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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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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瑞卿回来告诉了我,我就对他说:“关系不好,那就检讨关系吧。”

  所谓的关系不好,就是说瑞卿在工作中不尊重老帅。刘伯承同志听到这个说法,就说:“我这个人身体不好,进城后不能做什么工作,罗长子还是往我这儿跑,有事同我商量,我倒没有什么感觉。”

  上海会议上,别的人对这个问题是怎样讲的,我就不清楚了。

  16号,总理和小平同志又来了。他们告诉瑞卿,毛主席对林彪说,反对你,还没有反对我呢。就是反对我到长江里游泳,还是一片好意。这是一。第二,主席说,如果没有这三条,可以先把问题挂起来,中国有很多问题都是挂起来的,挂几百年不行,还可以挂一万年。有什么检讨什么。还说,瑞卿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主席讲,这个事,我们也有责任,没有发现,及时教育。然后就说,告诉罗总长回北京,回北京再说吧。

  那天,卓琳同志坐同一辆车来看我。他们三个在楼下谈,卓琳就上楼来找我,她劝了我一阵。我就问她:“你们是什么时候来的,发了些什么文件?”

  卓琳说:“不要提了,不要提了。这次开会和过去什么都不一样,非常神秘。我们这些当秘书的都看不见文件。都是小平同志自己装在口袋里。看完了,谁交给他的就退给谁。”

  后来,薛明同志回忆说:贺老总也是这样,发了文件就自己装在口袋里。后来,两个口袋装得满满的,也不让她收拾整理一下。

  我又问卓琳:“你看到什么人了吗?”

  卓琳说:“谁也不走动,不串门。不好串门呀。”过了一会儿,她又说:“这个问题本来可以不这样办,但是现在已经这样办了,那么就这样子吧。让总长好好注意身体。回北京后家里还有孩子,可以解解闷。”她还特别对我讲:“我跟你说的这些话,都不是小平同志的意思。也没有看见什么文件,是我自己有这么个感觉。”

  我对她说我想不通,怎么也想不通。那时我带着大本的毛主席语录,有一段关于要做老实人,陈独秀、张国焘等等不是老实人,不老实的人没有好下场。马克思、恩格斯是老实人。我把这一段翻给卓琳看,我说我这几天就靠这一段过日子,要是没有这句话,我这日子过不了。

  17日,我们和总理、小平同志、李富春同志回北京。在飞机上我碰到了张茜。我问她,你怎么一个人回来。她说,陈老总没开完会就走了,说他有事,又没什么好说的。

  到了北京。后来我们因为修房子而暂住钓鱼台。瑞卿很自觉,觉得那里有外宾,不好。

  我们就搬到了新六所二号楼。1965年12月28日至春节。北京西郊新六所。

  这年冬天,西伯利亚的寒流长时间地盘踞在北京的上空,天气干燥而寒冷。北京西郊新六所这个院落,更是充满了令人窒息的沉闷。在这个院落中,有五十年代为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修的五栋小楼;加上工作人员一栋,共六栋,这就是新六所的由来。院子里,高大而粗壮的树枝虽然落光了叶子,但枝桠仍然密密匝匝地填满了天空,让人喘气都觉得不痛快。

  罗瑞卿回北京后,携家人住在院中二号楼。他一反常规,经常闭门不出。

  有时,偶然在十四岁的女儿点点的陪伴下,在院子里散散步。寂静、寒冷的空气中,父女俩走在坚硬的发白的水泥地上。懂事的女儿把自己的脚步调整得和父亲一致,左脚、右脚、左脚、右脚,两个人,却只有一个脚步声。女儿轻声地向父亲讲些学校里的事情,父亲有时“嗯哦”着答应一声,更多的时候保持着沉默。在清白苍凉的月光下,罗瑞卿偶然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空,望望高大挺拔的树梢。有时候,罗瑞卿也给女儿漫不经心他讲一些他的身世和经历,但言语间不像在讲给女儿听,倒像在细细地过滤往事,检点自己的行迹,整理自己的思想脉络……

  其时的罗瑞卿的处境与心境,还是借他在1971年“九·一三事件”前夕的一段回忆来描述吧:

  从上海回到北京后,我即写了报告给主席、中央,请求调离我在军队中的一切职务及与军事有关的职务,如国防工业办公室主任、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等。

  中央很快就批准了。并将批准及我的报告转发全国军队团以上、地方县委、县公安局长以上。并将电报抄给了我。

  因我不在军队工作了,军委办公厅来人撤了电话机。我还要秘书将我的枪、猎枪和秘书们的枪都交上去。彭真同志专门打了一个电话给秘书,说猎枪可以保留一支给孩子们玩。我说,不要留,全部交。我曾经要求出去理个发,组织上交代说,不要去以免碰上熟人。以后,我除了到三〇一医院拔了一颗牙,什么地方我都没有去。

  回北京后我住在新六所。孩子们却回来了。可他(她)们还什么都不知道,仍如往常。

  看到这一群孩子,尤其是三个小的。想到自己的错误会连累他们,真是万分痛恨自己,恨不得立刻将自己彻底毁灭掉!

  ……

  有一天,快吃完中午饭时,罗瑞卿对孩子们说:“将来我退休了,带上你们都回四川老家去。四川可是个好地方呐。”孩子们听了,都快乐地笑起来。

  罗瑞卿脸上也浮起淡淡的微笑。这种心情,来自整日的反思中增加了的说清是非的信心,他在给周恩来、邓小平并转报毛泽东和中央常委的申诉信中写到:

  你们第一次向我宣布的主席、中央对我的看法的第一个五条以及你们第二次归纳群众意见对我批评的第二个五条(关系、作风、工作、政治、组织),我完全拥护并深为感动。

  我的错误,责任完全由我担负,主席、常委、中央没有任何责任。我一定忠诚老实地对我的错误事实、性质、根源向党作彻底地、毫无保留地交代。一个人如果还要革命,还要跟党、跟毛主席革命到底,犯了错误,除了认识、检讨和坚决改正而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还有另外三条(伸手、反对突出政治、封锁反对林副主席)或者四条(加挑拔)我确实没有。我有错误不承认、是没有党性,我没有的错误乱承认,也是没有党性。我不能反对有同志对我怀疑甚至很多同志怀疑,但是没有的事我不能承认,请求中央严格审查。如果证明确有其事,那算我对党隐瞒,应该算是错上加错,或者罪上加罪。

  关于伸手。就我所知道的,这次揭发的是两件材料。一件是我向林副主席说老病的要让贤。我说过没有?如说过,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指什么说的,我完全记不得了。

  不过,可以保证,我决没有暗示,要林副主席让贤之意。我没有这样坏、这样狂妄、这样愚蠢呀!一件是说刘亚楼说了四条,这个我完全不知道,是这次事情后才听说。

  ……

  而此时的林彪夫妇在做什么呢?

  他们搜罗“材料”,制造假证的步伐一点也没有停止,而且加快了,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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