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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没买房你就亏了

  任志强的话总是那么刺耳,在全国许多地方政府对温州购房团人人喊打(起码表面上)时,只有任志强高呼,要给购房团颁奖,力挺购房团,甚至喊出“禁止炒房就是违宪”。如今回头看来,任志强的勇气、胆识,实在不一般。

  无论是企业家、学者乃至善于说谎的政治家,最难能可贵的精神在于坚持,无论是对还是错,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始终不渝,就是值得尊敬的人。

  关于任志强,无数的人批评他,其中包括很多著名学者,但鲜见有真知灼见的人。不过想想也是,任志强每天阅读6万字以上(当然,是他自己说的),就这一点,连很多串场子、赶场子的学者都难以做到,遑论其他人。做不到这点,如何去和任志强讨论问题?00第三章没买房你就亏了 观点一:  应为温州购房团颁发奖章

  温州炒房团应该被称为市场经济发展中勇于创造和探索的英雄。如果温州炒房团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与政策,遵守了市场交易的各项规则,各级政府又有什么权力去干预和指责呢?政府要做的是尽全力保护和鼓励个人在市场中的活动与行为,并为这种交易行为创造优惠条件。尤其是当地政府应该伸开双臂对温州的外来投资表示最强烈的欢迎,对当地政府而言,这是最大的吸引投资和贸易顺差。外地资金在当地产生交易行为,税收自然在当地,房屋作为不动产,租金收益在当地,而房屋经营产生的gdp和相关收益还在当地,政府又何乐而不为呢?

  有的地方政府认为由于温州炒房团的进入将当地的房价提高了。且不说温州在全国分布的约1 000多亿元购房资金除非集中于某一地,否则在任何一地都不会成为主流资金。从初步统计看,温州炒房团的资金平均在一地均未超过当地市场总量的5%,不可能将当地的总体房价炒高。如果仅仅是因为温州部分资金的进入就将一地的房价总体提高,只能说当地的房价本来就应该这样高。市场中的价格应该多高是用购买的实际价格来衡量的,而不是计算或由政府稳定的。温州炒房团无非是激发了当地应有的购买欲望,而使房价回到了市场能接受的正常标准。假如温州炒房团将一地的局部房价炒高,等于是在给其他人的低房价发补贴,也同样会使当地的政府与居民受益。有人所说的因温州炒房团使当地人无房可购,这也是瞎话,温州人无论如何不会比当地人更多地了解信息,除非当地本来就是供不应求,温州购房团造成了进一步的供不应求。

  而我国目前几乎在所有城市中的租房净收益率都高于全世界的其他任何城市。如果我国城镇居民工资收入的增长远远大于平均房价的增长,又如何得出了房价虚高的结论呢?如果如此精明的温州人不知道房价炒高会使出租收益减低,房价虚高会使投资风险加大,那么中国也许就永远不会有人去承担市场风险了,也就不会有中国的市场经济了。在温州炒房团的购房行为中,将承担风险的不是政府,而是投资人本身。

  如果温州炒房团选中了一地集中购房,说明该地的投资环境好、投资风险低、投资成本低而收益高、房地产市场发展正常,而这些恰恰成为判断市场预期的外力,恰恰成为市场活跃经济的动力,当地政府应为温州炒房团颁发“英雄”奖章。

  如果我们的政府承认将坚定不移地走市场经济之路,那么就应鼓励和支持今天的温州炒房团、明天的其他炒房团,或者任何的炒家,只要其交易的行为合法。索罗斯并没有因为被媒体归罪为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祸首和起因而入狱,他仍是商界的英雄。平心而论,温州人能用集体炒房而让自己发财,不正是市场经济中的英雄吗?

  ——任志强《应为温州购房团发奖章》(2004年4月8日《南方周末》)

  针对温州人炒房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持否定态度,认为炒房有八大危害:

  一,抬高了劳动力成本,削弱了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近年来大批制造业企业向上海周边地区扩散,都与温州当地过高的房价有关。

  二,进一步加剧社会贫富差距。高房价的真正消化者基本上都是本地中低收入者,他们本来就不多的收入将更多地流入炒房者和房地产商的腰包。

  三,透支社会财富,抑制社会有效需求。面对房价的高涨,一般老百姓会对将来产生更加悲观的预期,从而使得当前消费行为更加谨慎。

  四,削弱整个社会的风险承受能力。过高的房价必将导致更多的购房者通过长期按揭方式圆自己的住房梦,如果经济出现不景气,就会出现大批“负资产者”,这将严重威胁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扭曲了整个国家的产业结构。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则相关产业将出现大量闲置产能。

  六,不利于城乡二元结构的融合。高涨的房价,将使绝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置业安家成为一种奢望。

  七,炒房会使正在崛起的温州制造业丧失产业升级的机会。

  八,促使地方政府产生房地产依赖症。一旦房地产炒作使房地产业成为某一地区的支柱产业,地方政府就会明知炒房有害也不敢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

  ——尹中立《房地产炒作的八大危害》(2004年3月18日《南方周末》)

  “温州炒房团”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它的意义不仅是发生在某个团体身上的事情,而是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的热点问题。许多人在当前房地产业供给与需求产生极大差距的情况下,借机炒地皮,同时拖进了数量几倍于它的银行资本,造成了房地产业的虚假繁荣。

  政府应该使用高度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少数富人对高层次住房消费的需求,同时采取例如经济适用房、优惠补贴、银行贷款等福利化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 

  ——尹中立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见

  2004年3月30日北京晨报文《严防死守 金融专家吁强力狙击温州炒房团进京》)

  2003、2004年前后,正是温州购房团风行的时候,当时,凡是沾上温州购房团的楼盘,无不立刻涨价,老百姓也是第一次全国范围地抱怨高房价。就在这时候,尹中立和任志强再次交锋。

  尹中立也是任志强的“老对手”,这个“温州购房团事件”,就是双方一次著名交锋。当时,尹中立率先炮轰温州购房团,也因此获得“炮轰温州购房团第一人”的称号。2004年3、4月,尹中立连续发文或接受记者采访,炮轰温州购房团。随后,任志强发了这篇著名的为温州购房团正名的文章。

  在当时尹中立是占有舆论优势的。当时房价高涨,地方政府正为房价快速上涨,一方面心里暗暗高兴,另一方面又要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而左右为难。这时候温州购房团热了,地方政府便毫不犹豫地拿温州购房团开刀,到处都是指责温州购房团之声。甚至出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政策,比如南京出现购房实名制,一个身份证只能买一套房子的政策。

  当然,地方政府绝对不会去真正限制温州购房团,因为如果真正要限制的话,很简单,限制温州户籍购房者即可,但没有任何地方政府去做这件事。任志强只是说出了地方政府的心声。

  如今,再也没有抨击温州购房团之说,现今,大众已经对炒房习以为常,举国皆投入这一“投资理财”行为。

  观点二:  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市场就理应有买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这就像禁止银行代客理财,禁止股票上市流通一样。“炒”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名词,而市场经济的明显特点就是允许买进卖出,法律既然允许买进卖出,那么就应该允许“炒”。商品房不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现在既然连社会保障体系内的经济适用房都能买卖,限制商品房的买卖,又是什么道理呢?

  ——任志强在“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论坛”上的发言

  可以这样说,目前的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完善的、充分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垄断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房地产产品本身的种种特殊性加上某些现行制度安排的不完善,使得该市场完全处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的结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获得土地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是与政府利益相关的企业,或者是具有特殊关系背景的人。而这些人或企业一旦获得土地,就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主宰,土地的行政性垄断由此转化为市场性垄断。在这种情况下,再考虑到房地产产品空间的不动性、高度异质性、极低的相互替代性等特点,进入房地产市场,而又存在相互竞争关系的企业数目就不会太多。在处于同一地段、开发类似产品的企业数目很少的情况下,企业之间就会明显感受到竞争对手的行为对本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在需求一定的前提下,假如开发公司之间竞争激烈,房价必然会下降。房价下跌会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这样的竞争是开发商不愿看到的,因此开发商之间存在价格合谋动机。在需求旺盛的条件下(包括投机需求在内),开发商之间更加缺乏价格竞争的外部压力。而更严重的是,在或真或假的行情看涨的大背景下(开发商时常制造涨价升值的假象,其实往往是有价无市),消费者反而会对降价出售的房子的质量产生怀疑,从而陷入买涨不买跌、“价格越低房子越卖不出去”的恶性循环。

  对于资本密集性的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保持房价刚性、降低巨额沉淀成本的风险、获得超额利润等因素,成为开发商价格合谋的动力。比如,国内开发商的默契合谋就采取了价格领袖制的形式。即由首先进入市场的开发商制定价格,后来者跟随这一价格。如果有人坏了规矩,敢于降价竞销,则必群起而攻之。这也就是目前不少地方,为什么房子老是卖不出去,房子价格仍然快速上涨的原因所在。这种价格合谋的行为加剧了国内住宅市场的垄断,推动了房价的上涨。对住宅市场的价格垄断使开发商能够攫取超额利润,同时必然会降低企业的效率水平,妨碍优胜劣汰机制发挥作用,并将降低消费者的福利水平。

  ——2005年12月15日易宪容、张群群《禁止炒房违宪的谬论令人发指》(中国经济网)

  任志强这次谈的是一个高层次的问题,炒房者有没有权利的问题。当然,从市场经济角度看,确实有权利,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财富的权力,而且法律没有禁止,当然是可以的。所以,任志强说的是大实话,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

  但易宪容他们的观点也对。毕竟,在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规范、不完善的市场,炒房者的大举进入,自然会使市场扭曲,影响正常购房人的买房。也因此,政府最应该做的其实是制定好法律和游戏规则。

  观点三:  房价降了,开发商有权不盖房

  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今后市场内的小户型因为供应加大而价格下跌的话,开发商完全可以不去盖“卖不出去的房子”。开发商不是傻瓜,如果房价一定会下降,那就不盖了,为什么要盖这么多卖不出去的房子?如果真是小户型达到一定比例,市场不好了,发展商就不会去投资了。我们得相信市场经济中市场会决定投资或不投资。

  ——2006年7月26日任志强在新浪房产举行的业内研讨上的发言

  不出所料,新闻一出来,“大嘴”任志强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接受人们的“道德审判”。不过笔者却认为,任志强“不盖房”的说法,固然是从开发商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165号文件的解读,含有强烈的群体利益色彩,但他的“不盖房”却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的不可控之处。而任志强的“不盖房”,正是对这一“文件”能否取得实效提出了挑战。

  任志强认为,“很难说中小户型就一定是中低价位,也很难说中小户型就是社会保障,更难说中小户型就一定是人均住宅面积在缩小,这些都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由文件来决定的”。应当说,这一论断是相当客观的。在此前,已有众多人士指出: 中小户型占多大比例并不是最关键的问题,如何将房价调控到一定限度才是最关键的。而在目前来说,在供与需的巨大矛盾面前,在短期内,几乎没有中小户型降价的空间。一是需求量大,而开发商也不可能突然大量建造中小户型商品房;二是由于历史欠账,一时间有可能引起一轮购房潮,造成的结果有可能使中小户型的价格不降反升。

  可以说,“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会应供应量变小而价格上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则会应供应量加大而价格下降”的观点颇为理想化,而住建部的楼市结构调控,其实就是基于这个理想化的理论基础之上的。且不说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在文件颁布实施之后的一定时期内,供应量会否加大,能大到什么程度,就算真的加大至足够的供应量,价格的确定还是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抛开物价等因素,还有两个因素必须考虑。一是如上所述的购房潮,另一方面,也是住建部165号文件的“漏洞”: 70%的比例并非对单个项目的要求,而是对城市的总体要求。也就是说,建大户型和建中小户型的开发商之间并没有竞争,也许,所有的中小户型都由极少数开发商所掌握。在没有竞争而自己手中又掌握着资源的情况下,话语权在谁手上,定价权在谁手上,自然一目了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个规定比例的出台并不能就此得出中低收入者能买得起房的结论。要想真正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买房问题,作为主管部门,视野还应该放得更为开阔。而任志强的“犯倔”,与其说他是在挑衅,在维护自己的利益,还不如说他已经看到了这个文件的命门,也早已看出这个文件并不能解决本想解决的问题,从而发出了“不盖房”的言论,对这个“形象规章”作出嘲讽。

  ——2006年7月廖德凯《任志强叫嚣“不盖房”的底气从哪来? 》(新华网)

  这是任志强当时惹众怒的一个著名观点。当时,它被视为开发商对抗宏观调控的重要言论,从而备受各界关注。甚至引起了政府的关注,使任志强也颇感压力。

  不过,换个角度来说,汽车产量多了,降价了,汽车厂商没有权利不生产么?电脑产量多了,降价了,电脑厂商没权利不去生产电脑么?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任志强丝毫没错,房价跌了,我不去盖房子就是,没啥的。

  可是为什么只有任志强被批?就是因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实在太特殊,总是将人权、民生、道德、政府的责任等问题纠缠在一起。

  所以,当时任志强的观点一出,备受指责,也是可以理解的。

  观点四:  高房价与城市竞争力

  一个城市的房价越高,代表该城市竞争力越强。

  深圳的整个户籍人口才200多万,如果将深圳全部的房产数量除以户籍人口数,一个家庭平均就有4~6套房子。“真正的深圳人有几个没有房子的?认为房价高,没有房子的都是外来人口,为什么外来人口拼命到深圳来买高价房子?就是因为深圳有吸引力。”

  国际上凡是最有竞争力的城市,都是房价最贵的,房价不贵的城市就没有竞争力!

  一个城市的高房价必定是有支撑的,高房价的城市具备除了房价之外的其他吸引力,包括高工资和工作机会等。

  城市的竞争力越强,房价就会越高,如果城市没有竞争力,房价就跌了。和深圳相比,大西北很多地方的房子即使6块钱一平方米,在深圳买不起房的人会去买吗?

  ——2007年8月26日任志强在“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四届深圳高峰会”上的发言

  虽然城市竞争力还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概念,但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城市竞争力是一个综合体现。提高城市竞争力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决非仅仅是今天修宽路,明天建大广场,后天做活广告,别的城市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更不会房价高了城市就有竞争力。

  “房价不高城市没有竞争力”,在我看来,这不过是地产商渴望发财的一个梦呓。如同政府办公大楼豪华了,不代表政府有钱了、老百姓富裕了一样。现在,很多城市的房价都相当高了,甚至与国外发达国家可有一比,但事实上城市竞争力并没有相当高,而且也没有与国外发达国家去比的勇气。只有当普通市民能够买得起房,而且还宜居的城市,才会有竞争力。

  城市竞争力也应体现在对外来人员的接纳上。现代城市是开放的城市,既体现在对其他先进城市的学习上,也体现在需要外来人员的参与建设上。

  更重要的是城市竞争力绝不能体现在高房价上。已有专家说过,房地产业的畸形发展实际上隐含着一个攸关国家现代化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很难想象,一个在国际上有足够竞争力的大国、强国,其崛起靠的不是科技、实业、教育,而是建立在所谓“全民皆房”的“繁荣兴旺”上。如果高房价真的成为一个城市竞争力的直接体现,那是一种悲哀。一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没有经济能力消费高价房的;二是房地产业是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空心化”产业,它的迅猛发展,能带动的只是煤炭、钢铁、土地的巨大损耗,进一步造成资源、环境问题,不仅不会刺激科技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且还会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严重危及国家经济、军事和信息的安全。

  ——中国网张魁星文章

  这次,聪明的任志强犯了以偏概全之错,所以被“逮”住了。城市竞争力确实和房价相关,但不是绝对的。正如张魁星所说,城市的竞争力是一个综合体现,是包括商务成本、政府效能、人口素质等软硬多方面的体现,房价是这些软硬条件都好之“果”,绝不是“因”。也正如张魁星所说,一个城市房价太高,一定会影响城市的竞争力,因为商务成本、居住成本太高,必然使得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还会损伤城市竞争力。

  观点五:  高房价控制人口素质

  房地产是北京发展的重要支柱,住房价格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过度扩张保障性住房建设会占用巨大的土地资源,使得房地产投资量缩小。

  ——2009年1月13日任志强在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扩大内需、促增长,推动首都经济发展专题座谈会”上的发言

  “高房价控制人口素质”预设着这样一个逻辑: 有钱人的素质一定比穷人高。越有钱素质越高,这显然带着赤裸裸的身份歧视。买得起高价房的人素质就高吗?山西许多煤老板一有钱就首先想到去北京买房,不仅买一套,为了凑足打麻将的人还给亲戚都买一套,可是,这些煤老板的素质有多高呢?

  我不敢从许多“富人丑闻”里偏激地断定越有钱素质就越低,但起码可以说,素质的高低与金钱的多少没有关系。假如“高房价能控制人口素质”的歪理能成立,那高学费、高医疗费、高生活成本都能找到存在的正当性,因为都像高房价一样,能控制人口素质啊!费用都抬高到只有“高素质”的有钱人才能上得起学、看得起病、买得起房,用高昂的生活成本来淘汰那些活不起、低素质的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那样,我们的人口素质岂不是很快就世界第一了?这是一个“尊重每个人生存和发展权”的文明国家,还是一个“他人即是地狱”的野蛮丛林?将任志强的逻辑推到如此极致,方能更看清其逻辑的荒谬。他的论调,让我不由地想起“战争和瘟疫可促进社会进步”之类毫无人性的荒唐言论。

  将“低素质人口”挡在城外,你以为城里的“高素质”的有钱人就能过上安稳的日子了?中央党校的周天勇教授说得非常对,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人口和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因为只有城市化才能提高转移进城市的人口的收入水平,同时才能提高其生活质量和教育层次。以关紧城门的方式拒绝“低素质者”进城,这才是低素质的政策。

  ——《“高房价控制人口素质”的野蛮与霸道》(《现代快报》)

  这次很明显,任志强犯了一个错误,以偏概全。显然,富人的整体素质和房价相比实在相关性不高。如果非得这样算,2000年以来房价上涨了好几倍,那就是说国民的素质也上提高好几倍?显然这是不可能的。

  而且收入高低和居民素质并不完全画等号,比如很多高校教师以及一些高科技工作者,他们的收入并不高,难道他们的素质不高吗?

  当然,可能任志强想说的是,通过房价,将一部分区域的人口结构改变,这是当前的大城市政府都在做的,想办法改造市区的旧城,建高档住宅,引入新的人群,将原来的老居民迁到城外。

  观点六:  85%的家庭买不起房简直荒谬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蓝皮书认为,在中国有85%的家庭买不起房,这是个缺乏基础前提的荒谬结论。全国是指城镇还是指包括农村在内的全国?那就先要问问中国的现状,现在农村有多少人有房子,他们是否还要买房子?城市中多少人有房子,还有多少人要买房子和应买房子。

  如果按收入计算,85%的家庭买不起房子,那么如果加上这些住房资产和资产的升值之后,又有多少家庭买不起房子呢?

  中国的城镇实行了约50年的住房实物分配,并以房改购房的方式变成了住房私有资产。这些住房存量高达50%以上,另有约25%的商品房和原有11%左右的存量私房,让城镇的住房私有化率超过了85%,远大于美国且居世界第一。

  中国的富人不多,m型收入的特征已明显出现。但一个富裕家庭可能裙带数个贫困家庭的现象却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替代的。这种裙带不但会在同辈中出现,也会在非同辈的数代相隔和五服之间出现。这种家庭的概念早已超出了一夫一妻的家庭概念,数代人共同支付和投资于住房的现象又岂是少数。

  我不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推算依据,但我知道,如果房价收入比是以中位数的标准原则计算,中国中西部绝大多数地区的住房可支付性指数高达120~140,房价收入比也自然会在1∶6之下。除东部部分城市之外的地区的可支付性指数小于100,绝大多数也在100左右。

  中国约有4.4亿个家庭,其中城市约有2亿多个家庭。85%按全国算是3.74亿个家庭,按城市算约1.785亿个家庭。请问他们都睡在大街上吗?

  中国每年的城镇住房竣工量约为6亿~8亿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不到500万套,非商品房约为300万套,合计不超过800万套。按此生产能力计算,满足85%的家庭住房则要47年或23年,这里还没计算原有住房的折旧,中国岂不是永无改善之日了?而140亿平方米的现有住房存量,约40万亿的财产又算是什么呢?

  别简单地用一个荒谬的结论来威胁中国的改革与市场经济,最多这个结论只能是85%的家庭买不起第二套商品房。

  ——2009年12月11日任志强博客文章《荒谬的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蓝皮书认为,中国有85%的家庭买不起房,任志强同志说,这是个缺乏现状基础前提的荒谬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0年《经济蓝皮书》指出,2009年中国房价太高,房价远远超出了家庭收入,土地招拍挂制度导致寡头垄断,我国有85%家庭无能力买房。

  蓝皮书表示,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应当在3~6倍的范围,当这个数据达到6倍以上,居民购买住房就已非常困难。2009年,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将达到8.3倍,2009年农民工的房价收入比为22.08倍,而对于农民的城镇房价收入比则为29.44倍。大大超出合理的承受范围。

  据此,包括中等收入居民在内的中低收入居民要占到全体居民的60%,这些居民没有购买住宅的能力,如果再加上每年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民人口,的确有超过八成的家庭没有购买住宅的能力。

  大量引用蓝皮书和任志强的原文主要是对照清楚说明一下,他们讲的根本就不是一个事。

  蓝皮书要说明的问题是: 现在房价太高了,当然所谓的高或者低都是相对的,是相对人们的收入讲的。对中低收入来说已经是很高的房价,对马明哲来说根本就什么都不是了。如果能给人们增加一倍或者几倍的收入,但是又能保持现在的房价不变,那么就不会有这么多人抱怨房价太高了。

  而事实是,真要给人们涨工资,还不知道房价再涨多少呢?

  从现在的房价和人们的收入说事,不能牵涉别的东西。这个问题或者是说房价太高,或者是说收入太低;我们现在的收入是不是能够承受得住现在的高房价。

  说85%的人买不起房并不是说85%的人没有房住,也不是说85%的人没有房。就是简单地说这85%的人的收入太低了,靠收入根本没有买房的能力。

  任志强说的是中国不可能85%的人没房子,他以中国住房私有化率达到80%以上,证明中国人有的是房。中国的房屋私有化率很高,特别是农村地区,几乎100%拥有私有产权,但是房子和房子不一样,美国的私有产权房像别墅一样,咱们农民的房子是什么样子,去年到河南的时候,有的村子里还有窑洞呢,这种私有产权也能和城市的楼房比?

  ——2009年12月22日马跃成博客文章《说85%的家庭买不起房没错》

  确实如马跃成所评论的那般,任志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蓝皮书所说的并不是一回事。任志强说现在85%老百姓都有房住,那就意味着这些人能买得起房。中国社会科学院报告则说,按照当前的房价,85%的人依靠当前收入买不起房。

  其实这两个都是伪命题,因为大多数老百姓不可能以目前自己的家庭年收入购房,肯定会有父母积蓄的支持,甚至不排除卖了老房子换成新的大房子。所以,从这个角度,85%的人买不起房子肯定是不对的。那么以此否定高房价也是不对的,当前的房价过高,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也是事实,否定这一点也是无视事实。

  观点七:  没买房的人都亏了

  没有买房的人都亏了。最初有些人分不清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假话,被蒙蔽了。比如说房价要降了,大家都等着买房,结果房价涨到买不起了。在目前情况下,房价似乎没有理由不上涨,不仅如此,宏观调控还在助推着这种上涨。

  他们希望政府不断地宏观调控,因为调控一次房价就涨一次,开发商都乐得合不上嘴了。宏观调控首先改变了土地价值,而地价又是房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去年地价上涨了26%,房价只上涨了9.1%,相当于地价增长的一半左右。 

  ——2007年8月17日任志强在“2007(博鳌)房地产论坛”上的发言

  笔者理解任志强说的“亏了”之意,就是说一两年前或者更早,如果能不信房价会降的论调,果断买房,如今就能享受房价上涨所带来的财富增长的快感。不然就会看着别人财富暴增光羡慕,自己只能为没买房导致错过身家翻倍的机会而抱憾。但要注意,如果是笔者买了房,享受到的也仅仅是快感而已,只有一套房的话,房子价值再增加,也只是财富的账面价在涨而已,卖了这套房买不回更好的房,这样的数字增长实际毫无意义,没买房的人说自己“亏了”也显得软弱无力。更何况这两年广州房屋租金水平上升缓慢,市民收入增长了,租金没大涨,手头更松而能保持甚至提高居住质量,租房人士可以说是捡了便宜。

  进一步理解任总的意思,说现在没买房的人亏了,应该是相对于多套购房者来说才对。手持的房屋增值了,转卖一套或几套出去也不影响自己的自住需求,这才可以说是实现赢利,赚与亏的逻辑关系才可成立。笔者认为,任总说没买房的人亏了,实意是在指那些有房一族没多买几套房,错过了赚大钱的机会,这两年房地产投资回报大大高于其他行业,所以说亏了。由此可见,在商言商,像任总一样的发展商,“买了又买”的富豪群体才是他们的目标客户,在市区万元房林立的背景下,首次置业者已越来越“靠边站”,他们在商品房购买群体的比例只会越来越低。

  实际上,如果收入水平只能够买一套房的话,房屋的投资功能已被大大削弱,现在到底买没买,无所谓赚与亏的区分。如果预期自己未来的收入水平增长始终赶不上房价升幅,首次置业者要买房,只能依靠政府正在着力建设的多层次房屋供应体系。

  ——姚泳湫《现在没买房的人亏了没?》(《新快报》)

  确实如这篇评论所说,很多人认为任志强讲了大实话,没有买房的人确实亏了。

  理由如下,中国当前经济在快速增长,只要经济增长,房价一定是随之相应增长的。何况中国货币的发行速度远远超过经济增长速度,这就意味着资产的价格一定会上涨。这样,当市场没有太多的投资产品时,房地产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渠道,所以无论从个人理财或是其他角度来看,买房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反对者则说,如果只买一套房的话,投资功能是被削弱的,无所谓赚与亏。这也对,但如果房价下跌呢?购房者可能就不这么想了。而且,人生常有意外,如果有意外情况发生,那么拥有房子的人抗风险能力一定强于没有房子的人。事实也证明任志强的这个观点是对的。

  观点八:  空置率之争

  如果按照中国城镇建筑面积140亿平方米的总存量计算,住宅的点空置率不到4%。“城镇按140亿平方米算,我们把城中村算进去,大概是144亿平方米的住宅总量;有6.7亿的人口,如果按140亿平方米,人均20多平方米。这其中包括没有厨房及厕所的占了30%左右,一般在国际上这些是忽略不计的,如果把这些忽略不计的话,大概是60平方米。”

  每年的商品空置量大概就是总户数的3%左右,差不多400万~500万套间。6亿多城市人口,合计有2亿多户,这样倒算过来以后你就会发现,空置率非常低,就算今年卖的房子都空置,也不多。所以,表面上看的空置率很高是假象。

  ——2010年2月27日任志强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对记者表示:“北京绝大部分的新楼盘在交房前就已经全部售出。但即使到了交房后的第二年,其入住率也往往只有30%~40%,能达到50%入住率已经是比较不错的比例了。”显然,投资性需求在近期楼市交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

  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一边是连夜排队买房,另一边是不断上升的空置率,新建小区每到夜幕降临多是“黑灯瞎火”。在北京朝阳区东五环外,有一个2 000多户的楼盘虽然早已卖完,但入住率只有30%。小区的房产中介告诉记者:“小区里大多数买房的都是投资人士,真正的住户比较少。”在深圳、上海等地,同样情况举不胜举,许多小区入住率都不到50%。

  而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为合理区,空置率在10%~20%为空置危险区,空置率在20%以上就是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京沪深众多楼盘空置率过半》(2009年11月29日《济南日报》)

  空置率是一个大问题,也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权威数据,只能依靠感觉说话。任志强的观点有数据支持,但和现实相去甚远。我们总是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新楼盘亮灯率都是极低的,这不是空置么?

  观点九:  出台物业税并不能降低房价

  物业税本来是为了抑制房价的,但结果可能恰好相反。物业税是地方税,房价低,物业税就低,地方财政就会吃紧,所以地方政府就会推高房价。物业税的本来意义是改善治安等公共服务,但我们却用它来压低房价,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大部分经济学家都说持有环节税可以降低房价,这是不对的。总之,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因为计划经济思想还在延续。

  ——任志强博客文章

  开征物业税有助于抑制房价上涨过快以及空置率过高。当前房地产存在两大问题: 房价上涨太快以及空置率较高,如果把房屋流通环节的税降下来,而适当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就会鼓励人们把房子流通起来,降低空置率。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降低房价可以通过限制需求,比如提高首付到五成、六成,很多人买不了房价就降了。但是现在我们还要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还要保就业、保稳定,肯定不能限制购房消费。再一个,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增加供应降低房价。这也是政府当前在做的,加大土地供应、禁止开发商囤地、拿地一年必须预售等,只不过这个作用被大量信贷抵消掉了。在当前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大量资金涌进楼市,房价当然降不下来。只有实行物业税才能降低房价,因为物业税直接增加了业主的持有成本,国外大多数城市都有物业税,物业税如何征收应由地方决定。 另外,建议家庭第一套房产免征收物业税。

  ——2010年北京市“两会”上潘石屹的发言

  这是自2007年开始任志强与潘石屹之间维持最久的争论,而且迄今三年过去了,双方的观点始终没有变化。任志强反复阐述物业税出台不会导致房价跌的说法,潘石屹则依然坚持只有出台物业税,房价才会跌。

  如今,物业税出台遥遥无期,似乎对双方的观点无法评判。不过,双方的主要观点也是可以分析分析的。

  任志强讲的是地方政府的动机问题,只要地方政府不愿意,物业税出台也没用,因为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的税收,地方政府绝不会出台对自己不利的税收政策。潘石屹讲的则是理论,只要出台物业税,一定会降低空置率,这样,房价一定会跌。一个讲的是理论,一个讲的是现实。依照当前的中国现实,地方政府早就完全自己的利益至上,连中央政府的账都不买,让地方政府挥刀“自宫”,是完全不可能的。当然,未来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经济增长方式不再依赖房地产时,物业税出台,房价是一定会下降的。

  观点十:  住建部对房价进行干预的可行性几乎是零

  住建部部长提的是住建部对于房价无能为力,因为住建部管不了土地,管不了税收,管不了金融。所以住建部除了维持市场秩序,和房地产有关的其他内容它都管不了。

  房产是由多方面组合的,比如说发改委要管立项、决定投资量的高和低,土地部门要决定土地的供应数量,税收部门要决定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包括对个人购买的一些税收政策、二次交易的一些税收政策。

  金融体系中,央行管着利率、贷款的不同方式,银监会限制信贷的政策变化。住建部好像没有任何权力去管其中的任何一个部分。我们的住建部目前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美国有金融局,但在立法中已经很明确了,住宅金融不是和宏观调控紧密联系的。美国在1933年金融危机之后出现了“两房”,“两房”对于老百姓购买住房起到了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不能因为今天出现了它的次贷而否定了“两房”在历史上50年的作用或者说50多年的贡献。

  这“两房”就是主要进行房地产管理的。它起到的是固定利率或者是相对固定的利率的一个金融支持,它是用发债的方式而不是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的,所以由住建部管。但是今天我们的住建部里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美国因为土地是私有的,所以它用不着一个专门的土地部门来控制土地的供应。同样它的税收也是由议会来共同决定的,因此在很多方面不是说政府想加税就加税,想减税就减税,它要通过国会的参众两院进行博弈,博弈之后才能决定税收的变化。不管是谁当总统,只有在参众两院通过之后才能增减税收。而我们的“两会”则没有权力决定税收,反而是由部门或地方政府决定的。

  因此,我们的住建部在没有任何工具可以运用的情况下对房价进行干预的可行性几乎是零。但这不表示国家没有干预的能力,而是因为各个部门相对独立,所以每个部门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研究调控措施。

  ——2010年3月9日任志强在国际在线“两会嘉宾访谈间”上的发言

  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的试点工作。

  ——2010年7月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哈尔滨出席“2010中国市长论坛”时的发言

  任志强和住建部的关系向来微妙,总是让人觉得是一唱一和。特别是在房价与地价的关系上,任志强算是大大帮了住建部。这次,任志强放言住建部管不了房价,这是支持住建部还是反对住建部呢?如果是支持住建部,那就是将房价上涨的责任推给其他部委了,可以说是替住建部解围,说了住建部想说但没有说的话。如果说是反对,那则是将住建部置于尴尬地位,因为这几乎就是照告天下,住建部是一个无能的部委、干不了什么正事的部委。所以,任志强的这番话,非常有意思。

  不过,客观上说,住建部对房价还真是没啥决定作用,真正有用的还是金融、财税等部门,只有这些部委才能真正对房价发挥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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