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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袁崇焕蒙冤下狱,朝中群臣大都知他冤枉。内阁大学士周延儒和成基命、吏部尚书王来光都上疏解救。总兵祖大寿上书,愿削职为民,为皇帝死战尽力,以官阶赠荫请赎袁崇焕之“罪”。袁崇焕的部属何之壁率同全家四十余口,到宫外申请,愿意全家入狱,代替袁崇焕出来。崇祯一概不准。崇祯一定很清楚的知道,单凭杨太监从清军那里听来的几句话,就此判定袁崇焕有罪,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何况这“群英会蒋干中计”的故事,人人皆知。皇帝而成了大白脸曹操,太也可羞。这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御史曹永祚忽然捉到了奸细刘文瑞等七人,自称奉袁崇焕之命通敌,送信去给清军。这七名奸细交给锦衣卫押管。崇祯命诸大臣会审,不料到第二天辰刻,诸大臣会齐审讯,锦衣卫报称:七名奸细都逃走了。众大臣相顾愕然,心中自然雪亮,皇上决心要杀袁崇焕。锦衣卫是皇帝的御用警察,放走这七名“奸细”,自然是出于皇帝的密旨。猜想起来,那御史曹永祚本来想附和皇帝,安排了七名假奸细来诬陷袁崇焕,但不知如何,部署无法周密,预料众大臣会审一定会露出马脚。崇祯就吩咐锦衣卫将七名奸细放了,更可能是悄悄杀了灭口。对于这件事,负责监察查核军务的兵科给事中钱家修向皇帝指出了严重责问。崇祯难以辩驳,只得敷衍他说,待将袁崇焕审问明白后,便即派去边疆办事立功,还准备升他的官。崇祯这个答复,其实已等于承认袁崇焕无罪。兵部职方司主管军令、军政,对军务内情知道得最清楚。职方司郎中(司长)余大成极力为袁崇焕辩白,与兵部尚书梁廷栋几乎日日为此事争执。当时朝廷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有两条,一是“叛逆”,二是“擅主和议”。所谓叛逆,惟一的证据是擅杀毛文龙,去敌所忌。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手续上固有错误,可是毛死之后,崇祯明令公布毛文龙的罪状,又公开嘉奖袁崇焕杀得对,就算当真杀错,责任也是在皇帝了,已不能作为袁崇焕的罪名。

  ⑨《明清史料》丙编,辽将自称“在此立功何用”,故“北去胡”而投降满清,其中有人致书旅顺明将:“南朝主昏臣奸,陷害忠良。”程本直《漩声》:“掀翻两直隶,踏遍一十三省,求其浑身担荷、彻里承当如袁公者,正恐不可再得也。此所以袁公值得程本直一死也。”程本直《漩声》中引袁崇焕的话说:“子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孥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予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也’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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