大段地背诵出来。
林徽因说:“我在香山时,写过一篇小说《窘》,现在看起来,没有你这篇有色彩。读你的小说让我想到,艺术不仅要从生活得到灵性,得到思想和感情的深度,得到灵魂的骚动或平静,而且能在艺术的线条和色彩上形成它自身,艺术本身的完美在它的内部,而不在外部,它是一层纱幕,而不是一面镜子,它有任何森林都不知道的鲜花,有任何天空不拥有的飞鸟,当然也会有任何桑树上没有的蚕。”
萧乾入神地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金岳霖是她们家的常客,住在她家的后边,他高大瘦削,爱打网球,矜持又能说会道,是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熟悉的人都叫他“老金”。他是湖南人,早年在北京学习时获赴美奖学金,到宾夕法尼亚华尔顿学院,经济和商业的预备班学习,因他敏于抽象思维,后来转向哲学,毕业后又到英、法等国留学,他差不多在外国呆了十年。传说他与西方姑娘有几桩恋爱的故事,有一个还跟他到过北京,但他终身未娶。
梁思成和金岳霖坐在沙发上吧嗒着烟斗,沈从文托着下巴,不住地点头赞赏。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林徽因毅然打住。
“你一讲起来,谁还能插得上嘴?”梁思成打趣着。
“我们家是妇唱夫随嘛,插不上嘴,就请为客人倒茶吧!”林徽因说。
大家都笑起来。
林徽因又转向萧乾:“我觉得你那篇小说,最成功的是调动了艺术感觉——那长长的身子就愈变愈透明,透明得像一个钢琴家的手指。一股青筋,絮云似的在脊背上游来游去。我疑惑那就是我所不懂的潜伏在诗魂中的灵感。这段文字真是精彩极了。感觉是什么?感觉就是艺术家的触角。一个作家,在生活面前要有昆虫那样一百对复眼,因为你需要发现的是,存在于人的精神深处的那个不朽的本能,发现人生存于其中的多种形式、声韵和颜色。在感觉过程中,甚至色彩感比正误感更重要。”
太精彩了,萧乾差点喊出来。
整整一个下午,他们就这样会心地交谈着。更多的时候,是林徽因在眉飞色舞地讲,大家在恭恭敬敬地听。
时间飞快地在窗棂上流逝。萧乾举目窗外,觉得院里那株丁香树,在一个瞬间重新挂满了花朵,那锋利的香气,弥漫在全部天空中。
慈慧殿三号。
这是朱光潜和梁宗岱在景山后面的寓所,也是与“太太客厅”同样有影响的文化沙龙。这个沙龙每月集会一次,朗诵中外诗歌和散文,因此又称“读诗会”。林徽因也是这里的主要参加者。
这个沙龙的成员有冰心、凌叔华、朱自清、梁宗岱、冯至、郑振铎、孙大雨、周作人、沈从文、卞之琳、何其芳、萧乾,还有英国旅居中国的诗人尤连·伯罗、阿立通等人。这个沙龙,实际上是20年代闻一多西单辟才胡同沙龙的继续。
沙龙主持人朱光潜,笔名孟实,是香港大学文科毕业生,20年代中期先后留学英法,并只身游历过德国和意大利,1933年7月归国后,应胡适之聘,出任北京大学西语系教授。朱讲西方名著选读和文学批评史,同时,还在北大中文系、清华大学、辅仁大学、女子文理学院和中央艺术研究院等处,主讲文艺心理学和诗论。
“读诗会”对沙龙成员的吸引,在于它形式的活泼,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地争论问题。
这不是,林徽因和梁宗岱又争论起来了。
起因是为了梁宗岱刚刚朗诵过的一首由他翻译的瓦雷里的诗——《水仙辞》。
林徽因语言的锋芒总是那么尖锐,一点也不顾及梁大诗人的面子:“宗岱,你别得意,你的老瓦这首诗我真不想恭维。‘哥啊,惨淡的白莲,我愁思着美艳,/把我赤裸裸地浸在你溶溶的清泉。/而向着你,女神,女神,水的女神啊,/我来这百静中呈献我无端的泪点。’这首诗的起句不错,但以后意象就全部散乱了,好像一串珠子给粗暴地扯断了线。我想起法国作家戈蒂耶的《莫班小姐》序言里的一段话——谁见过在哪桌宴席上会把一头母猪同12头小猪崽子统统放在一盘菜里呢?有谁吃过海鳝、七鳃鳗炒人肉杂烩?你们真的相信布里亚——萨瓦兰使阿波西斯的技术变得更完美了吗?胖子维特尤斯是在什维食品店里用野鸡、凤凰的脑、红鹳的舌头和鸟的肝填满他那著名的‘米纳夫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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