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队建设
如何建设一支精良的、经得起战争考验的军队,对于这个问题,孙膑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深入细致的论述。
(一) 将帅的培养
军队的将帅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孙武只说过:"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孙膑则用《将义》、《将德》、《将败》、《将失》等四十专篇,从正反两方面来详细阐述这个问题。
在《将义》篇中,孙膑认为将帅应该具备的品质有:义、仁、德、信、智。他把这五种品质比作军队的首、腹、手、足、尾,以表明其重要次序和不可缺一。他说: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下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故义者,兵之首也。将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则军不克,军不克则无功。故仁者,兵之腹也。将者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力.无力则三军之利不得。故德者,兵之手也。将者不可以下信。
不信则令不行,令不行则军不专,军不专则无名。
故信者,兵之足也。将者不可以下智(胜),不智(胜)则军无□(决)。故决(当作智)者,兵之尾也。上述将帅应具有的五种品质,其中"智"、"信"、"仁"是与孙武的主张一致的;而孙武的"严"改成了"义",孙武的"勇"改成了"德"。孙膑这一改,三者的意思更深入了一层。所谓"义",就是准确地去做每件事,富有责任感。《礼记·中庸》曰:"义者,宜也";《盐铁论·刑德》也说:"义者,事之宜也。"只有"义",才能"严",产生"威",而使士卒出"死"力。
孙膑的逻辑顺序是很清楚的。所谓"德",是具有高尚的品德。据《将德》篇的论述,它包括以下内容:(1)"不轻寡,不劫于敌。慎终若始".即不轻视数量少的敌人,也不怕敌人强大声势的威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对敌作战;(2)"将不两生,军不两存",即我将不与敌将共生,我军不与敌军共存,指有同敌人血战到底、势不两立的英勇气概;(3)"赏不逾日,罚不还面,不维其人,不何(阿)外辰(震)",即有功当天奖赏,有过立即处罚,不困其人的亲疏贵贱而有所异样,不曲从外来威势的干预。上述这些品质,显然要比"勇"更全面。故孙膑推理,将帅有"德",作战就有"力",也就可得"三军之利"。
关于军队的将帅应该具有的品质,孙膑在《篡卒》篇中又提出"忠"、"信"、"敢"三条。他说:一日信,二日忠①,三曰敢。安忠?忠王;安信?信赏;安敢?去不善。不忠于王,不敢用其兵;不信于赏,百姓弗德:不敢去不善,百姓弗畏。这里,孙膑提出的"忠"和"敢"两条,是孙武没有涉及到的。所谓"忠",是指忠心耿耿,专心一意。孙膑认为将帅必须"忠于王",当然带有强烈的封建意识,是由他那个时代和阶级决定的。但是,如果一个将帅朝秦暮楚,投机背叛,他也决然带个好兵,打不赢仗。因此,孙膑提出将帅要"忠",仍然有其积极意义。所谓"敢",是指不畏权势,扶正法邪。在孙膑看来,将帅不但作战时应该如此,而且"敢"字要贯串于其行为的始终。这样,将帅就能在士兵百姓中树立威信。
① 因下面两论均先谈"忠",再谈"信",故此处"忠"与"信"疑颠倒。这两句 当作:"一日忠,二曰信,??。"在《八阵》篇中,孙膑对于将帅应具的素质,除了"智"、"勇"之外,还提出"知道"、"数战"等项。他说智不足,将兵,自恃也。勇不足,将兵,自广也。不知道,数战不足,将兵,幸也。夫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
孙膑所谓"知道",就是懂得有关天、地、民、敌、阵各方面的作战规律;所谓"数战",就是有长期作战的丰富经验。这些条件,都比"智"(作战时足智多谋)的要求更高。总之,孙膑在战国时代的新形势下,对将帅提出了比孙武更严格、更全面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明确将帅应有的品质,孙膑在《将败》篇中,又不厌其烦地从反面列举了二十种致"败"的缺点,它们是:"不能而自能"、"骄"、"贪于位"、"贪于财"、"轻"(轻率)、"迟"(不速)、"寡决"、"缓"(不严)、"怠"、"贼"(残暴)、"自私"、"自乱"等。孙膑指出:这些缺点越多,就越容易失败("多败者多失")。在《将失》篇中,孙膑更列举了三十二种会导致将帅作战失败的情况,如:"收乱民而还用之,止北卒(留败兵)而还斗之";"是非争,谋事辩讼"(计谋争议不决);"令不行,众不一";"军事险固,众劳";"日暮路远,众有至气"(至极衰竭);"令数变,众偷";"不能以成阵,出于夹(狭)道";"战而有忧",等等。孙膑认为,这些致败的情况,都是由于将帅本身品质上的弱点而造成的,所以总其名曰"将失"。
在明确了将帅应有的品质和"将败"、"将失"这些将帅应当鄙弃的缺点之后,就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来选拔人才。孙膑说:"权衡,所以篡(借为'选')贤取良也。??正衡再累既忠(中),是谓不穷。称乡①县衡,虽(通'唯')其宜也。私公之财②一也。"(《行篡》)他在这里郑重指出,选贤取良出任将官,必须权衡其品质优劣,才能高低;放正衡器,一再增减其累(砝码),使其指针居中,这样不偏不倚地选拔,就会人才济济,层出不穷。他强调,量功行赏,应悬平衡器,做到十分合理;不论私、公之材,在选拔将官时都要一视同仁。孙膑还主张,对于将官要"明爵禄"(《杀士》),即明确爵位的等级和授禄的标准。这对于提高将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是大有好处的。
① 乡,借为飨,其意为飨食,引伸为赏功。称乡,即量功行赏。
② 财,借为材,即人材。私材,指大夫以下的私属;公材、指王侯公卿之 类的大贵族。
(二) 军队的编制
关于如何编制军队的问题,孙膑论道:"制卒以周(借为'州')闾,授正以乡曲。"(《官一》)所谓"卒",是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周礼·小司徒》说;"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郑玄注:"卒,百人。"这里的"卒",是泛指军队的基层编制。所谓"州闾",都是古代的居民单位。《周礼·大司徒》曰:"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郑玄注:"闾,二十五家";"州.二千五百家。"这里的"州闾",是泛指居民的基层组织。所谓"正",即长官:"乡曲",犹言乡里。孙膑上述议论的主旨是:编制军队要以地方行政组织为单位,任命军中官吏要以乡里之长为长官。
自西周、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军队往往由住在国都近郊的"国人"组成。国人中每家出一人,编成国家的常备军。春秋初年齐国官仲编制军队就规定:"五家为轨,故五人为伍,轨长帅之";其上逐级扩大,直到"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帅帅之"(《国语·齐语》)。这里编制军队和任命军官都仍地方行政组织之旧。据管仲称,这样的编制,"人与人相畴,家与家相畴,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其欢欣足以相死。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同上)孙膑主张"制卒以州闾、授正以乡曲",可能出于同样的考虑。当然,战国时的军队已不限于国人参加.而是实行在郡县内普遍征兵的制度;怔兵的数额也不止一家一人,而是所有胄壮男子都要应征入伍。孙嫔在当时仍然要以"州闾"、"乡里"作为编制军队和任命军官的单位,说明他对过去优良的军事编制的怀恋。
军队不能滥竿充数,而要选取精良,这是孙膑关于军队建制的又一光辉思想。他说:"兵之胜在于篡(选)卒。"(《篡卒》)显然,没有经过挑选的乌合之众,在战争中是肯定要失败的。孙膑在《行篡》篇中,又大谈军队要"篡(选)贤取良"。这既是对将官的选拔而说,同时也是对士兵的取舍而言。《孙膑兵法》中有一专篇名《杀士》,篇中说:"杀士则士??。"由于上下文内容严重残缺,其意义很难明了。一般的注释本都认为,这里的"杀士",是为了严肃军纪,把违令犯法的士卒杀戮、处死。但这样的解释是很成问题的。大家知道,孙膑和孙武一样,主张将帅对士卒要"仁","将者不可以不仁"(《将义》);要"(视之若)赤子,爱之若狡章,敬之若严师"(《将德》);把"贼"(残杀士卒①作为"将败"的因素之一。因此,孙膑不可能把"杀戮士卒"一事,列出专篇来加以阐述。再说,"杀"字自古有多种音义:有一音读"所拜切",其义为"减"、"省"。《周礼·地官·廪人》曰:"诏王杀邦用。"郑玄注:"杀,犹减也。"《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云:"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何休注"杀,省也。"《荀子·大略篇)说:"冰泮杀内。"杨注:"杀,减也;内,谓妾御也。"孙膑主张的"杀士",亦即减省士卒,去除乱兵败卒,使之精良。这和他"篡(选)卒"、"取良"的编军原则是一致的。
应该指出,作战军队要精简,在战国时代还有一些军事家也这样主张。
① 《左传·昭公十四年》记叔向曰:"杀人不忌曰贼。"与孙膑差不多同时的尉缭就说:"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尉缭子·兵令下》)尉缭所谓"杀卒",显然也是告诉用兵者,要精简土卒。①《国语·吴语》载,越王勾践在笠泽之战前夕大徇于军,命"有父母耆老而无昆弟者"、"有眩瞀之疾者"、"筋力不足以胜甲兵"者皆离军而"归",终于在与吴王夫差的激战中,越军因队伍干练、行动迅速而取得大胜。这是"杀土"、"杀卒"的思想在战争中的具体运用。① 参见徐勇《从'杀'字看<尉缭子>的治军思想》,载《天津社会科学》1987 年 第5 期。
(三) 君将兵民的关系
孙膑继承了孙武关于"将能而君不御"、"君命有所不受"的思想,认为君主应该充分发挥将帅的治兵才能,而不要横加干预:将帅也要取得君主的完全信任,以便不受拘束地指挥军队。他说:"(将)得主**,胜";"(君)御将,不胜";"不得主,弗将也"(《篡卒》);"(君)??而不御,君令不入军门,将军之恒也。"(《将德》)孙膑在这里强调,君要放手让将去于。
在将官与士兵的关系问题上,孙膑又继承了孙武"(将)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上下同欲"的思想。他说:将官对士兵要"(视之若)
赤子,爱之若狡童,敬之若严师"。
(《将德》)为了使士兵同心同德地战斗,孙膑主张将官要照顾士兵的利益,关心士兵的疾苦,而不能一味驱使,责之太甚。他指出:"使民虽不利,进死不旋睡,孟贲之所难也,而责之民,是使水逆流也。故战势,胜者益之,败者代之,劳者息之,饥者食之,故民??蹈白刃而不旋踵。故行水得其理。
漂石折舟;用民得其性,则令行如流。"(《奇正》)孙膑还强调,要根据士兵的不同需求,从物质和精神各方面去奖励士兵,使士兵心情舒畅,从而提高其作战的积极性。他说:"夫民有不足于寿而有余于货者,有不足于货而有余于寿者,唯明王、圣人知之,故能留之。死者不毒,夺者不温,??民皆尽力,近者弗则(贼),远者无能(读为态,借为怠)。??然则为民贼也,吾所以为赇也,此兵之久也。"(《行篡》)所谓"赇".即以财物酬谢。在孙膑看来,将帅"为贼"而士兵亦"赇",即努力作战以报将恩,这样的军队就能长久取得胜利。
军队要有强的战斗力,能克服各种困难,还必须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孙膑指出:"兵失民,不知过(过错)
者也";"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台民心者也。"(《兵失》)又说:"民苦其师,可败也。"(《将失》)孙膑把人民对军队的态度作为战争胜败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总结了历史上许多次战争的经验而得出的结论。公元前315 年,"燕虐其民",齐宣王派匡章伐燕,燕"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也,食壶浆,以迎王师",使齐军进展神速,"五旬而举之";但后来,齐军对燕民"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结果"燕人畔",齐军不得不撤出燕国。(见《孟子·梁惠王下、公孙丑下》)这是"兵失民"、"不能合民心"、"民苦其师"而遭失败的显著例子。
关于君主、将帅和士卒的关系,孙膑用了一个生动浅显的比喻来阐明这个问题。他说:若欲知兵之情,弯矢其法也。矢,卒也;弩,将也;发者,主也。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今治卒则后重而前轻,阵之则辨(同办,意为能),趣(促)之敌则不听,人治卒不法矢也。
弩者,将也。弩张柄不正,偏强偏弱而不和,其两洋(读为厢)之送矢也不壹,矢虽轻重得,前后适。
犹不中[招也]。??矢轻重得,前[后]适,而弩张正,其送矢壹,发者非也,犹不中招也。??故曰,弩之中彀合于四,兵有功。??兵胜敌也,不异于弩之中招也。
--《兵情》文中所谓"合于四",即:(1)矢前后轻重得;(2)弩柄正;(3)两洋送矢壹;(4)发者是。孙膑的这个比喻说明,军队要作战有功,战胜敌人,必须君主。将帅。士卒以及民众,各方面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缺掉任何哪一方面的协作,都是不能成功的。
(四) 法制与纪律
孙膑认为,要使士兵作战勇敢,形成强劲的战斗力,军队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和纪律约束。他继承了孙武重视军队的"法令"、"曲制"的思想,提出"其勇在于制"(《篡卒》)。军队的法制是否健全,往往是战争胜败的关键。诸葛亮曾经指出:"有制之兵,无能之将,不可以败;无制之兵,有能之将,不可以胜。"(《诸葛亮集·兵要》)可见军队的"制"在战争中的作用。
孙膑所谓的"制",主要是指军队的赏罚制度。在《篡卒》篇中,他接着说:"胜在??明赏";"不信于赏,百姓弗德"。他又主张,对于士兵要"严而视(示)之利"(物质利益);强调"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威王问》);应当"赏不逾日,罚不还面"(《将德》)。这与孙武"赏其先得者"、"施无法之赏";"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思想,又是一致的。
在军中如何施行赏罚的问题上,孙膑还继承了孙武"赏善始贱,罚恶始贵"的思想,更加强调赏罚的公平合理。他说:"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奇正》)孙膑指出,赏罚公平,一视同仁,民就能听其令,而其令也能顺利地贯彻执行;如果赏罚分等级,对高贵者专赏,对下贱者滥罚,引起下层的反感,民就丁听其令,则其令也不能推行。
将帅明于道义,信于赏罚,便会在军队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大家都自觉地遵守纪律。孙膑认为,这种德行对军队来说非常重要,是军队作战胜利的保证。他说"其利在于信,其德在于道";"德行者,兵之厚积也。"(《篡卒》)军队的德行,是长期培养、日积月累的结果。据说,孙膑率领的军队,由于长期有严格的法制,赏罚一视同仁,进行道德教育,士兵个个都有良好的素质,坚贞的操守。比孙膑时代稍后的鲁仲连曾赞颂说:"食人炊骨,士无反北之心,是孙膑、吴起之兵也。"(《战国策·齐六》)可见孙膑治军有方,在军队建设上有一套明确的主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做出了卓著的成绩,在当时享有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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