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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优秀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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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杯里跳舞的女人

作者:旻旻

  她们爱把每一天都当成是世界末日,尽情地活着。

  A你跑哪儿去了啊你,老半天不听电话,我们在家里等着你哎……好不容易从被窝里把手机捞出来,贝儿的话就直冲着耳膜撞过来,很明显地,贝儿有点不高兴了,虽然没测量器,也能听到贝儿的声音起码比平时高出十个分贝,我不得不把手机稍微偏离耳朵。不就多响了一会吗?我还没骂她害得我一个不留神,辛辛苦苦神经高度集中地玩了老半天的游戏,最后关头居然晚节不保,还是一命呜呼!贝儿口中说的家,其实是我们常爱泡的地方,一家叫“面具”的酒吧。

  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的人是我。我,贝儿和EVA三个人共同的窝。每逢周末那两个宝贝总是人影不见。贝儿打电话进来的时候,我正专心致志地玩着泥——“MUD”,一种网上多人在线游戏。近来我正疯了似的沉浸在MUD堆里,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泡网上玩泥。而我已经在一个月里玩厌了快二十个游戏,平均每一天半就扔掉一个。

  我总能玩到最新最流行的游戏,因为风云,那个网络软件的编辑,总会给我提供最新最好玩的游戏,例如我正玩得入迷的《反恐精英/CS》。

  游戏game over了,索性去“面具”吧。换衣服的时候,我注意到镜子里自己的眼睛,那两个很明显的黑眼圈提醒了我,我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睡觉了。

  走进“面具”,一眼就瞥见入门对角线处我们的专座上,穿着黑色套装,留着埃及妖后发型的是EVA,而一头红色乱草的就是贝儿。这对宝贝正叽叽喳喳地大概又在说着什么好玩的破事儿,EVA手里举着酒杯,眼睛里满是诡异的笑。

  我走了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就不客气地抢过EVA面前的叉,卷了一大卷意大利粉往嘴里送。

  这个时候服务员走了过来,我有点含混不清地叫了一个铁板烧黑椒牛排,一个意大利粉,一个色拉,还有一个粟米忌廉汤。

  快点,我饿昏了。完了我还加了这句。

  哇,你刚从埃塞俄比亚回来啊?贝儿看着我的吃相,表情有点夸张。

  嘿,现在最多灾民的地方大概是阿富汗了。我边狼吞虎咽边说。

  可怜的孩子。EVA很淑女地喝着她的干红,一边看着我,眼睛里的表情就像看着一个ET外星人。

  据我所知,我的胃在二十四小时内只喝了三瓶可乐,四瓶紫星,然后是半个柚子和一支明治红豆冰。我边夸张地嚼着黑椒牛排边说。

  你身子骨还算硬朗,居然能挨到这里来没在半路倒下被送进医院。贝儿眼睛边往吧台那边瞟边说。

  看中新零食啦,这回又该哪个帅哥倒霉啦,哈哈……EVA盯着贝儿说,手里举着一根烟,从认识EVA开始,她就一直都抽着这种有着一个很奇怪的名字—520的香烟,这是一种台湾烟,其实烟的味道并不好,只是因为在过滤嘴那头刻了颗红色的心,于是EVA抽着的时候,就有了一种味道,忧郁的女人味。

  EVA是个有故事的人,只要看她抽烟的神情便可以知道。但是EVA从不提自己的过去,就像她是个没有过去的人似的。

  哎,你们谁陪我玩游戏。贝儿冲我和EVA挤眉弄眼。

  我饿。我边喝着我的粟米忌廉汤,边挤着眼睛瞟向EVA.我在庆幸着自己今天居然有一个这么好的借口。

  看到左边角落里那个老外没有,棕色头发那个,还有右边那个穿黑色T-shirt那个,随你挑,你要哪个?贝儿眼里闪着狡黠诡异的笑。

  我的主食和零食都摆在桌面上了。目前我只能关注我的胃,至于你们,因为已经吃饱了的缘故,哼,饱暖……我边嚼着黑椒牛排,边坏坏地看着她们。

  哎。没劲,就陪我玩一次吧,我快闷死了。

  这一秒钟和接下来那一秒钟,我依然只对能下肚子的东西感兴趣。我喝了一口干红。然后继续我的铁板烧。

  我陪你玩。EVA说着,喝了一口干红。

  哈哈,我就知道你够姐们。你说,你要哪个,左边还是右边?右边。EVA又喝了一口干红,她的酒杯已经空了。

  贝儿跳了起来,径直向左边那个有着一头棕色头发的老外走去了。

  而EVA也放下了手里空空的酒杯,站了起来。

  对于她们的伎俩,我已经熟悉不过了。看着她们那袅娜的身姿各自走向自己的目标,我笑了,继续忙碌着填充我那饿坏了的胃。

  我常常纳闷于她们对这个游戏的热情程度,她们居然可以不腻!而我对游戏的新鲜感,至今为止,只有一个游戏可以让我玩了超过一个星期还保持着热情,那就是反恐精英。而贝儿和EVA,从认识她们开始她们就热衷于这个游戏,至今热情居然丝毫未减。

  在我还没把碗里的粟米忌廉汤喝完之前,那边EVA已经挽着老外的手臂,俨然一对情侣似的走向酒吧的门口。临了,还狡黠地瞟了我一眼。

  我暗暗好笑,看看那边,贝儿似乎也成功了,棕色头发的老外正掏出钱包准备结帐。

  我低头装做什么也没看见继续我的晚餐。并且猜测着这一次会是谁最先回到刚才的座位上来。大概又是EVA.每次贝儿几乎都要输给EVA,至少几分钟。

  大概是十分钟后,出乎我意料的,居然是贝儿回来了。

  哈哈,我终于赢了。贝儿坐下来,拿起了还没喝完的那杯干红。

  贝儿和EVA总是沉迷在这种无聊的游戏中,并且乐在其中。尤其是贝儿,她并不是常常真的要和人玩一夜情,但是却像上了瘾似的,不停地重复着这种游戏,把别人骗倒了,然后再用另一个借口逃出来。

  B在一个心情很好的晚上,我遇到了贝儿和EVA.这两个自认不是良家女子,爱在酒杯里跳舞的女子。

  那个晚上我收到了安从甘肃寄来的一大堆菲林底片,那是他在那里辛苦了三个礼拜的心血,还有一大束也是邮局送来的雪白的百合花,十一枝。

  我走出租来的公寓,把他寄来的菲林底片拿了去他哥们的一家照相馆冲洗。然后,我在大街上走着,漫无目的。我心情很好,因为在我想着安的时候就有了安的消息,因为他在遥远的甘肃给我送来我最爱的百合花……这时候从一家发型屋里传出轻快动人的音乐,是舒伯特的小夜曲,音乐声使我忍不住走进去,让她们给我长长的头发做了美容。走出发型屋的时候,在路边的橱窗上我看到自己身上雪白的裙子在风中摆动,长长的头发很随意地在身上飘着,而这个浑浊的城市上空,难得一见的星星居然也一颗两颗地浮出来了,一切都是快乐的理由,所以我没有理由不快乐……经过“面具”时,看到上面贴着周年讠志庆的字眼,于是我走了进去。

  “面具”是我去过的所有酒吧中最安静的,它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拉丁美洲人,叫RON,他娶了个中国太太,所以就呆在了中国。而来这里老外也很多,这里的灯光和布置都充满了拉丁美洲的味道。

  走进去的那一刻,酒吧正被JAZZ笼罩着,那是著名的爵士风格歌曲《断翅的蝴蝶》,我知道它曾经流行一时,而现实生活中爵士乐却像一只振翅的蝴蝶正向我们扑面而来。

  我要了一瓶“Purple goanna”,一种译名叫“紫星”的5度苏打酒,我喜欢那种淡淡的紫藤的味道。在我专心致志玩着手中那个入门时免费赠送的面具时,一个头发染成酒红色的女孩子向我缓缓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杯酒,眼里的笑有点暧昧有点让人想入非非。把头发染成酒红色并且好看的女孩子并不多,但是她绝对是例外的那一个。她就是贝儿。

  那个时候是秋天,贝儿穿着短短的酒红色皮裙,一双酒红色的高筒皮靴,修长的腿在裙子底下晃荡着。贝儿手里拿着一杯血玛丽,带着让人不得不胡思乱想的笑容,向我走过来。在我对面像个多年老朋友那样坐了下来的贝儿眯着笑眼看了看我,然后瞟向吧台上,那里有一个手里拿着威士忌,浑身玄色套装,留着埃及妖后发式的漂亮女人,眼睛正注视着我们,看我的时候很温和,而转向贝儿的时候就显得很诡异。

  要知道,在酒吧里,能让女人主动走过去搭讪的对象,除了老外,大概也只有帅哥了,而这两者都跟我不沾边,我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女孩,想着她要不是无聊透顶了就是同性恋,这两者都丝毫没有使我不安,反而让我充满了难得的好奇。要知道,水瓶座的我,正如星座书上所说,好奇心第一,于是我怀着好心情猜测着她的目的……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我那专注于面具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吸引了贝儿和EVA的眼球;而那个晚上她们也太无聊了,酒吧里的老外又长得惨不忍睹,所以她们只好把注意力转移到我这里来。

  那是个奇怪的晚上,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大概是我的心情特别的好,又或许是有那一首JAZZ《断翅的蝴蝶》,我们三个,贝儿,广告公司的市场策划;EVA,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有我,龙珑,一个自己管自己的人,居然把两瓶干红喝了个底朝天,并且作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是确定了我们三个的同居关系。

  你有必要知道一件事儿。在我表示了我有兴趣和她们合租同居之后,贝儿作出一副一本正经状说,我们俩可不是别人眼中的良家女子,哈哈……什么是良家女子?我笑了,把杯中的红酒喝干。

  c她们的游戏也常有“犯规”的时候,就如那个晚上,我们在“面具”里等到打烊还不见EVA回来。

  第二天早上在洗手间门口撞上EVA,EVA什么也没说,只冲我嘿嘿地笑着,感觉很是暧昧。

  我热爱村上春树,而贝儿热爱日剧和韩潮,但是EVA热爱除了日本鬼子以外的老外。

  EVA,你的主食来了……“面具”里来了陌生的老外面孔,贝儿就这样取笑EVA.那也是你的零食,哈哈……EVA总是这样回答。当然她还会拿眼睛斜斜地瞟过去。EVA有一双狐媚的眼睛,在看似有意无意瞟向你的时候,便流露出让人心动的妖娆。

  五十步笑百步。我看着她们,喝着我热爱的Purple goanna,笑得意味深长。

  So what?她们异口同声,眼睛咄咄逼人。

  我一直都是一个旁观者,我喜欢用一种超然的眼光看着她们和她们身边来来往往的男人。她们是女人,而他们,那些老外或者不是老外的,是男人。男人和女人擦身而过,要不就有故事发生,要不就没有,世事就这么简单。

  我和两个热爱one-night-stand的漂亮女人住在同一个窝里,但是我却不相信one-night-stand.贝儿喜欢这种无爱的玩意。“因为没有爱,所以不需要自责。”贝儿说。

  贝儿还爱摇滚爱说脏话爱把喜欢帅哥什么什么的挂嘴上。贝儿最爱说的一句话却是“每一个日子都是愚人节”。说的时候咧着嘴,很顽皮,很野性。

  而EVA从来不说,她只是笑笑。EVA的脸上有着典型的南方女人的妩媚和优美,神态里总有一种百转千回的湿湿的水气和风情。沉默的时候EVA总在专心致志地喝酒,要不就是专心致志地抽她的520,那种滤嘴边有一颗心的,不好抽的烟。520,常常让我想起三个字:“我爱你”。

  这两个自认不是良家女子的人从不提爱情,不提她们生命中的某个男人,好像她们完全没有过去或者是刻意把过去一笔勾销。她们也从不提明天,她们爱把每一天都当成是世界末日,尽情地活着。

  只有我是有过去的,我的过去和将来,都系在一个叫做安的男人身上。

  D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帅哥很是风度翩翩地向我们走来,要请我们喝酒。

  不必了,谢谢。我说。喝着我的“紫星”。

  但是帅哥似乎不是很识时务,还在那死皮赖脸地说着一些废话。

  我们自己没钱吗?要你请?拷……贝儿终于发火了。

  帅哥终于讪讪地走了。

  拷,真不要脸。贝儿一边嚼着开心果,一边愤愤地说。

  我敢打赌他不是诚心要请我们的。EVA说,眼睛盯着帅哥那一张桌子。

  他和他同桌的那个男人把我们拿来打赌了。我说。

  哈哈……早知道就让他请吧里的所有人喝一杯……看他下次还敢不!贝儿居然有点可惜起来了。

  哎,今天居然没有老外帅哥。喝着马天尼的贝儿忽然说。

  你们该不是受了某宝贝的影响,只热爱老外吧?呸呸呸,什么宝贝,我的理由可伟大了,我是基于民族主义。贝儿向我抛来了个媚眼。

  省省吧,我可是个女的啊,别跟我来这一套。我喝着“紫星”,笑了,还民族主义呢。

  你没听说中国的美女都被老外们拐走了吗?就许他们老外泡我们的美女,我们不可以也玩一玩他们外国的帅哥吗?我瞪大眼睛看着那个一脸得意洋洋的丫头,再看看正浅笑着看着我的EVA.你们真是女中豪杰,雄心壮志。可小心别栽在哪个帅哥那去了。我说着,向她举起“紫星”以示敬意。

  呸呸,任弱水三千万,我只取自己这一瓢。栽在帅哥手里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爱一次脱一次皮,那是人的玩意,我已经修炼到了不需要爱情但是可以活得很快乐的层次了。哈哈……贝儿哈哈大笑。

  EVA却什么也不说,只喝着和贝儿一样的马天尼。

  E我们一夜情吧。沙子在电话里说,磁性的声音透着性感。

  沙子,你喝醉了吧。我歪着脑袋用肩膀顶着电话贴着耳朵,眼睛盯着电脑,继续我的网络游戏反恐精英CS.昨天就喝醉了,今天没喝酒。

  那就别说醉话。

  我真的想你。

  你还在上海吗?不,我在去找你的路上。

  什么?你又瞎掰啊?我是谁?什么时候骗过你?我想见你……你来该不是为了见我吧?不是想见你我干吗要跑几千公里,好玩吗?别告诉我你爱上了我?天晓得,大概吧。我只知道在这一刻,我真的想你。

  沙子,咱们是可以喝酒的朋友……我要挂电话了。我有点生气了,一个不留神,居然中了一枪,我的CS,又game over了。

  别……爱人……我把电话顺手塞给了刚好走过来递给我一瓶“紫星”的贝儿。

  沙子是个流浪歌手,和他们的乐队STUGGLE到处漂流,在一些大学、酒吧唱歌。

  他们在一个地方逗留的时间不会长过半年,生活过得像草原的游牧民族。沙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有唱片公司给他们出唱片。沙子同时也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老说总有一天他们会像唐朝,黑豹那样红透半边天。

  遇上沙子的那个晚上,是在一个叫“MAD”的酒吧里,那是沙子和他的乐队留在这个城市的最后一个晚上,第二天,他们就要去上海了。那天我们去“MAD”是为安饯行,和他的那一大伙哥们。安的作品受到了澳洲一家杂志社的赏识,他们聘请他为他们杂志做摄影。这对热爱摄影的安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所以安辞掉了网站的工作,背起他的宝贝摄影器材,走了。

  沙子是乐队的吉他手和主唱。沙子的信条是玩到尽,爱到尽。沙子很酷很个性很才气,他在一个个光怪陆离的城市间游走,然后把心情写到他痛苦的歌曲里。沙子只唱自己作曲自己填词的歌,别人点的歌,他要是不喜欢,多少钱也不唱。沙子表演的时候很投入,在台上边走边叫边跳,蓬乱的头发晃来晃去……他的热情他的怒号他嘶哑的声音他脸上那永远冷冰冰酷酷的表情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愤怒痛苦和无处告别。

  大概都是漂一族,那个晚上安和沙子居然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搂着肩膀喝个底朝天,直喝到天亮。第二天早上便头也不回地各自上路,也没说一句再见。

  唯一留下的人,却是我了。

  F还是“MAD”,沙子正在激情澎湃地唱着跳着。灯光闪耀,一脸汗淋淋。

  贝儿总是野性而张扬的,贝儿把属于我们桌子上的那朵天堂鸟含在嘴里,手里拿着一杯干红在每一双眼睛的注视下就那样一步一步地踏上了沙子正唱得声嘶力竭的舞台。

  台下一阵尖利而热烈的呼叫……我看到了沙子那双有意无意地瞥向我的眼睛,他一定看到我和所有人脸上的表情上是一样的,笑。

  沙子闭上眼睛,仰起脖子,酒杯空了。沙子再睁开眼睛,看着台下,长发一甩,贝儿嘴里的天堂鸟便在他的嘴巴里了……下面又是一阵疯狂的尖叫……贝儿装着满身艳羡妒忌的眼睛回到我们身边,笑盈盈地坐下,随手拣起一颗青豆往嘴里扔。

  我们的小资看上了个愤青。EVA边喝着干红边笑着说。

  我拷,这帅哥真让我心动……嘻嘻,你不会介意吧?美女。贝儿搂着我,笑嘻嘻地说。

  介意,我干吗要介意?我就知道你心里就只有那个艺术家,哈哈,那我可不客气了啊。

  可怜的孩子,爱情和欲望是分离的。一个对男人专一的女人,一生都要和爱情纠缠不清……祝你好运……能告诉我他有多好吗?EVA瞟着我,举着酒杯。

  最好。我笑了。喝着我的紫星。眼睛注视着舞台上的沙子。心里想着的却是安。

  我的流浪他乡的安。

  那个晚上贝儿没有回家。

  G冬天已经来临了。这是个需要温暖的季节。

  我刚刚为一家唱片公司设计了两张唱片封套,它会给我带来一笔不少的收入。

  把它EMAIL出去后,我走出空洞洞的屋子,我饿了。想吃东西。

  贝儿和EVA总是各有各的节目,她们选择了缤纷的生活并且乐在其中。而我却常常孤独。我常常羡慕她们,这两个爱把自己说成不是良家女子的女子。至少她们在表面上总是很快乐的。而我身处这个缤纷的世界中,却总是心不在焉,只能远远地站在这个世界的边缘,冷眼看着她们。外面的世界总是很精彩,这大概也是安和沙子他们留恋漂泊的原因。而我漂泊的,只是我的爱情。

  一阵寒意扑面而来,我无意识地拉拉背着的背囊。其实这样并不能使我更温暖,只是一个习惯性的动作。街上的灯火很辉煌,圣诞灯饰如火如荼地装饰着这个本来已经热闹的城市,似乎在告诉人们,如果你还孤独,那真是一件可耻的事。可我依然感到冷。

  想起一直喜爱着的童话故事《小王子》里的那句话: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我抬起头,想找一颗星星。但是,我找不到。这是个让人绝望的美丽都市,我甚至找不到一颗可以安慰自己的星星。

  我爱着安,可我看不到天上的星星。这是个寒气逼人的夜晚。

  走过一个卖臭豆腐的摊子,是我最爱吃的湖南臭豆腐。我给自己买了一串。

  吃着臭豆腐,想着安,便想起一个下着暴雨的晚上,我在对着电脑专心致志地敲着字,门铃忽然响了。是安。浑身湿漉漉的安塞给我一个小纸袋,然后就走了。

  袋子里是一串热辣辣的臭豆腐,我最爱吃的湖南臭豆腐。

  臭豆腐被含在嘴里,就像含着幸福。

  我又一次走进了“真维斯”,快到安的生日了。我要给安买一件毛衣。安的生日是在一月一日。一年的第一天。

  我挑选了一件黑色的V领纯羊毛衣,加大号,我把毛衣举起,在面前展开,想象着穿在安身上一定很帅很合身。忽然我有一点点嫉妒起我手里的毛衣来了。它真是一件幸福的毛衣,在这个严寒的冬天里,她居然可以天天陪着我最爱的男人,可以贴得他那么近,可以和他互相取暖。而我,我却还是孤单一个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在远方。

  嫉妒着的时候我还是恨不得马上把毛衣送到安的手里。我付了钱,拎起包装好的袋子边往外跑边拿着手机打185,那是速递公司的电话号码。电话那边传来了一个小伙子很温和的声音,他很有礼貌地告诉我,还有半小时他们就可以下班了。

  走过欢乐广场的时候,那一颗一颗光滑圆润的鹅卵石铺成的地面终于和我的高跟鞋较上了劲,我的左脚狠狠地扭了一下,在那锥心的一阵疼痛中,我知道我的脚裸扭伤了。但是,我也终于成功地把毛衣在最快的时间内郑重地托付给了那家伟大的速递公司。我知道他们会以最快的速度把毛衣交到远方安的手中。这个冬天,在安还没有回来之前,他一定不会着凉了,因为我给他送去了温暖的毛衣,让我嫉妒的毛衣。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希望我就是那件黑色的羊毛衣了。

  H屋子里静悄悄的,自从沙子出现的那个晚上开始,贝儿便成了不归家的人。而常常彻夜不归的EVA却一改常态,除了打官司,就是和我泡“面具”,再要不就是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喝着她酒,抽着她的520. EVA越来越沉默,可酒却越喝越多,那天居然就买了一箱俄罗斯的伏特加。当送货的小伙子把那箱酒气喘吁吁地在我面前放下时,我瞪着面无表情的EVA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喜欢这种气氛这种感觉,听着网上下载的MP3音乐,房间里缭绕着的是百合花的清香——那是我和安一起买回来的百合花香薰,还有那个点着红蜡烛的素雅清新的香薰炉。我喜欢在对着键盘敲字的时候点上香薰,它时时给我一种美好的错觉,让我以为自己是坐在百合丛中写字,而淡淡的百合清香,也时时让我想起那个和我一起买来香薰的人。

  在素雅的香薰之中,我把自己挂在网上,隐身在OICQ和ICQ里,边和风云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边写着信,给安的信。多年来我一直养成一个习惯,给安写一些他可能永远也不知道的信,信已经写了四年了,差不多有二十万字。这是一件奇怪的事,给你爱的人写着一些他可能永远也看不到的信,在他和你相爱着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人像我这样有这个怪癖。但是我喜欢这样做着。

  或许是因为我对爱情的担忧。这个世界转得太快了,据说爱情是一种奢侈,是世上最没有保障的奢侈。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所以当我们摊开双手时,常常发现原来爱情只剩下一些记忆的碎片了。我相信爱情,却不能保证明天我是否依然可以拥有它。谁曾经说过,爱情只有两个模式,不是你离开他,就是他离开你。

  我身边的贝儿和EVA,我们年龄相仿,但是她们不说爱情,她们也从不提过去。

  记得有一次EVA喝多了,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下辈子,她宁愿做一只小动物也不做人。因为爱情是属于人的,她承受不起。

  没有明天,害怕失去,大概是这些原因,让我一直悄悄地给安写信,我在写着那些他无法收到的信的同时,其实也是在告诉我自己,我在爱和被爱着。这让我有了一点安全感。即使在明天我们分开了,至少还有那些文字让我相信,我们之间真的爱过。我不想,也不愿意,像贝儿和EVA那样,成为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人。

  我的房间里挂着一幅巨大的照片。那是刚认识安的时候,他送给我的礼物——他个人摄影展里最好的作品。

  照片的名字叫《孤独》:一望无际的茫茫沙漠里,一无所有,只有一个巨大的变形的影子,影子举着照相机给自己照相,那是一部优秀的照相机,于是就诞生了一张优秀的作品。照片里的影子就是安自己。安说,当他不能时时陪伴我的时候,就把影子留下来陪我。于是,他成了没有影子的人,孤独的人,在路上。而我,却因为有了他的影子的缘故,一生都不再孤独。

  又在写你有风没月的小说啊?EVA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刚洗完澡穿着丝质睡衣的EVA靠在房门边上,两只手上各拿着一杯酒。这个时候的EVA有着一种慵懒的妩媚,真的很女人。

  我在一边干着我的设计活儿的同时也写着我的文字卖钱。EVA和贝儿便常常站在同一阵线批评我的文字。有风没月是她们俩对我所有文字的总结性字眼,很简练却也居然很是到位,我奇怪着她们为什么不去干文学评论,谁知道她们异口同声说不想饿死街头。

  你看看人家那个什么宝贝,还有那些整天介东南西北地吵着架说自己是美女的人写的那些风月小说,隔三差五不是蹦出个脏字来就是用N页来写那种事……你瞧瞧你,你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们学习学习着变成个美女作家啊……只要大家都无聊地呆家里无所事事,只要是刚喝了两杯,又只要是没有什么小帅哥老帅哥的让她们评头品足,她们就爱拿我的文字来开涮,还大有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仿佛我要是成不了美女作家是她们的错似的让你哭笑不得。

  她们的伎俩我太熟悉了,对付她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厚着脸皮朝她们笑,然后装做若无其事继续干我干着的活。

  尝尝我新调制的玩意儿。说着EVA走过来递给我一杯酒,还坐在我的床上去,盘起腿。

  什么新玩意?我看了一眼杯中的液体,轻轻地嘬了一口。

  伏特加混七喜。感觉怎么样?嗯……嘿,还真不错……EVA笑了,笑得很妩媚。这是一个无论男人女人都无法轻易拒绝的女人。

  其实一生中只和一个人分享人生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EVA忽然说。

  嗯。我应着,离开电脑,爬床上去盘起腿,喝着这独特的酒,眯着眼看着眼前这个迷人的女人。EVA近来不爱玩了,开始呆在家里冥想。我想女人总有累的一天。

  大概EVA也累了。这样一个女人,一定有着惨不忍睹或者太过绚丽的过去,因为耀眼,所以她才从不提过去,从不提爱情。但是我也感觉到这个女人骨子里,和我一样的孤独。

  你一点也不在乎那个愤青吗?EVA开始抽起她的520来了。

  为什么我要在乎?是贝儿爱着他。

  他可是为你而来。在烟雾缭绕之中,我看到了一张渐渐朦胧的脸。

  那是过去时。这不很好吗?你没看到贝儿难得这样开心吗?可我担心有一天,贝儿她会死得很难看…………I大概EVA是对的。在沙子和贝儿一起的时候,沙子还会给我打电话。还爱在网上跟我说一些让我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还是没有办法忘记你。沙子说。那是某个下午,我在网上遇到他。

  你干吗要忘记我了,我们又不是敌人。

  你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我还时时地想着你,想到无法入睡。

  沙子,贝儿是我的好朋友。

  可我想你也是真的……安也是你的朋友。

  但是我无法控制不想你……后来沙子走了。因为贝儿提出要和他结婚。

  沙子离开的时候只有我知道。

  我看见贝儿迅速地枯萎了下去。整天就泡在“面具”里直喝到烂醉。

  我给沙子打电话,沙子淡淡地说,大家都知道游戏规则,贝儿却认真了,我走只是不想再伤害她。

  沙子,你真冷酷。你的心。

  你也冷酷。沙子回敬我。

  我挂断了电话。

  J蓝色的黄昏,我穿着红舞鞋,在街上溜达。

  那是安从新疆给我寄来的红舞鞋,我穿上它,配上我的纯白羊毛裙子,白毛衣,白背囊,像一个白色的幽灵在冬天的蓝色黄昏,在灰色的街头有点茫然有点不知所措地瞎逛。

  一辆白色的萨帕特从身边经过,传来了王菲那熟悉的歌声《流浪的红舞鞋》:不管你有一分钱还是黄金万贯,不管你是一只蚂蚁还是个上帝……所有的人在我面前来来往往,他们可能有钱可能贫穷可能幸福也可能不幸,但在他们匆匆的脚步里,一切的痛苦忧伤幸福快乐我都无法预知。

  生活总是无法预知,总让人时时地无奈。

  某个夜晚,在我们的家里,EVA为我们三个人每人倒了一杯干红,然后很郑重也很冷静地向我和贝儿宣布了一件让人震惊的事:她最近去做了一次身体检查,发现自己是HIV,也就是艾滋病带菌者。

  我想了很久,觉得这不是我个人的事,你们也有权知道。如果你们觉得不方便,我可以马上搬出去。EVA静静地说着,让人怀疑她只不过是患了流行性感冒而已。

  屋子里是一阵可怕的死寂。

  拷,咱们怎么就那么倒霉啊?贝儿打破了沉默。

  你哪里也不用去。我说。

  对,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三个都会住在一起。贝儿说。

  你们不怕吗?EVA说。

  怕?怕什么?世上还有什么可怕的事我没遇过?贝儿边说着走到冰箱里拿出三瓶紫星。

  嘿,我现在还想做一件事。我站了起来,走向EVA.你想干啥?EVA瞪着眼睛看着我。

  我想亲你一口……哈哈……生活在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我们相信EVA虽然是艾滋病带菌者,却不一定会病发。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艾滋病就像流行性感冒一样的容易医治,只要EVA走运的话。当然我们也有足够的知识知道,日常生活里她是不会把艾滋病传染给我们的。而贝儿在烂醉了一段日子后,伤口似乎也在渐渐地愈合,偶尔,她还会和沙子通通电话。并且开始自嘲当初自己一定是昏了头,穷极无聊到居然想结婚……我却爱上了王菲的《流浪的红舞鞋》,在那忧郁的歌声里,我把自己沉浸在百合花的香薰中,继续给远方那个叫做安的男人写着一些他无法收到的信。

  房间外面,是那两个自认不是良家女子的人,她们还在喝着酒。她们依然是不提过去,也不想将来。

  生活依然像舞蹈,在酒杯里舞蹈。带着酒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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