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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传记文学 > 香港骑士曾荫权 > 第六章、敢说敢做真英雄 第五节、曾有费尽心神烦恼时

第五节、曾有费尽心神烦恼时

  1.贷款泰国惹争议

  香港稳定的财政基础,足以抵挡炒家狙击,更可向受金融风暴影响的亚洲国家施以援手。在狙击金融风暴期间,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运用职权,从外汇基金拨款予泰国,挽救严重贬值的泰铢,金额高达十亿美元。不过,由于他的决定事先没有咨询外汇基金委员会,故惹来临时立法会议员批评。

  九七年八月十二日,临立会财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港府对泰国的贷款安排,听取曾荫权汇报。他在会上解释,八月初国际货币基金会(IMF)行政总裁致函金管局,呼吁香港协助泰国解决金融危机的融资安排,“凑份”提供贷款。鉴于时间紧迫,他没有即时谘询外汇基金委员会,便在数天内作决定,并通知特首董建华。

  此外,曾荫权重申供款不单可帮助泰国渡过难关,也可有效遏止其他亚洲国家受泰国经济危机的“传染”,向更多地方蔓延出去。对于有议员批评“财爷”没有先知会外汇基金委员会,他反驳自己身为委员会主席,绝对有权动用外汇基金,不能过分政治咨询,拖慢效率。

  然而,曾荫权的“解划”,并不能平息议员的不满。代表金融界的议员詹培忠指出,曾荫权的决定俨如参与一场赌博,认为特区政府不应扮演“金融警察”的角色。至于自由党议员夏佳理,则对曾荫权将控制和使用外汇基金视作两回事,感到莫名其妙。

  虽然议员倒彩连连,曾荫权运用外汇基金的果断做法,却受到经济学者纷纷支持。香港科技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雷鼎呜表示,既然财政司司长同时是外汇基金委员会主席,在紧急情况下应该拥有最终判断权,否则便会落后于形势,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系副教授刘佩琼亦指,特区政府借出这笔高昂贷款实在值得,更可让外界得悉香港仍有一定实力,成为地区金融中心,有助与其他东南亚国家结盟,赢取友谊。

  然而,临立会法律顾问马耀添则指出,曾荫权未经谘询动用外汇基金,乃违反《外汇基金条例》,因为若以广义解释,条例中指委员会主席决定基金用途,是属于“控制”范围之内,需事先谘询委员会,财政司司长此举正是违法。但他又表示,由于过去没有类似情况,曾荫权是否真正“有罪在身”,还需法庭最终裁决。

  2.有原则的让步

  曾荫权每次的有力言论,尽管能有效稳定市民对政府的信心,却不能保证每次都能凯旋而归,尤其是面对立法局议员的质询,总有败北的时候。九五年十月底,立法局决定冻结政府十二项收费,以及增加政府开支来刺激经济。面对议员连番挑战,曾荫权坚持政府一贯立场,指摘议员的建议一点也不明智,反对加费与刺激经济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他一再强调,假如议员需通过否决各项加费,会令港府少收十二亿港元,相等于薪俸税一个百分点,将令他策划明年财政预算案时,无法考虑减税。

  虽然曾荫权尝试力挽狂澜,仍摆脱不了失败。九五年十一月初,立法局就自由党提出的减税及刺激经济发展等建议,与代表港府的曾荫权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壁垒分明。期问,曾荫权力陈议员倡议的种种措施,全不能为目前经济放缓问题对症下药。但自由党议员田北俊提出的减利得税和薪俸税动议,得到自由党及民主党支持,以二十九票对十八票顺利通过。致力死守政府底线的曾荫权,面对议员的“围攻”也感到无奈,但为了尊重立法局的纪律,惟有表示接受。

  有议员批评,曾荫权与议员就动议辩论的过程中,处处表现其“硬桥硬马”的姿态,跟议员针锋相对,毫不容让,会令行政与立法关系带来负面影响,更可能影响来年财政预算案的通过。但曾荫权始终认为,自己身为公仆,处事不可能没了宗旨,也不能断送了政府维持低税率制度的基石,更不可委屈自己盲目妥协。

  曾阴权的坚持,也可见于其制订首份财政预算案稳守的原则。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制订来年预算案时,会秉承港府多年以来奉行的公共财政基础原则行事,包括量入为出这条“金科玉律”,更会坚持港府有绝对自主权决定财政的先后次序,倘若有中方官员插手干预,就是违反《基本法》。

  3.医委会“公函”事件

  医委会“公函”事件也是曾荫权遇到的另一个小瑕疵事件。

  不论在上司、同僚或家人眼中,曾荫权的表现总是“科科优”,没有值得挑剔之处。然而,九六年十一月岭生了一件怀疑滥权事件,给他的成绩表蒙上一个小瑕疵。

  十一月二日,传媒报道曾荫权于十月二十九日,以财政司办公室的官用信笺,致函医务委员会主席杨紫芝医生,强烈要求该会设法修订法例,让所有在英联邦国家习医的学生,在学成毕业后,可以直接回港执业,豁免统一考试。该封函件信封上有’私人信件’字样,并注明将副本呈交香港医学会、香港大学医学院院长周肇平医生及立法局医学界议员梁智鸿医生等人,却不见“财政司”职衔。

  在信中,曾荫权声称自己无意以官职身份,影响政府修订条例,惟表示关注到九五年通过的《医生注册修订条例》没有设下宽限期,在翌年九月一日即告生效,并在信的末段强烈敦促医务委员会修改法例,豁免在草拟法例时已于英联邦国家留学的医科生,毕业后需经过考试才能在港执业,又说政府会协助医委会向立法局提出,对现行医生注册条例作相应修改。

  整封信最惹人注目之处,是曾荫权明确表示自己的儿子(即长子庆衍)正在英国习医,他只是与其他有子女在海外学医的家长一样,对有关条例表达意见。

  这篇报道一出,即时引起外界哗然,特别受到代表医学界的立法局议员梁智鸿强烈抨击。他认为今次事件中,有政府官员插手干预医生的“专业自主”,令人觉得政府在向医委会施压,表示会向港督彭定康投诉。

  曾荫权事后回应,信件是以私人身份撰写,没有署以财政司头衔,若果他要以职权来左右政府修例的决定,毋须用上这种方法,并再三表明没有向任何政策科同僚提及过修例的建议。他表示,信件只是表达他对有关条例的意见,认为条文以“一刀切”方式处理与英联邦联系问题,对留学英联邦国家的医科生不公平。至于收到信件的医委会主席杨紫芝则明言,她会把来信视作一名普通医科生家长的意见。

  4.与前家厨的劳资纠纷

  纵使曾荫权已贵为政务司司长,除了日常工作每每令他费尽心神,就连与前家厨之间的劳资纠纷,也一度令他烦恼不已。

  二千年底,这位曾任职于财政司司长官邸的于姓厨师,向特区政府申索一千多个小时的超时补薪,成为首宗经劳资审裁处仲裁的非合约公务员与政府之间的劳资纠纷。零一年六月十五日,审裁处裁定于氏胜诉,可取回六百四十四小时、共四万零二百五十港元的超时补偿。

  不过,到八月初,于氏再入禀劳资审裁处,追讨他在财政司司长官邸供职期问,接近二千小时的候命补偿,合共十二万二千多港元。四个月后,劳资审裁处的裁判官认为控方提出的要点,已在上次判决中获充份考虑,因此上诉被撒销。

  对于审裁处的决定,于氏声言不服,更表示会将在曾荫权前官邸的所见所闻写成小说,披露政府高官百态,因而备受传媒注视。在零一年十一月中,杂志《东周刊》第四七二期,刊登了这位前“财爷”家厨的专访,指他打算著书揭露高官生活,却仍在苦寻出版商。

  报道一出,即时引起曾荫权的激烈反应,怀疑报道内容有诽谤成份,更罕有地以个人身份聘请律师,向《东周刊》采取法律行动。结果,《东周刊》在十二月十九日刊登全版道歉启事,同时向曾荫权赔偿十二万港元及律师费,而曾荫权也将取得的赔偿全数捐予公益金,风波就此平息。

  5.为董护航起风波

  一位香港资深政治新闻记者告诉本刊,在三十多年的官场沉浮中,从不违逆上司,是曾荫权的一个特色。他秉承政治中立的政策,忠于上司的施政方针和理念。媒体对他的评价是一个非常“官僚”的人:即谙熟公务员体制的行事规则,又公事公办。但有时也会带来不虞。

  在曾荫权担任政务司司长时,这与担任财政司司长时不同,主责的工作任务涵盖面变得更广阔,更要经常向传媒解释政府立场。为特首董建华诠释“法轮功是邪教”,便是其中惹人争议的实例。

  零一年六月中,特首董建华出席在立法会举行的答问大会,明确表示“法轮功毫无疑问是邪教”,表明跟随中央政府对法轮功的定义。

  至于曾荫权本人,对备受争议的法轮功,会站在哪一边呢?六月二十一日,曾荫权出席午餐会时,被问及对董建华定义法轮功的意见时,表示港人对“邪教”会有不同看法,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也是开放社会难能可贵之处:“你可用你的定义,董先生有他的,佛教徒、天主教徒、基督徒都可有一套定义,但这无关痛痒,最重要的是我们仍享有法治和宗教自由。”

  曾荫权把“老关”董建华的“邪教说”,诠释成是个人意见,即时引起不少学者及立法会议员的抨击,认为此举不但是“矮化了特首在立法会的官方声明”,也有议员斥责政务司司长的言论是“护董心切”,几乎都是负面评价。

  于是,在二十二日晚,曾荫权主动发表声明,澄清他就董建华法轮功言论的回应。他表示当时受到传媒多番追问,为证明本港仍保障宗教自由,故对此阐释一番,无意将特首的发言定义为个人意见,并指董建华说的都是“公开的纪录”。

  不过,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刘兆佳就认为,曾荫权的言论正反映他拒绝接受港府就汰轮功问题持同一“口径”,避作个人表态,以免民望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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