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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勤杂工(1)

  在英达没什么工作的时候,他有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在我身上。记得我28岁生日的前一天晚上,他谎称睡不着,想干点儿事,让我先睡。第二天我一觉醒来,我们小小的单元门厅被布置得焕然一新。墙上有一张我的画像,那是他用细水笔画的,上面写着“年方二八”,据说他为此画到了天亮。桌子上摆着他“变”出来的蛋糕。点亮的28根蜡烛上火苗欢快地跳跃着,他的父亲、外婆和保姆小花都坐在桌前等我。我一出现,大家就高声说:“生日快乐!”英达把给我做的纸皇冠戴在了我的头上。无法形容当时的我沉浸在怎样的幸福中。

  我永远也忘不了英达挣的第一笔大钱。那是《我爱我家》的作曲关峡付给他的分成。那天他和关峡在他的小书房里谈了一会儿,送走关峡他来到客厅。

  “丹丹,看!噔、噔噔噔(贝多芬《命运交响曲》主题音)……”他嘴里打着拍子,一下解开了棉外衣,里兜儿揣着整整齐齐的6万块钱。他以最快的速度一叠叠地抽出来,撒向空中,有一叠落在了房顶的大吊扇上。大冬天,我们不得不启动它,让“无数张”百元大钞纷纷飘落下来。我们全家都撅着屁股捡,满屋回荡着我们欢快的笑声。

  英达有名了,能挣钱了。他的事业有成增加了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我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听从他的决定。不可否认在那10年的恋爱及婚姻中我是幸福的,但是也很累。很难想象我竟有如此韧性,长此以往地担当着那个家庭的“顶梁柱”,无论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那时的英达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的生活能力的人,他不会也不愿做属于男人的家务,他的忘性令人发指。他从来不记得我交代他做的事情。如果别人有什么东西交给我,万不能由他中转,说不准他会随手往哪儿一扔,然后一点儿都想不起来。

  一次我给他的小书房安窗帘,我把缝制好的布交给他,并给了他一根细长的铁丝,“帮我穿上”。我开始在窗边钉钉子,我们边聊天边干活,很久了我才发现他那根铁丝一点儿都没穿进去。

  “它老扎出来,这活儿我没法儿干!”他急了。

  我拿过来,把铁丝头弯回来一点儿,一分钟就穿上了。每到这种情形他都会发怒:“为什么你老想让我感觉自己是个白痴?!”

  基于他的这些能力,我很少让他或指望他能干什么。家里修灯、修锁、修煤气、修马桶样样都是我。

  有一天我们的汽车坏在半路动不了了,谁也不知出了什么问题。英达打算放弃,要叫辆出租回家。

  我对他说:“把前盖打开。”

  他笑了:“你什么意思?你想修车?”

  看着他难以置信的样子我根本不理,挽起袖子就开始瞎碰。请注意,我根本不懂车的构造,我那会儿还不会开车,也丝毫不知道车前盖里头的那些乱七八糟散发着热气的东西是什么。但我把它“修”好了,触拨几下车就发动了,我们开车回了家。

  “你是魔女。”他对我说,“你有一双神手!”

  我也许天生不该做演员,我其实可以成为了不起的勤杂工!

  我们在1988年就买了刚才提到的那辆车,墨绿色的、流线型的英国车:Vauxhall。英达说在美国留学都没开过这么好的车。我们对它心爱极了。

  新车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全家兴奋得坐立不安。那天正巧我刚从外地拍戏回来,吃完晚饭大家决定开新车出去兜风。请注意:家里任何一个人都还没有驾照,只是英达和他父亲在美国都曾开过车。那天晚上他父亲喝了许多酒,临出门时揣上了他的“人大代表证”。

  “万一出什么事,谁也不能抓我!”他说。

  我们笑着走下楼,我埋怨他这话说得很不吉利。

  英达把车开到了离我家不远的红领巾公园附近,那里没什么人。他父亲强烈要求“过过瘾”,我们同意了。他坐到了驾驶的位置。先是发动不着,打火的时候发出一阵阵金属摩擦的刺耳的声音,英达在耐心教他。终于发动着了,然后车“噌”地一下就蹿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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