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冰与火之歌 > 第三卷 冰雨的风暴 > 第五十九章 珊莎
好一个甜蜜的梦,她无力地想,自己又回到临冬城,和淑女一起在神木林中奔跑。林间有她的父亲和兄弟们,每个人都平平安安,生动鲜活。若美梦可以成真———
她掀开毯子。我必须勇敢起来。折磨总有一天会到尽头。如果淑女还在,我就不会害怕了。可是,淑女……罗柏、布兰、瑞肯、艾莉亚、父亲、母亲,就连茉丹修女……他们都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夫君不在身边,但她早已习惯。提利昂睡得很浅,通常天亮前就起床,坐到书房里,蜷在烛光下,忘我地阅读老旧的卷轴或皮革书籍。有时候,烤早餐面包的香味会将他引去厨房,还有的时候,他跑上屋顶花园,或在叛徒走道上散步。
珊莎推开窄窗,突来的寒意不禁让她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东边天际乌云密布,只有几许阳光射入。晨雾朦胧,好似有座大城堡在空中浮动。流云作墙壁、堡垒和碉楼,缕缕轻丝是城上的旗帜,与泯灭的群星相连。太阳越升越高,城堡由黑转灰,最后化为千万道玫瑰色、金色或绯红色的彩带,延绵不绝,最后被清风吹散。雾中的城堡渐不复见,只剩地面真实的红堡。
门开了,两位侍女提热水进来为她洗浴。她俩是新人,提利昂说先前的仆人都为瑟曦的间谍——正好印证她的怀疑——因此统统换掉。“来,过来看呀,”她招呼她们,“空中有座城堡呢。”
她们凑过来。“金色的城堡,”雪伊有短黑发和大眼睛,平时尽职尽责,但常无礼地打量珊莎,“是啊,整个儿像金子做的,闪闪发光。”
“那是……金色的城堡?”贝蕾娜眯起眼睛,“瞧,塔楼都倒掉了,嗯,依我看呀,这是一座废墟。”
珊莎没心情说什么残塔废墟,于是关上窗户,隔断寒气。“时间不早了,得准备参加太后的早餐会。我的夫君大人在看书吗?”
“没有,夫人,”贝蕾娜道,“我没见着他。”
“他该是去见父亲了,”雪伊猜测,“首相大人很倚重老爷。”
贝蕾娜哼了一声,“珊莎夫人,快洗吧,水都凉了。”
雪伊替她脱掉衣服,扶她进入大木盆。她紧张极了,很想要杯酒。盛大的婚礼将于正午时分在红堡对面的贝勒大圣堂举行,黄昏时移驾王座厅召开宴会:一千名客人,七十七道大餐,以及歌手、戏子和杂耍艺人们的表演。但首先,清晨在太后的舞厅进行早餐会,与会者包括兰尼斯特全族(除了行动不得的蓝赛尔)和提利尔家的男性——他们家的女性负责陪伴玛格丽小姐——以及双方麾下上百位领主和骑士。他们把我算作兰尼斯特家的人,珊莎苦涩地想。
贝蕾娜一边叫雪伊去取水,一边为珊莎擦背。“您在发抖呢,夫人。”
“哦,水有些凉。”她撒谎。
提利昂带着波德瑞克·派恩出现时,她刚刚洗完。“你今天真是太可爱了,珊莎,”丈夫转向侍从,“波德,帮我拿杯酒。”
“早餐会上有酒喝,夫君大人。”珊莎道。
“可我们家也有,你不想让我干巴巴地去见老姐吧,夫人?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不仅代表新的世纪,也是伊耿登陆七大王国的三百周年纪念。”侏儒从波德瑞克手中夺过酒杯,一饮而尽。“敬伊耿·坦格利安!好个幸运儿!两个妹妹,两个老婆,三头巨龙,最最幸福的男人!”他用手背将嘴擦干。
小恶魔的衣服凌乱不整,就像是合衣过了夜。“大人,您要不要换身衣服?那件新外套很漂亮。”
“对,外套很漂亮,”提利昂放下杯子。“来吧,波德,我们去换衣服,好让作丈夫的看起来不那么奇怪,不让我的好夫人蒙羞。”
良久,小恶魔折回来。他总算有些模样了,装扮之后,甚至显得高了一点。波德瑞克·派恩也换上一身华丽的紫白金三色服装,若非鼻子旁边那个红色大疹子,看起来倒是个像模像样的侍从。这孩子很害羞,起初珊莎心存防备,因为对方是派恩家族的人,而正是伊林·派恩爵士砍了父亲的头;但不久之后她便明白,这孩子就像她怕伊林爵士一样怕她。无论什么时候问话,他一律羞红了脸。
“紫、白、金,这是派恩家族的颜色么,波德瑞克?”她友好地问。
“不……我的意思是,是的,”侍从脸红了,“颜色……我们家族的纹章是紫、白方格,夫人,上面绣有金币,在格子中间,紫、白方格里都有。”他打量着她的脚。
“这些金币是有故事的,”提利昂道,“毫无疑问,哪天波德一定会讲给你的脚趾知道。好啦,该出发了,夫人,你行吗?”
珊莎实在不想去,实在想拒绝。我如何推脱?肚子不舒服?月经来潮?此刻的她只想爬回床上,拉下窗帘,独自待在黑暗中。我必须勇敢起来,就像罗柏,她一边告诉自己,一边僵硬地握住丈夫的手。
在太后的舞厅里,他们享用黑莓与坚果烤的蜂蜜蛋糕,腌猪腿,培根,面包屑炸海星肉,秋梨,以及一道按多恩风味加大量胡椒粉烹制的洋葱奶酪配鸡蛋。“享受七十七道大餐之前,来顿开胃早饭真美妙。”提利昂评论。席间还提供大壶的牛奶、蜜酒和低度金色甜葡萄酒。乐手在厅内游荡,吹笛子,拉竖琴。唐托斯爵士骑着扫帚马跑来跑去,月童则用肥胖的脸颊模仿放屁的声音,并为客人们唱低俗歌谣。
珊莎发现丈夫基本不吃,只把酒喝了一杯又一杯。她自己要了多恩鸡蛋,可惜胡椒粉的味道太重,此外咬了一点水果、鱼和蛋糕。每当乔佛里的眼睛转过来,她的肚子就开始翻滚,好像有只蝙蝠在里面飞。
食物清空后,太后庄重地为乔佛里系上新郎斗篷,待会国王便要将它系到玛格丽的肩膀。“这件斗篷,劳勃娶我为妻时用过,我母亲乔安娜夫人嫁给我父亲大人时也用过。”难怪,珊莎觉得它看起来有些破旧。
接下来是赠礼时间。依照河湾地的传统,人们在新郎新娘婚礼之前的清晨向双方分赠礼物——当然,婚礼次日还将送礼,但那是给夫妻一起的。
贾拉巴·梭尔献上一把镀金巨弓,搭配的长箭支装有绿色和绯红色的羽毛;坦姐伯爵夫人献上一对柔软马靴;凯冯爵士献上一个极为华丽的红皮革马鞍;多恩领亲王奥柏伦献上一个蝎子形状的红金胸针。此外,亚当·马尔布兰爵士的礼物是银马刺,马图斯·罗宛伯爵的礼物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红丝帐篷,派克斯特·雷德温伯爵则捎来一个漂亮的木舰模型,足足两百条桨,他声称这艘船目前正在青亭岛加紧赶造,“若蒙陛下恩准,我将把她命名为‘乔佛里国王的勇气号’。”
小乔开心地应允,“我要用它作旗舰,直捣龙石岛,杀死叛徒叔叔史坦尼斯。”
看来国王今天打算扮演英雄的角色。珊莎知道,小乔只要用心,满可以表现得很得体,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却越来越任性。当提利昂代表他们夫妻献上礼物时,乔佛里的礼貌忽然消失了。这是一本古旧的大部头,名曰《四王志》,很明显国王对它毫无兴趣。“这是什么,舅舅?”
这是一本书。珊莎猜测乔佛里是从来不肯用那对肥厚嘴唇读书的。
“这是大学士喀斯所著的历史,叙述了少龙主戴伦、受神祝福的贝勒、庸王伊耿和贤王戴伦四位国王的事迹。”她的侏儒丈夫回答。
“这是每个国王都该读的书,陛下。”凯冯爵士说。
“我父亲从不读书。”乔佛里将典籍扫到一旁,“如果你少花点时间阅读,恶魔舅舅,或许珊莎夫人的肚子早就大哕。”他哈哈大笑……廷臣们也跟着笑。“不必伤感,珊莎,等我让玛格丽怀了孩子,便会拜访你的卧房,教我的侏儒舅舅如何履行责任。”
珊莎直羞红到脖子,她紧张地瞥瞥提利昂,害怕丈夫如婚宴那天一样陡然发作。但这次,侏儒继续喝酒,什么也没说。
下面轮到梅斯·提利尔公爵,他的礼物是一只足有三尺高的金杯,杯身铸成七面,面面都有无数宝石,还有两个装饰繁复的杯耳。“七面代表臣服于陛下的七大王国。”岳父解释。他还向大家展示七面上所刻的王国七大家族的纹章:红宝石狮子、翡翠玫瑰、玛瑙雄鹿、银制鳟鱼、蓝玉猎鹰、蛋白石太阳和珍珠冰原狼。
“好杯!”乔佛里赞道,“唯一的缺陷是该把冰原狼挖掉,换只乌贼上去。”
珊莎装作什么也没听见。
“那么,玛格丽和我将在婚宴上共饮此杯,岳父大人。”国王将金杯高举,让全场都看见。
“该死的玩意,居然和我一样高,”提利昂低声咒道,“哼,只消喝上半杯,这小子就得不省人事。”
太棒了,珊莎心想,最好是醉倒的同时摔断脖子。
泰温公爵最后上场,他的礼物是一柄长剑。剑鞘由镀金樱桃木制成,由上过油的红皮革包裹,装饰着纯金狮子头。狮子有红宝石的眼睛。当乔佛里拔剑而出,高举过头时,整个舞厅都屏住了呼吸。剑刃上有红黑两色波纹,在晨光中微微发亮。
“真是不世出的神兵。”马图斯·罗宛叹道。
“值得为它写一首歌,陛下。”雷德温伯爵宣布。
“无愧为王者之剑。”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说。
乔佛里国王脸上的神情就像要当即杀一个人来祭刀。他好兴奋,不停地挥舞,欢笑,“好剑!好剑得有个好名字,众卿!我该叫它什么呢?”
珊莎记得狮牙,那把被艾莉亚扔进三叉戟河中的剑,还有噬心,那把他在战斗前强迫她吻的剑。不知道下一回他会不会叫玛格丽去吻这把剑。
客人们七嘴八舌地提出各种名字。小乔一一拒绝,直到最后听到满意的。“寡妇之嚎!”他喊道,“好!就叫这个!我要用它制造出无数的寡妇!”他再度挥剑,“我要拿它和史坦尼斯叔叔决斗,把他的魔法剑劈成两半。”小乔试图来记下斩,吓得巴隆·史文爵士踉跄后退。看见巴隆爵士的表情,人们哄堂大笑。
“小心点,陛下,”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提醒国王,“瓦雷利亚钢很锋利。”
“噢,试试看,瓦雷利亚兵器我熟得很呢,”乔佛里双手握剑,朝提利昂送的古籍狠狠砍去。厚重的皮革封面应声而断。“好!果然锋利!你瞧,我是识货的,”男孩又砍了六七下,方把那本厚书劈为两半,弄得自己气喘吁吁。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喝彩道,“陛下,真让人心胆俱裂!”珊莎发现丈夫业已到了暴跳的边沿。
“爵士先生,你既知神兵厉害,以后便万万不可忤逆我意。”乔佛里得意洋洋地用剑尖挑《四王志》,抛了出去,随后优雅地将寡妇之嚎收入剑鞘。
“陛下,”加兰·提利尔爵士开口,“或许您不知道,在维斯特洛的土地上,喀斯师傅这本书只有由他亲自誊写的四份抄本。”
“现今只剩三份啦,”乔佛里解下旧配剑,换上新的。“你,小恶魔舅舅,你和珊莎夫人还欠我一份礼物。这东西完全是垃圾,只配试剑。”
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死瞪着外甥。“陛下,一把匕首如何?瓦雷利亚钢匕首配瓦雷利亚钢宝剑……龙骨柄的匕首,您怎么说?”
小乔警惕地扫了他一眼。“你……好,匕首配宝剑,很好,”他点点头,“不过,不……不过最好用镶红宝石的黄金刀柄。龙骨太普通。”
“遵命,陛下。”提利昂又灌下一杯酒。他半点也不在意珊莎,仿佛陷入了沉思,早餐会结束后,方才突然执起她的手。
穿过庭院时,多恩领的奥柏伦亲王挽着黑发情妇跟上来。珊莎好奇地打量那女子,对方只是个私生女,没结过婚,却替亲王生下两个女儿,而且即便在太后面前也毫无惧色。雪伊告诉她,这都是因为艾拉莉亚信奉某位里斯女爱神的缘故。“当初亲王殿下爱上她时,她不过是个妓女,”侍女倾诉,“而今快成公主了。”珊莎从前没机会见识多恩姑娘,现在靠拢了观察,发觉对方并不太美,只是身上有种说不出的吸引人的特质。
“我很荣幸在学城读过《四王志》的抄本,”奥柏伦亲王对提利昂说,“喀斯很有学问,也很得体,他省略了韦赛里斯王的记载。”
提利昂锐利地回望对方一眼,“得体?依我看,是对韦赛里斯有偏见吧。这书本该成为《五王志》才对。”
亲王笑道,“韦赛里斯就统治了那么几天,省略也是自然的。”
“不对,他在位超过半年,史家故意忽略罢了。”提利昂说。
奥柏伦耸耸肩,“半年或是几天,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是个毒死亲戚以攫取王位的家伙,在位期间也平庸无获。”
“贝勒是自己绝食而死的,”提利昂道,“韦赛里斯对他和对他之前的少龙主都一样忠诚。此人或许只当了半年国王,却做过十五年的首相,王国有他打理,戴伦方能专门打仗,而贝勒专司祈祷。”他叹口气,“就算贝勒之死真是他下的手,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总得有人终止贝勒的愚行以拯救国家啊。”
珊莎很震惊,“可……可受神祝福的贝勒是个伟大的国王,他徒步穿越骨路,与多恩领达成和平协议,并从蛇坑中救回龙骑土伊蒙王子。因为他的圣洁,毒蛇都不愿害他。”
奥柏伦亲王哈哈大笑,“如果你是条蛇,夫人,会拿贝勒这种冷血动物开胃么?我宁可去咬有滋味的……”
“亲王殿下说笑呢,珊莎夫人,”艾拉莉亚·沙德插嘴,“修士和歌手们宣扬毒蛇没有噬咬贝勒,这不符合事实。实际上,他身带四五十处咬伤,理应毙命于斯。”
“结果却没有,否则韦赛里斯将称王十多年,”提利昂说,“而七大王国也会更为喜乐。有人认为贝勒后来正因蛇毒发作,才干下许多蠢事。”
“想必如此,”奥柏伦亲王悠然道,可我在红堡没看见什么毒蛇,乔佛里陛下的行为该怎么解释呢?”
“我不知道。”提利昂僵硬地点头,“谢谢您,亲王殿下,我们的轿子在等着呢。”说罢侏儒扶珊莎上轿,自己也笨拙地爬进来。“夫人,请把帘子关上。”
“这样好吗,大人?”珊莎不想封闭起来,“今天的太阳很不错。”
“如果教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发现这是我的轿子,马上就有脏东西扔过来。为我俩好,夫人,关上帘子吧。”
她乖乖照办。随后夫妻俩静坐了一会儿,空气越来越窒闷炎热。“您的书……我很抱歉,大人。”她逼自己开口。
“那不是我的书,已经送给了乔佛里。他如果读一读,本可学到点东西。”丈夫烦乱地说,“我早该想到,早该想到……很多……”
“没关系,大人,我想匕首更适合他。”
侏儒扮个鬼脸,伤疤皱成一团,“这小子要匕首,是吗?”提利昂不等她回答,“记得他在临冬城和你大哥罗柏吵过架,告诉我,他跟布兰之间也有争端么?”
“布兰?”她很困惑,“在他坠楼之前?”她努力回想,一切实在离得太久。“布兰是个可爱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我记得……他和托曼用木剑比试,仅仅比试而已。”
听罢此言,提利昂又陷入阴郁的沉默中。珊莎隐约听见外面传来铁链声,闸门正在升起。不久之后,有人一声令下,轿子摇晃着开始挪动。她看不到外面的景象,只好瞪着交叠的双手,不安地察觉到丈夫正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自己。他为何这么看我?
“你爱你的兄弟,就像我爱詹姆。”
这又是兰尼斯特的诡计,好让我说出不忠的言语?“我的兄弟都是叛徒,罪有应得,而爱叛徒的人自己也是叛徒。”
她的小丈夫嗤之以鼻。“罗柏起兵对抗国王,只有他,按法理来说,够得上叛徒,你其他几个兄弟只怕小到连叛徒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他揉揉鼻子,“珊莎,你知不知布兰在临冬城出的事?”
“我离开之前,他摔了下来……布兰一直很会爬,不知为什么那次却摔了下来——正如我们一直担心的那样。后……后来席恩·葛雷乔伊杀了他。”
“席恩·葛雷乔伊,”提利昂叹口气,“你母亲大人曾指控我……算了,不想讲那些肮脏的细节。反正她是认错了人,我从未伤害过你弟弟布兰,也不会伤害你。”
他想要我说什么?“谢谢您,大人。”他想要我说句什么,可我不知道答案。他像个饥饿的孩子,我却没食物给他。为何就不能放我安静一会儿呢?
提利昂揉着破烂的鼻子,一次又一次,这是个坏习惯,只能让他看起来更丑陋。“你从未问过我罗柏,或是你母亲,究竟怎么死的?”
“我……我宁可不问。会做噩梦的。”
“很好,我永远也不会说。”
“您……您真是太好心了。”
“噢,是啊,”提利昂道,“我的确有副好心肠,总把噩梦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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