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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万古长夜,第一缕光(10)

  第一章 万古长夜,第一缕光(10)

  可叹王与准聪明一世,却不明白一个最浅显的道理:事可以做绝,但话不能说绝。

  还好王与准虽然直,却不傻,他清楚惹恼了县太爷肯定没好日子过,搞不好哪天种完地回家的路上就给人黑了,便带足干粮,跑到附近一座四明山的山洞里躲了起来。

  县长抓不着人,气得直骂娘,正巧朝廷的钦差来到浙江“督有司访求遗逸”,招揽贤才。县长大人的政治敏锐性还是挺高的,他立刻跑到钦差面前告黑状,说:“王与准认为朝廷亏待他爷爷,长期仇视政府,并和他几个儿子共同发誓一辈子不考公务员。”钦差一听也怒了:“靠,公务员咋了?公务员也是人,都是爹生妈养的!”

  于是钦差大人一声令下,东厂西厂纷纷出动,先扣押了王与准的三个儿子,再本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指导方针,对四明山展开地毯式搜索。

  许多年后,大洋彼岸的林肯说了句名言:“宁可给一条狗让路,也比与它冲突让他咬一口好。如果被咬伤了,即使把它杀掉也无济于事,得不偿失。”翻译成精炼的中文就是“宁可得罪君子,不要得罪小人。”

  得罪了小人的王与准此刻别无他法,只好上演新一轮的《亡命天涯》。可惜饶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追兵。就在王与准向深山里钻的时候,一失足掉到了山沟里。

  有的人一失足成千古恨,有的人一失足传为千古佳话,王与准属于后者。

  机会像条狗,追不上,赶不走。当追兵找到躺在地上不能动弹的王与准时,大家一致认定他完了。没有人知道,王与准的机会来了,改写历史的契机也到了。

  遍体鳞伤的王与准被带到钦差面前。钦差虽然冲动,却也不是昏官。他见王与准“言貌坦直”,不像是反革命分子,便向他了解了来龙去脉,又着人四处走访。调查结果表明,王与准是个助人为乐,刻苦钻研的好青年,于是钦差便放了他们全家。又见王与准的二儿子王世杰很有出息,便道:“你们一家子都当隐士,太不给朝廷面子了,不如让你的儿子代替你出仕?”

  王与准经此一难,思想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他不仅欣然应允,还给自己取了个“遁石翁”的名号,以感谢伤了他脚的石头。

  王世杰作为特招生,从此有了秀才的出身。

  正好这年大考,王世杰去参加考试。按规定,考生必须散发脱衣接受检查,以免夹带作弊的东西。世杰同学觉得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连考场都没进就走了,把**给气的。由此观之,到了这一代,王家人的思想已经逐步趋向入世。

  王世杰**的临终遗言是:“尔贫日益甚,吾死,尔必仕。勿忘吾言!”但终其一生,王世杰都没实现这个理想,历史把目光投向了他的儿子王天叙。

  5 圣人童年很华丽

  王天叙就是那个喜欢竹子的竹轩公,王云他爷爷。史载此人细目美髯,风度翩翩,与人交往亲切和蔼而又不可侵犯。再加上博学多才,与人为乐,立刻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儒。

  大儒王天叙给许多豪门旺族当过家教,也给很多勋贵子弟取过名字,但在给王云取名这件事上,他犯了一个错误。

  荒诞派大师加缪认为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而真正值得讨论的人生命题也只有一个——小孩最开始怎么称呼自己。康德早就提出,小孩如果一定要表示主语的话,他会用别人称呼他自己的那个称呼来称呼(有点绕)。比如他不会说“我要什么”,而是说“宝宝要什么”“贝贝要什么”。大人在旁边说“给他,给他”,他也会说“给他,给他”,而不会说“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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