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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初访美国

  已经习惯了被记者包围第一次有人跟我谈起去美国的事是在1996年,我16岁的时候,不过是说去读大学,而不是打NBA.那时我在东方青年队为期1年的训练营中。我13岁半正式进入青年队,但青年队比赛很少,每年都像是在一个漫长的训练营里。我想尽快打入东方大鲨鱼队,这样就可以得到一双很好的篮球鞋。我没有自己尺寸的鞋穿,那时也没有签约的鞋商,所以章明基从美国给我寄鞋来。章明基在上海的家离我家只有15分钟的路,但我两岁的时候他们一家就搬去了美国威斯康星州,我们没见过面。他当时在美国上学。有位我俩都认识的人,请他帮我在美国找适合我穿的鞋,带回中国来。有一次,他在电话里问我,“你想来美国打球吗?也许可以在大学打。”我真的不想去,我只想在CBA打球,进国家队———那是我当时的梦想,另外跟王治郅做队友。但我妈妈的一个朋友认为去美国对我更好,因为那时上海队还是乙级队,篮球水平并不高,“好吧,去见见他吧。”我妈说,“没关系,跟他随便聊聊好了。”

  我们就去了章明基家。他妈妈在威斯康星大学工作,章明基就在那读书。那天我第一次上网,章明基让我看威斯康星大学的体育馆,当时看上去真大。“见到你之前,我认为你有30%的机会去美国打球,”章明基说,“现在我看到你,觉得你有50%的机会。”但我还是不想去,我想打CBA.当时国内的球员中,没人有比这更大的梦想吧。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姚明的妈妈最关心的是姚明的教育。所以我跟她讲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是如何运作的。我主要是想帮自己母校的篮球队,我当然给他们看威斯康星大学的网站,我觉得激起了他们一些兴趣。那时候,包括姚明自己,没有人指望他打NBA.

  我知道姚明是通过我的太太Angie,那以前我没听说过他。我们不是表亲,Angie和姚明才是。她跟姚明妈妈是远房亲戚。话又说回来,只要你愿意的话,谁都可以称为表亲,是不是?事实上,我跟姚明互称表兄弟另有原因。那天我们见面,是因为几个月前,我偶然从姚明的一个表亲那里听到,姚明需要球鞋,所以我提出帮他在美国找,带回来给他。鞋子很难找,也许赛季中会好找一些,但也难说。我几乎找遍了麦迪逊市所有鞋店,又找了密尔沃基和芝加哥的一些鞋店。最后,找到一个在威斯康星很偏僻的地方找到一家鞋店的朋友,他同意去耐克的圣路易斯仓库找一双给我。是上一年的款式,但我想姚明肯定不会在意。

  姚明和他妈到我爸妈在上海的家来取鞋。那是1996年,他骑自行车来的。我知道他已经超过2米10了,因为我有一个童年的记忆———是关于姚明爸爸的队友,我父母的一个朋友。我们的老房子是30年代造的,那个人约2米06,他进来的时候,门框就在他头上,但他还不需要低头让一下。姚明进来的时候得低头避让。我问他关于篮球的目标,很明显他没怎么想过NBA.他有点害羞,更担心的是如何在上海队生存下去。他妈妈更担心教育问题,不希望他最后成为一个不成功的运动员,处境艰难。中国的学校体系某种意义上让运动员错过许多。姚明妈妈问我许多关于大学的问题,我想,我也为大学做些宣传。瞧,我在帮威斯康星大学队招兵买马,如果他有NBA的梦想,我就会试着打消。我说,你看,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NCAA)有这么多球队,欧洲有这么多球队,每年他们都有资格参加选秀,可只有60人入选,其中只有不到一半人可以坚持3年以上。所以你的机会不大。你应该听妈妈的,优先考虑教育。如果你能打NBA,最好,如果打不上,还有后路。

  那时,中国球员没人想到去NBA打球。我们当时最好的职业球员是胡卫东,但他不可能进NBA.他是CBA的大前锋。他的膝盖受了伤。如果膝盖没受伤,他能打小前锋或得分后卫,这样他的水平够得上进NBA.他不高大,但很强壮,巴特尔也动不了他。中国的北方人比南方人强壮。中国的南方就好比美国的西海岸,北方就好比美国的东海岸。胡卫东来自南方很远的地方,他是一个例外。

  斯蒂夫·弗朗西斯:(休斯顿火箭队后卫):我认识的在中国打球的球员从不谈论姚明。

  他们经常谈到胡卫东。所以有一次找到姚明,我第一件事就是问他,“胡这人怎么样?他们告诉我,他像迈克尔·乔丹。”“他很棒。”姚明说。

  我问,“你是指什么意思?”我本来想问的是胡卫东过去怎么样,他以为我问的是胡卫东当时的水平。

  “现在他年龄大一些了,可能不如过去,但几年前他是很棒的。”

  就像我说的,姚明很注重细节。以后你问他什么可得小心———他会咬文嚼字,跟你说上一大通。

  特里·罗德斯(耐克前任中国市场主管):96年夏天,耐克中国公司从广州搬到了上海,所以我看准了姚明。我们与CBA签了赞助协议,为所有甲级队提供球鞋和运动服。那年秋天姚明所在的上海大鲨鱼队从乙级晋升到甲级,我们感到很兴奋。这样我们有了一支在自己大本营的球队。

  我不仅和姚明会了面,还跟他对打过。我们公司有一支由员工的中坚力量组成的球队,每周都在当地的体育馆练球。为正式开始耐克与大鲨鱼的合作,我们邀请他们打一场比赛。大鲨鱼队员上场,我们觉得他们很一般嘛———大多数只有6英尺4(1米93)左右,少数几个有6英尺8(2米03)。最后出场的是姚明,当时他已有7英尺3(2米21),体重230磅。我们开玩笑说,他的胳膊和腿细得像筷子。他在做伸展热身时,我们又私下小声说,他可能又是像一座大山一样,光有高度,没有技术。

  然后姚明上场了,一次次跳投拦截。他不停移动后撤,不停地断球。我们队里没有专业选手,我们被耍得晕头转向。那时,我们断定,看到了中国篮球的未来。要清楚,那是在1996年。之前,中国只产生了一名在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甲级队的球员———马健,他在犹他州大学打了两个赛季(92‘和93’)。

  姚明穿一双18号的鞋,是从女子国家队中锋郑海霞那里弄来的。于是当天我就着手解决鞋的问题,我不能等到第二天去办公室让耐克中国区总经理追问我:把那双阿迪达斯从姚明脚上永远地脱掉,要花多长时间?耐克在比弗顿的篮球鞋工厂快递了几双为阿龙佐特制的球鞋,我猜他们肯定不相信我们这里会有球员穿这些鞋能跟阿龙佐的一样合脚。

  1997年我第一次出国,去耐克的巴黎训练营。蒂姆·哈达威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美国球员,他后来成为NBA的明星。他看上去和我们其他人都一样———两只手、两条腿,一个脑袋,只是,他好快,尤其是运球的时候,他的步伐和手都很快。他会挑战每个人和他一对一,直到他累得打不动为止。我不记得他是不是营地最好的球员了,因为那时我不知道篮球打成什么样才算好。营地有85个球员,我的编号是第85,你自己想那意味着什么吧。那时候我不担心蒂姆·哈达威有多好,因为我想的是在CBA打球,反正以后不会再碰到蒂姆·哈达威那样的人。

  姚志源(姚明父亲):巴黎之行给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他只去了6天,但学了很多。

  不是关于篮球的,而是关于自己,以及自己在篮球世界的位置。他发现,中国之外还有许多优秀球员,而且他们打到了那样高的水平。他第一次知道自己和世界上最好的年轻球员相比位置怎样。他想,“我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去了巴黎,他知道了什么是可能的,踏出国门前是不可能知道的。他在巴黎发现了篮球的境界,去美国的时候,他做得更多的就是改进自己以达到在巴黎看到的水准。

  巴黎之行后的那个冬天,我崴断了左脚。那时我在东方青年队的最后一个赛季就要结束了,我跳起来抢篮板,但踩在别人的脚上,那一次我还扭伤了踝骨。我想,要不是受伤的话,那个赛季结束前我就会进大鲨鱼队了。

  下一赛季我终于加入了大鲨鱼,平均得10分,8.3个篮板。我没能拿到新人奖,就像在NBA的第一年一样,是因为那时CBA还没有新人奖,而现在有了。他们还把CBA全明星赛从赛季后移到赛季中,CBA跟NBA的有些方面越来越像了。

  第二年,我伤了同一只脚,在12月的季前赛中。我正要移动,有人踩了我的左脚。直到赛季末我才打球,打最后的12场比赛。休斯顿火箭队第一次对我的脚作X光时,他们看到我的左脚断过2次,担心我有严重问题不能打球。他们的队医飞来北京,对我进行检查。

  医生说没问题。但我可以说,第二次受伤之后,我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弹跳了。并不是说以前我跳得更高,我13岁第一次试着灌篮,那时我1米88.我不是差一点点,而是差一大截。

  在中国灌篮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不必担心。两年后我再试,还是办不到。15岁的一天,大概是上一次试过灌篮之后的大约6个月,青年队的一次训练后,我走过球场,准备把球收好,忽然我决定再试一下,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成功了!那时我只有2米03.中国人总是说:“不要多想,放手去干———这样你就会变得强大。”第二天我再试,没有成功。

  那个赛季后,在国家青年队打球,我第一次在比赛中灌篮。我在篮下摔倒,对手快速进攻,但是单手跳投没中,球传到我这里,无人防守。我记得我跳起来,真的很高,我的头就在篮框边。

  第二次灌篮,是在大鲨鱼队作为新人的第二场比赛。我们在剩下1分钟的时候还落后10分,但最后获胜了。我得了7分,包括被判犯规罚下的第一次灌篮。后卫突破,将球给我,尽管有人在撞我,我还是将球灌入。

  虽然我不能再跳,一场比赛开始时我不跳着出场会觉得失落。我几乎总是场上最高的球员,看个头小得多的球员跳入场中觉得很奇怪。我有时间慢慢去适应———即使在加入火箭队之前,我也有不跳着出场的时候。王治郅和我都在国家队的时候,他会跳入场,因为他比我跳得高得多。我在火箭队的新人年,我们的大前锋埃迪·格里芬跳入场中。埃迪格排队准备跳的时候,斯蒂夫会把我推到中间,让我也做。这对我意味着许多,说明他对我有信心。

  他的做法几乎像部电影,等到最后一秒钟推我出场。非常有戏剧性。

  我第一次想到自己可以跻身NBA是在1998年,那时我18岁,在美国打了两个月球回到国内。我从未想到我能打得那么好。知道为什么吗?那以前,我在中国打球的对手都比我大得多,在青年队时对手大我两三岁,在17岁进入大鲨鱼队时对手大我五六岁。这让我打得很费力,因为他们长得比我壮,球龄比我长。在美国,我终于跟自己同龄的人打球了,感觉很不一样。

  美国之行是从位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耐克训练营开始的。而后,刘炜和我前往达拉斯加入了AAU(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的一支叫HighFive的球队。这支球队在全美四处巡回,参加锦标赛。在巡回比赛时,球队可以从任何地方挑选球员到他们队里。现在不同了,球队只能从其所在城市100英里范围内挑选球员。我在达拉斯第一次见到泰约·约翰逊,他现在是奥克兰突击者队的边锋,我们从那时起就一直是朋友。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队友)我搭乘红眼航班来到达拉斯。到了酒店,报上我的名字,前台的小姐说,“噢,你跟那个大个子的中国帅哥住一起。”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什么,我参加了外国交换学生的球队?”我走到客房,敲门没人回应,我就用钥匙开门。这时,姚明给我开了门,他穿着内衣,是白色紧身的。在门口我只能看见他的下巴。他和刘炜已经睡下了。他让我进门后,就回到了床上。他们为我铺好了一张小床。我马上打电话给我妈,小声说,“有个7英尺6的家伙在我房间,他是中国人!”我妈说,“哦,中国人可真能长个儿啊。”第二天练习的时候,在球场上我发现———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在那两个月里,我到处打球———达拉斯之后去了佛罗里达的斯泰森大学;印第安那波里斯的耐克营;奥兰多、圣地亚哥、菲尼克斯、奥古斯塔、佐治亚的AAU(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夏季联赛或锦标赛,圣塔巴巴拉的迈克尔·乔丹营。大多数时候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要去哪里。在斯泰森我每天和乔治敦的中锋李·斯克拉格斯一起训练,他现在在NBDL(美国篮球发展联盟)打球,是NBA的次级联赛。我们的教练是塔兹·洛克,在做了多年大学教练后,他那时刚开始给开拓者队做球探。

  在圣地亚哥,我为High Five队打最后一次球。我们住在美国国际大学,就在HighFive夏令营所在的高大建筑物隔壁。隔着高速公路的对面是个军事基地,每天早上从大学走到High Five体育馆的路上,我们都看到战斗机起降。在圣地亚哥我第一次和泰森·钱德勒打球。他只有15岁,人们已经说他能打NBA.他对着我灌篮,球打得非常好,但我防守很好,跳投也已经很不错。我比他大3岁,从那以后我就想,“也许有一天我也能够打入NBA.”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队友)我们以一分之差输掉了比赛。我想,是姚明击败了泰森。在比赛快结束时,姚明把泰森的几次投篮扔回了半场。姚明也截住了他的跳投。我可以看出他的运动素质多棒。我知道他还需要长得再结实些,他所有欠缺的就是这点。

  泰森·钱德勒(芝加哥公牛队的前锋和中锋):第一次见到他时,我想,“这人真了不得。”此前,我总是场上最高的,但他还要高我一截,这个大家伙接球很轻,你可以放心把球传给他。此前,我没和外国球员同场打过球。这个大个子,不懂英语,又是不远万里从中国而来,和他同场打球,对我来说是种疯狂的体验,对他来说,也一定是这样的。

  整场比赛,姚明毫不留情地一次次拦下泰约的跳投。然后我上场,对着他灌篮,向他尖叫。噢,天哪———我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但后面他拦下球后就会击掌,示意把球传给他。他挡住了每一个对手的进攻,将投篮截住。对手们毫无办法。

  那两个月我学到的另一件事,就是你得尽量投篮:“自己找投篮机会。”我很快就学会了这一点,我没有选择,没人传球。那不是个好的球队,我们有好球员,但大家不协作。队里只有一个人很好,名叫泰约·约翰逊。听说他现在6英尺6(1米98),260磅,我觉得他那时候的体型就很接近于那样。我们在大学的房间就在游泳池旁,我们可以在水里泡很长时间。

  我这样很惬意,因为在国内,当他们知道我有望成为一名好篮球手时,就不让我游泳了,说太危险。如果他们看到泰约在游泳池里用身体将我撞来撞去,更会担心得要命。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队友):我在队里打前锋,一场比赛我有10次助攻,8次我传给姚明。但他最喜欢的是控制球,等待时机,因为这是他跟少年球员一起上场的一次宝贵的机会。

  我们无法交流,但很要好。从那时我们成了朋友。几年没见到他了,但我大约半年给他打个电话,请一个翻译,和他开三边会议。我被招入突击者队的当天,他从中国打来电话祝贺。他在全明星队的第二场比赛我见到他时,他把球衣送给了我。在我看来,我们是一生的朋友。

  在圣地亚哥之后,我去了乔丹训练营,但我们还是每晚打球。我在上海家中的奖杯陈列柜中有两张我同乔丹的合影。一张是他同营地每个球员及工作人员的集体照,另一张中,我正往场外走,他拍了拍我的背,我在笑,但看上去很瘦。一个原因是整整2个月我只有200美元可用,刘炜大概带了150块。前两周,我们什么都不用付钱,大鲨鱼的总经理李耀民照顾我们。但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耐克训练营之后,他回国了,把他的钱都带走了。我们两个中国小孩没有钱,完全自己管自己,继续在奥古斯塔、乔治亚、奥兰多等地打球。

  因此,在两个星期里,我和刘炜只能吃99美分一个的双层干酪汉堡包,刘炜每天吃一个,我吃两个,以及旅馆里每天供应的免费早餐,我们每天都要很早跑去吃。

  另一位教练从中国过来看我们的时候,对我说:“你看上去皮包骨头。”“当然了。”我说。

  刘炜(国家队队员):其实,姚明每天吃2只干酪汉堡包,我只吃1个。我受伤了不能打球,所以我们决定,让他多吃一点。

  我猜李耀民不知道在美国球员自己付饭钱,也许他以为像中国一样,每个酒店都有免费自助餐给球员,或者球队会包揽所有费用。我希望他是那样想的。我们的钱用完后,HighFive的教练里尔·尼克斯借给我们每人100元。里尔只有5英尺6(1米68),那时我不会英文,就叫他“小教练”。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我得还给他100元。

  到圣塔巴巴拉的乔丹营后,我去波特兰跟耐克签合同,并休息一下,他们让刘炜和我一起去。我们去击球练习场打棒球,10次挥杆我只打着1次。他们还带我们去威拉米特河玩水上摩托,我很喜欢,但很惊险———也许是我做过的最惊险的事情。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队友):姚明让我也一起飞到了波特兰,去跟他一块玩。耐克那时就很看重他。他玩起水上摩托来毫无惧色,在我看来是这样———当我紧追其后时,他加大油门,来个急拐弯,一下把我甩得远远的。他这样做得到了极大的乐趣。

  刘炜(国家队队员):我们去棒球练习场,他打了十几杆,1杆都没打着,差得远。水上摩托最好玩的乐子,就是当姚明从自己的摩托上摔下爬不回去的时候。最后他抓住我的摩托后部,我把他拖回码头。

  特里·罗德斯(耐克前任中国市场主管):一年后,耐克与姚明签了份四年的合约,每年付给他35,000美元,加上奖金,每年有50,000美元。他们已与王治郅签了份类似的每年50,000美元的合约。由于姚明在上海大鲨鱼队的年薪是20,000美元,耐克中国区的员工就开玩笑说,姚明在耐克做全职、在球队做兼职,因为耐克付给他的报酬是球队付的两倍。

  终于回到上海,许多记者等在机场的出口。出去两个月,我没理过一次发,头发很长。

  虽然我在圣地亚哥和波特兰吃得不错,但还是很瘦。长头发加上皮包骨头,在电视上看到自己时,我想,“这真是我吗?”

  被水上摩托拖在后面,是我落后刘炜的仅有几次之一。说到篮球,我通常领先一步。入选上海青年队我比他早几个月,进大鲨鱼我们时间差不多,但我一去就首发上场,而他坐了一阵板凳(我总是首发但打不了太久)。只有进国家青年队他比我早一年,因为青年队已经有了王治郅打中锋。王治郅升入国家队后,我才进了青年队。我在青年队打了一年就升入国家队。我进入国家队三年后,他才入选,因为国家队已有了很多后卫。

  在哪个队打球或者是否在一起打球,对我俩来说都没关系,我们一直是朋友。我看美国片《兄弟连》的时候,就想到跟刘炜一起一级级晋升的历程。许多人一起开始,但一个走了,又一个,再一个,最后,只有少数人留下。留下的越少,就越特别。

  我激励他,帮他升到我这一级球队。我会给他看我的球衣。他先进国家青年队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励我的,对我刺激很大,因为那是我们中的一个第一次穿上印有“中国”字样的球衣。

  “看到了吧?”他说,一边给我展示国家青年队的球衣,“感觉好极了。”

  1998年秋天,也就是在美国一起度过的那个之后的夏天两个月,我们一块在国家青年队打球,但这之间,我跟国家队一起训练,他们出发去打亚运会的最后一天,把我裁掉了。

  在那以前刘炜和我一起打球已经很久了,我们常一起谈论篮球。1997年我们成为真正的好朋友,两人之间有一种特别的默契。在和是炜一起打球的岁月里,我们总共只吵过一次架。那是在97-98赛季,我们输掉了一场跟江苏龙队的比赛。我跟他说他,本来该怎么怎么打,他也不客气地指出我的错误。争吵没有持续多久,我们很快就重归于好,这件事最终还增进了我们的友谊。国家青年队的教练是马连保,他先是执教一支军队球队,后又执教八一火箭队。他是个很好的人,做起事来我行我素。其中一件事就是,在训练营里他不让我和刘炜一起上场。

  那时我还不是中国最好的中锋,只是CBA第二年的球员。国家青年队的球员水平都不相上下,你不知道哪5个球员会首发。队里有三四个控球后卫,而我是唯一真正的中锋,你会觉得我肯定会在首发阵容中,在国家青年队中只有我和刘炜打过CBA.

  马连保教练知道我跟刘炜是好朋友,两人之间有一种默契,所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想把我们分开。作为中国的球员,永远不会问教练这样的问题。我的猜测呢?他想保证对队里的控制。

  也许他并不是觉得受到威胁,但他是军官,控制对他的重要性超过一切。如果两个球员是朋友,也许他觉得我们会获得某种超出他控制的力量。我想,他这么做并不是想故意损害球队,而是他相信这样对我们都有好处。也许他觉得刘炜和我会把太多传球给对方,对对方的信任超过其他队友。但从来没有人这样说我们,你要是看我们打球,也不会看到那样的证据。

  当正式比赛开始,我们俩都首发上场。我们拿到了亚洲青年男子篮球锦标赛冠军,所以说,教练的那种做法并没什么影响的。就像我说的,我喜欢那个教练,只是不赞成他的这种想法,我总是忘不了这一幕。

  马连保教练曾教给我的一课,我会永远记住。“你的篮球智力高于你的篮球能力,”他说道,“篮球智力高,你能发现投篮或传球的机会。即使你的能力不够,不能够传好这个球、投好这个篮,你仍然可以努力去改进。但如果你有这种能力,没这种智力的话,你也不能传好球、投好篮。这样,你的能力就等于零。”我一直很努力地打球,因为我感到有责任竭尽全力做到最好,这样今后就能在国家队里为中国赢得荣誉。直到学会如何传球,如何与队友全力配合后,我才真正享受到了篮球的乐趣。

  这种变化,并不是通过别人示范或告诉我才取得的。只因为大鲨鱼队开始派不同的队员与我上场,我必须利用好他们。

  我刚进大鲨鱼队打比赛时,对方总是走马灯地的更换中锋,这样他们就总有精力充沛的队员来防守我。参加2000年奥运会的前一个赛季,大鲨鱼招了两名很棒的美国球员。一名是投篮防守麦克尔·琼斯,他速度不快,但在17英尺距离投篮很准,在无人防守时投篮从未失误。另一名是大前锋蒙特利尔·道宾斯,他擅长篮板球,身体强壮,但投篮很糟,罚球和跳投都进不了,只在3英尺或者更近的地方能进。他只有2米02左右,但CBA水平与NBA是有差距的。那时中国球员里真正强壮的不多。只有巴特尔和王治郅很强壮。当我们对抗北京鸭队时,道宾斯防守巴特尔,把他挡出罚球圈———他就有那么强壮。防守上,道宾斯也很善于闪避。

  我在罚球弧的周围,道宾斯在底线,这样的组合是很好。当道宾斯站好点,我就传球给他,他那么强壮,能逼近篮筐。我将对方的中锋引出,把球传给离篮下只有2英尺的道宾斯,这样对手就很难把我拖得筋疲力尽了。

  这样的配合听起来很简单,但对我却是新东西。从前,我只会试图自己得分。2000年奥运会之后,队里来了两个更好的美国球员替代琼斯和道宾斯。他们是乔治·阿克尔斯,他1991年在第二轮中被迈阿密热浪选中;还有达蒙·斯特林格,他曾在俄亥俄和克里夫兰打球。达蒙大学毕业不过一两年,非常非常快,打球像厄尔·伯金斯———控球后卫的身材,但其实是打得分后卫。达蒙身材不像伯金斯那样小,但很快,而且能投篮。(第一次跟伯金斯打球时,看到他只有1米65,我还以为是哪个球迷冲下看台抢我的球呢)。控球后卫比得分后卫高出5英寸的球队并不太多,但那个赛季我们队就是———达蒙是得分后卫,刘炜是控球后卫。

  加入大鲨鱼时,阿克尔斯年龄已大,我记得是34岁。他投篮不太好,但可以抢篮板,阻挡对方投篮,用钩射投篮得分。那年我们还有一个三分球命中率53%的球员,名叫单卫国,“卫国”———保卫国家,但他的防御却不好,一点也不行。每次他防御的时候,我都要准备好上前帮他截住对手。

  CBA只允许每个球队用2名外援,他们通常是球队最好的球员,但与中国球员的差距也不是很大。在我打球的这些年里,大鲨鱼队有很多来自不同国家的外援,包括美国球员。美国球员到中国来打球的一个原因是,在美国或欧洲打,他们水平不够。尽管如此,最早和我同场打球的那几个球员仍要表现得好像他们是最棒的。他们想当明星,或自认为应该是明星。

  在打法上出现争执,他们会说,“你们都错了,我才是对的。”我们第一个外援来自立陶宛,第二个来自俄罗斯,第三个来自美国。我不想说出这位美国外援的名字,他是个后卫,加入我们球队之前在香港联赛打球。他投篮很准,但就是不传球。他与俄罗斯球员同时在队里。李教练叫那个美国球员带球,然后外传给队友投篮,但他从不肯这么干,他总是试图自己得分。那年,媒体许多记者常来采访我,他会凑上前来跟他们谈论我或代我说话。他在我们队呆得时间不长。

  在CBA的头两年,我不是很强,所以我们队至少用一个大个子的外国中锋在篮下帮我。他们协助防守,我就在三秒区内篮筐两侧靠近底线处进攻,等着拿球得分。即使这样,我还得很卖力地打,弄得非常疲劳。但到了1999-2000赛季,我变得足够强,球队可以引进美国突破手和投球手,因为我能够在罚球区两侧活动了。看上去我防守的任务更重了,其实不然。对方好的中锋不多,防守还更容易了,因为我不必在整个比赛中,都在篮框两侧守住位置。若我没有得分,我不必担心———我知道我队友能。

  2000-2001赛季我真正开始享受篮球。如果对手没能及时对我实施双人盯防,我就很容易得分。如果他们双人盯防我,我知道只要把球传给队友,他们就能得分。那个赛季以前,我们还只是CBA一支较好的队而已,并没有机会赢得冠军。但那年我们成为除八一火箭队之外最好的球队,八一也只比我们好那么一点点。我觉得放松多了,只需要集中对付一支队就能实现夺冠目标。王非(前任国家队教练):第一次看姚明打球是他在CBA第一年。他已经超过7英尺(2米13)了,但很瘦。很突出的一点是姚明对篮球的激情,打球很卖力。虽然他很瘦,技巧也不够,对篮球的理解也有限,但他的态度使他同中国许多年轻球员不同。他愿意表达自己的感情,不是失去控制或让其他队员尴尬的那种,而是在队友打出好球时会告诉他们。这一点对美国人来说可能没什么特别,但在中国就不同寻常了。我一直想让球员那样,但很难找到那样的中国球手。

  那不是他们的本性,这是一个文化背景问题。中国球员非常内向,几乎是被动的。我希望其他中国球员像姚明这样。这是他的个性,是发自内心的,不是他试图做出来的,他本来就那样。

  1998年我挑他进国家队,巴特尔和王治郅已经在国家队了。姚明很崇拜他们,像对偶像和大哥哥那样。从技术和身体条件上,那时姚明跟他们俩人还无法相提并论。我带他时间很短。姚明成为优秀球员的过程是渐进的,不是说一夜之间阳光忽然照耀到他头上。在1998年,他还只是一张白纸,尤其不会篮下技术,步伐也不好。但他每年都在提高。

  我仍希望去大学受教育,但我认为在CBA打球比在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更能为NBA作准备。第一次见到火箭的总经理卡洛尔·道森的时候,我问他:“如果我在NCAA打过球,会比现在好多少?”他说我作为球员不会更好,只是在球场外会更自在,因为我会更适应美国的生活。

  如果我打过NCAA,我会更加呆板、更加容易被人猜透,因为大学里的中锋只打内线,并在篮下活动。也许我就不会有15英尺的跳投,面对篮框不会传球。在CBA我学会了所有东西,因为刚开始的时候我必须阻挡对手投篮,然后得分,再后来,当大家开始双人盯防我的时候,我学会了怎样利用队友。为了使大鲨鱼赢得冠军,我得发展所有的技能。

  现在我知道CBA水平低于NCAA.我也清楚CBA前几轮的季后赛没什么挑战性,而且开始的一年,CBA冠军赛阶段也只有2场球。若两队各赢1次,2场得分总分多的队获得冠军。第二年三场取胜,第四年则是五场胜。我打的决赛都是五场取胜的。

  为赢得冠军,无论是什么联赛,压力都是一样的。如果我在美国大学打篮球,我会在威斯康星球队,不知道会不会每年都有打总决赛的机会。在CBA,我们连续3年和八一火箭队打锦标赛阶段。这种经历非常宝贵。我在火箭队的队友斯蒂夫·弗朗西斯两次打到低年级大学联赛锦标赛阶段,还带领马里兰打到NCAA的1.4决赛。但他从来没在冠军总决赛中上场或投篮,也没打过职业联赛的季后赛。在大学队里没有打总决赛的经验并不是斯蒂夫的错,我若在他的位置可能也同样没有机会。有许多东西是中国篮球所不具备、不能提供的,但它给予了我那些可能无法在其它地方得到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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