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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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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  权

“一月风暴”

  上海的形势是到1966年底为止中国城市形势最极端的形式的代表。从根本上来说,三种过程在起作用,它们合在一起,导致了党的权力的崩溃。首先是发动中国社会的大部分人,这些人对党的官僚机构提出了更大的要求。这个过程开始是作为北京的毛主义者的一个精心策划的企图,即去组织一支力量以批评党。但一经这个过程开始之后,它就自发地向前发展,毛主义者动员的力量引起了一种反动员(一些是自发的,一些是组织程度很高的)来支持党的机构。

  其次,这一发动群众的过程导致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这表现在党的最高层领导中已存在激烈的派性。在号召中国的学生(后来为工人)去批判党内的修正主义时,毛似乎天真地相信他们会作为一支比较统一的力量去行动——毛自2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津津乐道的这个“民众的大联合”将在文化大革命的进程中形成。①事实恰恰相反,群众动员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分裂,特别是把干部家庭的子弟与资产阶级家庭的子弟分隔开来。把熟练的固定工人同欠熟练工人和临时工分离开来。

  第三,与动员和分化相伴产生的是对党的权威的否定。通过授权红卫兵去造党内修正主义者的“反”,主张人民只应服从与毛泽东思想一致的党的指示,毛主义者在事实上剥夺了党的绝对合法性,但又没有用其他任何权力结构来取而代之。与此同时,取消下边的党组织的合法性又加重了对上层党的权力的否定。因为被围攻的党组织试图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种种要求以取悦于每一个人,但最终谁也取悦不了。上海的经验生动表明了当政府无法控制日益加剧的动员和反动员进程时,就会出现权力危机。

  实际上,毛对权力崩溃的反应是授权激进派撇开不信任的(或不服从的)党委,组织新的政治权力机构取而代之。上海又一次充当了这一阶段文化大革命的先头兵。②1967年1月6日的上海群众集会正式肯定了所发生的事实:撤销了曹荻秋及上海市其他官员的职务。同日,中央文革小组代表张春桥由北京返回上海,以建立一个新的市政府,取代已被推翻的市委。在他的鼓励和中央文革小组的支持下,由激进的“工总司”的人马形成的组织发布了恢复社会秩序和经济生产的命令:要求把工人们经济方面的不满搁置到文化大革命的“后一阶段”,工人们留在原岗位;冻结企业和银行基金。与此同时,造反派组织在人民解放军的支持下,开始接管工厂、码头、报纸和其他经济企业单位。这些行动开始后不久便采取了最后一步:激进派组织宣布新的上海市政权机关组成,它将承担旧的上海市委和市政府的政治和行政职能。

  在这个月的后半个月里,这种夺取政权的方式得到中国各地的认可。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篇辛辣的社论鼓励全国的激进组织起来从党委手中夺权:

  千重要、万重要,掌握大权最重要!于是,革命群众凝聚起对阶级敌人的深仇大恨,咬紧牙关,斩钉截铁,下定决心:联合起来,团结起来,夺权!夺权!!夺权!!!一切被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被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所窃取的党、政、财等各种大权,统统要夺回来!①

  第二天,中央委员会正式发布的一条指示重申了《人民日报》要人民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手里”夺取权力的号召。它把文化大革命描绘成不像十一中全会决议所说的,只是一场对中国的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倾向的批判,而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大革命”。②

  中央文革小组的目标的激进化是与文革小组人员构成的激进化相伴产生的。1967年1、2月,所有在前一年任命的人民解放军、地区和省的党组织的代表都被免除了职务——当然是和陶铸一起被免职的,他在作为中宣部部长在12月被清洗时就丧失了文革小组成员的资格。这再次意味着,中央文革小组只反映了与江青、康生和陈伯达有联系的激进的知识分子的利益。他们的观点再也不会受高级的党和军队的官员的影响了。

  中央委员会1月23日的指示还在第二个方面使文化大革命进一步升级。整个1966年下半年,人民解放军在文化大革命中扮演了多少有点躲避和矛盾的角色。可以确定的是,它以某些方式积极地站在了毛主义者一边:为江青攻击现行的文艺路线提供了一个论坛;在1966年春,通过《解放日报》为激进观点提供了喉舌;在一些重要会议期间(如5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和8月的十一中全会),保证了北京的安全;向红卫兵提供后勤支援。然而从其他方面来看它又置身局外,甚至采取了敌对的立场。十一中全会决议特别规定了军队不受中央文革小组管辖,其他指示也显然命令军队在群众组织之间以及激进组织与党的机构之间的冲突中采取“不介入”姿态。在许多地区,军队还为地方和省里党的官员提供庇护,并动用力量镇压激进组织,起了“防空洞”的作用。

  而后,直到1月23日,在毛主义者的联盟中最积极的成分一直是以文革小组为代表的激进的智囊团和以激进的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组织为典型的基本群众。现在,鉴于在整个秋季出现的全国范围内的对峙局面和在1966年底前后开始出现的权力垮台,毛决定把军队——此乃其政权基础的第三支力量——更直接地投入到这场冲突中去。1月23日的指示(其中引用了毛主席最新发布的一条“人民解放军应该支持左派广大群众”的指示)命令武装部队取下任何不介入的伪装,不要再当“保卫一小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顽固分子的防空洞”。要“积极支持广大革命左派群众的夺权斗争”,从而“决定性地消灭”一切敢于反抗的“反革命和反革命组织”。

  然而,一俟决定了授权群众夺权之后,其他同样重要的决定仍待作出。谁应夺取政权?谁应行使权力?通过何种组织?也许关于此事最紧迫的问题是“群众”是否能真正地担当起给他们的任务。1月22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使用的语言及第二天中央委员会的指示,提出了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农民起义:一种推翻那些篡夺政权后并背离正确路线的人的农民起义。但是中国的“群众”是分成许多忙碌于争权夺利的利益集团的,而且不谙政治管理,不是一支能够行使有效的政府职能的统一的政治力量。

  这些问题都在1月底遍及全国的“夺权”浪潮中得到了反映。在一些地方,互相竞争的群众组织均纷纷声称已夺取政权,并向北京请求支持。在其他一些地方,党的官员利用友好的群众组织发动后来所说的“假”夺权。还有某些地方,群众代表进入党政机关办公室,要出用以在官方文件盖印的图章后再出来,相信占有了权力的象征即意味着夺取了权力。正如周恩来所言,权力被党“放弃”了,但红卫兵却未能有效地“保留”它。①

  这些困难的程度在中国中央的新闻媒介承认的事实中可以看得出来,1月底全国发生的13起夺权事件中只有4起得到了认可。发表在2月1日党的理论刊物《红旗》上的一篇重要社论,实际上默认了马克思主义的农民起义思想是不切实际的。编者按指出,夺权不应简单地由群众组织的“大联合”,而应由其态度足够“革命的”、由“革命群众”代表、当地驻军、党政官员的“三结合”来实施。群众代表的存在可能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初始的民粹主义精神。但是如编者按所承认的:“只依靠这些革命群众组织的代表是不行的”,没有“三结合”的其他两种成分,“无产阶级革命派就不能解决好在他们的斗争中夺取政权和使用政权问题……即使他们取得了政权,他们也不能巩固政权”,干部的需要,是因为他们有行政经验,十分了解政策和计划;军队代表,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是“三结合”中最重要的部分,将能够保证秩序和镇压任何对夺权的反抗。②

  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毛主义者的中枢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新的权力机构的形式了。在短期内,毛主义者曾几度打算围绕巴黎公社的原则来重组中国:所有干部通过全体选举,都从普通公民中产生,与普通工人同酬,向选民定期汇报工作,可随时被免职。这些原则,其关于政府形式的含义完全不同于经典的官僚机构,已被马克思、恩格斯和1917年之前的列宁所认可,他们要引入的用以代替这种官僚机构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机构的形式,用列宁的话说,是“资产阶级社会所独有的”。①

  在1966年,存在时间不长的巴黎公社成立95周年之际,巴黎公社模式在中国激进分子中是很时髦的。就在十一中全会之前,2月份的《红旗》上刊登的一篇长文,重述了巴黎公社的历史,并鼓吹其原则适用于中国。会上,批准成立文化革命委员会,规定这些新的组织要体现公社的原则,即使它同时规定了这些委员会将补充、而不是取代官僚化的党和国家的机构。②

  以此为背景,一经1967年1月作出要从党和国家的官僚机构中夺权的决定之后,激进的中国人又回到巴黎公社模式上去就不会令人惊讶了。2月1日的《红旗》上的编者按完全重复了一个世纪之前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不能简单地接受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是必须建立新的组织形式的评论,坚持认为中国的革命造反派不能仅仅从现存的党政机构中夺取权力,而必须要建立全新的组织机构。虽然它对要建立的新的组织形式没有提供任何明确的指导方针,但它强烈地暗示要遵循巴黎公社的模式。为了贯彻这一建议,许多在1月底新成立的省市政府宣布: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其官员将通过群众选举挑选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免职。有的地方如上海和哈尔滨,实际上自称是“人民公社”。

  然而,从1967年初的形势来看,这一步骤与早些时候号召群众起来夺权一样不现实。以上海的情况为例,一点也没有立即行使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在组织公社问题上,张春桥无视直接选举的原则,只应允将来在某个时候“条件成熟”时举行这样的选举。实际上,上海公社成立后马上就有人抱怨张牺牲其他组织的利益,偏袒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的代表,并动用人民解放军去镇压反对派。一些人抱怨他忽视了工人在去年12月提出的经济要求,而他自己,作为前上海市宣传部部长和现任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很难说是一个“普通公民”了。正如安德鲁·沃尔德所指出的:“尽管上海公社代表了一种乌托邦的幻想,……支持它的人可能不到上海政治上活跃的劳动人口的四分之一,其生存主要依赖于人民解放军。”①

  在认识到谈论“人民公社”会产生立即实行民主的期望,而这在高度动员和两极分化的情况下不可能实现之后,毛泽东把张春桥和姚文元召回北京,劝他们更换上海公社这个名称。毛所关心的是忠实地实行巴黎公社模式会导致政治权威进一步垮台、从“三结合”中排除干部和军队的代表、不能恢复秩序和镇压“反革命”,以及以后再寻找新的角色来重组中国共产党等问题。所有这些倾向均被这位主席列为“最反动”之列。②

  因此在2月19日,毛召见张和姚的第二天,中央委员会禁止在国家、省和市各级使用“人民公社”一词。③(当然,它仍保留了其最初作为农村最高级的经济和政治政府的名称的含义。)取而代之的是,中央委员会恢复使用了革命年代里的一个名称——“革命委员会”——来描述夺权后形成的“革命的、负责的、无产阶级的临时政权组织”。这个历史参照名称很适当,因为40年代的革命委员会也是群众代表、党的干部和军人组成的作为在刚刚被红军“解放”的地区的临时政府的三结合机构。但在1967年使用这个名称也强调了关键的一点:像它们在延安时代的前任一样,文化革命委员会现在只被视为在某种更为持久的组织建立之前的临时政府。似乎毛这样做是想用某些方式降低文化大革命所产生的很高的群众动员的程度。

  1967年初的第三个紧迫问题是成立这些革命委员会的程序。随着全体选举思想被放弃,党的机构一片混乱,能在全国基础上组织革命委员会的“三结合”中的唯一成份便是人民解放军了。因此,北京批准的程序是:推翻地方党委之后,地方卫戍部队(负责城市)或军区(负责省)领导将组成“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维持秩序,维持生产,并开始挑选群众代表、干部、军官进入革命委员会。军队实质上变成了一个全国性的工作组,它不仅负责决定哪些干部能在文革中生存,而且还决定哪些群众组织有资格代表革命委员会。①

  1967年初推翻党委的行动被中国人自己称之为“一月革命”,国外则说这等于是武装夺权。但不论是比作一场群众革命还是说成一场军事政变,都不能正确理解这段时期。一月革命的确卷入了公众的不同政见、群众组织和1949年以来不为人们所知的对政治的不满。但是,官方的言论还是说,一月夺权的主要目的与其说是推翻权威,还不如说是恢复秩序。也应该承认,由于国家落入军队统治之下,夺权的主要受益者是人民解放军。但1967年初军队干预中国政治是执行了北京的文职权力机关的训谕而不是为了对抗他们。如果说中国1967年1月发生的事件可以算是一场革命的话,换句话讲,那也是一场来自上层的革命;如果这些事件导致了军事统治,其结果也是一个文官集团决定利用军队去推翻另一个集团的反映,而不是一场反对文职权力机关的军事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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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的主要参加者

  作为创建革命委员会的框架建立的三结合机构限定了此后十个月里的主要问题。在多少行政单位和在什么级别的政府中夺权?在各个革命委员会成立时,如何在三结合中的三方之间均衡权力?

  三结合原则还十分清楚地说明了文化大革命在中国的政治中造成的主要分歧。在省、市一级,干部、群众组织和军队都竞相代表革命委员会。在北京,三结合的每一方都在党的最高领导层中有自己的靠山:周恩来和其他资深文职干部代表干部的利益;江青、陈伯达和康生领导的文革小组代表激进的群众组织的利益;林彪及其在军事委员会中的同伙代表军队的利益。

  但如果说这三个独立的系统内部是团结的话,也是不正确的。正像在激进的和保守的红卫兵组织的群众之间存在着冲突一样,在军队内部,同情和反对林彪的部队之间也有分歧,在愿意跟着文化大革命走和要抵制它的两派干部之间亦有分裂。重要的是,这三个组织系统,抑或它们在北京的大靠山,没有一个能获得或保持住毛泽东的绝对支持。

  通过对中国文化大革命中三个独立系统各自的利益和行为的分析,首先是从残余的党和国家的官僚机构入手,便于人们去理解在1967年剩下的时间里和1968年上半年发生的事件。到1967年1月底,显然中国的每一个党政官员都面临着激进组织的批判、免职,甚至人身攻击。一些干部已经下台,其中包括文化大革命初期的目标,如彭真、陆定一、罗瑞卿;以及1966年底红卫兵运动的激进化和1967年1月第一次夺权浪潮的受害者,如陶铸和曹荻秋。其他人如刘少奇和邓小平,以及周恩来和他的副总理们受到了严肃批评,但实际上没有被免职。其他地方,大批干部还命运未卜。各级干部都在观望,看他们是否能被任命到军队扶持下正在组建的革命委员会中,而他们的下属则保留了职位,其权力虽被削弱了,但没有被彻底剥夺。

  如周恩来所代表的那样,干部们所关心的,首要的是减缓文化大革命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冲击。周在这场运动中自始至终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1)使党和国家的要害部门免遭文化大革命最具破坏性的活动的冲击;(2)阻止群众组织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夺权;(3)限制任何群众组织活动的地域范围;(4)确保正常的生产和行政工作的进行。②

  尽管干部们在限制文化大革命的范围上有着共同的利益,但在中国不同的官僚集团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些干部,尤其是低层干部,把文化大革命视为一次能青云直上的机会,或借机对那些心存芥蒂的同事进行报复。因而,在一些省、市和自治区,出现了低层干部与激进的群众组织串通一气,从他们的上级手中夺权的形式。湖南省委书记华国锋,河南省委代理书记纪登奎,当然还有上海的张春桥,都是很重要的例子——所有这些人都直接因为文化大革命而在他们的省里爬上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这就为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从文化大革命中得到好处的干部,在70年代后半期与文化大革命的主要受害者发生了对抗。

  第二个重要的独立系统是中央文革小组和由它发动、保护并在某种程度上由它指导的激进的群众组织。中央文革小组的主要目的似乎一直是搞臭尽可能多的干部,给群众组织以最大限度的活动范围和自主权,并尽可能多地让群众代表充实进革命委员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早在1966年8月,文革小组就开始拟出一份包括中央委员会、省级党政领导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在内的,他们认为是革命年代里的“投降主义分子”和1949年以后的“修正主义分子”的名单。1967年底和1968年,这份名单的范围进一步被扩大。例如,据说到1968年8月,康生炮制了一份包括一百多位中央委员和37位中央纪律委员会委员在内的长名单,要把这些人开除出党。②

  中央文革小组的这些活动导致了它在文化大革命中与其他两个独立系统发生激烈的冲突。中央文革小组试图把政治斗争的范围扩大到实际上包括各级官僚机构的所有官员。而干部们则显然力争把文化大革命的打击对象限制在少数人身上。中央文革小组希望给予激进的群众组织更大的自主权,以从党委和政府机构中夺取权力,而像周恩来那样的文职官员,则试图把夺权置于上级权力机关的控制之下,并把群众组织的功能严格限于监督,而不是行政管理方面。

  此外,中央文革小组在关于军队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作用问题上,与人民解放军的冲突也开始加剧。1967年1月,当夺权刚开始之际,陈伯达就把文化大革命与40年代中国革命的最后阶段作了比较。而后,他说,八路军夺取政权,实行军管,并且自上而下发布命令,而在文化大革命中,“夺取权力的”是“群众”,而不是军队。③因而,毛给予人民解放军在瓦解党的机构、组织革命委员会中的作用,比中央文革小组愿意提供的要大得多。更糟糕的是,地方驻军并不总是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要求,把群众代表如数安插到革命委员会,或者不是从它所支持的群众组织中安排进革命委员会的代表。因而,革命委员会的建立,不可避免地要导致某些心怀不满的红卫兵组织去攻击地方军队的司令部,并因此使人民解放军和北京的中央文革小组之间关系紧张。

  这导致了文化大革命中的第三个独立系统——人民解放军本身的激烈冲突。如我们已看到的,军队的地位在整个1966年和1967年初稳步地提高了。现在,文化大革命一旦进入夺权阶段,军队在中国政治中发挥的作用就更大了。其职责不仅是为向党组织夺权助一臂之力,就像1月23日它奉命行动的那样,而且也保证维持以后的秩序。对第二个目标所采取的措施是:在重要仓库、银行、电台和工厂派驻军队;对春耕实行军事监督;对民航实行军事管理;以及在那些已经夺权的重要行政管理区域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②

  从总体上看,在文化大革命中,军队似乎只关心一件事:维持秩序和稳定;防止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垮台;进而避免在中国出现易遭外来侵略的境况。此外,最大限度扩大军官们在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中的影响、增加军队代表的人数、保护军队免遭红卫兵的攻击与某些军官自己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但是,除了这些共同利益之外,文化大革命中军队内部的分歧看来与不同阶层干部内的分歧或这个国家的群众组织内的分歧完全一样大。③有些分歧是结构性的,主要是由于人民解放军的分歧渗入到地方和主力部队之中。主力部队——包括海、空军和地面精锐部队——装备精良,并且直属中央指挥。相反,地方部队由装备轻型武器的陆军部队组成,归军区(实际上每个军区都与省相对应)和大军区(由几个相邻的省组成)指挥,负责广泛的地方性事务。

  在文化大革命中,主力部队更忠实地执行来自林彪的中央指示,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直接受命于林彪亲信充斥的总参谋部和军事委员会,而且也因为他们是林彪在60年代初就开始着手的军队现代化的主要受益者。相反,地方部队,其首长往往与地方党的领导人关系密切,它常常以保守的方式,充当省、市党的机构的保护人。例如,于尔根·多姆斯的研究表明:在文化大革命开始时,29个省军区司令员中,只有5人支持这场运动,8个司令员只是在将地方群众组织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后才在名义上表示了支持,反对的有16个。①

  军队中的第二类分裂是围绕着个人小圈子而形成的。在共产党革命的后半期,红军被分成五大“野战军”(原文如此——译者),每一路野战军负责解放中国的一部分地区。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个人关系构成了1949年以后很长时间内官员派系的基础。人们普遍认为,在1959年被任命为国防部长后,林彪力求巩固他对人民解放军的控制,对他曾指挥过的野战军(四野)的军官恩惠有加,而对其他野战军军官则进行压制。③

  作为评估三结合主要参加者的最后一个组成部分,强调在毛与三个独立系统中的每一个系统之间时不时地出现的紧张关系和冲突是非常重要的。毛与党和国家干部的主要分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所怀疑的修正主义正是他们,而他指导文化大革命反对的也就是他们。另一方面,毛似乎注意到,担任革命委员会委员的干部有经受锻炼的必要,他声称希望这些干部能经受住文化大革命的“考验”(“谁要打倒你们?我也是不想打倒你们的,我看红卫兵也不要打倒你们。”1966年10月他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这么说),①毛也保护了一些高级政府官员,特别是周恩来,使其免遭红卫兵的批判。

  但毛与林彪和中央文革小组也有分歧。虽然毛在1959年选择了林当国防部长,并在1966年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挑选他做他的接班人,但这位主席显然对林在历史和意识形态问题上的许多观点表示怀疑。1966年7月初他在给江青的一封信中,批评林夸大军事政变和军事力量在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历史上的重要性,批评他抬高对毛的个人崇拜。毛对他的妻子写道:“我历来不相信,我那几本小书,有那样大的神通”,“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还是第一次”。②

  毛对林的很多批评同时可以被看作是对中央文革小组的批评,因为在1966年中期对毛泽东思想的颂扬和对毛的吹捧问题上,中国的新闻界与人民解放军负有同样重要的责任。1月份毛关于上海公社的一些讲话表明,毛很关注中央文革小组中的无政府主义倾向,以及他们要打倒所有的国家干部的企图。③没有证据表明毛像江青及其在中央文革小组的同党有时准备干的那样,愿意批准由群众组织动用军队。

  如果三个独立系统的任何一方显示出不服从或抗拒的迹象,毛就能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和策略来对付它们。干部最易于控制,因为当时他们的权力基础最为薄弱。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机构,毛可以允许中央文革小组加强对党和政府官员的批评,自信这很快就会在激进群众组织的行动中反映出来。更为特别是的,毛能够确定哪些干部从革命委员会中排除出去,哪些干部要受惩罚,哪些干部要给予保护。

  相反,人民解放军拥有的权力比政府官员大得多,因为军官们控制着有组织的军队,这对当时中国政权的稳定是必不可少的。但军队之所以能受到控制——部分原因是给予激进群众组织批判军队干部的余地在增加,部分原因则是可以通过军队指挥系统惩治犯错误的军官。因而在1967年春,对文化大革命态度冷淡的五个大军区和六个省军区司令员被免职或调离,在此后的年月里又有不下八个省军区司令员遭到同样的命运。就像我们将要看到的,在极端情况下,毛和林可以把军队调到省军区司令员特别顽固的省份。

  毛也有种种方法去控制群众组织。他可以对激进群众组织的活动加以限制,在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走向分裂,以及暴乱眼看就要失控时,他就缩小他们批判文武官员的活动余地。此外,毛和他的代表还可根据某些组织是否执行中央指示而将它们定为“革命的”或“反革命”的组织,还可授权地方驻军去镇压或解散那些被认为是反革命的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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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的演变

  由于每个独立系统内出现分裂,三个组织体系之间产生分裂,每个独立系统和毛泽东之间也出现了分裂。因此,在1967-1968年成立革命委员会是一件极其复杂的任务。仅有黑龙江、上海、贵州和山东这几个地方的革命委员会在1967年的头两个月顺利成立。这些省的关键是另外还存在着一个可取代它们的领导,这通常是文化大革命前的省、市党的机构。党的机构能迅速填补一月发生的权威崩溃所造成的空白。在其他省,现有的军队和文职领导分裂了,群众组织里裂痕既深又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是一个时间相当长的过程,其中包含着持续的冲突和斗争。

  1967年3月到1968年10月这20个月基本上是三个相互竞争的组织体系之间的平衡演变的时期。在此期间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革命委员会里每个组织体系都不时地从其他组织体系挖权力。在此期间毛还有能力维持三个独立体系之间的力量平衡。毛的决定显然是对干部、军队和群众组织行动的反应,尽管他从未完全控制局势。这一时期三方力量此消彼长情况,可通过研究四个关键的转折点而得到很好的了解:1967年2—3月的“二月逆流”,1967年7月底的武汉事件,9月初清洗所谓激进的“五一六”组织,杨成武代总参谋长被解职以及  1968年夏天遣散红卫兵。

  从起源和结果看,这些转折点中每一个都是重要的。每个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三个关键的独立系统内部及它们三者之间的紧张关系造成的。从毛泽东的角度来看,每个事件都反映出这三个组织系统中有一个或几个是不可靠的。二月逆流表明党的高级干部仍在抵制文化大革命和红卫兵运动;武汉事件证明高级军官,尤其是地区一级的,趋于同保守的群众组织站在一起,反对激进的对手;“五一六”事件和1968年中遣散红卫兵反映了群众运动和文革小组的领导人对暴力和天下大乱有特殊的嗜好。

  总之,三个事件也产生了统治这个时期中国政治的三个组织系统之间权力平衡的变化。虽然这三个系统开始时都是三结合的平等参加者(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但到1967年年底,人民解放军的优势显然超过了干部和群众组织。1968年夏红卫兵解散,数百万年轻人下乡插队,这些参加者就从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彻底消失了。

  二月逆流1966年8月的十一届中央全会正式通过的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预见到了一场正在兴起然而却受到压制的群众运动。强调发动群众和开展群众批判(尤其是年轻人),预示着国家党政官员的生活会弄得更加复杂。但在三个方面作出了有重要意义的限制。第一,“十六条”中列出的干部政策把严厉批判和宽大处理相结合。十一中全会认定,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并且暗示一旦他们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并且“接受了群众的批评”,他们就可以留在或重新回到自己的岗位上。第二,运动以党的名义进行,而且将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要不然就由基层党组织来领导。第三,人民解放军中的文化革命行动将与社会其他部门中的运动分离,并且置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而不是文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

  可是,到1967年1月底,大量情况表明,文化大革命越过了所有这些界线,很多高级干部,包括彭真和罗瑞卿,都被激进的群众组织“拘留”,而没有任何拘留证和其他法律手续。其他人头戴高帽子,脖子上挂着罗列了他们的“反革命罪行”的牌子,在中国城市的大街小巷游街示众。至少有一位国务院成员、煤炭部部长张霖之被痛打致死,其他高级干部的肉体受到凌辱。刘少奇和邓小平受到了恶毒的口头攻击。

  对群众组织“夺权”的认可和“上海公社”的创立表明,甚至连党的领导这个原则都正在被抛弃,因为,正如毛自己指出的,在巴黎公社的结构中,缺乏先进政党的领导。更有甚者,由于命令人民解放军在“支左”中干预文官政治,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混乱波及各级武装部队之中。而且,林彪本人似乎急切地唆使他在武装部队的追随者,用红卫兵的方式批判那些资深元帅,如朱德、贺龙和叶剑英,这些人有可能对林彪对武装部队的控制发起挑战。①

  为了对付这些问题,中央当局在二月里发出了一系列指示和声明,旨在控制文化大革命产生的混乱。为了政治稳定,进行了四个方面的努力。第一,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巴黎公社”的模式期望没有党的领导的直接民主,只能产生宗派主义和无秩序,它遭到毛个人的否定。革命委员会的模式和为了“支左”要求人民解放军干预文化大革命的命令替代了“巴黎公社”的模式——这两种办法都是为了恢复国家的秩序和纪律而提供一种组织体系。作为落实三结合的一部分,中央的宣传工具开始了一场宣传毛的政策的运动,毛的政策要求对文化大革命开始前,或是在文化大革命的头几个月“犯有错误”的干部采取比较宽大的政策。

  第二,毛也进行干预,限制红卫兵组织使用武力和暴力。在2月1日给周恩来的信中,毛批评了那种打着批评的旗号,强迫干部“戴高帽子,油漆涂脸和游街”的倾向。把这种行为说成是“一种形式的武装斗争”,毛宣布“我们必须坚持合理斗争,要摆事实,讲道理,并使用劝说方式……卷入打人事件的任何人都应按法律处理”。②

  第三,还力图限制文化大革命对那些维持经济生产和政治秩序至关重要的政府和军事机构的冲击。2月,命令外边的群众组织离开所有党中央各部和那些负责国防、经济计划、外交、公安、财政金融和宣传的中央政府各部、局;军队里的夺权被限制在诸如研究机构、学校、文化机构和医院等这样的外围机构;并且,七个极重要的军区都“延缓”任何形式的文化大革命运动。①

  最后,中央的指示也试图把群众组织可以活动的范围缩小到这样的程度,即如果这些指示都得到执行,红卫兵运动将会走向终结。群众组织接到通知,要停止为“交流革命经验”而进行的全国大串联,而且接到了要他们返回家乡城镇的指示。通知中学生返回学校,重新上课。而且“边上课,边闹革命”。在“一月风暴”中开始自发形成(或受到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鼓励)的“全国红卫兵联盟”变得非常强大,具有难以控制的潜在危险,这个联盟被当成是“反革命组织”并被命令立即解散。工人队伍中的不满人员,尤其是合同工、临时工和被调往边疆地区工作的工人接到通知,要求他们留在自己的岗位上,这些人提出的要求留待文化大革命后期解决。②

  来自政府和军队系统的一批党的高级干部为这些变化所鼓舞,开始对文化大革命的总的思想发起冲击。③这些官员包括叶剑英、聂荣臻和徐向前元帅,以及副总理陈毅、李富春、李先念和谭震林。他们利用周恩来总理在2月中旬召开的一系列有关“抓革命、促生产”的会议之机,表达对文化大革命的不满。这些老干部明确提出了四个原则性的问题,群众运动要不要党的领导;冲击那么多的老干部是否正确;要不要稳定军队;以及在此基础上,文化大革命是应该继续下去,还是像这些官员明确表示的那样应迅速结束。

  2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在北京中南海内的怀仁堂发生了这几次会议中最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在这次会议上,争论的两派严格地沿长桌的两边排列,周的左边是陈伯达、康生、谢富治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总理的右边是三个元帅、五个副总理和国务院官员余秋里、谷牧。主管农业工作的副总理谭震林从桌旁起立,宣布他打算辞职。这一举动只受到陈毅和周恩来的制止。会议到这时很快转为两派之间的激烈争论。

  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很快把这次会议的歪曲的记录(后来得到纠正)呈送给毛泽东。毛对会上所表达的一些意见非常恼火,他认为这是否定他的领导。得知毛生气后,激进派很快就把这次会议说成是“二月逆流”,并以此作为发动一场把所有尚存的高级干部从职位上清除出去的运动的论据。

  因此在某些方面,中南海的这些会议的结果与大跃进期间、1959年夏天的庐山会议相似。就两次运动的时机来说,中国都处在毛泽东发动的激动人心的群众运动之中。在这两次事件中,运动所产生的对立的结果已经变得很明朗,并且都在进行限制它们的努力。但在这两个场合,一些高级官员不但批评运动的过分之处,而且从总体上说,还表示了对运动的某些反对意见。在这两次事件中,毛都把批评看成是对他个人领导地位的挑战。结果是,两次运动不但在其反面影响已经明朗后仍持续了很久,而且一些本意在于纠正那些后果的措施被取消或被搁置。

  因此,由于怀疑2月以前所做的恢复秩序的尝试,“二月逆流”产生了使文化大革命重新激进化的结果。这种发展的一个标志是,虽然使用了像“中国的赫鲁晓夫”、“党内第二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样的定性字句,但是,还是把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的批判从红卫兵的大字报和小字报转移到了党的官方出版物上。

  假如分别担任国家主席和党的总书记的刘、邓都是这样,那么,这一举动就消除了对全国所有干部都应冲击所存有的任何疑虑。与此相关,对党、政、军内的“资产阶级代理人”发起猛烈攻击的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在它通过一周年纪念日出现在大众传播媒介上。

  由于有这些变化壮胆,在整个1967年春天,激烈的群众组织对许多现存的政府官员发起了更为强烈和频繁的批判。一个突出的靶子就是谭震林,他是“二月逆流”最积极的参加者之一,他的坦率直言使他成为激进派首当其冲的打击对象。在怀仁堂的那次斗争白热化的会议上,谭称蒯大富是一个“反革命小丑”。蒯是清华大学的激进分子,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爱将。据说谭给毛和中央委员会递交了许多书面报告,力请结束“文化大革命”,他在其中一份报告中称江青为“当今的女皇武则天”。根据同情激进派的记录,谭还企图恢复“一月风暴”期间被推翻的农业部官员的职务。

  激进派的另一个目标是解除外交部长陈毅的职务。像谭震林一样,陈丝毫不隐瞒自己对“文化大革命”和红卫兵运动的尖刻态度。有一份记录,尽管可能是伪造的,但流传甚广,其中写道,陈毅遭遇到一群红卫兵,他挥舞着自己的那本小红书《毛主席语录》对付这一局面,他说:“现在该轮到我发言了,请允许我给你们引用毛主席语录第271页的一段话,毛主席说过:‘陈毅是个好同志’。”直到红卫兵打开书才发现,中文版的语录没有这一页。①

  但是,也许是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最终目标是周恩来,他被激进派认为是“二月逆流”的“幕后支持者”和谭震林、陈毅等这类官员的保护者。在北京贴出的许多大字报以冲击谭和陈开始,而以批判周恩来结束。

  “二月逆流”就是以这种方式使高级干部日益处于易受攻击的、被动的地位。确实,毛还定期进行了干预,再次肯定了他那95%的中国干部是可以挽救的判断。至少在一个时期,毛和周也想把一些干部从群众批判和肉体打击中解救出来。周本人受毛的保护,而周则竭力保护像廖承志、陈毅、李富春和李先念这样的干部。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许多省、市官员被带到北京,以便能够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

  但是这样的措施没能保护每一个人,也没能阻止老资格的文职官员的政治地位的进一步削弱。1967年夏天某个时候,刘少奇和邓小平被软禁。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开始攫取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的许多权力。激进派继续用“二月逆流”作为高级干部反对文化大革命,反对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反对毛的领导地位的证据。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三个独立系统里,老一辈官员现在处于最软弱的地位。

  武汉事件1967年中期,中国最重要的三个变化是:在激进的和保守的群众组织之间,在解放军内部保守和激进的部队之间,以及在“文革领导小组”和武装部队之间出现了严重的分裂。7月20日的武汉事件(在事情发生的当天之后,中国人称之为“7·20事件”)为理解这些分裂的发展及其含意提供了最好的例证。①

  人民解放军奉命监督全国省和直辖市一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当时,这项任务主要分配给了各大军区及其指挥下的地方驻军。许多军区司令员与当地党的负责人有密切的私人关系,这使得他们倾向于与较为保守的群众组织站在一起来保护党组织。同样,人民解放军维持秩序和纪律的倾向把自己置于与较为激进的群众组织的冲突之中,这些激进的群众组织力图推翻一切官员,他们为了“正在进行的革命”,忽视经济生产。

  所以,在2月间,许多军区司令把中央当局不久前所发布的有关限制“文化革命”的指示做理由,开始压制最难驾驭的激进组织。在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作出了许多决定,他首先是使自己脱离“工人总司令部”,然后命令它解散。人们都知道该司令部是激进组织的联盟,它们一直在从事危害社会秩序及经济稳定的破坏性活动。

  对“二月逆流”的批判给北京和各省的激进派以反对人民解放军“镇压”左派群众组织的机会。4月2日,《人民日报》刊登一篇社论,呼吁“正确地对待革命小将”(也就是红卫兵)。这篇社论是以武汉和成都军区对现状不满的激进派所提供的材料为基础写成的。同一周,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委各自发布指示,大大削弱了解放军镇压激进群众组织的能力。①这些指示剥夺了武装部队宣布任何群众组织是“反革命”组织以及压制那些批判过军队领导人的组织和进行大规模逮捕的权力。从此以后,对群众组织进行分类的权力只有北京来掌握,而那些被军区司令员们贴上反革命标签的群众组织将得到宽恕。据说,这些指示是林彪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这件事情表明,至少在这一点上,毛主义者的联盟之中的这两派之间还有过一次高度的合作。

  由于这些指示大大削弱了人民解放军恢复秩序的能力,它们也就大大增加了保守和激进的群众组织之间的冲突程度。激进派开始从军械库夺取武器,而在华南,他们从开往北越的军火运输船上夺取武器。与此相应,有些地方的人民解放军给比较保守的群众组织提供武器。武斗事件大大增加,不仅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还影响经济生产。在武汉,主要的结果就是激进派发起了一系列的抗议和示威活动,要求扭转这个城市的“逆流”。显然,这些活动得到了江青本人的支持。

  由于4月初的指示规定,只有中央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参加派性斗争的群众组织的政治导向,所以陈再道请求会见周恩来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讨论武汉的形势。根据陈本人的叙述,会议的结论是:武汉军区的行动基本上是正确的,应该通知武汉的激进派停止对它的冲击。对陈来说不幸的是,在北京正式宣布之前,有关该文件的消息就在武汉泄露了出来。这就引起了江青的不满。她指责陈再道是在利用他的成功搞小动作,同时试图怂恿她废除这一协议。

  在此期间,武汉群众组织之间的斗争也加剧了。5月中旬,成立了一个以“百万雄师”著称的保守组织。该组织的计划是保卫军区和大多数老干部。据陈再道说,在武汉,参加“百万雄师”的人当中党员占85%,而且至少获得了大多数地方武装的暗中支持。陈宣称,军区司令部在派性斗争中正式采取中立态度,并且呼吁它们团结起来。不过,对所有卷入派性斗争的人来说,陈及其部属的真正偏向大抵是很明确的。

  于是,第二轮会议于7月中旬在武汉召开,以求重新解决该城市存在的问题。从北京前往参加会议的有周恩来、中央军委的两位代表(李作鹏和杨成武)、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两位成员(王力和谢富治)。毛也亲自参加了几次会议。会上,毛和周都批评陈在2月份解散“工人总司令部”,并且命令恢复这个组织。但毛明确敦促参加派性斗争的群众组织联合起来,而且否认有任何打倒陈再道的企图。

  随后,周返回北京,留下谢和王向武汉各派传达会议结果。不论公正与否,这两人拿出来的毛和周的指示是:否定军区司令部,批评“百万雄师”和支持该市激进的群众组织。为这些变化所激怒的“百万雄师”的代表们猛烈冲击谢、王下榻的宾馆。然后,有一群当地卫戍部队的士兵抓住了王力,把他拘留起来,可能还打了他。谢只是因为他的正式职务是副总理和公安部长而得到宽恕。

  由于周火速赶回武汉,保释王力,并调动大量的海军和空降部队夺取了武汉的控制权,终于把暴乱压制下去。王、谢和陈再道都离开武汉,飞往北京。前两人获得了英雄般的欢迎,后者则遭到批判和审问。

  像“二月逆流”一样,“武汉事件”的直接后果显然受到控制。激进派把陈的问题描述成一场兵变。因此,人们以为他将因为其不忠行为而受到严惩。但是,像谭震林一样,陈再道受到的处分比想象的要轻得多。他被解除了军区司令员的职务,但在其他方面,对他处理相当宽大,而且在林彪倒台后不到两年便恢复了职务。陈本人把此归因于毛和周的善意。但人们也感到惊诧,在文革领导小组的手中,林彪对一个完全遭到排斥、甚至不驯顺的军区司令员竟然会友好相待。

  “五一六”兵团的清洗尽管“武汉事件”对主要参加者的影响不是太大,但从更广泛的方面来看,其影响是毁灭性的。激进派,包括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成员要求抓住这一机会,进一步攻击北京和各省的保守派和“修正主义分子”。7月22日,仅在“武汉事件”两天以后,江青提出了“文攻武卫”的口号。①她那个级别的领导支持席卷全国的武斗,这还是第一次。她的声明只是使恢复秩序的一切努力复杂化。

  这种高涨的激进主义目标包括在中国的外交官、外交部和周恩来。许多国家的外交官受到骚扰,英国公使馆(原文如此。应为英国驻华代办处——译者)被付之一炬。一个以前曾驻印度尼西亚名叫姚登山的年轻外交官,在外交部策动一场夺权斗争,他不仅直接把矛头指向陈毅,而且还意欲指向周恩来,因为周试图保护陈。③这一时期激进派书写的墙报号召打倒“旧政府”。激进的红卫兵想把周揪出来“批斗”,公然在办公室把他堵了两天半时间。

  不过,这时最重要的目标不是周恩来,而是人民解放军自己。8月初,《红旗》杂志的一篇社论号召激进派打倒“军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②如果再不制止,这样一种提法将威胁到中国军队维持任何一种秩序的能力。

  毛、周和林都反对文革小组的这种煽动,他们有共同的理由:对林来说,因为它威胁到军队的团结及其合法地位;对周而言,因为它危及他对外交事务和国务院的控制,并使他自身的政治地位受到冲击;对毛来说,因为它使中国更加运离他似乎在追求的、令人难以捉摸的团结目标。

  所以,在8月底,文革小组重新改组。最激进的四名成员——王力、穆欣、林杰和关锋——被解职,第五个即戚本禹4个月后倒台。陈伯达当主编的党的理论刊物《红旗》向来是文革小组的喉舌,现在被迫停止发行。以1966年“五一六通知”命名的“五一六兵团”把“二月逆流”作借口,先是批判余秋里,然后又批判李先念、李富春和陈毅,因而受到控告,所有这一切的最终目的是推翻周恩来本人。8月,责令激进派对攻击周恩来的大字报负责。③

  9月5日,中国的全部四个中央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国务院和“文革小组”——联合发出指示,企图结束全国的武斗,恢复人民解放军被砸烂的权威。禁止红卫兵组织从军队手中抢夺武器,军队不经中央指示,不得向群众组织转交武器。现在,允许人民解放军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武力,以对付抗拒军队恢复秩序计划的群众组织。①

  同一天,江青在北京的一次红卫兵集会上发表谈话,她设法让自己及“文革小组”的幸存者疏远与那四个被解职的人的关系。她不点名地提到他们,把“五一六”组织说成是一小撮企图夺取群众运动控制权的“极左分子”。她把“揪军内一小撮”的号召斥为这些想把中国引向混乱的极左分子设下的“陷井”。她继续为自己提出的“文攻武卫”进行辩解,同时她认为,中国目前的形势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使用武力的正当理由。尽管她竭力否认自己对“五一六”兵团负有任何个人责任,但事实上,江青等于被迫发表了一份表示自我批评的声明。②

  8月的混乱和“五一六”事件对“文化大革命”的进程有重要的影响。第一,就像我们在下面将要看到的,它把“文化大革命”的重心从旧的政治秩序的破坏转为新的政治秩序的创立。9月,毛泽东根据他整个夏天巡视全国的情况,透露了他为未来的“文化大革命”所作的“伟大战略计划”。这个计划实质上是要求结束混乱,在22个尚未组织的省级单位尽快成立革命委员会。

  到1967年底,在组织“革命委员会”取得进展的同时,夏天的事件也重新调整了激进的群众组织和军区司令员之间的平衡,形势对后者有利。1968年春天,正如我们很快就看到的,激进主义最后一次回潮,但它从未达到1967年8月的高水准。在群众运动和人民解放军之间,即在继续混乱和政治稳定的唯一希望之间被迫进行选择的时候,毛选择了后者。结果是,在新的地方革命委员会中,军队现在能够相对稳定地向着使自己的统治地位制度化的方向迈进。

  “五一六”事件也改变了北京的中央领导层中的联盟形式。在中央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的所有主要成员中,与“五一六”清洗的牺牲品关系最为密切的,从而也是受到最严重削弱的人是陈伯达。“五一六”事件的全部五个牺牲品显然都是陈直接控制的《红旗》杂志的副主编。在60年代初期北京激进的知识分子和新闻机构中,他们都与陈有密切的联系;《红旗》停刊只能被解释为对陈的编辑方针的否定。在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正在削弱以后,陈伯达便转而寻找新的政治靠山。看来他已选择了林彪。这是一场双方互有所求的政治联姻。陈伯达能给林彪提供意识形态和理论上的点缀,而这显然是林自己在公开讲话中所缺少的。作为回报,林彪可以给陈伯达提供独立系统——人民解放军——的支持,军队似乎不可避免地从文化大革命中脱颖而出,处于最有力的地位。1967年底,陈伯达开始与林彪更紧密地工作在一起,献上他以前提供给毛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那种捉刀代笔的服务,这似乎是合情合理的。

  清洗杨成武和压制红卫兵纵使发生了“五一六事件”,但在1968年春天和初夏,激进的群众运动还有一次回光返照。解放军领导层内仍有神秘的混乱,这使激进派昙花一现的复兴成为可能;1968年3月,代总参谋长杨成武和空军政委、北京卫戍区司令员一道被解职。①

  清洗杨成武看来是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分裂的一个典型事例:各省激进派和保守派之间的分裂,周恩来和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之间的冲突,以及人民解放军内各不同野战军派系的代表间的紧张关系。所有这些冲突似乎都在杨成武的突然失宠中起到了自己的作用。

  1967年底以前,杨一直负责解决许多省里的冲突,就像他7月份那样,陪毛去武汉完成类似的任务。不论在山西还是河北,杨都支持保守派反对他们较为激进的对手。在山西,杨拒绝支持激进的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反对该省较为保守的军官们的挑战。在河北,杨支持保守的军事组织和群众组织的联盟反对一个一直得到谢富治撑腰的与激进派类似的联盟。

  更有甚者,杨成武和北京卫戍区司令傅崇碧站在周恩来一边,与中央文革小组和激进的群众组织交锋。显然,杨和傅对与周关系密切的一大批军队干部提供了军事保护。解除戚本禹的职务后,杨鼓动傅崇碧派小队士兵以逮捕戚的同党为名,冲击中央文革小组办公室,并遍翻档案,搜查他们的罪证。不管杨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对包括江青和谢富治在内的中央文革小组的剩余成员来说,认为杨正在为控告他们寻找材料不是没有道理的。

  最后,杨成武也卷入了军队内部两败俱伤的斗争。尽管杨与林彪有某些历史联系,但是,在革命的最后几年他是在军委直属的野战军而不是在第四野战军工作。杨与包括空军司令吴法宪在内的杨最亲密的助手们的关系是相当紧张的,而林显然怀疑杨的忠诚。同时,林也把清洗杨成武当成是打击他自己的对手聂荣臻和徐向前的一种手段,聂和徐曾是杨成武所在野战军的上司。

  因而,杨成武因支持了第二次“二月逆流”而受到陷害,像第一次一样,第二次“二月逆流”的本意是保护保守力量,尤其是保护高级干部免受激进派的冲击。他被解职的直接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它能使林彪加强对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的控制,办公厅负责对武装部队的日常控制。现在林彪能够把他的五个亲信塞进这个要害部门,这五个人是:吴法宪;黄永胜,原任广州军区司令员,现在代替杨成武成为总参谋长;海军政委李作鹏;总后勤部部长邱会作;林的妻子叶群。①

  激进的群众组织提出抗议,他们宣称新的革命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这种运动开始回潮,并合法化。这就是杨成武事件的第二个结果。在山西、河北、山东和广东,暴乱尤为广泛。在北京,清华大学对立的双方以校内建筑物为工事保护自己,他们在大楼前面设置水泥路障和铁丝网,而且用弩机各自向仇敌发射砖块。

  在广西这样的省份里,革命委员会尚未成立,武斗更容易发生。对立的组织都从开往越南运送军需物资的列车上偷取武器。他们用机关枪、火箭筒甚至用防空武器互相战斗。人们在香港附近的水域发现了沿珠江漂流而下通常被捆绑起来的尸体。它们是武斗的牺牲品。

  正是清华大学的武斗引起了对群众运动的最后镇压和解散红卫兵。7月底,毛命令部分保卫党中央领导人的精锐保安部队——8341部队,与北京一个针织厂和印刷厂的工人一起进驻清华。几天后,7月28日夜,毛接见了清华和北大的学生领袖。听到蒯大富抱怨:有一只“黑手”把工人派到学校来镇压红卫兵,毛宣布:“黑手仍没抓住,黑手不是别人正是我。”毛对红卫兵搞武斗,而不是进行合理的文化大革命表示不满:

  你们现在是一不斗,二不批,三不改。斗是斗,你们少数大专学校是在搞武斗。现在的工人、农民、战士、居民都不高兴,大多数的学生都不高兴,就连拥护你那一派的也有人不高兴,你能用这种方式把全国团结起来吗?②

  除非红卫兵能把事情办好,否则,毛警告,“我们将诉诸军管(对学校),并且要林彪实施指挥。”

  此后不久,正如毛所威胁的,军官监督下的“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开始进驻中国的主要大学。8月5日,毛把巴基斯坦访问团赠送给他的一些芒果转送给清华的宣传队,代表个人对他们的行动表示支持。毛指出: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应该掌握在“工人阶级”手中,而不是在学生手里。以此作为压制红卫兵的理由。8月中旬,毛发布指示,宣布“要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文化大革命中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几周后,他命令,与“解放军战士”配合的“工人群众”应领导“无产阶级教育革命”。①

  姚文元曾写过论海瑞的文章,发起了文化大革命。8月底,他又写了一篇文章,该文实质上突然中止了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运动。姚的题为《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文章,严厉批评过激的群众运动。文章的作者以此为基础登上权力宝座。文章说,红卫兵运动的无政府主义和宗派主义是由于参与者的“小资产阶级”观点。姚表示:“现实的状况告诉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单靠学生、知识分子不能完成教育战线的斗、批、改,及其他一系列任务,必须有工人、解放军参加,必须有工人阶级的坚强领导。”②由于实行这样的领导,遗留的群众组织被解散,红卫兵的报纸和期刊都停止发行。

  到年底,在遣散红卫兵组织的同时,开始了数百万年轻人的上山下乡运动。12月,毛又发出了一个指示,认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到1970年底,约有540万青年人被转送到农村。大部分人在当地农村落户,但也经常安置到偏远和边疆地区。人们对于他们还能返回老家几乎不抱任何希望。③


  ①有关毛泽东的思想倾向的论述,见S.施拉姆:“从‘人民群众的大联合’到‘大联盟’”,载 《中国季刊》第49期(1972年1—3月),第88—105页。

  ②有关上海事件的论述,见沃尔德:《张春桥》,第7章。

  ① 1967年1月22日《人民日报》,见《北京周报》1967年1月27日,第7—9页。

  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小组关于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1967年1月 23日,载“文件汇编”,第49—50页。

  ①菲利普·布里奇海姆:“毛的文化大革命:夺权斗争”,载《中国季刊》第34期(1968年4— 6月),第7页。

  ②《红旗》1967年2月1日,第3期,出自《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40期,第86页;译自《红旗》(1967年3月1日)第12—21页。

  ①弗拉基米尔·伊·列宁:“国家与革命”。见亨利·M.克里斯曼编:《列宁的主要著作》,第 290页。

  ②《红旗》1966年2月15日,第4期,见《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35期第137页,译自《红旗》(1966年4月21日)第5—22页;《决定》摘要见第9页。关于这一时期巴黎公社模式 的使用,见约翰·布赖恩·斯塔尔:“回顾革命:中国人眼中的巴黎公社”,载《中国季刊》第49期(1972年1—3月),第106-125页。

  ①沃尔德:《张春桥》,第61页。

  ②关于毛的评论,见《毛泽东思想杂录》,第2卷,第451—455页;《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 49期,第826页,《有关共产党中国的译文集》(1970年2月12日),第44—45页。

  ③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对夺取政权的宣传和报道问题的通知”,1967年2月19日, “文件汇编”第89页;陈:《毛泽东的文章与目录》,第136—137页。

  ①哈丁:《组织中国》,第253页。

  ①对周恩来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作用的论述,见托马斯·W.鲁宾逊:“周恩来与文化大革命”, 载托马斯·W.鲁宾逊编:《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第165—312页。

  ②孙敦璠:《历史讲义》,下卷,第260—261页。

  ①孙敦璠:《历史讲义》,下卷,第271页。

  ②《大审判》一书中这类事例到处可见。

  ③《火车头》,1967年2月7日,载《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3898助(1967年3月14日),第 4—7页。

  ①军队介入不断升级可追溯到中央的指示,见“文件汇编”。

  ②埃德加·斯诺:《漫长的革命》,第123页。

  ③见于尔根·多姆斯:“文化大革命和军队”,载《亚洲概览》第8卷第5期(1968年5月), 第349—363页;于尔根·多姆斯:“军队在革命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作用(1967—1968)”, 载《中国季刊》第44期(1970年10—12月),第112—145页;哈维·W.内尔森:“文化 大革命中的军事力量”,载《中国季刊》第51期(1972年7—9月),第444—474页;内尔 森:“文化大革命中的军队官僚”,载《亚洲概览》第14卷第4期(1974年4月),第372— 395页。

  ①多姆斯:“军队在革命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的作用”。

  ②对中国军事政治中野战军作用的分析,常见的参考书有:威廉·W.惠策恩、黄震遐:《中 国的高级指挥:共产党军事政治史(1927—1971)》。也见钱玉生(音):《衰退的中国革命:军队中的不同意见与军队的分化(1967—1968)》;威廉·L.帕里什:“中国军队政治中的派 系”,载《中国季刊》第56期(1973年10—12月),第667—669页。

  ③《一场大审判》,第82—89页。

  ①陈:《毛泽东的文章与目录》,第45页。

  ②《中国的法律和政府》,第6卷第2期(1973年夏季号),第96-99页。

  ③《毛泽东思想杂录》,第2卷,第451—455页;《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49卷,第826页,《有关共产党中国的译文集》(1970年2月12日),第44—45页。

  ①《文件集》,第19—20、21页;《大审判》,第160、164页。

  ①《联合出版物研究署》,第49卷第826期;《有关共产党中国的译文集》(1970年2月12 日),第22页。

  ②《文件集》,第54—55页。也见迪特默:《刘少奇》,第152—153页。

  ③《文件集》,第56、61、66、71—72、78—79和89页。

  ①同上,第84页。

  ②《文件集》,第72、82、83、85和87—88页。

  ③ “二月逆流”的叙述来源于1979年2月26日《人民日报》,见外国广播信息处:《中国动 态》,1979年2月28日,E7-20;1984年10月21和22日《新华日报》中聂荣臻回忆,见外国广播信息处:《中国动态》,1984年1月6日,K21-24。也见李:《文化革命的政治》第 6章;多比尔:《文化大革命史》第5章。

  ①多比尔:《文化大革命史》,第220页。

  ①对“武汉事件”的叙述根据陈再道的“武汉‘七·二○事件’始末”,见《革命史资料》第2期,(1981年9月),第7—45页。和托马斯·W.鲁宾逊:“武汉事件: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地方冲突和省级官员的造反”,载《中国季刊》第47期(1971年7—9月),第413—438页。

  ①《文件集》,第111—112,115—116页。

  ①《中国大陆报刊概览(增刊)》,第198期(1967年8月),第8页。

  ②有关这一时期外交部的斗争,参见梅尔文·格托夫:“中国文化大革命中的外交部和外交事务”,载鲁宾逊:《文化大革命》第313—366页。

  ③关于这一时期重新复活的激进主义浪潮,见李:《文化大革命的政治》第8章,以及多比尔:《文化大革命史》第8章。

  ①《红旗》第12期(1967年8月),第43—47页。

  ②多比尔:《文化大革命史》,第207页。

  ③有关“五一六”兵团垮台的情况,请看《当代背景材料》第844期(1968年1月10日);巴里·伯顿:“文化大革命的极左阴谋:‘五一六兵团’”,载《亚洲概览》第11卷第11期(1971年11月),第1029—1053页。

  ①《中国大陆报刊概览》第4026期(1967年9月22日),第1—2页。

  ②同上,第4069期(1967年11月29日),第1—9页。

  ①解除杨成武职务的材料是由事件的参加者包括那些与林彪亲近的人提供的。见考:《林彪》,第488—500页,在《新华日报》(1984年10月9—10日)和外国广播信息处:《中国动态》1984年11月5日聂荣臻的文章,(第18—21页),以及在《北京晚报》1985年4月12日及1985年5月1日的傅崇碧的文章,(第9—10页)。也见哈维·W.内尔森:《中国的军事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研究》,第97—101页。

  ①孙敦璠:《历史讲义》,下卷,第270—271页。

  ②《毛泽东思想杂录》第2卷,第470页。

  ①陈:《毛泽东的文章与目录》,第105页。

  ②《北京周报》第11卷第35期(1968年8月30日),第3—6页。

  ③托马斯·P.伯恩斯坦:《上山下乡:中国青年从城市走向农村》,第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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