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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体大思精的历史的著作 一、博大的五体结构
《史记》由五体构成。1.《本纪》十二篇。2.《表》十篇。3. 《书》八篇。4.《世家》三十篇。5.《列传》七十篇。凡一百三十篇。
前人探讨《史记》五体,重在溯源,而疏于从笔法义例上研究司马迁的创造,应予纠正。溯源者认为,五体古已有之,司马迁只不过把它汇总在一起以构成一书而已。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邵晋涵《南江文钞·史记提要》、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六《和州志列传总论》等认为《史记》五体,取式《吕览》;洪饴孙《钩稽辑订》、秦嘉漠《世本辑补》则认为《史记》五体,取法《世本》。近人罗根泽、程金造考源五体②,认为司马迁所见石室金匮之书,有本纪、世家、年表、列传之体,为司马迁所依仿。诸家考源,有资于理解司马迁如何博采众籍,熔铸化一的创造精神,但过于指实,则与实际大相径庭。例如论者引《史记·大宛列传赞》提到的《禹本纪》作为古有《本纪》一体之证。其实司马迁所言《禹本纪》与《山海经》相提并论,指出是言志怪之书,仅有《本纪》之名而已,与载述帝王事迹的《本纪》风马牛不相及。又《史记》中《管蔡》、《陈杞》各世家所称"世家言"三字,乃司马迁自称其书,古代并无世家一体。先秦典籍中有"世卿""世禄""世臣""世家"之称,均指卿大夫之爵职秩禄世代相传,《史记》的"世家"之体,其名称由此演化而来。范文澜《正史考略》史记条说:"八书之名,本于《尚书》。"其言可采。但又说:"八书之作,则取《尚书》之《尧典》《禹贡》。"这就太板而显得推论的太远了。
《史记》五体均为司马迁所创造。《大史公自序》反复申说《史记》效《春秋》而作,可见《春秋》之经、传形式对《史记》体例的创造影响是很大的。刘知几说:"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补《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寻兹草创,始自子长①。"此言极是。《三代世表序》云:"余读《谍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余读《春秋历谱碟》",这是司马迁创造年表所借鉴的蓝本。《吕氏春秋》一书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用以统一百家思想,包容丰富的内容,这一形式也给予司马迁以很大启示。但是《吕氏春秋》的各体都是短篇的论文,只是名称不同,井无本质的区别,是不能与各具笔法义例的《史记》五体相提并论的。
以上说明,司马迁的创造不宗一书,不祖一体,而是参酌各种典籍体例的长短,匠心独具汇入一编,创出新体例。《史记》五体,各具笔法义例,分开来看,各体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首尾完俱贯通历史发展的线索,各有不同的侧面和重心。五体合起来看,又是组织严密互相交融的一部著作。自成一家之言。正因为它体例完备,才能容纳丰富的历史素材,在有限的篇幅之内使政治、经济、文化、学术、民族、社会以及自然的星象、历法、地理等无所不备。所以晋人张辅说,司马迁作史,"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② ③《报任安书》。
① 罗文《从史记本书考史记本原》,载《北平图书馆月刊》第4 卷第2 期。程文《史记体例溯源》,载《燕京学报》第37 期。
十万言"①。清赵翼称它为"全史",并说:"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②1.五体题名义例。
(一)本纪。
《五帝本纪·正义》引裴松之《史目》云:"天子称本纪,诸侯曰世家。"张守节发挥说:"本者,系其本系,故曰本;纪者,理也,统理众事,系之年月,名之曰纪。"刘知几曰:"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论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又云:"盖纪之为体者,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③据此,"本纪"之义有五:(1)"本纪"为法则、纲纪之意,它"纲纪庶品",故为最尊贵之名称;(2)"本纪"为记载天子国君之言事所专用;(3)"本纪"是"网罗万事"的,即国家大事无所不载,与一般人物传记有别;(4)"本纪"编年,记正朔,象征天命攸归。从编纂学角度立论,编年记事是我国史法的优秀传统,使叙列的历史事件,兴衰发展的线索分明,它创自《春秋》;(5)"本纪"效《春秋》十二公,故为十二篇。《太史公自序》云:"著十二本纪。"
(二)十表。
司马贞曰:"《礼》有《表记》,而郑玄云'表,明也,。
谓事微而不著,须表明也,故言表也。①"赵翼说:"《史记》作十表,仿于周之谱碟,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予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②。"准此,则"表"之义:(1)表隐微之事,使之鲜明;(2)扩大纪、传的记事范围;(3)表与纪、传互为经纬,是联系纪、传的桥梁。
但这仅仅是从组织材料上立论,远远没有揭示出"十表"的真正价值。
司马迁作十表,用以反映历史发展的线索和阶段性,建立了古代的年代学理论,最有章法义例。详后"五体序目义例"一节,兹从略。
(三)八书。
司马贞曰:"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此之《八书》,记国家大体。"③赵翼曰:"八书乃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①用今语言之,八书是分门别类的文化制度史,《尚书》是各种体裁的公文档案汇编,司马贞以"五经六籍总名,,释之最确,司马迁把分门别类记载典章制度和文化发展的《八书》用"书"名之也是十分恰当的。班固作《汉书》,扩大"八书"内容为"十志",因其大题命名为"汉书",故改"书"名"志"。
(四)世家。
司马贞曰:"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其言下及子孙常有国。故盂子曰:'陈仲子,齐之系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① 《史通》卷二《列传》。
② 《晋书》卷六十《张辅传》。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① 《史通》卷二《本纪》。
② 《史记》卷十三《三代世表·索隐》。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① 《史记》卷二十三《礼书·索隐》。
之也,得以代为家也。'"②刘知几曰:"案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又曰:"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③即定名世家之义有三:(1)记诸侯列国史;(2)载传代家世;(3)《世家》与《本纪》同体,均编年纪事,因有别于天子等第而别名世家。
(五)列传。
司马贞曰:"列传者,谓叙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④张守节曰:"其人行迹可序列,故云列传。"②赵翼曰:"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之事迹也,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①章学诚曰:"史迁创列传之体。列之为言,排列诸人为首尾,所以标异编年之传也。"③司马贞、张守节释"列"字为叙列,章氏解为排列。列字两义皆有。《伯夷列传》云:"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陈妃世家》:"小不足齿列。"《苏秦列传》:"列其行事。"司马迁《报任安书》有"论列是非"、"终不能自列"、"兵法修列"等语。这些例证的"列"字,即序列、论列之义。《史记》中列国、列侯、列封、列星、列宿等用语,即为排列之义。《说文》卷四:"列,分解也。"这是列字的本义。列传,即由"分,"的意义引伸出来,指众多人物之传按一定位次排列起来。日本学者中井积德说:"传不一而足,次第成列,故谓之列传耳。"④综上,"列传"一词是司马迁全新创造的动宾式复合名词⑤。司马迁借记事立论及解经之书命名为"传",用以传人,记功臣贤人之言行以注《本纪》,表示人臣拱卫主上。《太史公自序》云:"扶义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并按一定顺序排列起来,故称列传。
总上所述,《本纪》编年,广载军国大事,摘载诏令制浩,以象征历史发展的统绪。《世家》述开国承家的诸侯。《列传》叙人臣事迹,辅罚君上,如众星之拱卫北辰。这种不同的题名及载述笔法,是一种等级序列。所以纪传史是以帝王将相为中心的历史,形象地照映了封建政体的等级秩序,适应了封建统治者的思想体制,这就是纪传史之被封建王朝颁令为正史的内在原因。
2.五体破例义例。
所谓破例是与立例相对而言。用上述五体义例来衡量一下二十四史,班固的《汉书》最合标准,而《史记》最不合标准。《史记》篇目有若干破例,以《本纪》和《世家》最明显。
《本纪》的破例。其一,夏、殷、周三《本纪》包括了三代的先公先王,更有《秦本纪》乃是诸侯人《本纪》。其二,《史记》立《吕太后本纪》,而不立《惠帝纪》,竟把帝王逸出了《本纪》。其三,《史记》立《项羽本②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③ 《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索隐》。
④ 《史通卷二《世家》。
① ②《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索隐·正义》。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④ 《文史通义·繁称篇》。
⑤ 《史记会注考证》卷六十一《伯夷列传》引。
纪》,却不纪西楚之年,而用"汉之元年""汉之二年"记正朔,且记事章法为传体。实际上司马迁写的是一篇"项羽列传",只不过定名《项羽本纪》而已。
《世家》的破例。其一,项梁所立楚王熊心,曾统兵遣将,号令一方。
刘邦入关,项羽北救赵,均为楚王熊心所遣。项羽杀宋义自号上将军犹假号楚王之令,入关后尊楚王为义帝。司马迁既不为之立"本纪",亦不为之立"世家"。其二,汉初诸侯吴王刘,淮南王刘长、刘安,衡山王刘赐,因叛逆降为"列传",而西周诸侯管叔叛逆,宗庙不守,却有《管蔡世家》。其三,汉初功臣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周勃等,爵禄不过封侯而立"世家",但其他侯国不立"世家",而且赵王张耳、长沙王吴芮,封为诸侯,又历传数代,亦不立"世家"。其四,三十《世家》中有孔 子、陈涉、外戚三《世家》。孔子为布衣,陈涉称王不终,汉帝后妃无世可传,但均立"世家",其例云何?
刘知几的《史通》就批评《史记》为例不纯,处处扬班抑马。他在《二体》篇中虽然以《史记》、《左传》为纪传、编年二体之祖,但真正许为二体代表作的却是班固的《汉书》和荀悦的《汉纪》。所以他在《二体》篇的结论中说:"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刘知几的评论是值得商榷的。立例又破例,正是司马迁品格创新精神的反映。无例,述史无规范,必将流于泛滥。死守成例,不能曲尽丰富多彩的历史内容,势将流于呆板。因此立例而又破例,是客观情势使然。司马迁恰好是最善于把握情势的历史家,故所创五体能容纳大量的历史素材,有无限的蕴藏力。
《史记》破例为体,计有三种类型。
(1)序事首尾完整,便于"察其始终"。夏、商、周三《本纪》上溯先公先王,使记一代兴衰之历史首尾完具,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洞察历史的发展轮廓。魏收作《魏书》,首列《序纪》,记载拓跋氏的先世起源,就是仿《史记》而创造的。
(2)正名实。司马迁认为,秦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⑥,"昭襄业帝"①,才有始皇的统一,故特作《秦本纪》。参照《六国年表》,寓意更明。表名为六国,实叙八国,首栏列周,以示尊周天子为共主,次列秦,就是纪实以体现秦国"常雄诸侯"之意。因此周与秦不在六国数中。司马迁立《吕太后本纪》,不立《惠帝本纪》也是纪实。因高后孝惠时,惠帝垂拱,吕后称制,故以惠帝附入吕后纪中。司马迁将楚王熊心附入《项羽本纪》中亦同此例。司马迁不为吴芮立"世家",因其事迹不显,载入年表即足。至于不为张耳立"世家",是有意将张耳陈余合传。
(3)寓褒贬。司马迁为孔子、陈涉、汉帝后妃以及为汉初萧、曹、张、陈、周等开国功臣立《世家》,是褒显他们的历史功绩。反之,对汉初叛国诸侯,因他们没有起到"辅弼股肱"的作用,降为"列传",以示贬抑。但是周初管叔、蔡叔虽谋叛逆,后因蔡仲悔改,复封为诸侯,故司马迁仍立《管蔡世家》以劝善。由此可见,司马迁的破例为体,是寓有深意的。
班固仿《史记》作《汉书》,改通史体为断代史体,这是另一种创造,二者⑥ 李少雍:《列传新解》,载《司马迁传记文学论稿》,1987 年重庆出版社出版。①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序》。
只可对照,不可并论。《汉书》断代为史,《本纪》载帝工,并取消《世家》,陈胜、项籍理应入传。《史纪》贯通,《本纪》兼叙朝代,所以夏、商、周三代《本纪》上溯先公先王;又,《秦始皇本纪》之前有《秦本纪》,《高祖本纪》之前有《项羽本纪》,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序列,章法义例是严谨的。如果形式主义地看问题,就会认为《史记》为例不纯。刘知几以《汉书》为标准抽绎出纪传体的撰述理论,然后反过来用《汉书》的义例范围创始者《史记》的体例,在逻辑上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所以是迂阔之论。请看刘知几提出的改造《史记》的意见,其言曰: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赢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筒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悟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日王者乎?《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日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②。又云::陈胜起至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①?
刘知几以帝王相接来贯通历史的观点不无可取之处。但刘知凡是以断代史之例来绳墨通史体,故其言迂阔。假如真的按照刘氏意见来改造《史记》,势将割裂三代《本纪》及秦代史事叙述的连贯性。至于《项羽本纪》,司马迁用汉纪年,又用传体叙述,只不过是用"本纪"之名列于《高祖本纪》之前,不仅仅是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实际,而且构成了楚亡汉兴的强烈对比,增强了文章气势,更加引人深思。张耳被降为列传与陈余合传,亦是此例。司马迁之一升一降,其义则一。司马迁作《陈涉世家》,其因有四:一曰尊汉,二曰反暴政,三曰赞首难,四曰纪实。刘邦反秦是打着楚王陈胜的旗号起事的,得天下后为陈涉置守家三十家砀。陈涉首难,"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②。司马迁认为,秦朝暴政应当推翻,陈涉发难之功应予表彰,这在《史记》中多处讲到。西汉人并不认为陈涉是叛逆者。刘知几用强化了的后世封建正统观念抨击司马迁不应为项羽立本纪,为陈涉立世家,当然是迂阔的了。相映成趣的是,今世时贤用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引出了与刘知几殊途同归的结论,说什么司马迁"为陈涉这样被统治阶级视为'盗贼'的人立世家",是"歌颂人民的反抗斗争",从而否定班固作《陈胜项籍传》,这同样是一种迂阔的议论。假如班固照抄《史记》,在断代的《汉书》中孤标特立《项羽本纪》、《陈涉世家》,岂非咄咄怪事!作为断代的《汉书》,体例是严密的,马班优劣在史识,不在两书体例之得失。比较《史》《汉》体例以辨马班优劣,刘知几正是失足于此,我们应引以为鉴。3.五体篇数及序列义例。《史记》五体是一个有精严义例的体系,篇目次第都饱含司马迁独特的历史哲学思考。《史记》为五体,"五"就是一个神秘的数字。人有双手,它的功能表现了人的无限创造力。一手为五指,双手为十指,十为数之极。原始② 《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
① 《史通》卷二《本纪》。
② 《史通》卷二《世家》。
哲学观念的思维方式,远取诸物,近取诸身。人有五指、五官、五脏、五体等等。"五"的数目概念具有神秘感,推而大之为五行,五行运动而成天道。《史记》全书为一百三十篇,何以《本纪》为十二篇,《表》为十篇,《书》为八篇,《世家》为三十篇,《列传》为七十篇?这些数目,都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有一定的义例,它反映《史记》五体结构是一个人工创作的系统工程。《太史公自序》在揭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各体写作旨意时,也都特别标示出"十二"、"十"、"八"、"三十"、"七十"等数目,就透露了个中消息。司马贞《补史记序》云:《本纪》十二象岁星之周;八《书》有八篇,法天时之八节;十《表》放刚柔十日;三十《世家》比月有三旬;七十《列传》取悬车之暮齿;百三十篇象闰而成岁。张守节《论史例》稍稍作了修正,其说更详:太史公??作《本纪》十二,象岁十二月也。作《表》十,象天之刚柔十日,以记封建三代终始也。作《书》八,象一岁八节,以记天地日月山川礼乐也。作《世家》三十,象一月三十日,三十辐共一毂,以记世禄之家辅弼股肱之臣忠孝得失也。作《列传》七十,象一行七十二日,言七十者举全数也,余二日象闰余也,以记王侯将相英贤略立功名于天下,可序列也,合百三十篇,象一岁十二月及闰余也。而太史公作此五品,废一不可,以统理天地,劝奖箴诫,为后之楷模也。
范文澜《正史考略》史记条认为,"《本纪》十二之数,实效法《春秋》十二公而作",这也是正确的。因《春秋》十二公,亦象十二月,所以上起隐公以成十二之数,而使得《春秋》记事晚于平王东迁数十年。《史记》篇数与岁时历法相配乃是反映儒家 所宣扬的一种天道观。《论语·尧曰》篇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厥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所谓"中"即是"历数",象征天道运行;"执中"即是得天命,所以受命之君必封禅改正朔。司马迁亲自参与了汉武帝的封禅、改历,而《史记》究"天人之际",故五体篇数各有象征,寓意天道运行。司马迁将惠帝事迹附于《吕太后本纪》中而不象《汉书》那样分立两纪,在纪实之中包含了不逾"十二"之数的意义在内。
《史记》五体篇数寓意,《太史公自序》有明确示例。司马迁说:"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弼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这里以众星绕北辰和诸辐咸归聚车毂比喻人臣拱卫主上很确切。同时"二十八"与"三十"两个确定的数目与三十世家之数合符,表示寓有深意。司马贞"七十列传取悬车的暮齿",或许是一种猜测;而张守节"作《列传》七十,象一行七十二日"则是具有充分依据和深刻的见解。所谓"一行七十二日",就是一年三百六十日,以木、火、土、金、水五行等分之,各主七十二日。西汉初年,"一行七十二日"的说法常常见于记载。如《易坤灵图》云:"五帝:东方木,色苍,七十二日;南方火,色赤,七十二日;中央土,色黄,七十二日;西方金,色白,七十二日;北方水,色黑,七十二日。"①《高祖本纪》载,高祖"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张守节《正义》就以"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日之数也"来解释。可见,"七十二"这个数字,在司马迁时代是一个极为流行的神秘数字。据研究,"七十二"这个数字起于战国时期,它流行的年历,便是五行思想发展的年历,是一种文化运动的表征。因此,"七十"列传之数,是一种历史哲学的①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
反映。
但是,我们今天没有必要去钻牛角,刻意地探求五体篇数的玄妙微意。
我们只须从原则上把握,五体篇数与岁时联系,象征历史的无尽运行,也就是说司马迁是把古今人物编织在五行运动的历史哲学体系中进行论述。这是司马迁"究天人之际"思想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
《史记》篇目,清赵翼认为编次混乱,"其次第皆无意义","盖成一篇即编入一编,不得撰成全书,重为排比",是"随得随编"①。赵氏不明《史记》五体结构的系统性,故有此说,系统成为一门独立学科,虽然是近现代总结成理论的,可是它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却是源远流长,是伴随人类思维和整个科学技术发展史的进程而发生和发展的。《史记》五体就是司马迁创作的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它的篇目排列具有谨严的义例,可用八个字来概括:"时代为序,以类相从。""时代为序",勾勒历史发展的线索,是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思想反映;"以类相从",是运用历史类比法纵横排比,探寻治乱兴衰的规律,它既是一种编纂方法,也是一种研究方法。时代为序是客观的情势。篇目按时间顺序排列,尊重历史运动的先后顺序和连续性,从而创立了通史体例。《本纪》、《年表》、《世家》三体均编年纪事,组合义例划分时代段落,反映各个时期的历史大势,详今略古,详变略渐,时间层次极为鲜明,这就是义例。《年表》的阶段性最为鲜明。以类相从则是匠心独运的编排,具有或纵或横的组合义例,构成比较,用以探索历史内容的思想意趣,七十列传的序目最为鲜明。《八书》按专题通论古今制度,而最后一篇《平准书》专言汉事,突出一个"今"字,这都寓含着司马迁匠心布局的微意。因此,"随得随编"之说毫无根据。司马迁编目,把"时代为序"与"以类相从"两个原则结合得十分完美,贯彻于《史记》全书五体结构中。篇目次第的具体义例,将在本章第二节结合五体通变内容一并详述,兹从略。
4.创造了"太史公曰"的史论形式。
《史记》中的"太史公曰",即习惯所称的序、赞、论,为司马迁首创的史论形式,简称为"史记论赞"。司马迁并没有把它的史论命名曰序曰赞。《史通》卷四《论赞篇》和《序例篇》论列"太史公曰"为序为赞后,相沿而成习惯。《史记》原题"太史公书",意为太史公所著之书,故"史记论赞"称"太史公曰"。
"太史公曰",内容丰博,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天文、地理、历史、伦理、世俗、形势、人事等等,往往补篇中所未备。"太史公曰",议论宏阔,笔势纵横,言辞精练,旨义深微,或考证古史,或叙游历所得,或揭示取材义例,或明述作之旨,或褒贬人物,或纵论史事,或隐微讥刺,皆直抒胸臆,观点鲜明,构成了系统的历史学理论。司马迁所引典籍及君子之言,如《诗》、《书》、《论语》、孔子、诸子等,皆化为自己的语言。还大量引用诗赋歌谣及俚语俗谚来加强评论的生动性和通俗化。"太史公曰"的形式既整齐而又灵活。所谓整齐,是指"太史公曰"体例完备,分为系统的篇前序论,篇后赞论,夹叙夹议为论传三种形式。大段的恢宏议论置于篇首为序论,集中于十表、八书及类传,计23 篇。十表、八书及类传,都是贯通古今 的,序论即作贯通性的概括,最具理论色彩。本纪、世家、① 《古微书》卷十五引。
列传皆篇未置赞论,计106 篇。本纪、世家、列传皆序列人物,故赞论重点褒贬人物,具有强烈的感**彩。论传揭示义例,有《伯夷列传》、《日者列传》、《龟策列传》、《太史公自序》及《天官书赞》,凡5 篇。《自序》集中明述作之旨,为全书之总纲。序、赞、论三种形式整齐而集中,显系匠心布局。所谓灵活,即形式并不刻板,在整齐之中有变通。如十表中《将相表》有倒书无序,即创无字之序以衬托倒书,示例更为鲜明。八书中,《礼》、《乐》、《律》、《历》有序无赞,《河渠》、《平准》有赞无序,《封禅》有序有赞,《天官》夹叙夹议。十类传中,《刺客》无序有赞,《儒林》、《货殖》无赞有序,《循吏》、《酷吏》、《游侠》、《佞幸》、《滑稽》有序有赞,《日者》、《龟策》借题发挥,以序事为论。综观史记论赞,内容也不全都是评论,有的补充或考证史事,有的叙游历,有的抒愤寄托。变通的形式,灵活的内容,表现了司马迁的宏阔气度和无限的创造活力。变体即破例,是为了切合内容的需要而作的变通。如《外戚世家》及《孟子荀卿列传》两篇实质是类传,故作序以明其类。前已论及,破例为体是《史记》的一大特色,全书五体均有破例。历史本身是丰富多彩而又变化万端,怎么能用死板的格式来作形象的反映呢!但质的规定性义必须通过格式来反映。既有格式,又有变通,才能妙尽其理。立例又破例,正是司马迁卓越史识的一大表现,所以"太史公曰"呈现出丰富多姿的形态。
"太史公曰"形式上是仿自《左传》的"君子曰",但在《史记》中发展成为系统的史论,却是司马迁的首创。先秦典籍《国语》、《战国策》及诸子著作间或已有"君子曰",表示当时有德者之言。粗略统计,《左传》有一百三十四条评论,直接引仲虺、周任、史佚、孔子等人的话约五十条,有"君子曰"或"君子谓"、"君子以为"之称的评论八十四条。这样多的评论,已具系统史论的雏形,所以我们说"太史公曰"系仿《左传》的"君子曰"而作。但《左传》的"君子曰"就事论事,还不是具有理论色彩的史论,未能形成一种体系。隋代著名史家魏澹云:"丘明亚圣,发扬圣旨,言'君子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书而已。"①就是说,左丘明的史论,只限于对具体事实的褒贬,可以说是一种直书。评论方式,主要是博采君子之言,亦断以己意。如文公二年《传》跻鲁值公之"君子以为失礼"云云,《国语·鲁语·夏公弗忌改昭穆之常》条作宗人有司之言;襄公三年《传》之"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二十一年《传》作晋叔向之言,曰"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所以宋人林尧叟曰:"《左传》称君子曰,多是取当时君子之言,或断以己意。"①而《史记》的"太史公曰",全书浑然一体,每序每赞,无论长短,自为一体,具有浓厚的理论色彩,并不只是就事论事的评论,而是《史记》内容的需要。例如司马迁为项羽作"本纪",通过对项羽力拔山、气盖世的英雄业绩的叙述,勾画出秦汉之际风起云涌的大变革形势,表彰他的灭秦之功。论赞称颂项羽为"近古以来未尝有也"的英雄人物,同时分析他失败的原因,历述五条:第一,分裂天下,引起争斗;第二,背关怀楚,失去地利;第三,放逐义帝,诸侯叛乱;第四,自矜功伐,不行仁政;第五,专恃武力,失去民心。《太史公自序》又云:"子羽暴虐,汉行功德。"司马迁的这些直接评论,思想深刻,褒贬得体,能引导读者对①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① 《隋书》卷五十八《魏澹传》。
项羽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是《春秋》笔法的一字褒贬无法完成的。"史以道义",没有褒贬,就没有思想。司马迁借孔子之言说过,"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的话②,这表明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爱憎和对历史事件的褒贬,主要是通过叙事的方法来完成的。顾炎武指出:"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①。但是仅靠"寓论断于序事"这种形式是不够的。尤其是阐明《史记义例》,例如五体构思,取材义例,书法义例,年表的划分时代断限义例,这都是实践经验的升华和理论阐述,它必然要突破"寓论断于序事"的局限,直接表述思想。"史记论赞"就是司马迁直接表达思想的书法形式。
对司马迁用"太史公曰"所创造的史论形式,清人章学诚作了很高的评价。他说:"太史叙例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后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所谓'不离古文"及'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未,或冠篇端,未尝不反复自明也。"②但是象章氏这样的赏音者并不多见。唐刘知几就扬班抑马,推重班固之赞有"典浩之风",而认为《史记》为例不纯,甚至批评史记论赞"淡泊无味",是"苟炫文采"的画蛇添足③。实际上,班固是模仿"太史公曰"而作,只是在辞章和形式上比"太史公曰"庄重、典雅而已,但史识义例却是无法和"太史公曰"比拟的。可以说,中国传统史学,由于司马迁创造了史论体系,才使得历史编纂成为真正的史学论著,《史记》提供了典范。其后"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扬雄曰譔,刘昞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④,名称虽殊,但都是效法司马迁作史论。
5.联络五体的互见法。
互见法是司马迁为适应纪传五体的需要而创造的叙事方法,它的基本精神是将一人事迹、一件史事,分散在数篇之中参错互见,彼此相补,互文相足。这种叙事方法只在《史记》中得到了纯熟运用,既具有史学功能,亦具有文学功能。宋人苏询最早论及互见法。他说:迁之传廉颇也,议救阔与之失不载焉,见之赵奢传;传郦食其也,谋挠楚权之缪不载焉,见之留侯传。夫颇、食其皆功十而过一者也,苟列一以疵十,后之庸人必日:"智如廉颇,辨如郦食其,而十功不能赎一过。"则将苦其难而怠矣。是故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则其与善也,不亦隐而彰乎!①"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这是对互见法最简洁的概括,同时也最主要地是揭示它的文学功能。近人李笠《史记订补》、章学诚《文史通义》、靳德俊《史记释例》等书均有简洁精当的阐述,不一一具引。诸人论述着重从史学角度揭示互见法的功用。从本质上看,互见法是司马迁运用历史比较法研究历史的反映。他将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进行了普遍的联系和对比,抽出人物、事件最本质的东西来组织材料,突出重心,而将枝叶蔓衍的材料互② 《左传》隐公元年林尧叟注。
① 《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吏公自序》。
② 《日知录》卷二十六。
③ 《文史通义》内篇五《史注》。
④ 《史通》卷四《论赞》。
① 《史通》卷四《论赞》。
见于它篇。由于司马迁得心应手地运用互见法,所以《史记》无论在叙述历史,还是在塑人物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互见法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例如讽刺、避讳、引物连类均可用互见法集中或分散史事来创造条件。下面就互见法在史学上的功能谈三个方面的内容。至于怎样运用互见法集中史事塑人物形象,留在本书第七章第三节中详论。(1)互见法详此略彼,叙述史事条理分明,避免重复。司马迁将复杂的史事,按预定的义例组织材料,当甲篇与乙篇有关联时,便点明"事见某篇","语在某篇"。例如《周本纪》叙周公讨管叔后,作大诰等篇,就说:"其事在周公之篇",这样就把《周本纪》和《鲁周公世家》联系起来了。《萧相国世家》叙萧何荐韩信,以及后来萧何进计于吕后杀韩信,均作交代说:"语在准阴事中",这样就把《萧相国世家》和《淮阴侯列传》联系起来了。这一类交代,在全书中不能尽举。目的是唤起读者不要孤立地去看每篇的记载,而要把《史记》各体之间相关篇目联系起来,贯通为一个整体。五体互文相补,纪传为经纬组成骨架,年表有如神经脉络贯穿其中。《本纪》编年,摘载诏令、奏议、军国大事,《世家风列传》详纪史事本末。纪为纲,传为目,互文相补。例如武王伐纣和西周建国,这是发生剧变的历史时代,记载特详。当我们详究西周建国始未,只读《周本纪》是不够的,因为大量记事分散在齐、鲁、燕、管蔡、卫康叔诸世家中。反过来看,周初的开国功臣吕尚、周公旦、召公爽等所起的作用和地位,在《周本纪》中只是条列事目,形成比较,而细节则详述 于各个世家之中。这样布局,不仅笔墨经济,面且序事井然。总之,互见法详此略彼,给《史记》的全盘结构提供了艺术布局的广阔天地,使得每篇重点突出,记事简练,便于史事叙述,条理分明。因此,《史记》只用了五十万言载三千年事,不能不使人惊叹司马迁不愧为是一个伟大的创作家,他驾驭材料的能力是无与伦比的。(2)互见法集中史事,使历吏事件的叙述首尾完具。司马迁述史,十分重视"咸表终始",故于重大事件用互见法集中史事,具有纪事本末的特色。例如《吕太后本纪》叙诸吕之变;《陈涉世家》叙秦未起义;《吴工濞列传》叙西汉七国之叛;《大宛列传》叙汉通西域,集中史事,首尾完具,体现了纪事本末的笔法。编年体以时为主,史事记载,年月分明,纷繁事变,备于一编,形于目前,此其所长。纪传体以人为主,形象生动,纪传志表分合,类例严谨,能容纳丰富的史事内容。"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为别体所不能。但二体各有短处。编年体使一事记载跨越数卷,史事脉络淹没在枝叶蔓衍的他事之中,线索不明,首尾难稽。纪传人物交错,分别立传,难免支离和重复。纪事本末体以事为主,集中反映,首尾完具,弥补了两体之失。此体为南宋袁枢所创。清章学诚评论说"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②,十分精当。而司马迁在《史记》中运用互见法集中史事,纪事本末体的笔法已经很熟练,在《世家》、《列传》中都有许多首尾完具的故事,为袁枢的创造提供了借鉴。(3)互见法正名实,于回护之中不失历史之真。《春秋》笔法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说法,这是孔子所开的隐晦历史之例。封建时代的礼制,要求子为父隐,父为子隐,则"直"在其中矣!所以皇帝颁行的诏令制诰,臣下进呈的章表疏奏,无不充满回护溢美之词。司马迁引据这些档案,即便是一字不差的照抄,也将陷入回护的漩涡之中。如果司马迁根据事实改造史料,则又不能做到忠实于历史档案。换句话说,② 《嘉■集》卷八《史论下》。
名分与事实之间往往发生矛盾,既要忠于历史,又不能违犯名分改造档案,这确是一个难题。司马迁用互见法来补救,互文相足,正名实,而又于回护之中不失历史之真。这种事例,往往未书明互见,不易觉察,反而错觉为记述矛盾。例如写秦始皇的出身,《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之父庄襄王子楚在赵为秦质子时,取吕不韦姬而生始皇;而《吕不韦传》载吕不韦献已有孕之姬于子楚而生始皇。两传对照,可知秦始皇实力吕不韦子,而名为秦庄襄王子,故不韦传记其实,始皇本纪书其名,回护之也。张良刺杀秦始皇,《秦始皇本纪》称"为盗所惊"是正其名,《留侯世家》云张良之所为是记其实,此亦回护之法。
司马迁记实灭秦之功,更是一个运用互见法正名实的典型例证。秦未大起义,刘邦攻下了咸阳,接受秦王子婴投降,而后统一天下,被西汉统治者颂为"大圣"。司马迁在《高祖本纪》中记载了刘邦起兵,挥师入关,受降子婴等历史功绩,但在评论中并不提起他的反秦功勋。司马迁说:子羽暴虐,汉行功德,愤发蜀汉,还定三秦;诛籍业帝,天下惟宁,改制易俗。作《高祖本纪》第八①。
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谬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①司马迁着重评价刘邦打败项羽,除暴安天下,"改制易俗","承敝易变"的历史作用。
灭秦之功,第一归于陈涉发难,第二归于项羽继业,击败秦军。为了记实这一历史过程,司马迁为陈涉立《世家》,为项羽立《本纪》,并在《陈杞世家》中交代说:"伯翳之后,至周平王时封为秦,项羽灭之,有《本纪》言。"司马迁还把详载秦汉之际的大事年表题名《秦楚之际月表》,而不名以"秦汉之际月表"是寓有深意的。在内容叙述上,《陈涉世家》历述大小起义军近二十支,唯独不载沛公军,陈胜死后,吕臣、黥布反复与秦军争夺陈,"复以陈为楚",示义旗不倒。然后紧接一句:"会项梁立怀王孙心为楚王"结束了《陈涉世家》的正传。《太史公自序》说:"秦失其道,豪杰并扰;项梁业之,于羽接之;??作《项羽本纪》第七。"司马迁分散在不同篇章的这些记载是互相呼应的。司马迁这种运用互见法精心安排的笔法,旨在说明陈涉首事,项氏继业,他们推翻了暴秦,才为刘邦统一天下开拓了道路。这些地方表现了司马迁实录历史的卓越史识,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
① 《文史通义》内篇一《书教下》。
① 《史记》卷一百三十《史史公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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