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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反千余年来的治河原则

  要想恰当评价潘季驯治河思想的历史地位,首先必须对明代中叶以前治黄历史的特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个历史时期的时间跨度很大,我把它分为以下几个重点阶段来评价。

  (一)远古时代"壅防百川"与"疏川导滞"的争论

  大量的传说表明,早在4000 多年以前,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就开始了同黄河洪水作斗争的实践。与此相适应,也就产生了最初的治水方案的争论。

  传说"当尧之时,??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①"河出孟门.大溢逆流,无有丘陵、沃野、平原、高阜,尽皆灭之。"《史记》中的《五帝本记》和《夏本记》都反复提到尧、舜、禹时代洪水泛滥的严重情况。这些记载表明,当时黄河中下游的洪水泛滥,给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各个先民部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成了严重阻碍这一地区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威胁人类生存的主要矛盾。从大量的历史记载来看,尧和舜都对洪水灾害十分关注,在部落联盟议事会上一再提出派遣专人领导治水,把治水作为部落的大事来抓。可见治水防洪在这时已经成为摆在各部落人民面前的共同的紧迫任务了。

  首先,是共工氏治水。共工氏是我国历史上据传最早同水害作斗争的氏族部落。共工氏大约生活在今河南辉县一带,这个地区靠近黄河,洪水灾害首当其冲。据《管子·揆度》记载:"共工之王,水处什之七,陆处什之三。"说明洪水危害的严重性。

  为了抵御洪水危害,共工氏开创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以防洪为目标的堤防工程,或者说防洪工程的萌芽。据传说,共工氏防洪的办法是"壅防百川,堕高湮庳"。①就是把高处的泥土和石块搬下来,在离河一定距离的低处,修一些简单的土石堤埂,将人类居住区和附近的耕地保护起来,以抵挡洪水的蔓延。共工氏"壅防百川"表明人类在洪水面前不再是无能为力,而是积极防御,揭开了我们的祖先与水争地的历史,表明人类对洪水的认识和与洪水作斗争的能力都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对洪水的态度从无为进入到有为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说,"壅防百川"不仅是我国水利工程的萌芽,而且也是水利决策思想的萌芽。但共工氏"壅防百川"还只是一个部落小范围的治水活动,辽只是一些极为简单的小堤埂,只能阻拦一般年份的洪水蔓延。这种治水方法在当时,人口不多,部落稀少,且范围很小的情况下也许是可行的,同时和当时生产力的水平以及人们的认识水平也是相适应的。

  其次是鲧障洪水。历史资料表明,这是一次历时九年的大规模的冶水活动。相传在严重的洪水危害面前,尧召开了部落联盟议事会议,提出治水的人选问题,大家推举了鲧。鲧接受了治水任务之后,虽然艰苦奋斗,但墨守成规,仍沿用共工氏"壅防百川,堕高湮库"的老办法,这就是历史上记载的所谓"鲧障洪水"、"鲧作城",①即用堤防把居住地区和耕地围起来,以保护房屋和农田不受水淹。但由于这时人口增殖,村落众多,耕地扩展,这种治水方法实施的结果,反而带来了更严重的水灾,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失。因此,鲧治水九载,功用不成,被殛死于羽山,受到了①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

  ① 《国语·周语下》。

  ① 《国语·鲁语上》,《吕氏春秋·君守》等。

  最严厉的处罚。②然后是禹治九河。鲧治水失败后,部落联盟议事会议又推举鲧的儿子大禹继续主持治水工作。据史书载,"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决心治息水患,于是"身执耒锸,以为民先","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卑宫室,致费于沟壑。"③率领广大群众尽力治水。

  如何尽快平息严重的洪水灾害?这是当时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严肃而紧迫的问题,需要迅速作出决策。原始社会末期的人们虽然不可能同时提出几个治水方案进行比较,但是如果历史地来看,从共工氏"壅防百川"、"鲧障洪水",到大禹治水,实际上已有两种治水方法可供选择:一种是走前人的老路,继续沿用"障"的治水方法,实践证明它是失败的;一种是走自己的路,创造新的治水方法。实践的成功和失败,启迪了人们的认识和行动。

  大禹在治水活动中认真吸取了其父"壅障洪水"、"功用不成"的教训,根据"水无有不下"的朴素认识,创造了以"疏导"为主的治水新方法。据史书记载:"当斯之时,四读未通,洪水为害,禹乃决江疏河,通之四渎,致之于海,大小相受,百川顺流,各归其所。然后人民得会高险,处平土。""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①这个记载,首先说明了大禹认识到黄河中下游洪水横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河道壅塞,四渎不通,超量洪水无法宣泄,四处散流泛滥;其次说明了大禹针对河道壅塞、四渎不通的实际情况,采用的治理对策是开挖沟渠、疏通河道,使田野的洪涝积水排入河川,河川的洪水畅通入海;最后,说明了大禹采用"疏导"方法治水的结果是收到了"水由地中行,??人得平土而居之"的良好效益。

  在《孟子》一书中曾有这样一段著名的对话:"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于禹。孟子曰:子过矣。禹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②白圭大约是战国时期一位自命不凡的政治家。白圭说:我对洪水的治理,超过了大禹。盂子反驳说:你错了。大禹治理洪水,是遵循水流的规律加以疏导,因此大禹把四海作为消纳洪水的地方。水不遵循故道而四处泛滥叫作洚水。洚水,也就是洪水。仁德的人因为它危害百姓而深深地憎恶它。所以说你的观点错了!其实这里所争论的,正是"壅防百川"与"疏川导滞"孰优孰劣的根本问题。它说明进入春秋战国时期以后,中原各诸侯国以邻为壑,各以自利,"壅防百川",在"以河为境"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曾一度成为各国竟相选择的主导治河方略。但是这种治河方略广泛实施以后,一方面加剧了黄河沿岸地区的洪水灾害,另一方面也激化了黄河沿岸各国之间的社会和政治矛盾。所谓"齐与赵、魏,以河为境,赵、魏濒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①因此受到诸侯各国的广泛谴责,人们纷纷会议盟约,提出"无障谷"、②"毋壅泉"、③"无曲防"、④"毋壅利"、⑤"毋曲堤"⑥之类的信守原则。

  ② 《尚书·虞夏书》:"殛鲧于羽山"。

  ③ 《韩非子·五蠹》。

  ① 《尚书·益稷》。

  ② 《孟子·告子下》。

  ① 《汉书·沟洫志》载《贾让三策》。

  ② 《春秋公羊传·鲁僖公三年》记阳谷之会。

  而孟子对白圭的批评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社会的大趋势而提出来的。总起来讲,在中国古代水利思想史上治河原则由"障"到"疏"的转变是人们在治水观念上的一个重大进步。从此,大禹的治水方法就成为千余年来不可更改的治水原则而被人们所遵循。

  (二)两汉时期以"贾让三策"为核心的治河方略大辩论

  前面所介绍的大禹治水以及由此产生的"障""疏"之争,还仅仅属于远古传说中的史影。我国古代真正见诸于史籍并得到了详细记录的第一次治河方略大辩论是兴起于西汉末年,其**以王莽新政时期的治河专门会议为中心,代表作以贾让的《治河三策》为标志。

  西汉黄河从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 年)"河水溢于平原"以后,河患越来越重,以至在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 年)发生了历史上第二次黄河大改道,给居住在黄河下游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汉王朝的统治造成了极大的政治压力。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无论是民间百姓还是朝中大臣,无不感到莫大的忧虑烦恼。人们要求治理黄河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皇帝也亲下诏书,博求能治河者。在这样一种历史条件下,治黄逐渐被推到了当时社会问题中的突出地位,探求治黄方略的人大为增加,逐渐形成了一些治黄的理论观点。特别是到了王莽新政时期,朝廷"征能治河者以百数",①并召开了讨论治河方略的专门会议,使关于治河方略的大辩论达到最**。

  根据史籍的记载,当时提出的不同治理方案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包括:冯逡、韩牧所提出的分疏治河说;关并提出的"滞洪治河说";齐人延年、孙禁、王横等提出的"改道治河说"和张戎提出的"水力刷沙治河说"。

  "分疏治河说"的主要观点是:主张用开支渠分疏的办法,来消减主河道的洪峰流量,改善黄河下游河道的泄洪能力,减轻洪水对主河道两岸农田和民居的威胁,防止河患的发生。其着眼点是分疏的减洪作用。

  "滞洪治河说"的主要观点是:"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则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②即选择黄河灾害经常侵扰的地方,为超量洪水留一存蓄空间,一旦洪水暴涨,泄入其间,就可以减轻下游河道的负担,减少河水泛滥的机会。其着眼点是滞洪的缓冲减洪作用。

  "改道治河说"的主要观点是:放弃原来排沙输沙能力大大减弱的旧河道,选择距海流程近,河流比降大,有利于洪水和泥沙宣泄的理想河道,解决河患频发的问题。其着眼点是改道所带来的行洪便利的效果。

  "水力刷沙治河说"的主要观点是:"河水重浊,号为一担水而六斗泥。""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①因此可以借助河流本身的水流挟沙力,冲走泥沙,刷深河道,从而改善河道的行洪能力减轻洪水灾害。其着眼点在于冲沙深槽所带来的行洪便利的效果。

  ③ 《春秋谷梁传·鲁僖公九年》记蔡丘之会。

  ④ 《孟子·告子》记蔡丘之会。

  ⑤ 《春秋左传·鲁襄公十一年》记毫盟。

  ⑥ 《管子·露形》记召陵之会。

  ① 《汉书·沟洫志》。

  ② 《汉书·沟洫志》。

  ① 《汉书·沟洫志》。

  以上汉代各派治河观点,从每一个侧面看,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特别是大司马史张戎的观点,首次从水流泥沙的角度分析河患的成因,并提出了借水攻沙的治河主张,可以说是束水攻沙理论的最早发端。所以当时的著名学者垣谭在评价这次治河方案的争鸣时说:"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②可惜当年它们都只是停留在议论阶段,并无一件付诸实行。

  在汉代各派的治河方略中,唯有待诏贾让的"治河三策"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各家观点之长,达到了当时治黄思想的最高水平。贾让治河观点的要旨就是"不与水争地"。他认为,古代黄河之所以安流,原因就在于"古者立国居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所以他主张"人与水不相争","人水各处其所"。从这个大原则出发,他提出"治河三策"的基本内容就是:上策主张"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河,西薄大山,东薄金堤,势不能远泛滥,期月自定。"实际就是主张采用人工改道的办法,为黄河选择一条宽河行洪的理想河道。他认为,这样可使"河定民安,干载无患。"但是实施上策,淹没区的损失代价太大。因此又提出了中策:"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溉田,分杀水怒。"这是上策的蜕变。实际上仍是以解决冀州河患为重点,把改河变成了穿渠分流、利用分水的办法,把多余的洪水从旁渠引走,以减轻下游河道的行洪负担。贾让认为,采用分疏之法,除了可以保证黄河下游河道的安全,而且还具有"灌溉"、"通航"和"洗碱"改造农作物的作用。

  下策的内容是:"若乃缮完故堤,增卑培薄,劳费无已,数逢其害,此最下策也。"意思是说,如果继续加高培厚原来黄河两岸的堤防,而不采取其它治理办法,即使花费再多的劳力和财力,也难以改变黄河泛滥的局面,因此只能作为治河的下策。因为在贾让看来,原有的河床已经浅涩,原有的河道过于弯曲,原有的堤防又宽窄不一过于凌乱,它们已经成为阻碍洪水顺利下泄,导致河患频发的重要原因。在这样险恶的旧河形势下,还一味去加高培厚原堤防,至多只能暂时稍稍缓和河情,结果必然是加剧河道的衰老,造成黄河的又一次大改道。

  贾让的治河三策在汉代的自然和社会历史条件下也许各有其立论的根据。但是思想历史继承的特点是由特殊趋向一般,由个性趋向共性,而且持续的时间越久,这种抽象和蒸馏的程度越高。贾让的治河三策也不例外,经过千百年来的蒸馏,治河三策遗留给后人的"精髓"就是,上策:改道;中策:分流;下策:堤防。再加上它的总原则是"不与水争地"。这样,贾让的治河思想也就被合理地解释为大禹"疏川导滞"思想的进一步拓展了。

  所以人们公认,在西汉以来提出的各种治河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疏分治河的学说。这个学说的核心就是主张在适应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即治河首先要顺从黄河的自然特性,给黄河的洪水以足够的出路,保持自然的生态平衡,减少人为的干扰和侵袭,掌握水流的形、势、法度,做到"因时为主"、"因物与合"。用贾让的话来说就是"不与水争地","人水不相争"。所以,西汉时期疏分治河的思想,已不是对大禹疏导法的简单② 《汉书·沟洫志》。

  重复,而是在更高的基础上,即在进一步认识和掌握黄河河性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全新的积极主动的治河思想,其杰出的代表就是贾让所提出来的"治河三策"。70 多年以后,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 年),治河家王景据说采用了类似贾让中策的治河方略,一方面,筑黄河大堤"自荣阳东至于乘海口千余里";另一方面,采取多穿漕渠的办法,在汴渠引黄分水口修筑引水口门,"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结果黄河面貌大改观,出现了东汉以后800 年相对安流的局面。①

  (三)北宋时期的"回河之争"

  水利史上第二次治河方略的大辩论兴起并贯穿于北宋时期。在黄河究竟是"北流"还是"东流"的对策问题上,先后曾发生了三次回复故道的大辩论,以及在实践中强行回复故道的大失败。这就是北宋历史上有名的"回河之争。"回河之争的内容看起来很复杂,但其实质就是:让黄河主流走唐代延续下来的"京东故道"呢?(宋景佑元年以后为"横陇故道";宋嘉佑五年以后为"二股河"),还是走宋庆历八年(公元1048 年)以后形成的"商胡大道"?由于前者被宋人称为"东流",后者被宋人称为"北流"。因此简而言之,"回河之争"的焦点就是让黄河回"东流"故道,还是走"北流"新河?

  这本来是一个很清楚的工程技术问题,只要治河者独立认真地勘测对比一下新旧河道的河流大势,问题并不难解决。但是由于当时的治河与北宋社会的政治、经济、民族矛盾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朝廷内部党争的成见,竟使得治河问题变得异常复杂,在整个北宋王朝(主要是仁宗、神宗、哲宗三朝)一百多年的历史上,三次用人力强行逼河东流,三次在实践中遭到惨败。

  第一次"回河之争"发生在宋仁宗庆历八年至嘉佑元年(公元1056 年)

  期间。这时黄河主流已走"商胡大道",但京东故道和横陇故道河势尤存,"横陇故道水存止三分。"而在宋朝的大部分君臣看来,大河北流危及他们"据河守险"抵御辽骑的军事战略,因此挽河东行自然就成了他们宁愿选择的治河方略。开始是奏请回河京东故道,因朝廷内部的党争而罢。随后又赞同回河横陇故道,并得到了当朝宰相宫弼的支持。第一次回河之议起后,大学士欧阳修多次上疏请罢回河之议,指出:"横陇湮塞已二十年,商胡决又数岁,故道已平而难凿,安流已久而难回。""欲以五十步(二百五十尺)

  之狭容大河之水",将是十分危险的。①但由于回河建议得到了当权派的支持,回河工役仍得以进行。嘉佑元年四月塞商胡北流,开六塔河引黄河水入横陇故道,由于水流宣泄不及,河"不能容,是夕复决,溺兵夫,漂刍蒿,不可胜计。??水死者数千万人",淹没河北数千里地。第一次回河工役宣告失败。

  第二次"回河之争"发生在宋仁宗嘉佑五年(1060 年)至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 年)之间。第一次回河东流失败以后,黄河恢复北流。嘉佑五年,黄河又于大名府的魏县决口,派分出一支约200 尺宽的岔流,行130 里,经① 王景事迹见《后汉书·王景传》。关于"十里立一水门"的含义,历史上有许多不同的解释,本文主要采用了《中国水利史稿》(上册)中的观点。另外,东汉以后黄河"八百年安流",学术界也有诸多解释,可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水利卷》,以及《中国水利史稿》(上册)。

  ① 《宋史·河渠志》卷九一。

  魏、恩、德、博等州境内走四界首河,下合笃马河,又东北经沧州的乐陵入海,宋人称为二股河。为了区别于商胡北流,宋人称其为"东流"。黄河分成北流和东流以后,由于屡屡溃决,于是在朝廷内部引起了治黄史上有名的"北流"与"东流"之争。在争论中主要有三种意见:一种是维持二股河与商胡大河的二河分流之势,以为"分而为二,则上流不壅,可以无决溢之患";②一种是主张沿河筑堤以救河北水患,"筑生堤,去河远者至**十里",其用意是维持北流;一种是主张再次塞商胡北流,将黄河引入二股河东流。三种对策相持不下,争得非常激烈。最后,在宋神宗和当朝宰相王安石的坚持之下,宋熙宁二年正月开始第二次回河工役,并于该年八月闭北流。与前一次回河之争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第二次回河并未立足于"以大河之险"御辽,而是出于"理财富国",发展农业的考虑,企图通过逼河东流来根治黄河河患。闭河北流后,"水或横决散漫,常虞壅遏"。虽然采取了许多措施维持东流,但是黄河仍多次决口,最后于元丰四年(1081 年)复归北流。第二次回河失败。

  第三次"回河之争"发生在宋哲宗元佑元年(1086 年)至元符二年(1099年)。元丰四年大河北流之后,一段时间内无人再提及回河之事。虽然每逢夏秋涨水之际,河仍有水决口东流,朝廷也只立堤防以御之。但到了元佑元年来哲宗即位以后,回河东流之议又死灰复燃,不过,这一时期的回河东流主张已是明显地出于"御辽"的目的。为了争执回河东流,当时的回河派代表王岩叟还专门例举了河走北流会导致的七大危害。①文彦博、吕大防、安焘等人更声称"河不东,则失中国之险,为契丹之利。"对于回河派的这些议论,苏辙、曾肇、范纯仁等曾多次上疏加以驳斥。这样,治黄方略上的分歧越来越大,"河议大臣可否者相半",②一直争论了好几年。最后,闭北回东的意见到底还是迎合了北宋统治者的御辽意图,遂于元佑八年(1093 年)采取了回河措施。结果回河工程实施以后,黄河涨水壅溃,横流四溢,比熙宁二年塞北流后的灾情还要严重。虽然回河派继续闭塞北流,但已无济于事。

  元符二年六月,"河大决于内黄口,东流遂断绝。??大河水势十分北流。"③第三次回河失败。

  北宋三次回河的兴起及失败,既有其复杂的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方面的原因,也有自然因素和工程技术方面的原因,还有认识上的原因。其中,在治河战略方面,无视黄河本身的河流运行规律,主观主义的运用"分流一改道"的工程措施,结果逆流而动,必然导致失败。

  从认识内容的角度来看,北宋的治河议论甚多,开始是采取塞决固堤的办法,即面对大河决溢,堵塞决口,加固堤防。结果经过儿十年的河防恢复工作,到大宗后期,黄河曾出现了一个安流的短暂"小康"局面。然后在塞决筑堤的基础上,又出现了减水河的措施,即在大河涨水时开减河分泄河水,以救一时燃眉之急。但至此以后,分减大河涨水成了一个时期内治河的主导思想,被认为是"折水势,省民力"的唯一良策①。正是在这一指导思想影响② 《宋史·河渠志》卷九一一卷九二。

  ① 《宋史·河渠志》卷九二一卷九三。

  ② 《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六。

  ③ 《宋史·河渠志》卷九三。

  ① 《资治通鉴长编》卷七六。

  下,在宋真宗时期,出现了李垂的将大河派分为六支、大分大疏的治河主张。

  随后在这个主张的基础上,李垂又提出派分一支,回复澶渊故道的改道措施。

  ②李垂这一治河主张的变化,其实深刻反映了这个时期北宋王朝"恐辽"情绪的影响作用。尔后发生的三次回河之争实际上就是李垂观点的滥觞。即长期减水分流已经失效,保持原来的河道又时常发生决溢,于是一部分人在两难之外,提出了"改道"这一方针,引河走新的流路,而把其它分流河道堵塞。

  但另一部分人反对这样做。再加上军事形势和内部党争的促进作用,回河之争便发生了,所以近代水利专家李仪祉先生在评价宋代治河大势的时候,曾多次指出:"宋时黄河受分疏之害最多。"③"宋时河道之弊,以分之过多也。"④可谓一针见血之言。

  从认识论根源上来讲,治河工程是一门经验成分相当浓厚的应用科学,要求有十分丰富而又系统的实际观察材料作为制定具体治河对策的基础。北宋时期,虽然在治河理论和实践上都开始了一个大发展的阶段,出现了诸如遥堤约水宽河缓流之说;①局部减水之说;全河分流之说;改道之说;疏河浚淤之说;顺水性利导之说;放任行流之说;塞决固堤思想等等。②但是,由于秦汉时期所传下来的治河经验不多,东汉王景治河以后,"八百年安流",史载河事极少。直到唐五代时,河患才又突然大增,但又因封建割据而无力治理(致使无甚经验可言)。所以北宋建朝以后,对于治河,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从经验上都缺乏必要的准备。这样,尽管当时出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的需要,宋人曾"倾半天下之财力"对黄河进行治理工作,但是他们对于黄河河性的经验认识方面,对于各种治河方针的实践效果的检验校实方面,却几乎得从头做起,几乎一切都是在摸索中前进。这样就决定了其众多的治河都只能是一种带有一定主观盲目性的探索活动。这是北宋治河的一个先天被决定了的历史局限性。这样在实际的治河活动中就难免产生主观臆断、屡屡失败的悲惨结局。

  (四)明代的"分流"与"合流"之争

  对于中国传统治河理论和实践的全面总结,是在明代中叶以后,通过治黄史上第三次治河方略的大辩论而实现的。这次大辩论与前两次相比在历史背景上又有自己的独立特点:首先,表现在黄河南流汇淮,黄淮运三河交叉的自然格局要比以前任何一个时代都复杂得多,对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影响也都比以前大得多。其次,是在治河工作上经历了宋、金、元等几个朝代的数百年历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材料,在实践和理论上对这些经验材料进行系统整理,融汇贯通的条件已经成熟了。特别是明代治河官员的著述之风十分盛行,据近人茅乃文所辑《中国河渠水利工程书目》①中的记录,明人光治河方面的图书、奏疏和论集就有数十种之多。这样也为先前治河经验的继承和实现系统化奠定了基础。第三,发生在明代历史上的第三次② 《宋史·河渠志》卷九一。

  ③ 李仪扯:《函德国恩格斯教授关于黄河质疑之点》,见沈怡《黄河问题讨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71年3 月版。

  ④ 李仪祉:《后汉王景理水之探讨》,见沈怡:《黄河问题讨论集》。

  ① 观点均见《宋史·河渠志》及《资治通鉴长编》。

  ② 见《宋史·河渠志》及《资治通鉴长编》。

  ① 茅乃文:《中国河渠水利工程书目》,民国二十四年出版。

  治河方略大辩论,其争论的焦点就是"分流"治河还是"合流"治河。

  主张分流的观点在明代中叶以前一直占主导地位,从明初起到嘉靖年间,治河者几乎都主张分流以杀势。对于分流者的观点,我们已经在第三章叙述治河背景时作了专门介绍。我们知道,明代中叶以前分流思想的形成,除了封建王朝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保漕需要之外,治河者们对于黄河河性,特别是多泥沙的特性,一直缺乏清醒的认识,也是一个基本的原因。由于明代前期的长期分流,使黄河何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紊乱状态,黄河从弘治初的分流二三支,到嘉靖末年分流已达13 支,丰、沛、徐、砀一带成为糜烂之区。正是由于分流无效,河患愈烈,才迫使人们重新认识黄河河性,去探讨新的治河方略。

  鉴于分流说在治河实践上的屡屡失败,隆庆、万历年间,合流说乃应运而生。其首席代表和在实践上、理论上的系统总结者就是潘季驯。当然,与他同时期的万恭、朱衡等人,也为提出和完善这个理论做出了各自的贡献。

  合流说与分流说相比的最大一个优点,就是正确地认识了黄河的河性,切实注意到了对黄河泥沙的治理,采用了以堤防束水攻沙的办法来稳定河道。这样,在治黄的理论和实践上就实现了从分流到合流,由单纯治水到重点治沙两个重大的转折。抓住了黄河泥沙淤积这个根本问题,总结和运用了水沙运行规律,这是潘季驯超出前人的地方,在治黄史上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这样,自从嘉靖四十五年以后,黄河一举结束了数百年来多支分流的局面,开始以单一河道的形式运行。此后近300 年间,虽然黄河沿线时有决口溃溢的灾害发生,但黄河的主流一直是相对稳定的,这个大趋势的出现,不能不说是"以堤束水、借水攻沙"的方略,即合流思想得到贯彻的一个功绩。所以,自潘季驯以后,400 年来,虽然对"束水攻沙"思想的批评不绝于耳,但是实际的治河家们却始终以不同的方式采纳了潘季驯的治河之法。

  从具体的治河主张上来讲,潘季驯是"台流说"的主要代表。而从中国水利思想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上来讲,潘季驯治河理论中所包含的思想精髓,却是对整个明代治河理论的总结,甚至是中国古代传统治河理论的总结。

  这首先表现在总的思想进程上,中国古代治河思想的演变,大体上是经历了从"壅障→分疏→束水"这样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而潘季驯的思想和实践刚好完成了从"分疏"到"束水"的第二个否定过程,在更高的基础上运用了障水之法中的合理因素,但又决不是回到障水之法的老路上去。这样一个跨越了数千年治河历史的伟大的否定之否定过程,显然只能建立在对于各个历史时期人类无数治河经验的高度总结的基础之上。其次,他的总结性还表现在具体的治河方法上,他的方略中包含了对前人几乎所有基本治河方法的吸收。我们在前面各章的具体分析中已经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潘季驯对于各种治河方法的综合运用,像治水与治沙的关系,堤防与疏导的关系,束河与减河的关系,遥堤与缕堤的关系,上游与下游的关系,开创与修守的关系,分权与集权的关系,胜天与顺治的关系,求自然之性与明古人之效的关系等等,都反映了他对于以往各种对立观点的兼收并蓄,说明中国古代传统的治河理论到了潘季驯时代已经达到它的成熟时期,开始形成系统化的经验性理论了。

  当然,从思想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来评价,形成系统化的经验性理论,这既是潘季驯治河理论的基本特点,也是他的局限性。因为从总体上看,他的理论还是处于传统的认识阶段,并没有达到近代意义上的科学认识阶段。正像后人所具体评价的那样,他的治河理论中还缺乏定量的分析,缺乏近代意义的科学试验,在总体规划上还没有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思想,对黄河的治理始终局限在下游,并且只立足于"排沙"治标,而不懂得"拦沙"治本。潘季驯的上述局限性在封建时代不可能根本克服,只是到了20 世纪初,在引进西方进步的科学技术以后,通过水利思想发展史上第四次治河方略的辩论,才在以李仪祉为代表的近代治河专家的努力下得到根本的克服。正是通过这次大辩论,中国传统的治河理论开始摆脱朴素经验性的特性,进入科学的认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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