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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毁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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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刊载了《毁家诗纪》,《大风》特大号畅销一时,连续再版了三次;接着,该刊又在第三十四期上登出了王映霞回击郁达夫的文章。若干年后,王映霞在《东方》杂志上发表了《半生自述》,她是这样描述这场风波的:
“因刺激过深而引起的反感情绪,促使我立即写了《请看事实》与《一封长信的开始》两篇答辩文章和给《大风》主编陆先生的信,马上寄给了《大风》杂志。我写这些文章的动机之一,是想让大家了解了解真相;动机之二,是希望郁达夫再来一个反应。不料,这场戏没有下文了。这倒是出于我的意外的。不过,我替他设想,若不这样认默下来,又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于是我就找机会,找友人,向他提出了离婚,无条件的离婚。”
王映霞的离婚要求,是孙大可在报社转告给郁达夫的。郁达夫急忙回家,却发现王映霞再一次离家出走了,她带走了她的衣服和日常用品,连纸条都没给他留一张。郁达夫后悔将阳春送去学校读寄宿了,否则,有孩子在身边,她也不会轻易出走吧?
郁达夫以为像武汉那次一样,她不会让他轻易找到的。在饭馆胡乱吃了份咖厘饭后,来到孙大可家,却意外的发现王映霞坐在客厅里,正向张华抹着眼泪。她的脚边放着一口皮箱。他正要打招呼,张华对他使了个眼色,孙大可拉着他进了书房。
郁达夫坐下,垂头丧气地说不出话。
孙大可同情地拍拍他的肩:“现在后悔了吧?”
郁达夫说:“没想到她会跟我提出离婚……看来她是绝了情了。”
“你的意思呢?”
“我当然不答应,这不是我的本意。”
“她发表在《大风》上的答辩文章你看了没有?”
“看了,不过 我不想再作出反应。”
“嗯……《大风》旬刊引发这场互揭**的笔战,让你们自相残杀,很不光彩,很不道德!”
“哦,丹林先生本无此意,他给我和映霞都写了信,劝我们相互谅解,还说合则相安,不合则各走各,不必自在文字上互相战斗。”
“是呵,家丑外扬,于已有损,于人无益,你盛名在外,更会让人贻笑大方。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郁达夫沉思良久,说:“我还是想尽最大努力争取破镜重圆。只是,现在映霞仍视许某为友人,她在答辩文章中也不否认这一点,我真没想到!”
孙大可劝道:“吸取教训吧!如果实在处不下去,也只好协议离婚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好合好散,不要再闹了!”
郁达夫点点头:“我知道的。”
两人又轻声谈论了一会,郁达夫往客厅瞟瞟,见王映霞平静多了,便走出书房,提起她身边的箱子。
王映霞立即喝道:“别动我的东西!”
郁达夫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孙大可和张华齐声附和:“是呵,不早了,早点休息吧。”
王映霞两眼一瞪:“谁和你回去?我要到廖内去。”
郁达夫惊讶不已:“廖内有八十海哩远,去那里干什么?”
王映霞说:“干什么?我要去同学那里教书,眼不见为净,我要与你分居!你以为,我们还能在一个屋顶下生活吗?”
“你不要睹气!”
“我想得很清楚!”
郁达夫无奈地放下了箱子。他想,他们现在是两只刺猬,距离太近就会互相刺伤,只要不离婚,分居一段也好。当晚,王映霞就住在孙大可家,既然要分居,她是不肯再回去住一晚了的。第二天,郁达夫赶到孙大可家,欲送王映霞去廖内时,她已经乘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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