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冰与火之歌 > 第三卷 冰雨的风暴 > 第二十一章 詹姆
他们在国王大道两边各走了两天,穿越成片焦土,举目所及,尽是毁坏的农田和庄园,死去的果树兀立旷野,好似射手的靶子。桥梁被烧,秋雨泛滥,不得不沿河寻找渡口。野狼嚎叫,夜晚鲜活,赤地千里杳无人烟。
在女泉镇,慕顿大人的红鲑鱼旗依旧在山丘上的城堡顶飞扬,但市镇本身墙垒已毁,大门砸开,泰半房屋和商店遭到焚烧洗劫。没有活物,惟几只游荡的野狗,听到人声便逃窜无踪。该镇因泉池而得名,传说中傻子佛罗理安正于此地偷看琼琪和她的姐妹们洗澡,如今池里塞满腐烂的尸体,泉水成了又黑又灰又绿的混沌泥汤。
詹姆只消看一眼,便唱起歌来:“春泉池边啊,五位少女呀……”
“你干什么?”布蕾妮质问。
“唱歌。‘六女同池’总听过吧?她们和你一样,都是羞涩的小姑娘呢。不过比你标致,这点我敢打赌。”
“安静,”妞儿道,从眼神看来,好象想将他推进池里与尸体作伴。
“求求你小声点,詹姆,”克里奥表弟恳求,“慕顿大人是奔流城的封臣,惊动他可不妙。况且,谁知道在这碎石堆中还有没别的……”
“怎么啦?老表,惊动了又怎样?我倒想瞧瞧这妞儿到底能不能用身上带的家伙。”
“不肯安静的话,此去君临我只能塞住你的嘴巴,弑君者!”
“啊哈,帮我解开镣铐,此去君临我就当哑巴,行了吧?这还不简单,妞儿。
“布蕾妮!我叫布蕾妮!”三只乌鸦被她惊吓,飞入空中。
“沐浴更衣吗,布蕾妮?”他哈哈大笑。“你是少女,泉水在前,让我为你擦背服务吧。”从前在凯岩城的童年时代,他常为瑟曦擦背。
妞儿转开马脑袋,上路出发。詹姆和克里奥爵士随其离开女泉镇的废墟。行不半里,终于看到几棵绿树,詹姆很欣慰。焦土只能让他想起伊里斯。
“她想走暮谷大道,”克里奥爵士呢喃,“是啊……沿着海岸……比较安全……”
“安全,可是也慢。老表,此去暮谷城,说实话,真不想与你同行。”你是半个兰尼斯特,却丝毫没有老姐的影子。
他再不能忍受和孪生姐姐分离。孩童时代,他们便爬进彼此的床铺,互相搂抱,睡在一起,打出娘胎起就如此亲密。早在老姐春思来潮或他自己性欲萌生之前,他俩就在旷野看公马和母马交配,在兽舍看公狗和母狗作爱,然后做同样的游戏。曾有一次,母亲的侍女发现了他们的行为……他已记不清大人们事后的反应,总之乔安娜夫人吓得不轻。她遣走侍女,将詹姆的卧室搬到城堡另一边,并在瑟曦的房间门口加派一名守卫。她警告他们:倘若再犯,便别无选择,只能通报他们的父亲大人。好在这种忧心忡忡的生活没持续太长,不久后,母亲生提利昂时死于难产,如今詹姆连她的面容也不大记得了。
或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史塔克们做了一件大好事,他们将乱伦的故事到处传扬,所以现在也没什么好隐藏。我干嘛不公开和瑟曦成亲,夜夜与她同床呢?龙王们不都兄妹通婚么?数百年来,不论修士、贵族还是百姓,对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何我们兰尼斯特就不行?当然,如此一来,乔佛里于法就不能继承王位,但说穿了,替劳勃赢得江山的是刀剑而已,只要武力够强,小乔自能保住王位,这和谁生他有何相干?嗯,等我们把那珊莎·史塔克送回到母亲身边,就让乔佛里迎娶弥赛菈,让世人都知道,咱们兰尼斯特卓然不群,像坦格利安,像神
詹姆打定主意,定要归还珊莎,如果可能,连她妹妹一起还。这当然不是为赢得什么狗屁荣誉,但众人皆以为他反复无常,他却偏要恪守信誓,感觉多么美妙!
骑行在一片遭践踏的麦田里,穿过一道低矮的石墙,詹姆听见背后“嗖”地一声轻响,十几只鸟儿展翅腾空。“快伏下!”他大吼,边把头紧贴马脖子。说时迟那时快,飞箭没入马臀,坐骑尖叫人立。另几只箭飞向前方,克里奥爵士一头从鞍上栽下,脚还在镫里,马则拼命狂奔,牵动佛雷的头颅和地面碰撞,惨叫声不绝于耳。
詹姆的老白马盲目地转圈,因疼痛而喘气。他四下搜寻布蕾妮,发现她还在马上,虽然背上和腿上各中了一箭,但似乎并不在意。她拔出武器,挽个剑花,搜寻弓箭手。“墙后面!”詹姆叫道,努力改变瞎马的方向。该死的镣铐,缠住了缰绳,空中又有飞箭之声。“冲啊!”他猛力踢马,朝它咆哮,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这匹老苯马跑起来。他俩冲过麦田,撞断无数稻穗。詹姆心中暗自惴惴:妞儿得跟紧我,否则教土匪们知道一个毫无武装,全身镣铐的人自动上门那可不妙!接着他听见她沉重的呼吸,“暮临厅万岁!”犁马轰隆跑过,她高声呐喊,挥舞着长剑,“塔斯万岁!塔斯万岁!”
土匪们匆忙射出最后几只箭,四散逃窜。妈的,没种的家伙,只会放冷箭,骑士一冲锋就开溜。布蕾妮在墙边勒马,等詹姆赶上,敌人已在二十码外的森林中消失无踪。“哟哟,你挺爱好和平嘛。”
“他们跑了。”
“没错,这是宰杀他们的最好时机。”
她还剑入鞘。“你干嘛往前冲?”
“弓箭手呗,只要远远躲在墙后面射,胆子敢情大,等你迎头追上去,就非得抱头鼠窜——因为他们知道被追上的下场。喏,你背上有只箭,脚上也有一只,我来处理吧。”
“你?”
“不然还有谁?克里奥表弟的马想必拿他脑袋当犁使呢。唉,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找找他,他总归有兰尼斯特的血统。”
等找到佛雷,对方脚还在马镫里,一只箭穿了右臂,另一只射进胸膛,不过致命的是头颅与地面的碰撞。詹姆伸手试探,头顶全是血,粘粘地好象糨糊,其中含有片片碎骨。
布蕾妮跪下来,握住他的手。“还很温暖。”
“很快就凉啦。我要他的马和衣服,这身跳蚤破布早该换了。”
“他可是你表弟啊。”妞儿震惊地道。
“曾经是,”詹姆同意,“你就别替我惋惜了,咱家的表弟多的是。对了,他的剑我也要,晚上还能帮你守夜呢。”
“不要武器也能守。”她站起来。
“对,绑在树上守,是吧?嗯,方便我跟土匪作交易,好让他们砍了你的肥脖子,妞儿。”
“我不会给你武器。还有,我的名字是——”
“——布蕾妮,我不健忘。好啦,我发誓不伤害你还不行?干嘛像个小姑娘家似地战战兢兢呢?”
“你发的誓一钱不值。你也对伊里斯发过誓。”
“这个类比不合适,就我所知,你没有烹烤活人的兴趣。再说,咱俩走这一遭的目的不就是把我平安无恙地送回君临么?”他蹲在克里奥的尸体旁,开始解剑带。
“停下,立刻停下,不准再动!”
詹姆厌烦了,厌烦了她的怀疑,厌烦了她的侮辱,厌烦了她弯曲的牙齿,厌烦了她满是雀斑的宽脸,厌烦了她稀疏软塌的头发。他不管她的命令,径自用双手抓住表弟的长剑剑柄,用腿抵住尸体,一下子抽出来。武器出鞘,他不假思索,立刻上举,挽出一朵迅捷的死亡之花。刀剑相交,“铛”地一声,发出令骨头震颤的巨响。这布蕾妮反应还真快!詹姆笑了,“不错,妞儿,有两下子嘛。”
“把剑给我,弑君者。”
“噢,给。”他一跃而起,冲了过去,长剑在手中仿如活物。布蕾妮向后跳开,左右躲避,他则亦步亦趋,不断攻击,打得她喘不过气。两柄钢剑,亲吻、分开、亲吻、分开,詹姆的血液在歌唱,这才是他的生命,惟有战斗、惟有死亡的舞蹈,方能令他生机勃勃。我缚着双手,算是让了先,这样妞儿总能招架几回合,让我满足满足吧?由于镣铐的关系,他被迫双手执剑,而此剑的威力和长度又比不上真正的双手剑。算啦,表弟的剑只配来对付什么塔斯的布蕾妮。
高高,低低,过头一击,他发出暴风骤雨的攻打;左左,右右,回身一斩,飞溅的火花星星点点……上击,侧击,下斩,不断前进,不断压迫,一步一刺,一撩一步,一步一削,斩,劈,速度,速度,速度……
……直到最后,难以呼吸。他被迫退后,将剑插进土里,稍事休息。“就一个妞儿而言,”他评价,“你还不错。”
她缓缓地深吸一口气,眼睛始终警觉地盯着他。“我不会伤害你,弑君者。”
“嗬嗬!你以为自己能行?”他将长剑高举过顶,再度发动攻击,铁镣叮当作响。
詹姆不知道这回持续了多久,好似有几十分钟,甚至几个小时,时间在刀剑交击中流逝。他将她赶离表弟的尸体,赶过大路,赶进森林。她在不经意间绊到树根,他以为机会来了,谁料她单膝跪下,顽强抵抗,竟然守得密不透风,卸下一记势在将人劈成两半的猛斩之后,又以雷霆之势开始反击,渐渐地,站了起来。
舞蹈继续。他将她逼到一棵橡树上,却又被她溜走,他破口大骂,随她跨过一道塞满落叶的浅溪。钢铁在歌唱,钢铁在歌唱,当啷,火花,当啷,妞儿逐渐像个母猪似地喘起气来,可他就是打不中,好象她浑身有金钟罩铁布衫,刀枪不入。
“不错不错,”他再度停下来喘气,接着旋向她的右面。
“就一个妞儿而言?”
“嗯,差不多等于刚上道的侍从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来啊,来啊,亲爱的,音乐在演奏,能和您跳一曲吗,好小姐?”
她咕哝着冲上前,长剑狂舞,顷刻间攻守易势。她的一击扫过他额头,鲜血流进右眼。愿异鬼抓走她!也掀了奔流城!该死的地牢,竟让我技艺生锈!还有这该死的铁镣!他的眼皮逐渐沉重,肩膀开始麻木,手腕因铁环、手铐和长剑的重量而酸痛。每一记都越来越沉,詹姆心知不能像之前那么挥洒自如,剑也举不到那么高了。
她比我强壮。
这个认知令他震颤。从前,劳勃比他强壮,壮年时代的“白牛”杰洛·海塔尔和亚瑟·戴恩爵士亦然,可在活人当中,只有大琼恩安柏胜过他,克雷赫家的“壮猪”或许有一拼……哦,别忘了克里冈兄弟,尤其是当哥哥的魔山,一身蛮力近乎非人。但总之,我的速度和技巧远胜他们,当代无人能敌。可她是个女人啊!啊,尽管身体壮得像头肥猪,可……可,可她的体力没道理比我强啊!
她把他再度逼进小溪,叫道:“放下武器!投降!”
詹姆踩上一块流石,当他意识到自己正在滑倒时,便顺势朝前刺去。剑尖穿破裤子,稍稍撂进上腿,一朵红花骤然绽放,詹姆只来得及欣赏一刹那,膝盖便撞上岩石,痛得头昏眼花。布蕾妮跳上前来,踢开他的剑。“投降!”
詹姆用尽全力,用肩膀顶她的腿,使她倒在他身上。他们滚在一起,拳脚相加,直到最后她骑到上面。他把她的匕首拔出,可还来不及使用,就被扣住手腕,往岩石上一砸。脱臼般的疼痛。她用另一只手压住他的脸。“投降!”她把他的头浸进水中,片刻之后又拉出来,“投降!”詹姆朝她脸上吐口水。她一用力,水声哗哗作响,他又被压进水中,无力地踢打,无法呼吸。接着又出来。“投降,否则我淹死你!”
“想违背誓言?”他反击,“想学我?”
她突然放手,詹姆“扑通”一声栽进水中。
林中传来刺耳的笑声。
布蕾妮挣扎着起来,全身自腰部以下都是血和泥,衣衫不整,面孔通红。他们来得可真是时候,真像是捉奸在床的场景。詹姆爬过岩石,直到浅水处,一边用带镣铐的手拭去眼旁的血水。溪流两岸站满全副武装的人。不奇怪,我俩发出的声音想必能吵醒巨龙。“早上好,朋友们!”他轻松地喊道,“很抱歉打扰大家,我正教训老婆呢。”
“嘿嘿,是这娘儿们教训你吧。”说话的男人强壮有力,所戴的铁半盔有宽宽的护鼻,但不能掩盖缺鼻子的事实。
这些人不是刚才狙杀克里奥爵士的土匪,詹姆醒悟过来,而是整片大陆上最凶暴的恶棍。浅黑的多恩人和金发的里斯人,辫扎铃铛的多斯拉克人,多毛的伊班人与浑身炭黑、穿着鸟羽袍子的盛夏群岛人。勇士团。
布蕾妮终于缓过气来:“我有一百银鹿——”
一个穿着破皮革斗篷、病态般苍白的男人接口:“收到,小姐,这是个好的开始。”
“接下来操你的小穴,”没鼻子的男人说,“希望它别像你的其他部分那么丑。”
“转过来干后面吧,罗尔杰,”盔上扎红丝头巾的多恩矛兵劝促,“那样就无所谓。”
“嘿,怎能剥夺她看着我操的乐趣呢?”没鼻子喝道,其他人都笑了。
这妞儿,虽然又丑又顽固,可也不能落在这伙垃圾手里。“这里由谁负责?”詹姆大吼。
“很荣幸由我负责,詹姆爵士。”那双病态的眼睛闪着红光,他的头发又稀又干,脸上和手上苍白的皮肤下,暗蓝的血管清晰可见。“我叫乌斯威克,您可以称我为‘虔诚的’乌斯威克。”
“你认得我?”
佣兵点点头,“想骗过勇士团,靠剃胡子、剪头发可不成。”
该死的血戏班。对詹姆而言,他们和格雷果·克里冈或亚摩利·洛奇毫无分别,父亲唤他们作“疯狗”,也像驱使狗一样地驱使他们,用来追逐猎物,散播恐怖。“你既认得我,乌斯威克,就该知道自己有财可发了。兰尼斯特有债必还。至于这妞儿嘛,她其实是个贵族,赎金也不少。”
对方抬起头,“是吗?真走运。”
乌斯威克的笑容里有种狡颉,让他很不喜欢。“事情就这样了。山羊在哪儿?”
“不远,我肯定他会很高兴见到你。不过别当面叫他山羊,瓦格大人对尊严可是很在乎的。”
流口水的蛮子的尊严。“好啦,我记住了,见他时自会小心。可他算哪门子大人呢?”
“赫伦堡伯爵,封地已许给了他。”
赫伦堡?父亲昏庸了么?怎能……詹姆举起手,“把铐子给我弄开。”
乌斯威克发出薄纸般地干笑。
事情很不对劲。詹姆压住不安,抬头微笑,“怎么回事?乐什么哪?”
没鼻子咧咧嘴,“打尖牙吞下那修女的乳头以来,你真是我见过最有趣的人了。”
“你和你父亲吃了败仗,”多恩人声明,“我们不得已,只好狮皮换狼皮啰。”
乌斯威克将手一摊:“提蒙的意思是,咱勇士团已不为兰尼斯特家当差了,我们如今替波顿大人和北境之王效劳。”
詹姆朝他轻蔑地一声冷笑,“别人还说我拿荣誉当狗屎呢。”
乌斯威克不喜欢他的评论,比个手势,两名血戏班的成员当即抓住詹姆的手臂,跟着罗尔杰用钢拳朝他肚子打来。眼冒金星之际,只听妞儿不断抗议:“停下,不可伤害他!派我们来的是凯特琳夫人,这是交换俘虏,他受我的保护……”罗尔杰又打,令他肺中空气都吐了出来,布蕾妮朝落在溪中的长剑奔去,但戏子们快他一步,她好强壮,四个人才能制服。
到头来,妞儿也被打得满面肿胀浴血,还掉了两颗牙齿。反正她也够丑了。两个俘虏鲜血淋漓、脚步不稳地被拖过森林,走到马边,布蕾妮因他先前那一刺而跛了腿。詹姆觉得有些抱歉,他知道,她今晚就得失去贞操。那没鼻子的混球一定会动手,接着是其他人。
多恩人把他俩捆好后扔到布蕾妮的犁马上,其他人则将克里奥爵士剥个精光,分掉了所有东西。罗尔杰得到染血的外套,上面绣有兰尼斯特家族和佛雷家族骄傲的四等分纹章。弓箭在狮子头和塔楼上各戳了一个洞。
“满意啦,妞儿?”他轻声对布蕾妮说,接着咳了一嗽,吐出满嘴鲜血,“早给我武器,怎会给他们抓到?”她没回答。真是个猪脑袋,顽固的母狗,他心想,不过挺勇敢,这点我佩服。“等晚上扎营,他们会来操你,操很多次,”他警告她,“不要反抗,这帮狗杂种,你越抗拒,牙齿掉得越多。”
布蕾妮的背紧了紧。“你是女人的话,就这么束手就擒?”
我是女人的话,会学瑟曦的样。“我会让他们杀了我。可惜我不是女人。”詹姆将马一踢。“乌斯威克!我们谈谈!
这位穿皮革斗篷、僵尸般的佣兵将马勒住,骑过来。“需要我效劳么,爵士先生?但请注意口气,否则我还要教训你。”
“金子,”詹姆说,“金子?”
乌斯威克用闪着红光的眼睛打量他,“是的,金子。”
詹姆给了对方一个会意的微笑,“天下之金,皆产自凯岩城,干嘛与山羊分享?干嘛不带我们去君临,自己发大财呢?还有,你瞧瞧,她来自塔斯,有位处女告诉我,那是传说中的蓝宝石之岛啊。”妞儿不安地蠕了蠕,但没有搭话。
“你把我当变色龙?”
“当然,我看错了吗?”
乌斯威克考虑半晌。“君临太远,况且你父亲在那里。泰温大人不会原谅我们的行为。”
你真聪明。一旦脱困,我非把这该死的妞儿吊死不可,净惹麻烦。“让我跟父亲谈判,我会为你求得王家赦免,并让你当上骑士。”
“乌斯威克爵士,”对方拖长声音说,“啧啧,我那亲亲老婆该多骄傲啊,只可惜我杀了她,”他叹口气,“那么,咱英勇的瓦格大人找我算帐咋办呢?”
“你听过‘卡斯特梅的雨季’吧?等被我父亲逮着,瞧这山羊如何神气。”
“能逮着吗?难不成你父亲能将手伸过赫伦堡的高墙?”
“这还用怀疑?”赫伦王的巨城以前陷落过,这次当然也抵挡不住兰尼斯特的威力,“你不是傻子,不会以为山羊能跟狮子作对吧?”
乌斯威克倾身过来,懒懒地给了他一巴掌,那全然的傲慢比这一记本身更令他心惊。他不怕我,詹姆意识到,浑身冰凉。“够了,弑君者,我要相信你这背誓者的诺言,那才真成了傻子。”他驱马扬长而去。
伊里斯,詹姆愤恨地想,我一辈子都活在他的阴影里。他随着马儿摇摆,心里渴望一把长剑。两把,一把给妞儿,一把给自己,我们就算下地狱,也带七八个家伙做伴。“你干嘛告诉他塔斯是蓝宝石之岛?”乌斯威克走远后,布蕾妮低语,“搞不好他以为我父亲有很多宝石……”
“你就祈祷他这么想吧。”
“你只会撒谎么,弑君者?塔斯得名‘蓝宝石之岛’仅仅因为蔚蓝的海水。”
“大声点,妞儿,让乌斯威克听见才好咧。等他们知道你有多不值钱,你的身体就保不住了。每个人都会来骑你,你呢?只好闭上眼睛,张开大腿,假装个个都是蓝礼大人。”
妙。这话让她闭了嘴。
遇到瓦格·霍特的时候,天色已晚,山羊手下十来个“勇士”正在洗劫一座小圣堂。镶铅玻璃被砸碎,木雕神像拖了出来,一个詹姆毕生所见最为肥胖的多斯拉克人坐在圣母的胸膛上,用匕首挖神像的玉髓眼睛。在他旁边,有个骨瘦如柴的秃头修士被头下脚上地吊在栗树枝头,三名勇士团的成员正拿尸体当箭靶。箭法不错,死人双眼皆穿。
佣兵们发现乌斯威克的队伍,发出零落地欢呼。山羊本人坐在篝火边,就着叉子吃烤得半生不熟的鸟儿,油脂和鲜血流过指头,淌进粗糙的长须里。他用衣服擦擦手,站起身来。“四君者,”他唾沫横飞地说,“你是我的俘乳了。”
“大人,我是塔斯的布蕾妮,”妞儿接口,“凯特琳·史塔克夫人命我将詹姆爵士送到君临城他弟弟处。”
山羊不屑地扫她一眼,“教她比嘴。”
“听我说,”罗尔杰把她和詹姆联系起来的绳子割开,她则不断恳求,“以您所效命的北境之王之名,求求您,听我——”
罗尔杰将她拖下马猛踢。“别伤筋动骨,”乌斯威克提醒,“这马脸婊子能换蓝宝石。”
多恩人提蒙和一个浑身臭气的伊班人将詹姆从马上拖下来,推到篝火边。两个狗奴才,他可以夺下他俩的剑,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他则带着镣铐,最多砍倒一两个,然后白白送命。詹姆还不想死,至少不想为塔斯的布蕾妮而死。
“斤天是个嚎日子。”瓦格·霍特说。在他脖子上,有一根钱币串成的项链,它们的大小、形状、材料和作工各不相同,描绘着国王、巫师、神灵、魔鬼几各种珍禽异兽。
这是他游历世界各地,靠刀剑买生活的证明,詹姆很明白。此人的弱点是贪婪。他既倒戈过一次,也会倒戈第二次。“瓦格大人,您遗弃我父亲真是太遗憾了,不过咱们和解还不晚。您知道,他很看重我。”
“噢,补错,”瓦格·霍特道。“我棵以得到,全开岩城的金子。但手先,我要松他一个心物。”他用山羊般的语调口齿不清地说。
乌斯威克将一推,另一个穿绿粉小丑装的人朝腿踢去,使他趴倒在地,一名弓箭手抓起铁镣,将他手臂拉到前面。肥胖的多斯拉克人放下匕首,抽出一把巨大的亚拉克弯刀,那是马族惯用的镰刀状利器。
他们想吓唬我。小丑跳到他背上,嘻嘻傻笑,多斯拉克人则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山羊要我尿了裤子求饶,我可不会上当。我是凯岩城的兰尼斯特,我是御林铁卫的队长,佣兵甭想让我尖叫。
阳光闪烁在飞舞而下的亚拉克弯刀刀刃上,快得无从分辨。
詹姆厉声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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