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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年表

  一岁1521 年(明武宗正德十六年辛已)4 月23 日出生在浙江省湖州府乌程县。父潘夔,母闵氏。家中兄弟四人,他排行第四。"公生而颖异"。

  七岁1527 年(明世宗嘉靖六年丁亥)治春秋,能文章,补博士弟子。

  十三岁1533 年(明世宗嘉靖十二年癸已)公以高才生廪于学。

  十四岁1534 年(明世宗嘉靖十三年甲午)公之二兄潘仲骖举于乡。

  二十一岁1541 年(明世宗嘉靖二十年辛丑)公二兄潘仲骖登进士第。

  二十九岁1549 年(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已酉)中举,获乡试第一。

  三十岁1550 年(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庚戌)3 月,登进士。

  12 月,授九江府推官。上任后,因为能明察冤案,主持公道,改革驿站制度,罢免繁重的工役,颇受当地人民欢迎。"民大德之"。从31 岁到33岁,均在九江府任推官。

  三十四岁1554 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三年甲寅)正月,以能名,升任江西道监察御史。4 月23 日,其父僦庵公卒,年63 岁。

  5 月,公回籍守制三年。

  三十七岁1557 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六年丁已)正月,守孝期满,起授河南道监察御史。

  4 月,京师三殿遇火灾。公奉诏核大木于南都。或云巨材多湮地中,撤民居数十可尽得。公则请无毁民居,按籍钩稽,果得万木于荷池中,民皆安堵。同年,公之二兄潘仲骖自刑部郎中被贬大名通判,修大名府志。三十八岁1558 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戊午)仍官河南道监察御史。该年七月,黄河大决溢,从新集至小浮桥故道250 余里淤塞。三十九岁1559 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八年已未)调任广东巡按御史。到任后,首先逮捕了贪官潮阳县令,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风裁肃然。"四十岁1560 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庚申)仍任广东巡按御史。行"均平里甲法",广东士民大便。破海寇,不言功。能虚心待下,倾听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各种意见,"使人人得尽所欲言,民隐吏弊无隔阂者。"临离开广东时,当地群众遮道挽留,并肖像以祠之。四十一岁1561 年(明世宗嘉靖四十年辛酉)6 月,改调河南道御史,提调北直隶学校,督学顺天,好友徐中行王世贞以诗赠之。到任后,主持选拔考生,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奖拔士多斌斌显者。四十二岁1562 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壬戌)仍官顺天。五月,内阁首输严嵩被劾罢,严嵩之子世蕃亦被逮下狱,后又放归南昌家中。随后,朝中诸官如鄢懋卿、万寀、唐汝楫等纷纷被劾革职闲住,"俱坐严嵩父子党也。"四十三岁1563 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二年癸亥)12 月,被升任为大理寺右寺丞。同年,好友李迁为工部侍郎,总理河道。四十四岁1564 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三年甲子)10 月,升大理寺左寺丞。11 月,严嵩子世蕃因图谋不轨再次被逮下狱。四十五岁1565年(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乙丑)6 月,升任大理寺右少卿。同年三月,御史林润上疏数严世蕃父子罪。疏入,上怒,诏下三法司讯状。潘季驯此时作为大理寺高层官员,无疑直接参与了这桩案件的审理工作。

  7 月,黄河决邳县飞云桥,东注昭阳湖,运道淤塞百余里。

  10 月,公升大理寺左少卿。

  11 月6 日.自少卿擢督理河道右佥都御史,佐工部尚书朱衡治河,从此开始治河生涯。7 日廷谢,22 日到济宁任所。时黄河泛滥,朱衡主开新河,与公意见相左。四十六岁1566 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丙寅)2 月,朝廷迟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勘河。潘季驯仍力请恢复黄河和运河故道未被采纳。在他的一再请求之下,才同意恢复留城以下运河旧道50 余里。留城以上运河改道昭阳湖东岸,开南阳至留城新河140 余里。

  9 月,新河工程基本告竣。新河既成,公又疏请勘查黄河上游情况,因工部尚书朱衡不同意而作罢。

  11 月,潘母去世,公遂去官回家守孝。四十七岁1567 年(明穆宗隆庆元年丁卯)

  丁母忧,家居课子,"浑似一老学究"。5 月,新河工成,上有诏褒奖,晋公右副都御史。公仲兄潘仲骖因事被逮下狱,公奔走诸当事者以救之。四十八岁1568 年(明穆宗隆庆二年戊辰)公家居守孝。时翁大立任总河。首辅徐阶致仕。张居正晋礼部尚书。四十九岁1569 年(明穆宗隆庆三年己已)4月,王世贞抵湖州任知府,与公来往甚密。

  7 月,黄河决邳县,自考城虞城曹单丰沛抵徐州,千里之间,俱受其害。

  总河都御史翁大立请于梁山之甫别开一河以避秦沟浊河之险,即所谓开泇河议是也。诏令相度地形,未成。五十岁1570 年(明穆宗隆庆四年庚午)春,家居。常与王世贞陆理之辈登岘山,登飞英塔,王世贞有诗记之。不久,王世贞卸任回家,公过弇园访之,世贞纪以"十韵"诗,并以书报。

  同年秋7 月,黄河决下邳,注睢宁,出小河口,淤运道百余里。八月,公奉诏以原官第二次出任总理河道。11 月11 日与翁大立接交。12 月赴邳州料理河工。五十一岁1571 年(明穆宗隆庆五年辛未)正月16 日,开始兴工,大治邳睢决河。塞决筑堤,开渠引水攻沙。4 月,工将竣,黄河又自灵壁双沟而下大决口,北决三处,南决八处,以及其他小决口40 余处。公上书自劾。

  遂又奏上《议筑长堤疏》,提出"欲图久远之计,必须筑近堤以束河流,筑遥堤以防溃决,此不易之定策也。"6 月,奏上《正漕复通疏》,阐述束水攻沙思想之来源,陈述他反对留决口使两河并行的观点。邳睢间工程稍稍就绪,他又以山东久旱,拨棹而西,策划闸河水源工程。整个治河工程于10 月完毕,河归故道,漕运又通。是役,公率丁夫五万,浚匙头湾以下正河80 里,筑缕堤三万余丈,先后塞诸决口。

  共费帑金92000 两,10 月工毕,出官民之舟于积淤者以数万。工毕,公请录效劳诸臣,遭工部尚书朱衡批驳。

  11 月,勘河给事中雒遵还,在张居正等授意下,劾季驯驱运船入新溜,多漂没。公被晏官冠带闲住。公即归,好友徐中行为诗慰之,王世贞为序赠之,以重公行。五十三岁1572 年(明穆宗隆庆六年王申)春,朝廷命工部尚书朱衡经理河工,以兵部侍郎万恭总理河道。二人至,罢泇河议,专事徐邳河工,修筑长堤自徐州至宿迁小河口370 里,并缮丰沛大黄堤。正河安流,运道大通。

  公被劾回家后,构成毗山草堂,筑祝亲家庙,日读书其中。王世贞辈赋诗赠之,次和颇多。当时为诗题咏者,如吴国伦王世贞王世懋董份诸人,皆足称道。

  同年5 月庚戊,明穆宗去世。6 月10H,明神宗朱翊钧即位。6 月16 日,在内官冯保的参与下,首辅高拱被罢官回籍闲住,张居正被擢为首辅大学士,开始了他10 年改革的生涯。五十三岁1573 年(明神宗万历元年癸酉)河道总督万恭因与漕督王宗沐发生矛盾,被弹劾罢官。五十四岁1574 年(明神宗万历二年甲戌)秋,河、淮并涨,傅希挚由山东巡抚调任总理河道。五十五岁1575 年(明神宗万历三年乙亥)2 月,总河都御史傅希挚请开泇河,未能批准。8 月,河决砀山一带而北;淮亦决高家堰而东。黄、淮两岸漂没千里,河道淤浅,阻漕数年。冬,吴桂芳以兵部左侍郎总督漕运,接替原漕督王宗沐。五十六岁1576 年(明神宗万历四年丙子)3 月23 日,潘季驯奉圣旨以原职巡抚江西。6 月29 日赴江西上任。抵任后,清邮传,省徭役,皆以谕旨通行,为海内式。五十七岁1577 年(明神宗万历五年丁丑)在江西兴钱法,辟书院。又组织修筑德化县桑落堤70 余里,五阅月告成。

  7 月,公长兄潘伯骧于湖广桂阳县令任上去世。公具疏乞休未允。12 月,因巡抚江西政绩卓著,被召为刑部右侍郎。公在江西任所具奏疏,凡50 篇,俱载于《潘司空奏疏》。

  同年,河、漕衙门矛盾激化,河道傅希挚议塞崔镇决口束水归槽;而膺督吴桂芳欲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道。廷议以二人意见不合,改傅希挚巡抚陕西,而以山东巡抚李世达代。未几,又改世达他任,命吴桂芳兼理河漕。未逾月,卒。五十八岁1578 年(明神宗万历六年戊寅)2 月丁酉,升潘季驯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事务兼提督军务。公第三次主持治河。

  3 月初10,朝廷正式颁布"敕谕"。

  4 月,季驯疏辞,上以河漕多虞,总理任重,不许。

  6 月,公赴任济宁,随即沿河勘查灾情,然后提出了全面治理黄、淮、运河的总体规划书《两河经略疏》,条陈了"治河六事"。

  7 月,奏上《河工事宜疏》,提出了工程管理方面的"河工八事"。

  8 月,上疏请求勘查河南境内的黄河故道,争取上下游全面治理。后遭地方官吏的反对未成。

  9 月15 日,"两河"工程正式开工。

  10 月,先是潘季驯交章论劾徐州道副使林绍治河无状。继而林绍散布浮言,反诬季驯。其议相左,各相论列。张居正亲自出面支持潘季驯,"著林绍冠带闲住。"12 月,公在高家堰工地上亲自督工。沐雨栉风,冲寒触暑,与夫役日相从于畚锸之中。五十九岁1579 年(明神宗万历七年已卯)2 月,"两河"工程初见成绩。3 月戊申,奉圣旨:赏潘季驯江一麟银各30 两,紵丝二表里,潘季驯还加赐大红獬豸紵丝衣一袭,以示优劳。

  10 月,两河工成,潘季驯奏上《河工告成疏》,报告治河始末及完工情况。朝廷以两河工成,赏总督河道官潘季驯等银币有差。

  是役也,筑高家堰堤60 余里,归仁集堤40 余里,柳浦湾堤东西70 余里,塞崔镇等决口130 余处,筑徐州、睢宁、邳州、宿迁、桃源、清河两岸遥堤56000 余丈,砀山、丰城大坝各一道,徐、邳、丰、砀缕堤140 余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淮安、扬州间堤坝无不修筑,费帑金56 万有奇。六十岁1580 年(明神宗万历八年庚辰)2 月,因河工告成,工部开叙效劳诸臣,朝廷降旨加总河潘季驯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兼都查院左副都御史,荫一子入监读书。

  4 月23 日,公60 岁生日,王世贞和世懋兄弟等为诗文寿之。

  夏5 月,淮河雨涝,洪水直薄泗州城。御史徐用宾给事王道成等请敕河臣治之,公具疏以辩。公任总河,每被谗毁者,多以此故。

  6 月,朝廷命凌云翼以兵部尚书兼都查院右副都御史,往同潘季驯经理未尽事宜。不久,改季驯为南京兵部尚书。季驯上疏辞谢,朝廷不准。张居正去信道明其中原委,以示安慰。

  10 月,泗州乡官常三省等人联名上揭诬告潘季驯治河不当,威胁泗州及"祖陵"安全。公上《高堰请勘疏》,驳斥常三省等人的浮言。朝廷卒如公议,革常三省职为民,命公继续修筑高家堰石堤以终前功。六十一岁1581年(明神宗万历九年辛已)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公致信王世贞兄弟述近况:"弟白下之游,视昔劳逸顿除,而愁楚之怀,较胼胝时更切。酬恩未能,还家未得,优谗畏讥,日坐魔障中,无可为翁道者。"六十二岁1582年(明神宗万历十年王午)任官南京兵部尚书。南京悍卒久习公名,无哗者。

  会京口告变,公不为动,人情恃公而安。

  公之子潘大复中学。

  6 月,内阁首辅张居正去世。万历七年潘季驯第三次治河成功,与张居正的支持有直接关系,"季驯之再起也,以张居正援。"张居正一死,他所导演的改革活动也就宣告中断。

  冬12 月,张居正在内宫的得力助手太监冯保以罪谪奉御,被安置南京。

  张居正在朝中的支持者也纷纷被动得罪去。"于是弹击居正者纷起矣。"六十三岁1583 年(明神宗万历十一年癸未)

  正月,潘季驯改官为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公具疏辞免,上不许。

  2 月,公入京陛见。他曾亲自记录了这次陛见的感受:"不佞于此月12日入城,偶值廷试诸事。今方得觐天颜。入籍34 年,始见朝仪。窃以为荣矣。"召为刑部尚书后,仍不安现状,锐意改革,"公谓法例参错,吏得以意轻重。乃折衷划一,琐科条以请。遂著令颁行之。"随旨天寿山,上赐麒麟服。

  10 月,上以漕河工完,赐公及凌云翼等,赏赍有差。公虽已身离河工,但心仍时时牵挂之。同年某月,他写信给吏部尚书,恳请尽快拔擢河官张誉。

  他说:"仆以此河相为命,故虽去任,而犹寝食此于河也。"六十四岁1584年(明神宗万历十二年甲申)仍官刑部尚书。

  3 月,公倾其囊资为家乡人民设计兴建的潘公桥正式动工。桥长140 尺,宽20 尺,为五孔涵洞。共耗银2500 余两,历时五年后才建成。

  5 月,已故首辅张居正家被抄,其家属尽被禁锢,其长子敬修亦自缢死。

  事闻,申时行等与六卿大臣合疏请少缓之。刑部尚书潘季驯复持疏言:"居正母年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语尤激楚。于是神宗诏留空宅一所,田10顷,瞻其母,而尽削居正官,夺玺书诏命,以罪状示天下。

  先是,御吏李植、江东之辈与大臣申时行、杨巍相讦,季驯力右时行、杨巍,痛诋言者,言者文怒,遂劾季驯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7 月17 日,神宗命黜刑部尚书潘季驯职为民,夺其诏命,从江西道御史李植劾也。从此,潘季驯在家闲居四年。

  公罢官后,友人王世懋等纷纷来信慰问之,称:"海内旁观人自有公论","我翁但静观终有天定之日。"为他抱不平。六十五岁1585 年(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乙酉)公家居。同年,御史蔡系周、李栋、董子行等纷纷上疏为季驯鸣不平。称:"陛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功臣被逐,外议不平,恳乞洞察,以昭公论,以快人心事。"上诏俱夺其俸。其后论荐者仍不已。六十六岁1586 年(明神宗万历十四年丙戌)公家居。其子潘大复登进士弟。六十七岁1587 年(明神宗万历十五年丁亥)公家居。其子潘大复出任溧阳县令。

  同年,戚继光卒。海瑞卒。六十八岁1588 年(明神宗万历十六年戊子)

  4 月庚午,工科给事中梅国楼举荐原任刑部尚书潘季驯堪总河之用。时季驯已镌职为民,而科臣谓其向在河上有筑浚功,会李栋、董子行、蔡系周、常居敬等亦先后荐之,故部复起潘季驯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河道兼理军务。

  5 月11 日,明神宗敕谕,第四次任命潘季驯总理治河。自吴桂芳后,河漕皆总理,至是复设专官。

  5 月16 日接到部咨,17 日接到首辅申时行的书牍,20 日即收拾行装,告别家人,昼夜兼程,赶赴上任。

  6 月1 日抵淮安,次日便到任受事,并随即将高(邮)宝(应)柳湾请(江)浦及邳(县)徐(州)一带湖河诸堤,各处闸坝,逐一查阅。随后赴济宁总河衙门。

  7 月,公巡视"两河"工程。在给申时行的信中写道:"奔走弥月,南北2000 里间河堤闸坝,种种在目,兴废举坠,俱有条理。"9 月9 日.神宗皇帝驾幸大峪山临阅寿宫,并观永定浑河水情,问治黄情况。潘季驯闻讯后奏上《恭诵纶音疏》,力陈"治河之法,惟有慎守河堤,严防冲决。"10 月,奏上《申明修守事宜疏》,陈述"河工人事":一久任部臣;一责成长令;一禁调官夫;一预定工料;一立法增筑;一加帮真土;一接筑旧堤;一添设堤官。上命依拟行。

  10 月丙午,公请罢开复黄河故道、及凿支渠、合泌、卫诸议,一意修筑堤防。上报可,违者听总河参治。

  12 月,公奏上《申明河南修守疏》,再次指出:河南黄河上流因非运道所经,往往忽视,以为无虞,而不知上源既决,运道未有不阻者。故修守之法,在河南尤属紧要。

  同月,公上疏请求停寝皆家营支河工程。这是一项分洪工程。六十九岁1589 年(明神宗万庆十六年已丑)4 月,部分河工告竣。

  6 月,黄水暴涨,汹涌异常,决开数处堤防,冲入夏镇运河,浸坏田庐,溺死居民,造成很大的损失。潘季驯闻讯马上赶赴灾区组织抗洪抢险。6 月18 日,闻夫人去世消息,不胜伤悼。但仍茹痛奔驰于治河工地。

  7 月,泗州城护堤竣工。

  10 月,黄河决口尽塞,河工告竣。工部叙治河各官,潘季驯等受到嘉奖不等。

  11 月,潘季驯奏劾嘉兴府部运通判刘应台于济宁启闸,福建进表都司邢坦于汶上县启闸,走泄水利,搁浅粮船,乞并究治,以肃漕规。上允之。七十岁1590 年(明神宗万历十八年庚寅)

  正月15 日,巡视邳睢间河工。

  2 月,遵例请求致仕,上不允。

  4 月23 日,公70 岁生日。诸名公来信祝贺之。

  夏,黄河水大溢。洪水漫过徐州城堤,徐州城内积水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潘季驯则据理反对,并请开魁山支河以泄城中积水。

  8 月16 日,因病发,回济宁调理。

  9 月,泗州城堤工竣。

  10 月11 日,公疾病再次发作,上疏请求退休养病,奉旨仍不准辞。

  11 月10 日,再次上疏乞休,仍未获得批准。同月,公之密友王世贞卒。

  12 月壬申,原任工部尚书朱衡治河有功,土人立祠。至是,都御史潘季驯请加修茸,改为敕建祠宇。上从之。

  该年底,在潘季驯的亲自主持下,治河专著《河防一览》辑成。

  该年内,共计筑成单口、幸安、双沟、马家浅、洋山、峰山请格堤。潘季驯认为,缕堤即不可恃,万一决缕而入横流,遇俗而止,可免泛滥;水退,本格之水仍复归槽,淤留地高,最为便益,永无分流夺河之患。实际上就是淤滩固堤之策。七十一岁1591 年(明神宗万历十九年辛卯)2 月,潘季驯再次上疏乞休,两经票拟,俱不批发。大学士申时行等以漕运将行,河防甚急,本官既已告病,恐循误事,为患匪轻,具题请旨。

  3 月,潘季驯题称河防吃紧,伏秋为严,而臣三疏乞休,病已阽危。故请求着各司道河官画地分管,分段巡行。如有疏虞,照地参究。上从之,仍着潘季驯在任调治,用心经理督察。

  闰3 月初3,涂州魁山支河竣工,这是一项排泄城市积水的工程。历时一月,费仅数百,却可省迁城改河之累。公上疏归功于司道诸官。

  同月,大学士申时行寄书慰问。公亦致书大学士许国,述衰病之状,并论继任人选。

  9 月,泗州水患异常。公暑、州治水淹三尺。其城内原有水关,后因淮水高于城壕,故筑塞水关以防淮水内灌,以至城内积水不泄,居民大部淹没。

  10 月,潘季驯带病亲赴泗州勘视河工,赈济灾民,商量对策,主张移泗州于盱眙县,而反对掘开高家堰导淮人江。

  11 月,上《河防未尽事直疏》,正式把淤滩固堤作为一个基本的治河方法提出来,主张"放水于平地内以图坚久"。认为沙随水入,地随沙高,庶消患而费可省。

  12 月初9,公二品职九年考满,诏复原官,为太子少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阶资德大夫,勋正治上卿,予三代诰。潘季驯仍具疏乞休,凡四上。上难其代,固留之,不准辞。七十二岁1592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年壬辰)

  正月,因上《议处泗州积水疏》与诸臣意见不合,上书大学士,自请罢黜。

  南京河南道监寡御史聂应科弹劾潘季驯衰老无裨,疲驾负乘。潘季驯上疏辩护,并请求罢免自己的总河职务。工科都给事中杨其修也上疏认为潘季驯勋茂劳久,呕血骨立、被言请告,当允其归。

  4 月,总督河道尚书潘季驯被罢归乡。将去,条上《并勘河情疏》,对自己治河的具体经验进行了全面阐述,重申:"臣领河事凡四任矣,壮老于斯,朝暮于斯,耳闻目击,稽往验来。总之,水性不可拂,河防不可弛,地形不可强,治理不可凿。人欲弃旧以更新,而臣谓故道必不可失也;人欲分支以杀势,而臣谓浊流必不可分也。"潘季驯四任治河,前后27 年,习知地形水势,以借水冲沙,筑堤束水,为河漕兼利之策。下至木石桩埽,综理纤悉。以劳疾,累疏乞休,不允。至是,泗州大水,与抚按议浚治不合,得请归。而分黄导淮之议起矣。七十三岁1593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癸已)公家居,得风痹病,半身不遂。七十五岁1595 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乙未)阴历四月十二日,潘季驯病逝于家,葬于三墩(在乌程县北二十五里)潘季驯别号印川居上。娶施氏,封夫人。

  有四个儿子。长子潘大复,万历十四年进士,为溧水、东明二县令;次皆以文学世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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